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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因明基础课(宝僧法师)▪P7

  ..续本文上一页所作性这个原因里面,但凡是声一定是所作性。如果有不是的话,如果声不一定是所作性,就算是所作性说是无常,那声也不一定带得进去。就等于说,我一只脚已经踏进房子了,我说我已经进了房子了,还有一只脚在外面,对不对?如果是不一定,你就不能由于这个因全部带到进入后陈里面去。那么对无常判断的时候,它的对立方就是常,等于说它的异品,我们所谓的异类、同类,传统上作为异品、同品。那么在异品的东西中,一定不能存在这个因的。假设它存在的话,出现什么呢?例如刚才所谓的“有”这个因,“声是无常,有的缘故”,有是什么呢?它在常里面也有。逆遍的意思就是说,它的这个反方,无常的反方决定不能有因的,如果它还有。比如说有存在一种东西,但凡是有,它也可能是无常也可能是常,在两边都有可能,那么在判断的时候你怎么判断?声是有,确实存在。但是有它也有无常也有常,到底是常还是无常?你还没办法进行判断的。如果有一种情况,当常绝对不会有所作性,当一个恒常的东西它一定不是从原因(所作性)来产生的,如果任何常这种东西一定不是从原因(所作性)推出来的。那么如果是这样子的话,那等于说,声如果它必定是所作性,那么所作性一定会把它带到无常这个集合里面。那么逆遍的意思就是说,但凡异品的东西绝对不会包含那个因的。就是所有的所作性必定在无常里面存在,而不在常里面存在。就是等于说它必定完全存在这个集合里面存在,它只在无常这个集合里面存在,而不在常这个集合里存在。即因仅仅在后陈的集合里存在。

  如果下定义的话,但凡因所作性,准备以所作性证明声是无常的这个有情,在他成立第二相即随遍时,他确定这个所作性仅仅在无常里面存在。如果能作这种决定,那就是第二相成立。

  (第二堂完)

  四,讲解几个注意问题及简单辩论

  如果在正式的辩论场上面,单单因明这套理论,在三大寺大概要化四年去学习、辩论,但对你们我个人的想法是作为一个架构上面总的概念上面作一个了解。昨天我们举的那个例子--以声作有法,应是无常,以所作性故。当我们要证明这个原因必定是这个后陈,当我们要证明声是无常的时候,既然我们不能从直接经验上面去抉择这个问题的时候,就需要推理。但是有人讲声是无常,我们能不能凭我们直接经验经验到?对于无常我们能不能直接看到?

  学生:能感受到。

  法师:感受到!那感受到就是我们直接经验到的?这个问题解释一下,房子拆的时候我们就看到无常了,看到第一根白头发长出来的时候,看到无常了,看见云变化的时候,看见下雨、停雨的时候,我们好象看见无常了,但是在佛教的理论体系上面,我们把这个叫做看到粗分的无常,看到了无常的表象。从这个表象当中,我们推导出来,好象仿佛直接经验看到了无常。为什么这样说?问题来源于,在宗教理论里面,我们对这个无常定义是什么?刹那性。在佛教理论上,但凡一样东西如果你能决定看到它的话,你应该要决定看到它的定义了。

  比如说,瓶我们能不能看到?能。

  (顺便讲讲)瓶这个东西你们要小心,你们以后若有机会看一些因明书的话,会发现一个奇怪的定义,这个东西(指着桌上的矿泉水瓶)竟然不叫瓶。因明来源于古印度,有些语言的运用要牵涉到他们的世界,和印度人的世界相关的有些东西的定义是固定下来的。他们瓶的定义就是鼓腹窄底,能装水的东西。在某种意义上这些东西(矿泉水瓶等)都不能叫瓶的。

  瓶为什么能看见呢?对于这个定义,鼓腹窄底能装水的东西,我们都能见得到。无常的定义是什么?刹那性。所谓看到定义,你要了解声无常的话,就必然要了解刹那性后才能了解。作为粗分的就不行,我们看见房子倒塌,天气变化,四季更替,年纪衰老等等这些是无常的粗分表象,而细相我们是没有办法看得到的,为什么?因为刹那是一个很短促的时间,在中观理论上面是一个成年男人一弹指的时间分成360份取其一份就是一刹那。假如有一天,你们在定中,心能够进入极微细的层面,能够观察到这么短促的时间,能够发现一切事物都是刹那刹那性的转变的话,那个时候才能说亲自证到无常了。那就是说,在直接经验上我们还不能承认说声我们直接证到无常了。那么就需要给出原因。昨天说了,原因用了所作性。但凡所作性都是无常,声既然是所作性,那么声是无常--形成这种间接的推导。

  又一问题,一般来说,火我们是能见得到。但要小心了,真正进入因明学以后,因明对于这个世间,大的归类和每一个别归类进行了详细的定义,一个东西定义下去以后,这个东西就是这样的。你们可能还记得,每次下定义的时候,一定要完成八对周遍,还记得八对周遍吗?互相是,互相不是,互相有,互相没有。一定要完成这八对。如果这个定义出现的时候,它就不能再转了。所以刚才说的那个火能不能见到,你们在辩论场上也有很多牵涉到世间理论上面的辩论,因为火已被定义为热和燃烧。但是热与燃烧你会看到吗?热与燃烧这个东西是怎么来的呀?是一种触觉,感性,就是说在直接经验上我们需要依靠触觉才能直接经验。

