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理思維,對治瞋心
A、對治瞋心之方便
B、忍耐怨敵
C、破除不喜怨家富盛喜其衰敗
D、此等總結
(略述爲何要修忍,近期其它有影響的事例入手)
A、對治瞋心之方便:
一、思惟不瞋之大利
二、思惟瞋心之過患
菩薩先通過觀察,見到不瞋的大利益和瞋心的過患,便會由衷地發起對治瞋心的意願,歡喜修習、自覺修習來對治瞋心。
一、思惟不瞋之勝利
1.利益
比如觀察:
當別人損害自己時,如果以瞋心對抗,(可能)彼此就成了怨家,與人結怨,對方也會敵視自己,這樣不忍之處越多,人際關系就不融洽。並且,今生是怨家,來世還是怨家,一見面就看不順眼。
倘若換一種方式,容忍別人,不對抗,不瞋恚,心中不以任何有情爲敵,來世自然沒有怨敵。不論身處何種人群、做什麼事業,都會得到衆人的支持。智者見到這樣的緣起規律,自然會選擇有利的緣起。
比如,釋尊因地做忍辱仙人時,南印度有位性情暴惡的歌利王。
一天,歌利王帶著采女到郊外遊玩,采女們趁王休息時,前往山間采花,走到了菩薩坐禅的地方。
菩薩爲了斷除采女們的貪欲,便爲她們說法。這時,歌利王仗劍走來並怒斥菩薩:“你用什麼幻術誘惑我的采女?”
菩薩說:“我守持淨戒,早已沒有欲染。”
歌利王說:“你已證得阿羅漢果嗎?你已證得不還果嗎?”
菩薩說:“都未證得。”
歌利王說:“你這麼年輕,既然沒有證果,就一定有貪欲,否則你爲何看我的女人?”
菩薩說:“我雖然未斷貪欲,但心中確實沒有生起貪心。”
歌利王說:“即便是服氣食果的仙人見到女色尚且生貪,何況你是正值壯年的凡夫?”
菩薩說:“見色不貪並不在于服氣食果,而是因爲系念無常、不淨。”
歌利王又問:“如何是戒?”
菩薩答:“忍名爲戒。”
歌利王立刻拔劍砍斷菩薩的手足、耳鼻,又問:“現在你能忍嗎?”
菩薩答:“即使我殘余的身軀被碎爲微塵,我也終究能忍,不起一念瞋心。”
這時四天王降下金剛砂雨,歌利王見後心生恐怖,跪在菩薩面前求哀忏悔。
菩薩發願:“若我真實未生一念瞋心,就讓我的身體恢複如初。”發誓之後,身體立即恢複。
菩薩又發願:“願我來世先度大王。”
因此世尊成佛之後,首先度化了憍陳如比丘,而歌利王就是憍陳如比丘的前世。(以上公案根據《涅槃經》、《大毗婆沙論》彙集而說。)
當有情殘暴地肢解自己的身體時,不僅不起瞋心,而且還發願首先救度他,此即修習安忍成就的偉大德行。凡是欲求生命境界圓滿之人,誰不歡喜修習安忍呢?
2. 利箭變妙花――聯想到本師在菩提樹下降魔情景
佛在《菩薩藏經》中說:我回憶前世做大仙人時,名叫“修行處”。當時有惡魔變化了五百名健罵丈夫,時時尾隨我並以各種惡語辱罵我。
不論白天或黑夜,在我往返去來、行住坐臥等時,或在僧院靜室,或在城市俗家,或在街頭巷尾,或在無人靜處,隨我端坐或站立,這五百名魔的化身,不停伺機以各種粗語謾罵、呵責我,這樣持續了五百年未曾間斷。
舍利子,我回憶那五百年中,雖被諸魔用各種不堪入耳的粗語辱罵,但我未曾動過一念瞋心,我總是生起慈悲救護的善心,以正理觀察瞋恚的對境。
想想圓滿的佛陀還會被這麼多人罵這麼久,都不生氣,那我們被人罵幾句,被人說幾句有何可不高興的呢?有何不能忍的呢?
3.《本生論》也說:瞋心的烈火能毀壞美妙的容色,即使飾以莊嚴的飾品也不美觀;瞋心的烈火能毀壞身心的喜樂,縱然睡臥在舒適的床榻上,也會由于忿箭刺心而備受痛苦。
瞋恚惡業果報重:
異熟果:瞋恚惡業重者地獄。中者餓鬼。輕者畜牲。
領受等流果:相貌醜陋。常有口角訴訟之事。
造作等流果:未來生心仍然容易生氣瞋恨。
增上果:戰爭和瘟疫傳播頻繁。
二、思惟瞋心之過患分二:
(一)、不現見過患
(二)、現法過患
1. 一把瞋心火,能燒功德林
瞋恚過患中無法現量見到的過患,《入行論》中說:一千劫中由布施所修集的供佛等(包括持戒的殊勝善根)一切善行,僅以一念瞋恚就能摧壞。
(瞋恚)可不可怕?它能燒毀百千劫中所積累的善根,所謂“一把瞋心火,能燒功德林”。長期所積的善根,以一念瞋心就能毀滅無余。
世人愛財,對自己所積累的財富都倍加珍惜,不甘虛耗,(誰會辛苦一年,所掙錢財願一把火燒掉?更不要說十年、百年。)如果放火將其財富燒成灰燼,肯定痛心疾首。那麼作爲修行人對自己的善根福報,也應該倍加珍惜。
2.會延緩修道的進程
《菩薩藏經》中說:忿恚能迅速損壞百千大劫中所修集的善根。如果善根被瞋恚損壞,此後需要再經百千大劫,才開始勤苦修行聖道;倘若如此,則極難獲得無上菩提。所以,我應披上忍辱铠甲,以堅固的安忍力摧毀忿恚的煩惱魔軍。
(公案以解釋上兩項)
《集學論》中引《聖說一切有教》的一段經文說:
一次,佛說:“諸比丘!你們見這位比丘五體投地禮拜佛的發爪塔,他發了清淨心嗎?”
