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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讲义(正刚法师)▪P12

  ..续本文上一页”字,是指用来作判断分析的事物与道理,本身是有错误的,站不住脚的,即不如正理,那么由此而推度出来的结果,那就必然是错误的、不正确的。课文中说由邪因智所起果智必乖正理,这是指的对于那作为推理依据的道理、事理,对它的认识本身就是错误的,于是根源于这错误的理由而推导出来的对于别的事物的认识、事理的了解,那就必然是错误的,果智乖于正理。

  B3、小结比量

  下面就来具体分析一下两个论题。现在,我们先在这里把立论的一方叫做a,把破斥的一方叫做b。下面的两个论题,实际上就是课文P12中的内容,依此内容在这里做一个条理的分析,以便能看出推理的过程。

  C1、第一个论题

  立论:a宗:有情决定有我

  因:有作受故(有作与有受)

  破斥:①从同法喻上破

  b斥:机器同样具有“造作”义,瓶盆亦能容受东西→这是否可推出,机器、瓶盆与有情,都是决定有我?(前者是无生命的东西,很明显,那是不会有我的。)

  a救:b方没有分清“作”与“受”两个概念的具体所指。“作”,是指造作善恶,而不是指造作别的东西。“受”,指的是承受苦乐→因此,机器的“作”,不同于有情的“作”;瓶盆的“受”,不同于有情的“受”。机器、瓶盆与有情之间,是没有同法喻的,即是说无共同点,不能用来做比量推理。

  b再斥:本来“喻”是用来说明“因”的,即因待喻成,既然a方所立的“因”找不出一个与之有共同义的法,即找不出一个有“作”义与“受”义的法,那么这就说明这个“因”也是不能成立的。又“因”是用来成立量的,成立宗的,然而,既然“因”不成立,那么实际上也就说明a方所立的宗“有情决定有我”,也是不能成立的,这一个论题是非量。

  ②从“宗”上下手破

  b斥:有情为无常?抑或是常?第一,若是无常→有情就不可能有“我”,因为“我”字,有独一不变义,而无常,意味着有变化。第二,若是常→那么,有情就应该没有“作”义、没能“受”义,因为常是没生灭与苦乐变化的。因此,若是常,那就与所立的因相矛盾。又“因”是成立宗的,“因”既不立,“宗”又怎么能成立呢?所以,有情是常与无常,都不能成立“有情决定有我”的论题。因此,这一论题是非量。

  C2、第二个论题

  立论:a宗:心识非有

  因:无色相可见(无形无相)

  喻:如龟毛

  从同法喻上破斥:

  b斥:如电磁场、电磁波,虽是无形无相的,但可以从作用上推知其有,收音机所接收的就是一种电磁波,于是才有声音传出,这不能说电磁波没有,不能说亦如龟毛一样。因此,我们亦可以从粗显易知的“觉知”的作用,自我“反省”的作用,由此作用来推知心识是有的。“觉知”的作用,我们一般的凡夫都可了解,因为较粗显。

  a救:b方的“觉知”作用,是“根”的作用,由此是推导不出心识是有的。

  b斥:“根”只能“照”,而不能“觉知”、不能“反省”,而我们自己确实能够感觉到这“觉知”作用的存在,由此那就可以推导出那只能是“心识”,而不是根。如眼识,虽然要依于眼根而生,然而却是由眼识“觉知”色境,而不是由眼根“觉知”。眼根如镜,唯有“照”义(其理由如第60页)。所以,心识非如龟毛,a方的论题是不能成立的,是非量。

   ※   ※   ※

  以上两个论题的推理,就说明那依据的事与理,本身就有错误,所以推导出来的结果就只能是非量,即似比量。

  A3、结三量与三分别、八识:

  ┌自性分别———┌→现量←┐——前五识、第八识┐

  三分别┤随念分别—┌—┼→比量←┼——第六识  ├八识

  └计度分别—┴—└→非量←┘——第七识  ┘

  (三)性,bhāva

  此处的“性”,是性类义。这是佛法关于伦理价值的说明。唯识佛法非常注重于对伦理价值的分析,因为这牵涉到我们未来的生命是上升、抑或是下沉的问题。因此,唯识佛法谈心识,每一个心识不能不关涉到它的性类问题。唯识佛法关于性类,大体上说来,共有三种,即善性、不善性及无记性。下面就来逐一地简单讲解。

  A1、善性

  善,以前讲过,就是顺益义、顺理义,合乎世俗的道理、道德规范,合乎胜义出世间佛法的道理,这就是顺理,就是善的。又凡是能顺益于自他、顺益于今生、能够顺益于未来生命体的提升的,无论是有漏的有为法,抑或是无漏的有为法,那都可说是善性的。因为其特点是远离垢秽的,尤其如涅磐等胜义善法,那是绝对清净无染的。因《八识颂》只讲心心所法,所以,就心心所而言,善性的法就只有两种形式,即自性善和相应善。

