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教史概說》講綱
大 科
壹、懸談:
甲一、道人爲何仍要研究佛教史
甲二、「曆史」及「曆史研究」泛論
甲叁、「佛教史」及「佛教史研究」概說
貳、入文:
甲一、序分:鳥瞰中印佛教之大曆史
乙一、印度佛教史綜述
乙二、中國佛教史綜述
甲二、正宗分:細說中國佛教史
乙一、中國佛教史的分期
乙二、中國佛教的分期別說
甲叁、流通分:總結中國佛教以贍未來
乙一、多元化的檢討與繼承
乙二、時代性的課題與弘揚
講 綱
壹、懸談:
甲一、道人爲何仍要研究佛教史?
乙一、以古爲鏡可以知興替故
乙二、傳承佛法故
乙叁、爲後世豎立佛法正義故
乙四、深化解行故
甲二、「曆史」及「曆史研究」泛論
乙一、「曆史」是什麼?
曆史乃過去曾發生過之事件的總稱
乙二、何謂「曆史研究」?
曆史研究的「操作型定義」乃是指:「曆史研究者」對「曆史的素材」,所進行的一系列「觀察、測量、歸納、分析、比對、演繹、推論與辯證」等(八項)工作,而得到「呈顯曆史」乃至「結論曆史」的結果之謂。
這其中有以下叁事值得吾人注意者:
丙一、所謂「曆史素材」者,主要是指史料、文獻、文物、考古訓诂科技乃至天文、地理、自然、風俗、民情等,一切世間存在之萬事萬物,皆得用爲曆史研究之參考與左證。唯此中必然存在有素材「充不充分」、「真不真實」、「引用恰不恰當」、「解讀正不正確」、「綜合運用合不合理」等等的問題在。
丙二、所謂的「觀察、測量、歸納、分析、比對、演繹、推論與辯證」等曆史研究之方法,雖在某種程度上,有著人類邏輯上的客觀標准,但卻也一直受限于人類有限的邏輯與經驗爲基礎而發揮!然而光憑借著人類的心靈乃至科技經驗等,可足以完整地發現過去事件之「真相」嗎?
丙叁、所謂「曆史研究者」,即是指專職或兼職(以某些史學專題之研究,往往需要具有對該專題之專業素養者,方能勝任之故,如〝佛教史〞之研究正是如此)的曆史學家而言。唯其研究結果,總不可避免地受限于他的曆史理理念、哲學思想、專業能力、專題知識、學術派別、主觀價值、客觀環境、研究勤隋、研究機緣乃至人生經驗與宿世因緣等條件影響。
丙四、所謂「呈顯乃至結論曆史」,即是指下科(乙叁)曆史研究的目的而言。
乙叁、「曆史研究」的目的何在?
丙一、呈現「曾發生過之事件」的「真相」(靜態)或描述其「演變之事實」(動態)。
丙二、依此「真相」或「事實」,去解析並說明其中靜態(已確定者)的或動態(仍有疑點尚待厘清者)的「因果關系」。
丙叁、透過對此「因果關系」之理解,而歸結出對該事件的「結論」、「經驗」或「知識」等。
丙四、由此曆史「結論」、「經驗」或「知識」等之體解,從而提出面對現代或展望未來的勸告或建議,乃至對該事件的後續「響應」或對未來之人的經驗警策等。【這也正是曆史研究對人類最大的價值,而曆代相續不絕的主要原因所在!】
乙四、對于「曆史研究」的一些保留態度及價值思考:
丙一、「曆史研究」既然存在有如「乙二」科中所示的不確定性,那麼它還算是一門「科學」嗎?它與自然等科學的差異何在?
此中所謂的「科學」,乃是指透過人類的前五根(含儀器的運用),對世間事物的觀察、測量等爲基礎,以人類的第六分別識,進行歸納、分析、比對、演繹、推論與辯證等邏輯思維與運算爲方法,而得到的一種可以明確「描述」的,合乎人類理性或經驗法則的因果性結論。此一結論可以被重複地實驗與推演,以驗證其「唯一性」與「必然性」,成爲人類之「知識」的一部份,從而可于未來加以廣泛運用者。此中的手段與結果,吾人統稱之爲科學。
又前述中所謂的「描述」,乃是指:人類運用共同(通)的邏輯語言或符號,以呈顯或傳遞特定的概念或思想之謂。
因此在上述兩種意義下,「曆史研究」是不是「科學」的關鍵,乃在于觀察方法的「客觀性」可能及結論的「可重複性」及「唯一性」可能上!
丙二、「曆史研究」能確定導致「乙叁」科中,所期望的目的嗎?
丙叁、不當的「曆史研究」是否會導致錯誤的曆史認知?
丙四、引用了錯誤的曆史認知,或錯誤引用曆史知識,會對人類産生怎樣的後果?
丙五、既有如此的不確定性,而我們仍需要做曆史研究的原因何在?
丙六、我們又當用何種態度來面對曆史研究及其結果?
丙七、我們可以從曆史研究的過程及成果中,得到怎樣的知識與啓示?
丙八、「曆史無用論」有何偏激之處?
乙五、在俗曆史研究的濫觞與發展(史學史):
丙一、中國
丙二、歐洲
丙叁、美洲
乙六、世俗曆史研究的哲學(理念)基礎(史學史觀)與研究方法(史學方法論):
丙一、中國
丙二、歐洲
丙叁、美洲
乙七、歐美「曆史主義」思潮,對世界學術思想,特別是佛教學術研究之影響:
甲叁、「佛教史」及「佛教史研究」概說
乙一、何謂「佛教史」?