答:“是的,大德!”
佛說:“諸比丘,從他身體所覆蓋的地面向下經八萬四千由旬直到金輪,這中間有多少粒沙子,則此比丘將感得千倍沙數的轉輪王位。”
(後面又)講到:具壽邬波離來到世尊面前,恭敬合掌站在一旁,對世尊說:“世尊,您剛才說這位比丘的善根如此廣大。世尊,如此廣大的善根,以何種罪業能令其微薄、銷滅乃至永盡呢?”(“微薄”,比如,某善根本來能引極圓滿的妙果,或能長時引生妙果,現在則由于罪業因緣而令其微小或短少,並非損壞一切善果,這是下品摧壞善根。“銷滅”,應是損減之意,這是中品摧壞善根。“永盡”,是上品摧壞善根。)
佛說:“邬波離!如果對同梵行的道友起損害心,則生起損害心之後,我不見他還有如此福德。邬波離,此大善根將因此而微薄、消滅乃至永遠滅盡。邬波離,所以對枯樹尚且不應生損害心,何況對有心識的身體。”
小結:
如是,瞋恚有叁種不現見的過患:
一、對自身來說,能引到叁惡道;(注:前面未講到。)
二、對其它善業來說,能滅除其它善業所引發的最極悅意的無量異熟;
叁、會延緩修道的進程。
3、現法過患
瞋恚的現法過患(當下可以觀見的過患):心不平靜、狂亂不安,無法安然睡眠;而且,由于瞋恚的作用,先有的喜樂將會失壞,將有的喜樂也不能獲得,內心失去堅固而不能平等安住。
《入行論》說:如果心中執持瞋心的毒箭,內心將不能感受到寂靜,身心得不到喜樂,而且沒有安定甯靜的睡眠,心也不能穩固安住。
4. 張飛因何而死?
如果瞋恚嚴重,即使曾經施恩或養育過的人,也反將忘恩而殺害自己,親戚眷屬也會因厭患而舍棄自己,即使以布施攝受他,他也不會安住等等。
有人雖以財利等施恩給前來依止的人,但因爲施恩者暴躁易怒,反而激怒受惠者殺害瞋恚的恩主。
如張飛爲替二哥關羽報仇,同劉備起兵攻伐東吳。臨行前,因鞭撻士卒被部將範疆、張達刺殺,死時只有五十五歲。
因此,應當運用種種正理,殷重修習對治瞋心。
B、對治瞋心:
不要說一般人很難忍受怨敵損害而不動瞋心,因爲即便是修行人,在受到他人傷害時,也很容易大發瞋火。
爲此,首先應認識瞋心生起的次第,即瞋心從憂惱生起,憂惱是由取不可樂相産生。由此即知,滅瞋的次第:首先運用正理遮破不可樂相,將其轉爲其它相(這是世俗谛的修法);之後,再由反複將心引向所緣,修行到量時“修到一定程度”,即可轉變思想觀念,引發破瞋之道。這樣依止如理思惟就能破除憂惱,從根遮止瞋恚。
被我們視爲不可樂的現象有叁類:
一、怨敵損害我。其中又分兩類:
(一)障礙我獲得安樂以及對我製造痛苦;
(二)障礙我獲得名聞利養,以及對我毀謗、辱罵、傳惡名。
二、怨敵圓滿興盛。
要破的是這叁種不可樂相,能破的工具是各種正理。以如理思惟切中要害,就能轉變不可樂相;之後,再緣此相不斷思維修行,便能逐漸對治瞋心。
B1.“顯示理不應瞋”,即按正理觀察之後,可以洞察到“瞋恚”完全是一種錯誤的反應。
可從怨敵[對方]、自己[受害者]、身心叁方面觀察生瞋並不合理。
首先必須定好觀察點,不能模棱兩可,一次只能觀察一個內容,不可隨意變動。[我們生瞋當然是有理由的,但若破除了這一理由,自己是否應消除瞋心呢?以下只需思維觀察到這一理由不成立即可。]
所觀察的對象,可以是怨敵[對方]、自己[受害者]、身心,觀察的結果是生瞋不合理。
B1.1、首先是觀察怨敵[對方]。
【第一、觀察有無自在不應瞋者。】
此處觀察的焦點是:整個損害的過程有自在還是無自在,由此是否應起瞋心。
首先應觀察:對于自己的怨敵,應當瞋恨的理由是什麼
觀察之後,發現…瞋恨怨敵的理由是因爲他損害了我,具體是:他最初(故意)對我生起損害心,然後又用某種方法,(傷害我)造成我身心的痛苦[或者讓我得不到安樂],因此由不得我不恨他。這種反應方式(簡單來說)就是,他損害了我,我就恨他。
世間人往往會認爲,既然別人給我製造痛苦,那我也要讓對方不得好受。所謂“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但是,如此反應合理嗎?
下面開始觀察。
是他能(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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