  那么我们可能又会问了,在世间语言里面,我们是看到火,对不对?经常我们说,看到火的光芒,看到火的光芒和看到火的颜色。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说能看到火。但是一般来说,有两种说法,有人说能看到火,在辩论场上就要辩,到底是能看到火还是不能看到火,还是有一定辩论的。关于这个辩论比较详细了,这里不讲了。还有,粗分的瓶我们是能看见,但是无常我们是看不见的。火一般来说看得见,但是如果假设在这个楼房后面,刚好被一面墙挡住的时候,那个火我们能不能看见?不能。那么不能看见的时候,我们能不能通过有果来推导有因呢?比如说有激烈的浓烟从后面产生出来的时候,烟我们看到的。那么需要推导是否有火的时候,也需要把烟作为一个原因间接推导。这里所说的,当你要成立想认识的这个宗的时候,而没办法从直接经验上去认识的时候,就需要一个因去推导。那么刚才说的无常就不能被直接认识。但凡无常,按宗教理论,谁能够直接证到无常的话,那要圣者才行的,在他的瑜伽现量上面证得。

  那好了,现在,我想先把一个结构,因明论题上使用的结构,给大家讲一下。“但凡颜色都是红色”,当然大家都说不可能。是不可能!但是很有趣的一点,在实际运用上,当你们在网上跟其他宗或佛教徒一起讨论问题的时候,有时候我们发现,这个东西好像不对,我们经常有点感觉,当你说完我也不晓得,反正都是一种直接的感觉,你这么说好像有点不对,但不对在哪里,我想不出来。然后有时候两个在网上进行大量讨论的时候,对同一个问题总是挨不着边的,虽然文章一大段,我也觉得好笑,就是说,一篇十万字的文章,如果把它写成这种论式要解决问题的话,大概五十个字就能写完,但是他们写了十万字还没把问题搞清楚。为什么呢?就是我们有时思维上面,没有那么严格,我们不晓得,它是有问题,但是直接把它这问题挑出来,我们又找不到。所以只好你这样说,我这样说,他要这样,我要这样。好像各有各的说法,然后旁边再来一个人,结果这是第一个主贴,然后来一个跟贴,然后说一大段,然后第三个说你们两个说得都有道理,第四贴说你们两个都有问题。越来越挨不着边。其实就是因为我们没有那种严格的思维逻辑和那种合格的思维方法,对于他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就他的问题本身挑出问题来。我们现在举一个例子,在因明体系里面,对这些问题到底如何分析得非常彻底而且准确呢?它提供一种非常严格的思维逻辑方法。

  比如,在我们因明最初学习时,对一切事物进行分类时,我们最初有一个红白颜色的辩论。这个辩论题中就是:但凡颜色都是红色,对不对?不对。但是问题我们说它怎么不对?

  学生:举个例子。

  法师:举个例子?来,举个例子。

  学生:粉笔是白色

  法师:粉笔是白色,那粉笔是颜色

  

  学生:粉笔的颜色

  法师:好!非常厉害。

  将来你们对每一个分类时,你们会发现我们在表述式上要非常准确。粉笔颜色可以叫白色,粉笔本身不会是白色的。所以有一个叫“白马非白”,白马是有情,是不相应行,而颜色一定是物质(色法)。

  OK!粉笔的颜色对不对?粉笔的颜色应该是白色?(法师拿出各种颜色的粉笔来,众笑)

  学生:白色的粉笔的颜色

  法师:好了,那举例就是这样了。就拿白粉笔作有法,放在前陈上,为了破除“但凡颜色都是红色”的说法,给出另外一个论式是什么?

  我们在辩论场上就是这样的,拿白粉笔的颜色作有法,应该是红色。对方肯定问为什么?如果他同意就是跟现量相违的,这种就算他承认也是要被取笑的。那么这时他又不能同意,他只能问你为什么?在因明里面如果一旦问为什么的时候,意味着对方不同意你的说法,就等于说你要举个理由来证明它,他是不同意这种讲法的。那么这时给出一个原因:因为是颜色的原故。

  你给出一个原因,这时他就出问题了,什么呢?他说同意就跟直接经验相违。他如果说举出的这个因不是正确的原因,因不成立的话,就等于说他想不承认白粉笔的颜色是颜色,这个相当困难,对不对?当然在书上面我们有论证的,假设,我们作假设说你不同意它是颜色的话,我们就证明它是颜色。那白粉笔的颜色应该是颜色,因为什么?事实存在这样的东西,你就可以论证这个,但是基本上我们就不到那种细细的辩论。基本上在这里的人都能够接受白粉笔的颜色是颜色的话,当你一承认这个,那么“但凡是颜色必定是红色”是谁同意的啊?对方同意的,他就完全倒了,在这时他就没办法回答了。

  那在这一点上出一个破式,就是所谓的真能破式,让对方先了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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