  B1、自性善,即自己本身是善性的,此即信等11个善心所。此类善法是我们希望永远保持的,这是我们修行用功,希望每一刹那、每一念最好是都有的,这不是属于断舍之法。这不仅在凡夫的心念上有间断的生起,而且就佛而言,它也是有的,只不过是能相续罢了。

  B2、相应善,“相应”二字,一是特指这一类的善性的法是心王及心所法,因为只有王所之间才存在相应义。一是指这一类的法,自己无所谓善与不善的问题。若是善性的话,那它就是由信等善心所影响而成为善性的。

  A2、不善性

  不善,即有违损义,就是既不符合世俗的道理,更远离佛法的道理,不仅对今生,而且对于未来的生命都是违损的,起到一个下沉的影响,这样的法,就是不善的。其特点是垢秽的,而不是净善的。就心心所法而言,这就有两种形式:即自性不善和相应不善。

  B1、自性不善,即自己本身就是不善性的,所谓不待他缘,自体是恶,这指的是那些引发恶业的烦恼及随烦恼。这是我们学佛修行所应断舍的,以便能使我们的内心变得纯洁美善、充满智慧的光明。我们凡夫众生的心念,关于这自性不善,那是有间断地出现的。

  B2、相应不善,“相应”二字同前面的一样,一是特指这一类的不善性的法是心王及心所,因为王所之间才存在有相应义。一是指这一类的法自己无所谓善不善的问题。但,若是不善的话,那它就是由能引恶业的自性不善心所影响而成的。

  A3、无记

  记,就是指有善恶可以记别,无记正好相反,就是指没有善与不善可记别。不存在顺益义与违损义。这样的法,不招可爱果或非可爱果。依前面的分类法,也可分为自性无记与相应无记。不过,不同的是,不仅仅是针对心心所法,而且还有色法和不相应行法。

  B1、自性无记,即自己本身就是无记的,在这里特指有一些非心心所的色法及不相应行法。如《对法论》卷四说这样的无记法有三类:第一,八色界处,即五根与香味触境。第二,意相应品,即在意识影响下出现的虚假色法,就是前面讲过的极略色、迥极色、受所引色、遍计所起色四种。第三,命根、众同分、名句文身等不相应行法。以上这些都是属于自性无记的法。这在《成唯识论述记》中叫做“不相应无记”,此中的“不相应”,是指以上这些法非是心心所法,没有能缘的作用。

  B2、相应无记,此中的“相应”二字,与前面的意义有点不一样,在这里是指凡是具有能缘性的无记法,都可叫做相应无记法。就是特指心心所法。

  就整个八识来看,前六识的无记,对于我们是否能感爱非爱果,没有多大关系,然而第七识、第八识就不一样了,虽然不是造业识,不能招爱果非爱果,是无记的,但不能说与生死系缚没有关系。因为有漏第七识有四烦恼相应,覆,就是指有漏的第七识障碍我们修习无漏圣道,由于第七识是有漏的,所以在第七识未转依前,我们所做的种种修行努力,都是有漏的,而不是无漏的。又第八识是生命轮回的主体,相对于第七识来讲是无覆无记。

  (四)依缘

  依,是依恃义,这是固定的依、不动的依。而“缘”字,在训诂学上,把顺着某一种事或物的边际的那种行动,叫做缘。譬如人爬上树,叫缘树而上;又如人靠墙站立着,那就不叫缘墙而立,而应叫依墙而立,但人爬上墙去,那就可叫缘墙而上了。因此,“依”与“缘”,在字义上,是多少有所区别的,前者是固定的、不动的,后者是动态的,是指一个行为过程。

  然而,将这两个字引申到唯识佛法中来,“缘”字的意思,就是指一切法中的每一个法的生起所必备的条件,即有条件的意思,因为诸法不是自然单独生起的,是要靠其它的法的帮助才能生起,这就是“缘”字的含义。再说,实际上,一切法的生起都要依赖于众缘,并且缘又靠缘,靠其它的缘才能生起,如此这样展转需他缘法相助,重重无尽。总之,宇宙万象、宇宙中的事物彼此不是孤立的,彼此之间存在着一个重重无尽的缘生之网。又“依”字,就有非常重要的意思,有自主自在的意思,不然就不能成为他法的所依。

  缘义与依义,在唯识学中彼此稍有区别,请大家注意这一点,下面在解释每类“缘”的时候,要逐一地指出来。

  虽然一切法彼此之间,是一个重重无尽的缘生之网,但是为了分析每一个法的生起情况,仍可以从中取出一个法β来看,来分析它到底需要一些什么样的缘,才能促使它生起。因此唯识佛法在这里,对帮助每一个法生起的所有的法,做了一个总的分类,认为大致不出这四类缘:即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下面就来逐一解释。

  ①●————┐  ①代“因缘”

  在一切法中,  ②●————┤  ②代“等无间缘”

  取出一个法来看、  ├→▲β  ③代“所缘缘”

  来分析,大致就  ③●————┤  ④代“增上缘”

  有这四类“缘”。  ④●————┘

  A1、因缘(①),hetupratyayah.

  在唯识佛法中,从因缘的角度来看,有两对非常重要的因果关系,就是种子(α)生现行识(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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