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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行事钞受戒缘集篇》译注(释恭融)▪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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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奴仆

  奴者。《僧癨》云:“若家生、买得、抄得,此彼不得。他与奴、自来奴,余处听度。”

  奴仆佣人。《僧癨律》说:“如果是家中奴仆生的、用钱买来的、打仗赢得的,这种奴仆在此国或他国都不得度。别人给的、自己跑来的奴仆,在其他国可以度。” (见表十三)

  今有人放奴出家者,若取《出家功德经》,若放奴婢及以男女,得福无量。律中不明放者,但言自来投法度之是非。准奴及儿,彼此通允。

  现在有人放奴仆去出家,如果依《出家功德经》所说,放奴婢出家,能得无量福报。《四分律》中没有讲放的事,只讲自己来出家的可度不可度的事。按理说,奴仆及奴仆之子,是可以度的。

  《五百问》中,知是佛奴,度者犯重。若先不知,后知不遣亦重。问:“其人是大道人不?”答:“非也。”僧奴准此,复本奴位。

  《五百问》讲到,如果知道是佛的奴仆而度出家,犯重罪。如果原先不知道,后来知道而不遣还的,也犯重罪。问:“这样的人是大比丘吗?”答:“不是。”僧奴也和佛奴一样,应还他作奴的身份。

  10、官人

  官人者。《僧癨》有名有禄、有名无禄,此彼国不得度。有禄无名,余处得度。无名禄者,一切俱听。准此俗人来投出家,理须为受。

  官员。《僧癨律》说有名位又有奉禄的、有名位而没有奉禄的官人,此国彼国都不能度。有奉禄而没有名位的,在其他地方可以度。没有名位也没有奉禄的,一切地方都可以度。由此可知,俗人来出家,理应为他受戒。(见表十四)

  丈夫者。必以建心慕远,清节不群。卓然,风霜不改其操;铿然,忧喜未达其心。便为丈夫之貌。

  丈夫。胸怀远大,立志成佛。环境恶劣不能改变他的节操;忧愁喜悦不能动摇他的心志,这样的人堪称为丈夫。

  故律云,年二十者,方堪受具。谓能忍寒热、饥渴、风雨、蚊虻、毒虫,能忍恶言苦事,能持戒,能一食等。《僧癨》云,若过二十,减七十,无所堪能,不应与受具。

  因此《四分律》说,年满二十岁,才可以受具足戒。因为此时他能忍耐天气的冷热、饥渴、风雨、蚊虻、毒虫等事,也能忍耐别人对他的恶言或苦事,能够持戒,能日中一食等。《僧癨律》说,如果超过二十岁,少于七十岁,但却不能堪忍出家事的,不应与受具足戒。

  12-16、五种病:癞病、痈疽、白癞、干

  、颠狂

  五种病者。上四应得。狂中有三种39,若全不觉好恶,应不得。余二应得。

  身有五种病。前面四种可以受戒。狂病中分三种,如果完全不知道好坏的,不应受戒。其余二种应可以受。

  《善见》云,癞癣,莫问赤白黑,屏处,增长不增长俱得。露处,反前不得。然癞病有二:一恶业所致。二四大违反则生。故《育王经》有疥癞须陀洹、疮痍阿罗汉也。若出家已癞者,一切僧事共作。若食莫令在众。此萨婆多解。

  《善见律》说,癞癣病,不论是红色、白色、黑色,如果是长在身体的隐蔽处,不管增长不增长都可以受戒。如果长在显露的地方,则不得与受戒。癞病由二种原因造成:一是由造恶业所感;二是身体四大不调所致。因此在《阿育王经》中会有疥癞须陀洹、疮痍阿罗汉的名称。如果是出家以后长癞的,可以与僧共作一切僧事。但吃饭时不要让他在大众中,以免讥嫌。这是《萨婆多论》所解。

  次明余事更明所以。

  其他注意事项现在来说明。

  《五分》若先不相识人,不应云雾暗时受。《五百问》中,要须灯烛照之。

  《五分律》说,若是原先并不了解的人,不应在云雾天气、或黑暗时为他受戒。《五百问》说,若天暗应用灯烛照亮来受戒。

  若先曾受具者。《十诵》问云:“曾作大比丘不?"答:“作。"问:“清净持戒不?舍时一心如法还戒不?"《四分》无文。必有亦同边罪。幸依《十诵》十三难前问之。答若有违,则成边罪故。

  对于以前曾经受过具足戒的。《十诵律》问:“曾经作过大比丘吗?”回答:“作过。”又问:“持戒清净吗?舍戒的时候是否是如法还戒?”《四分律》中没有明文。如果舍戒不如法,则成边罪。可以依据《十诵律》应在十三难之前问。如果回答有乖违,就成边罪摄。陶静《四分》云,若有难缘40,如说戒中,当二人、三人一时作羯磨,不得至四。《僧癨》一和尚、一戒师、一众,得二人三人并受。若二和尚共一戒师,二三人不得一众受。《善见》云,二人三人一时受戒。一一同等腊等时,不相作礼。

  《四分律》说,受戒时若有难缘,应像说戒法一样,二人、三人可以一起共作羯磨受戒,但不可以四个人一起受。《僧癨律》讲一位和尚、一位戒师、一众,二人、三人可以一起受。有二个和尚、一个羯磨师,不可以二、三个人一起受。《善见律》说,二人、三人一起受戒,受戒的时间和夏腊都一样的,不必互相礼拜。

