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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讲义(正刚法师)▪P4

  ..续本文上一页于是我们的内心自然就会生起一种深厚的信仰快乐及希望能得成就善法的一种善法欲。纯洁清明的信仰,能给我们的身心带来无比的快乐,并能促使我们去追求最高的成就——就是成佛。

  D2、惭:hrīh.,人们做了错事、坏事之后,在自己的内心之中生起的一种觉得羞耻的心理反应,这就是“惭”。试问,为什么会有惭心所的生起呢?那是因为我们长期以来受社会环境熏习而成的崇重贤善、向圣贤看齐的心理素质,在犯了错误之后,自然就会唤起惭心,会羞耻过恶,会感觉到所做错事伤及到了自己的人性和自尊心,会感觉到在自己的心上留下了一个污点,这就是唯识上所说的惭心。因此,一旦惭心被唤起,恶行自然就会被止息,就会不再继续下去了。

  D3、愧:apatrapyam.,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大众意识,反对损害他人社会人群的暴恶的错误行为,大多数人都具有这种心理素质,因此在一旦做了损害社会及他人的错事的时候,内心自然就会生起一种内疚感,感觉到对不住他人,对不住社会,甚至会觉得无颜见人,害怕受到社会舆论及他人的斥责,这就是愧心。此愧心一旦被唤起,恶行自然就会被终止。

  D4、精进:vīryam.,精是精纯不杂,进是升进不退,就是在人们心中,有这样一种心理:对于善事,乐于勤苦修习,对于恶法、不好的习性,能勤勇去断除,就是能保持这种努力为善、努力断恶的心态。而且这种精进的心理,指的是我们在由染转净的过程中,即在修学佛法、在圣洁之路上行进时,所反映出来的这种心理现象。

  D5、无贪:alobhah.,对于财色名利表现出一种淡泊平实的心理现象,不会亟亟去追求,不会过分非义地索取,只是随遇而取,可有可无。唯识所言的“无贪”,其心理表现,不是指连有情众生最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一丝一毫都没有才叫无贪,而是指只要不过分、不是非义的,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淡泊物欲的心理,这里有一个度的把握,这就叫无贪。

  D6、无嗔:adyesah.,就是在违逆境之中,对于他人,对于环境,在内心仍然以一种温和清凉的态度来对待,没有热恼,不会恼怒于他人或环境,在违逆境中表现出来的这种心理现象就叫无嗔。

  D7、无痴:amohah.,心念清澈明净,不迷惑,能知事达理,这种心态,就是无痴。

  D8、轻安:prasrabdhih.,内心表现出来的一种轻快安乐安祥的这样一种心态,这样一种心理现象,它来自于禅定,由定滋养而表现出的身心调畅的心理现象就叫轻安。

  D9、不放逸:apramādah.,在社会生活中,在修习佛法的道路上,内心始终在防止恶法的生起,并且还要努力增长善法。防止恶法生起、没有放荡奔逸的那种心态,就叫不放逸,但要清楚,这要在精进三善根的前提下才会有。

  D10、行舍:upeks.ā,这是就没有执著来讲,而不是就心里的苦乐等感受来讲。此中的“行”字,即迁流义、造作义,所以行舍的意思就是指舍去高下不平等的迁流心、造作心,并远离那着力的加行,离分别作意的偏曲相。总的说来,就是一种没有执著的心理现象,善心能平等自然相续,心得无功用住,这样的心态就是行舍。在修学佛法的历程中,能步步舍弃,才有可能地地升进,直至成佛。

  D11、不害:ahim.sā,对于违逆自己的事和人,表现出一种慈愍的心态,没有损恼残害之念,更不会由贪爱而起残害之念,如对他人不做生命的损害,财产的损害,名誉的诋毁,如此等等,这样的心态,这样的心理现象就叫不害。

  C4、烦恼心所

  烦是扰义,恼是乱义,能烦扰恼乱我们有情凡夫众生的身心,使有情恒处生死、不得解脱。总之,烦恼是一种不善法,此类心所更能体现出凡夫之所以为凡夫的众生心理现象。烦恼心所四一切义都没有。

  与前面一样,不善法也分为四类:第一,自性不善,就是自己本身是恶,不是受他法影响而成恶,在二十六个烦恼心中,唯嗔、忿、恨、恼、嫉、悭、害、覆、无惭、无愧这十法才是真正的不善法。(《大正藏》卷六十七,P三五○中)此类自性不善的烦恼心所,能引发恶业。第二,相应不善,本身虽是染法,即可以着色,但自身却不是定性的不善法,它之所以有不善性,那是受无惭等十个自性不善烦恼心所影响所致。除无惭等十个自性不善烦恼心所之外,其余的烦恼心所属相应不善。第三,等起不善,就是由自性不善和相应不善烦恼心所影响而成的不善的色法及不相应行法都是,并且亦包括种子。试问,为何不说色法等是相应不善?因为心所法与色等法之间不存在相应义,色法等不能充当能缘。第四,胜义不善,就是指的生死法(种种顺于流转生死的有漏法)。此处所讲的烦恼心所只涉及自性不善和相应不善两类。烦恼有两大类:一是本惑,二是随惑。

