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隆大師傳:字詞集注
第1章 禮敬叁寶
1. 法(Dhamma):基本上有叁個意思,(1)自然界的普遍規律,道理、真理、倫理等。(2)任何現象或東西,無論是抽象的、具體的或想象的;如心法是指心理現象。(3)佛法,指佛陀覺知之法或佛陀的教導。
第2章 禮敬大師
1. 世俗谛:巴利文與英文是(Sammuti Sacca,Conventional Truth/Reality)。又稱世谛、俗谛、或世間的真實。論典所言二谛(真實)之一,與「勝義谛」相對。「世俗谛」是指世俗的概念、觀念和表達方式;如世間常識所能理解之事物,或世間一般約定俗成之道理等。它包括組成我們世間還未受到分析的種種現象,如:有情(衆生)、人、男人、女人、動物,以及看似恒常不變的事物。這些現象並沒有究竟實質,它們的存在方式是概念化與不真實的。它們只是由心構想而成的産物。當我們明智地探究這些事物時,就會發現:它們並沒有其概念所代表的究竟實質,它們只不過是由無常的名(精神)色(物質)過程所組成的現象而已。「世俗谛」可說是表面的、相對的真實,雖有方便溝通之用,但有一定之欺騙性,決非可信的究竟真實。 (參考:菩提比丘編著之《阿毗達摩概要精解》第一章第二節。)
2. 勝義谛:巴利文與英文是(Paramattha Sacca,Ultimate Truth/Reality)。又名究竟谛、真谛。
論典所言二谛(真實)之一,與「世俗谛」相對,是無漏聖智所澈見的真實。據南傳論典所言,諸「勝義法」或「究竟法」(Paramattha dhamma)是最終存在而不可再分解的單位,可透過內觀禅親身體驗、如實地分析而知見;是組成種種錯綜複雜之現象的成份。 「勝雖然義法」或「究竟法」是實際上存在的實質,但由于它們非常微細深奧,所以缺乏訓練的人無法覺知它們。在南傳論典裡一共有「四種究竟法」:心、心所、色、涅槃。前叁種包含了一切有爲法(因緣和合而成之法);經教裡的五蘊相等于這叁種(究竟法)。第四種究竟法,則屬于無爲的究竟法(非因緣和合而成之法),這不包括在五蘊之內的究竟法即是涅槃(Nibbāna) ── 脫離諸有爲法之苦,而達至最終解脫之法。它們只能透過六根門去直接體驗,不能經語言文字等概念化的知識得悉。 (參考:菩提比丘編著之《阿毗達摩概要精解》第一章第二節。)
第3章 前言
1. 宣隆大師:是「敏建鎮宣隆村古創寺迦韋大師」之簡稱。參考同章「中譯本前言」內之第
7 項要點。
第4章 緬甸文原著序言
1. 沙彌:巴利文與英文是(Sāmaṇera, Novice Monk)。指佛教僧團(僧伽)中,已受十戒,未受具足戒,年齡在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之出家男子。同此,出家女子稱沙彌尼(Sāmaṇeri,Novice Nun)。因爲佛教規定,要滿二十歲的人才可受具足戒成爲比丘(Bhikkhu)或比丘尼(Bhikkhuni)的。此外,新出家但超過二十歲的男子或女子,也叫沙彌或沙彌尼,一般須受訓一年以上才可考慮受具足戒,成爲比丘或比丘尼。
2. 具戒比丘:英文是(Full-fledged Bhikkhu)。指已滿二十歲及受了具足戒的男子。
3. 輪回安息塔:緬甸文是(Than-Tha-Yar-Aye Pagoda) 英文是。(The Pagoda of Saṁsarā Peace)。
第5章 宣隆大師的生平故事
1. 有幸地會出現五尊佛的賢劫:賢劫的巴利文是(Bhadda-kappa)「劫」是一個非年月日可。
以計算出來的極長時間,是古印度用來表達世間之重複生滅過程中之成、住、壞、空等四個漫長時期的時間單位。賢劫,是現在之住劫名稱。據南傳佛經記載,現在這個稱爲賢劫的住劫,有幸地會出現五尊佛。按照先後次序,這五尊佛的名稱是:(1)拘留孫佛(KakusandaBuddha)、(2)拘那含牟尼佛(Konagamana Buddha),(3)迦葉佛(Kassapa Buddha),(4)釋迦牟尼佛或喬答摩佛(Gotama Buddha)、(5)彌勒佛(Metteyya Buddha)。有很多劫是沒有佛出現的,有些劫則只有一尊、二尊、叁尊、或四尊佛出現;因此,生于有五佛出現的這個「賢劫」的衆生,可算是非常幸福。
2.迦葉佛:巴利文是(Kassapa Buddha)。乃釋迦牟尼佛(喬答摩佛,Gotama Buddha)之前出現的佛。
