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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学随笔 七、禅的自然观

  禅学随笔

  七、禅的自然观

  在一开始,我们先把“自然”一词的意义作一番说明是有益的,因为这两个字常常有许多歧义。让我在此处略述西方人所言的自然。

  第一点是与神相对的自然;自然站在一方,与神圣对立。自然与神圣着相反而行的,就这种意义而言,它常意谓“造物”或“地”。神创造世界,但世界却奇怪的与它相背,因之神同它自己的造物处于争斗的立场。

  “自然”这个形容词,在一种意义上虽然与“神圣的”相对,在另一种意义上却与它相合。当“自然”用在同“人为”相对时,它就具有了某种神圣的成份。童稚常与圣洁相连。儿童的生命比成人的生命更为圣洁,更为接近自然。因此,在自然中,并非全然没有神圣的成份。

  但当我们把“自然”同“人”相对照时,我们却强调它的物理面,物质面,甚于它的德性面或精神面。如此,就从我们人的观点来看,它具有两个方面。就以它是“自然的”而言,它是圣洁的;但以它是“物质的”而言,它又与人性精神或圣洁相背──不论精神或圣洁二词我们所指的是什么。只要自然被我们视做物质世界,视做我们的感官所察觉的层面,它就是我们所要征服的东西。就这种情况而言,自然是面对者我们的一种力量,而与力量的观念相系之处,就有征服观念。因此,从人看来,自然是人要征服的,是他为了他的物质福利与舒服而要利用的。自然为他提供了种种的机会来发展他的力量,但在人的一面却总是有着剥削自然,滥用自然,以逞其私欲的倾向。

  我想,自然─人的二分法是来自圣经中的记载,在这个记载中说,神给人类以统治一切造物的权力。基本上就是由于这个故事,西方人才如此奢言征服自然。当他们发明一个飞翔的机器,他们说他们征服了大气;当他们登上埃弗勒斯峰,他们大声宣布他们业已征服了这座山。这种征服的观念是由于把人同自然的关系视做权力关系,而这种关系意含者相互对立,相互毁灭的状态。这种权力关系也同样产生出理性问题。人是理性的,而自然是兽性的,人则致力于使自然依照他的理性观念修改。理性之产生,是与意识自原始的无意识之脱出相并行,意识使人类得以反观他自己的做为以及他周遭的事物。这一个反观给予他力量超乎自然,并将自然置于他的控制之下。

  自然中没有修习,因为它盲目而行。修习是完全属于人的,因之也是人为的,就此而言,它既能为善,亦能为恶。人在他的能力范围之内,为某种确定的目的而训练他自己。反过来说,自然却是无目的的,而就是由于这种无目的性,自然在一种意义上被人类所“征服”,在另一种意义上则征服人类。因为人不论何等有其目的,他却不知最终走向何处,而推到最后的他的骄傲是没有任何基础的。

  因此,在这篇文字中,让我们把自然认做是与我们日常所说的神圣相反的东西;它是非理性的,而又仍旧可以依从我们机械的、经济的、功利的处理;它是非人性的,不具有人的情感,并且没有道德意义;它是最后终要压倒人类的东西──尽管人类可以有其片面与暂时的成功。总之,自然是无情的事实,没有客观性的历史,却可以被我们认做是在营利上加以剥削的,但最终要把我们所有的人吞没在不可知之无目的中。

  具体的说,自然包含山、河、草、木、石头、泥土、日月星辰,鸟兽虫鱼。自然是一切我们所知之构成人的客观世界者。

  2

  从这个说法来看,自然似乎已被我们定义清楚;但它却有更多的东西向我们说。实际上,自然是一种永远的问题,而当这个问题得以解决,我们就不但知道了自然,也知道了我们自己;自然的问题乃是人生的问题。

  从人类的观点说,凡不属于人之本源的,就属于自然。但终究人也是自然的一部份。最基本的,人不是人造的,而是自然造的,就如我们所谓的一切自然造物一样。既如此,则什么是人造物呢?凡是人的,没有不属于自然的。一切人造物都应当视之为自然造物,而非人造物。若说神造世界则它是把人造成其中的一部份。神并未把人造成与自然分离的东西,以便他得以站在自然之外,做为一种控制力量,并将“人造”物置于“自然造物”之对方。

  但从圣经的记载来说,人则是照着神的形像所造,而自然要受人的控制(1)。这个观念实是人类悲剧的开始。我很想请问一下这是不是一个正确的想法──这种控制观念。因为,一旦这权力观念──权力即统治──袭入,一切的斗争随之而起,而由于这斗争总是自我中心性的,它的结果非悲剧莫属。

  如我们说过,自然包括一切“受造”物。认为所有这一切都在人的控制之下,是完全不合理的,无法不矛盾。但西方人无意识间遵循着这个观念,而他们对自然的态度因之决定。人,尽管说是依照神的形像而造,却有他自己的做为方式,这个方式却无论如何不是神的方式。就由于这个原因,他被逐出伊甸园。于是,他半是神的孩子,半是撒旦的孩子,而他所做的事情,常常违背神的命令,又时常相背于他自己的利益。至于自然,它也违背神的意旨而行,尽管它除了是神的创造物之外,不可能有任何其他来源。