  (三)正问法

  上已略明杂相。今正出众问法。

  上面已把各种杂相作以说明。现在来说明出众的问难法。

  教授师至受者所,正敷坐具。坐已,语令敷坐具,为舒正四角,相对相及申手内。《五分》云,应安慰言:“汝莫恐惧,须臾持汝着高胜处。"

  教授师来到戒子面前,敷设坐具。安坐后,令戒子也敷设坐具,并为他舒正坐具的四角,坐在对面伸手相及的地方。《五分律》中讲,教授师应安慰戒子说:“你不要恐惧,一会儿你就会步入大比丘的阶位。”

  彼应取其衣钵舒示,寄此以为陶诱。前执五条,语言:“此名安陀会衣。"又指身所著者:“此名郁多罗僧。"执大衣已,语云:“此衣名僧伽梨。"《萨婆多》云:“此三衣名,一切外道所无。今示汝名相。"若依诸部,此处即为受衣钵者,或在众中戒师受者。《四分》无文。或受已方持者,亦随两存。并执钵已言:“此器名钵多罗。"“此衣钵是汝已有不?"彼答言:“是。"即便幞之。或加受法如前。

  教授师应手持受戒者衣钵,为他讲解。先拿五条衣,告诉戒子:“这是安陀会衣。”再指着身上穿着的衣说:“这叫郁多罗僧。”再拿大衣,告诉说:“这是僧伽梨。”《萨婆多论》讲:“这三顶衣,是一切外道都没有的。现在告诉你三衣的名相。”如果依据其他部律,应在此时为他受衣钵,或者在大众中由戒师受也可以。《四分律》对此没有明文。或者是受完以后才持,两种都可以。教授师再拿着钵告诉他:“这叫钵多罗器。”说完后问“这些衣钵是你自己的吗”,戒子答:“是。”问完后就把钵包起来。也可以在这时加受衣钵法。

  应语言:“善男子谛听。今是至诚时,我今当问汝,汝随我问答。若不实者当言不实,若实言实。何以如此?由无始来,欺诳圣贤,沉没生死。今欲舍虚妄,证真实法故,令汝实答。今问汝遮难,若不实答,徒自浪受。"律云:“犯遮难人,七佛一时为受,亦不得戒。"

  教授师应说:“善男子仔细听,现在你要发诚恳的心,我现在要问你问题,你随着我的问题来回答。如果不是就答不是,如果是就答是。为什么呢?因为无始劫来,欺骗圣贤之人,才沉没在生死海中。现在要舍离虚妄法,证得真实法,就必须用真实语来回答。现在问遮难,如果不真实回答,只是徒劳受戒。”《四分律》说:“犯遮难的人,七佛一起为他受戒,也不能得戒。”

  问十三难:

  汝第一不犯边罪不?答言无者,语云:“汝应不识此罪,谓曾受佛戒而犯淫盗杀妄,作此四者,必不得受。今汝无耶?”答言无者,又语云:“汝若不识、不解,不得妄答。第二、汝不白衣时,污净戒比丘尼不?答言:“无。”第三、汝不白衣沙弥时,盗听他说戒羯磨,诈作比丘不?答言:“无。”第四、汝非曾作外道来投,受戒后还作外道,今复重来不?答言:“无。”第五、汝非五种黄门(依名示之)不?答言无者。第六、汝非杀父不?第七、汝非杀母不?第八、汝非杀阿罗汉不?第九、汝非破僧不?第十、汝非恶心出佛身血不?各各答言无者。第十一、汝非天子、阿修罗子,名为非人,变为人形而来受戒不?答言:“无。”第十二、汝非诸龙、畜等,能变化者,变为人形而来受不?答言:“无。”第十三、汝今身中不佩男女二形不?答无者,应赞言:“善男子,已问难事,十三既无,戒可得受。”

  “第一、你有没有犯边罪?”若回答“无”,教授师应说:“你可能不了解什么是边罪,边罪就是以前曾经受过佛戒,而犯了淫盗杀妄四条戒,犯这四条戒后,一定不能受戒。你有没有犯此罪呢?”若戒子回答“无”,教授师应再告诉说:“你如果不知道、不了解,不可以妄答。”

  “第二、你在作白衣的时候,有没有污净戒比丘尼?”回答:“无。”

  “第三、你作白衣或沙弥时,有没有偷听比丘说戒羯磨,诈称自己是比丘?”回答:“无。”

  “第四、你是否曾作外道来出家,受戒以后又回到外道,现在又来出家?”回答:“无。”

  “第五、有五种黄门:生黄门、键黄门、妒黄门、变黄门、半黄门。你是不是黄门来出家?”回答:“不是。”

  “第六、你曾杀父否?”“第七、你曾杀母否?”“第八、你曾杀阿罗汉否?”“第九、你曾破僧否?”“第十、你曾怀恶心出佛身血否?”各各回答“无”。

  “第十一、你是不是天子、阿修罗子等非人,变成人形来受戒?”回答:“无。”

  “第十二、你是不是能变化的龙、畜生等,变成人形来受戒?”回答:“无。”

  “第十三、你是不是二形人?”回答“不是”。

  十三难问完后,教授师应赞叹说:“善男子,现在难事已经问完,既然没有十三难,你可以受戒了。”

  更问十遮:

  更问十遮:汝今字谁?答言:“某甲。”和尚字谁?答云:“某甲。”年满二十不?答:“满。”衣钵具足不?答:“具。”父母听汝不(随有言听,若无言无)?汝不负债不?答:“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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