乙二、「佛教史」研究的目的與價值何在?
丙一、爬梳教團之興衰,以殷鑒現未之因果。
丙二、評述往昔之邪正,以豎立佛法之正義。
丙叁、褒貶僧行之清濁,以匡正僧團之風氣。
丙四、重顯古德之勝行,以感發來者之信力。
丙五、明曉義理之流變,以深化解行之實踐。
丙六、建構共同之記憶,以凝聚教團之共識。
丙七、記錄教團之事迹,以保留曆史之實紀。
丙八、昭示佛教之影響,以生起世人之仰信。
乙叁、佛教曆史研究的限製,與執著佛教曆史主義及文獻主義的迷思
乙四、佛教曆史研究的正確態度(佛教史觀)與方法
丙一、態度:在不壞佛法信心與不舍宗教情操的前提下,以對佛法的體悟爲文本解釋及取舍的基准,在隨緣與不變之間取得平衡,而進行確實的佛教史學研究,透過佛教史學知識的把握爲方便,以達到乙二項所示的目的爲目標
丙二、方法:以時代變遷、人文地理及社會環境爲背景,以教團活動和教理思想爲經緯;既作結構的分析,亦有事件的敘述;既注意整體宏觀的理解,亦進行個體的微觀體認;其論述除了要有客觀的證據性,亦不舍具足宗教情操的文學性。
乙五、佛教史研究的濫觞、發展與成果:
丙一、中國
丙二、歐美
丙叁、日本
乙六、今後僧伽當努力的方向:
丙一、繼承傳統,借用新學
丙二、破邪顯正,吸納成果
丙叁、建立史觀,發揚正見
以上懸談說竟
貳、入文:
甲一、序分:鳥瞰綜述中印佛教之大曆史
乙一、印度佛教史
丙一、印度的地理、氣候、風俗、民情、政治、社會與宗教文化等背景。
丙二、佛世時代(依北傳,佛陀約入滅于公元前383年)。
丙叁、根本佛教時代:佛滅百一十年間,經二次叁藏經典結集,佛法仍大體和合一味。
丙四、部派佛教時代:約佛滅百一十年後,依于不同之戒律見解,僧團發生了〝根本性〞的二部(上座部與大衆部)分裂。之後又産生了五部、十八部、百部,乃至五百部的分裂。
丙五、大乘顯現時代:
丁一、空宗思想之顯現(爲對治聲聞乘「說一切有部」之偏執)
丁二、有宗思想之顯現(爲平衡「空性見」可能造成之偏執)
丁叁、實相思想之回歸(爲調和空、有二宗的對立,並回歸大乘
之究竟意)
丙六、密教顯現時代:
丙七、佛法在印度衰亡之因素:
乙二、中國佛教史研究之叁主軸:
丙一、中國政治、社會、文化及自然環境等背景所造成的影響(含法難、宗教政策及僧官製度等內容)。
丙二、佛法教理、思想及修行特色的演變等(含産生、深化、對立、變革、式微、融攝與融合等研究)。
丙叁、教團本身內部的活動變化(「丙二」的原因居多),與響應環境的改變(「丙一」的影響爲重)。
甲二、正宗分:細說中國佛教史
乙一、中國佛教史的分期(亦是中國佛教史的綜述):
丙一、分期方法:
丁一、分期的必要性:
戊一、使研究及理解得以分段進行。
戊二、有助于對整體佛教發展的了解與掌握。
丁二、分期的基本原則:
戊一、以教團整體的特微或傾向,爲分期的基准;大體依著朝
代或法難年代爲分隔點。
戊二、須符合把握重點、層次分明、合于法義、詳略適中、昜
于憶持等條件。
丁叁、分期的商榷性:
戊一、佛教的發展乃是一連續性之演變,並非有一斷然可分之
點,其分期只可視作一種佛教發展的〝巨觀〞傾向。
戊二、各期之中雖各具當期之特色,但並非具有必然之互斥性,只能將此特色視爲那個時代的主要傾向。
戊叁、不同的分期角度,有著不同的分期主張,其取舍率當以佛法的合理性、教團的增上性、利生的饒益性及曆史的教育性等爲考量。
丙二、分期內容:
丁一、第一「傳入接受期」:
戊一、時間:約西漢末年,哀帝元壽元年(公元前2年)佛教東來起,至東晉末年羅什大師入中國(公元401年)之前止,凡四百余年。
戊二、特征:只是單向的接受與初步神道化的理解,尚未進行精確化的理解與深刻化的研究及發揮,與中國固有文化進行對話與相互適應。
戊叁、內容:
己一、接受佛教:初期尚無經典的傳譯,只是信仰上之接納,而具有很深的神教色彩。
己二、傳譯經典:由安世高開始佛典之翻譯,並做初步之解讀,而有很濃厚之玄學化與格義化色彩。
【注】羅什大師入中國之後,雖更大量而正確地傳譯了諸大乘經典,但彼時已屬下一期之範圍。
丁二、第二「理解研究」期:
戊一、時間:自東晉末年,安帝元興二年(後秦姚興弘始叁年,公元401年)羅什大師入中國之後,至南北朝末年,北周武帝滅佛(宣政元年,公元578年)止,凡百七十余年。
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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