  人违背神,自然违背神,而人与自然互相对立。若此,神自己的肖像者(人),神自己的造物(自然)以及神自己──所有这三者都处于战争。但从我们人自己的想法来看,神不会创造世界仅仅为了看它反叛自己,并让它自己内争。

  但从另一个观点来看,一旦有万象世界的存在,就有冲突──这乃是寓含在万物本性中的。当世界一旦从神的手中出来,它就不能控制它;它必定要以一切可能的方式反叛与斗争。于是我们见到的是自然反叛神,而人反叛自然与神。

  就圣经的词汇来说,自然是“肉体”,是“肉欲”,是“罪恶的肉体”等等。这把人同自然的斗争带到更为具体、更为感性的层面上。人的肉体──这乃是神与自然的混合──变成了这两种力量最为悲惨的战场。

  从这些思考,我们可以总归西方人对自然的态度如下:

  一、自然是与人敌对的东西,当他挣扎向神之际,拖他下坠。以“肉体”为其象征的自然之诱惑,常常是不可抗拒的,并使人呼喊着:“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2)。”

  二、自然与神处于战争,自然与人也处于战争。或毋宁说,由于神的命令,人总是试图展试他统治自然的力量。

  三、人无法以调和的,友善的精神接近自然。其一致力于毁坏其二。自然之中没有东西会对人的精神进展提供协助。

  四、自然是一个物质世界,而物质世界意谓是为人所剥削利用的。

  五、就另一种意义说,物质世界是无情的事实,是对立于the en-soi(本然)的pour-so(自然)*。智性对它无可如何,只能如其所是的样子接受它,并尽量利用之。

  六、自然与人的二分法,意含着敌意,甚至根本的不合,而因此寓含相互的毁灭性。

  七、在此处似乎没有观念指示出或暗示出人类对自然的参与,或人同自然的同一。对西方人的心灵而言,自然与人是分别的。

  3

  人依赖自然供给食物,而不得不受自然的影响。他从事农耕、打猎、打渔等等,而每种这类事情都构成他性格的一部份,因为自然绝不仅是消极被动的东西,任人做处理。自然也是力量与能量;自然回应人的呼唤。当人同自然相合,它会与人合作,并向人启示它一切的秘密,甚至帮助人了解他自己。我们每一个人,或是农夫,或是猎人,或是木匠,都从自然得到他所需求的,并在他自己的园地里把它消化吸收。就此而言,自然重铸人的性格。

  把自然当做无理性的东西来对待,以之与人的“理性”相对,这纯然是西方观念,而有时候我们觉得这个对立正好相反。人要自然服从他的意志,这是人的无理性,因为自然有自然之道,是与人之道并非常常相同的,而人无权将他的方式强加于自然。

  确实,自然缺乏意识。它只是芦苇,而不是“思想的芦苇”。就由于这种意识的缺乏,它被人认做是无情的事实,是没有自己意志、没有自己智慧的东西。它除了绝对的“必然”之外,什么都不知道,它不允许人的干预──除非是依照它的“必然”之道。它不懂偏袒,并拒绝离开它不可避免的道路。它是不和解的,而是人必须同自然和解。自然的“必然”是绝对的,人必须接受它。就此而言,自然有与神圣意志相似的成份。

  我想,这乃是何以自然或自发者有其迷人之处。当孩子做出讲求礼仪的社会所认为不庄重、不合宜甚至不道德的事情时,不但可以得到宽恕,并且被成人当做童稚无知而接受。在天然行为中,有着神圣成份,是不受人类的习俗与人为的虚伪所阻碍的。在这种不受约束中有着某种直接而新鲜的东西,显示着神圣的自由与创造性。自然从不思虑;它直接从其自心中发出行动──不论这自心的意义是指什么。就此而言,自然是神圣的。它的“无理性”,超越了人类的疑虑或暧昧,而在我们对它的领受中,我们超越了我们自己。

  这种领受或超越是人类的特权。我们有心的、安静的、全心全意的接受自然的“无理性”,或它的“必然”。这不是一种盲目行为,也不是对不可避免之物的奴隶式屈服。这是一种主动的领受,是一种人的意愿,其中没有排拒的思想。在此中没有意含武力,没有意含割舍,而宁是参与、同化,甚至合一。

  4

  自然有时被西方人当做已经在“那里”、而人走进去的东西;他发现自然在他面前,这使他带着敌意,因为他觉得自己不属于它。他意识到他处于一个被种种滞呆的事物与无情的事实所包围的处境。他不知道他何以在此,他也不知道有什么在等着他。然而,由于秉赋着意识,他以为他能够决定他的前程,他觉得他要为他的决定负责任。他孤独无助,以为自然威胁着他,准备把他吞入它的胃中。他吓得心惊胆跳,不知如何是好。依照某些现在思想家看来,这是人同自然遭遇时的状况。在此处没有余地可以让神进来,只有人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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