  D1、根本烦恼

  何谓根本?就是说此贪等六烦恼心所,不随于其余的烦恼心所法生起,独自有体,并且可以在此本惑上差别假立其它的烦恼心所,所以,此六烦恼心所就叫根本烦恼。就伦理价值来讲,唯嗔烦恼心所是自性不善,其余的贪等烦恼,若在上二界,则唯是无记性的,若在欲界,就分别起的贪等烦恼而言,乃是相应不善。若就俱生起而言,能发恶行的贪等烦恼是相应不善,否则,即是无记。所以,嗔唯在欲界,其余的贪等烦恼则通于三界。

  E1、贪:rāgah.,贪,就是贪爱,对于顺境、处于适意的对象境才能使我们凡夫产生贪爱。这是一种过分的追求,甚至会变成非义的获取。如果更具体地讲,贪就是贪求、渴求,表示内心里面缺了点什么,而向外追求,来满足这种渴望,如没有名求名,没有利求利。此烦恼心所所表现的心态,即是贪求外境和外物,执著于它,并且这种贪爱是没有止境、没有限度的,即我们常说的贪得无厌。那么,试问,对佛法真理的追求,对生命价值意义的追求,算不算是贪爱呢?不是!因为清明纯正的追求,对生命意义的追求,它不是一种物欲,不是寻求一种低劣的感官刺激,而是为了提升自身的精神品位,因此,这样的追求是圣洁的,这种追求不是贪。

  E2、嗔:pratighah.,就是对于逆境,对于不适意的对象,在我们凡夫的心中生起一种憎恚的心理反应,一种不愉快的情绪,这种心态就叫嗔。此嗔烦恼,还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形式,那就是随烦恼了,如忿恨恼嫉等。就此烦恼,我们可以感觉到,一旦引起嗔心,我们的内心就会有一种苦痛不快的心绪,如果演变成极度愤恨的怒火,那么,它所给与人的灼痛将是巨大的。前面的贪烦恼,不一定是恶的,贪即爱,有时也有好的一面,然而嗔烦恼却不一样,其本质是恶意的,只是在表现形式上,有程度不同的区别罢了。恶意对待他人,无论是否明显,在无形中,也会反作用伤害到自己,所以平常有句通俗语“一念嗔心火,焚烧功德林”。因此,如果从大处而言,嗔恨心发展到最高度,就会影响到共业,如形成战争,给整个有情界带来灾难;若从小处来讲,嗔心多的人,在人与人之间,会破坏本来应是和谐的关系,难以与人相处。故此,我们作为学佛人,虽然凡夫众生之间免不了有嗔心,但却可以使它对我们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因为,嗔心是一种修行的重大障碍,内心长期充满嗔心的人,肯定不能如法如理地修行办道,而大乘菩萨的根本,就是要有菩提心,在智慧的普照下,要有慈悲济物之心,所以,作一个菩萨,嗔心是必须要破除涤尽的。于是,这就提醒我们,在实际生活中,要培养宽容心,通过宽容他人而培养出自己那种恢弘的气度。总之,佛教的思想,佛教的精神,就是扬慈弃嗔,倡导和平,希望人与人之间能和睦共处,共同构画自己美好的人生蓝图。

  E3、痴:avidyā,痴,就是无明,就是不能知事达理。我们凡夫众生长期在无明烦恼的笼罩下,在日常生活中,其表现,看似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而实际上,从佛教的思想来讲,那仍然是颠倒的、不正确的。又无明大致有两类:一是先天的俱生无明,这是与生俱来的,牢不可破的无明。一是后天所形成的分别无明,这是通过环境、错误的教育及错误的训练所形成的无明。

  ┌相应无明——与贪等共起的无明。

  无明┤  ┌不共无明——与意识相应,有间断。

  └不共无明┴恒行不共无明——与末那识相应,恒时相续不断。

  E4、慢:mānah.,笼统地讲,慢,就是指在待人接物上,没有谦和之心,心常高举,就是以一种高举的气势来待人接物。就那心高举的不同表现形式而言,大致有七种:

  第一,是慢,“于劣计己胜,于等计己等。”前者“于劣计己胜”,就是本来自己在学问等方面超过他人,在看法上认为自己胜过他人;后者“于等计己等”,本来彼此之间都一样,在内心的看法上也认为是一样。由此而生起的气势高举之心,这就是慢。

  第二,过慢,adhimānah.,“于等计己胜,于胜计己等”,就是本来自己在学问等方面与他人都差不多,却认为自己比他人强;或者本来他人比自己强,却错误认为彼此之间都一样。由此而生起的气势高举之心,就是过慢。

  第三,慢过慢,mānatimānah.,“于胜计己胜”,就是本来他人在学问等诸多方面比自己强好,但自己却错误地认为、没有自知之明地认为自己比他人强、好。由此而生起的气势高举之心,就是慢过慢。

  第四,我慢,asmimānah.,就是在自己这五蕴和合的身上,认为这代表我,这为我所有,于是在身高、长相、如此等等方面,与他人比较,若比他人的身体高、好、强,由此而生起的气势高举之心就是我慢。

  第五,增上慢,abhimānah.,有的学佛者,气功界有的练功者,对于超于常人的殊胜法,如五眼六通,以及无漏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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