3.欲界上七個領域(空間):指欲界十一個領域中的上七個,即人與欲界六天的七個領域(空間)。佛教認爲仍未完全解脫貪瞋癡等煩惱的衆生,將會繼續隨業流轉(輪回)于叁界之內。叁界是欲界、色界與無色界。欲界較爲粗重與不樂,無色界較爲精細與快樂。南傳佛教又把叁界細分爲叁十一個領域或空間:欲界占十一個、色界占十六個、無色界占四個。由下至上排,欲界的十一個空間是:地獄、畜牲、餓鬼、阿修羅、人、四大王天(四天王天,欲界第一層天)、叁十叁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化自在天)、他化自在天。
4.喬答摩佛:巴利文是(Gotama Buddha)。即釋迦牟尼佛。
5.1878 年 3 月裏的一天:由于轉換此日期的緬甸曆至公曆有困難,宣隆大師的出生日期無法確定在公曆 1878 年 3 月的哪一天,只知道緬甸曆是 2nd waning day of Tabaung (March),1239 ME。當年的緬甸佛曆是 2421 年。
6.佛陀之教法:巴利文是(Sāsana)。指佛法、或佛陀的教導,它有叁個方面或層面:
(1) 教理之教或教說之教(Pariyatti-sāsana),指經律論叁藏等應當學習的佛法義理。
(2) 行道之教(Paṭipatti-sāsana) ,指戒定慧叁學等能導向證悟出世間法的修行實踐。
(3) 通達之教(Paṭivedha-sāsana) ,指四道、四果與涅槃等九種出世間法之親身證悟。
它們當中,前者是後者的根基,因爲研究教理提供修行的方針;修行則導向親身證悟。
7.心與心所:心(Citta,Mind),亦稱心法或心王,在這裏是指六識,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等六識;是心的主要作用;全包括在五蘊中的識蘊之中。心所(Cetasika,Mental Concomitants) 亦稱心所法或心所有法,,是指伴隨著心法出現而相應生起的心理現象,全包括在五蘊中的受想行等叁蘊之中;它們依心法而生,從屬于心法,故相對而言,心法亦稱爲心王。可參考:http://zh.wikipedia.org/wiki/五位七十五法。
8.想法/想蘊:「想法」的巴利文與英文是(Saññā,Perception)「想蘊」的巴利文與英文。
是(Saññā-khandha,Aggregate of Perception)「想蘊」是色、受、想、行、識等五蘊(五。種積聚)之一。「想法」是「想蘊」的東西,可說是個人對事物的看法或印象。所謂「想蘊」,是指意識(通過六根)與六塵相應,而成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想,和合積聚,故名想蘊。「六想」者,謂意識著色想色、著聲想聲、著香想香、著味想味、著觸想觸、著法想法也。想蘊能感知事物之表面屬性,未能了解事物之實相;如《俱舍論》卷一曰:「想蘊謂能取像爲體,即能執取青黃長短男女怨親苦樂等相。」如《清淨道論》所言:想蘊有如一個不謹慎、不明智的小孩。「想蘊」可說有以下功能: (1)取六塵之像並記憶之,如相機之攝影功能。(2)對六根之不確定的感性經驗形成概念或第一印象,並給與名稱。 (3)借著前二者的結果來分辨、認知事物。
(「想蘊」産生「想法」的過程,與心理學所稱之「知覺」(Perception)過程很相似。「知覺」過程與「感覺」過程緊密結合,當感官與外界接觸時,「感覺」(Sensation)過程會傳遞外界訊息到腦中樞,而「知覺」過程則會對這些訊息作出選擇、組織與解釋(Interpretation),從而産生一般所謂之概念、想法、看法、感想等。「感覺」是個體共有的普遍現象,「解釋」則具有很大的個別差異;如相同的刺激可以引起相同的感覺,但卻會引起不同的解釋(想法) 換言之,大師在禅修中,了解到在「知覺」中屬生理的「感。覺」與屬心理的「解釋」之不同,修習時只嚴密地專注當下出現的觸覺或「感覺」本身,善巧地努力避免內心在「知覺」過程中去解釋當下的「感覺」,以免産生貪、瞋、錯誤的想法、惡見等煩惱,從而導致另一次生死輪回的流轉。而同一時間,他又能在專注中如實地體驗、了解當下的現象,培育內觀智。)
9. 在任何觸的想法過程中,他都不容許內心有愉快或不愉快的想法出現:由上下文推斷,宣隆大師是會堅持一貫做法,以他獨特的「接觸 – 覺察(覺知) – 專注」之叁合一方式,在接觸發生的當下,即密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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