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經析疑
弘一大師著
凡例
序
藥師經析疑
序分
正宗分
流通分
弘一大師答佛學書局書(乙亥年)
後記
凡例
一、經文據《麗藏》玄奘譯本,與世所習誦者異。
二、科依義疑(錄者案——扶桑體具實觀述:《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義疏》叁卷,收入日本《大正藏》中)。
叁、問多增文,答據《義疏》,間或遺略,時有潤文;而觀解表法多缺。
四、唯引他文而略疏釋,引文止處,未易見者,旁加(文)字。
五、若屬私意,則上冠“案”字,以區別也。
六、案經謂此文唐疏者,指《藥師本願經疏》(隋本),唐慧觀撰。系敦煌石室所發現之佚本。
七、經文句讀,據大師寫本。(目次中甲一之“一”,即內文子目之“初”字。)
八、析疑文標點,乃後人所加。
序
《藥師經析疑》,原系弘一律師遺稿。弘公圓寂後,該稿經圓拙法師整理完成,圓師並囑余籌印。數年前余曾請慧劍居士協助付梓,但因緣未能圓滿,故于中止,僅就岷市先印一千余本。慧劍居士崇仰弘一大師,其情殷誠,曾撰寫《弘一大師傳》流通行世,今又再印《藥師經析疑》及《弘一大師文鈔》,以供世人同飨,囑余爲序,故略述其因緣,以表贊喜!
菲律賓叁寶顔福泉寺沙門傳貫 民國丙辰六十五年二月十二日敘
藥師經析疑
弘一大師遺著
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
【問】:若依臺宗,說玄義五重,今應如何分判耶?
【答】:玄義五重:(一)人法爲名;(二)正法寶藏爲體;(叁)如來因果爲宗;(四)與拔功德爲用;(五)大乘方等爲教相。
(一)、人法爲名者。魏塘雲:藥師琉璃光如來是人名,本願功德是法名,此說是也。青丘、秋篠及長谷,同以藥師爲喻者,此等不知從德立名。
(二)、正法寶藏爲體者。正謂中正,法謂妙法,貴重爲寶,句容爲藏。與華嚴之諸法實性相,方等之實相如來藏,般若之佛母,法華之秘要之藏,涅槃之叁德秘藏,金剛寶藏,同出異名。下文雲:于其國中有二菩薩摩诃薩,乃至悉能持彼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正法寶藏。若正法寶藏非經體者,二菩薩雲何奉持耶?雖魏塘雲:諸佛甚深行處爲體者,今所不取。何者?諸佛言通,甚深歎行,行字是宗,處字非體。如下文雲:流行之處。故行處字不正指體。
(叁)、如來因果爲宗者。本願二字,是如來因;其余九字,是如來果。魏塘以願行方便爲宗,引下文證者。今謂此昧宗致。既是因果,豈非因而不該始末耶!
(四)、與拔功德爲用者。此與魏塘同。彼雲:此經始終,只明拔苦與樂。
大科爲叁:初序,二正宗,叁流通。 甲初序分二:初通序,二別序。 今初
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遊化諸國,至廣嚴城,住樂音樹下。與大苾刍衆八千人俱,菩薩摩诃薩叁萬六千,及國王、大臣、婆羅門、居士、天、龍、藥叉、人、非人等,無量大衆,恭敬圍繞,而爲說法。
【問】:廣嚴,梵語舊雲毗舍離等。秋篠雲:此是城名,而隋譯本稱爲國者,誤欤?
【答】:非也。國總,城別耳。《西域記》雲:吠舍厘國(即是隋雲毗舍離國)。周五千余裏。吠舍厘城,已甚傾毀,其故基址周六七十裏,宮城周四五裏。
【問】:諸經列聲聞衆數,每雲千二百五十人,今何甚多?
【答】:聚散隨緣,何必一概。而經列千二百五十人者,如《南山》雲:重其初故。又八千何多,如《金光明》雲九萬八千。
【問】:凡諸列衆,何故數全耶?
【答】:《大論》釋雲:若過若減,皆存大數。
乙二 別序叁:初文殊請,二如來許,叁文殊領。 今丙初
爾時曼殊室利法王子,承佛威神。從座而起,偏袒一肩,右膝著地,向薄伽梵曲躬合掌。白言:“世尊!惟願演說如是相類諸佛名號,及本大願,殊勝功德。令諸聞者,業障消除,爲欲利樂像法轉時諸有情故。”
【問】:像法轉時,是何義耶?
【答】:長谷雲:轉者,變也,恐指末法。今謂不爾。《七佛經》中,雖于此雲末法之時,其後救脫章則雲,于後末世像法起時。對佛滅後,雖蒙末名,實是像法。秋篠雲:轉者,起也。其說則是。
丙二 如來許
爾時,世尊贊曼殊室利童子言:“善哉善哉!曼殊室利。汝以大悲,勸請我說諸佛名號本願功德。爲拔業障所纏有情,利益安樂像法轉時諸有情故。汝今谛聽,極善思惟。當爲汝說。”
丙叁 文殊領
曼殊室利言:“唯然願說!我等樂聞。”
甲二 正宗分二:初舉依正名號,二明本誓利益。 今乙初
佛告曼殊室利:“東方去此過十殑伽沙等佛土,有世界名淨琉璃。佛號藥師琉璃光如來、應、正等覺、明行圓滿、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禦丈夫、天人師、佛、薄伽梵。
【問】:藥師在東方者,魏塘雲:震方爲群動之首,甲木又發生之相,以藥治病,貴乎起死回生,不當同金方肅殺之號。其說然欤?
【答】:八卦釋經,起自李長者,此是一期之說,何必拘泥。有物于此,自東觀之爲西,自西觀之在東。西觀豈但生長,東觀不定肅殺。故東方過十殑伽沙佛土,應雲西方有世界名淨琉璃;西方過十萬億佛土,應雲東方有世界名曰極樂。須知諸佛有無量德,應有無量名,莫認一名而固執矣。
又諸佛各有別緣,且示方位。皆悉無不豎窮橫遍,故密教五大雲:大悲胎藏包合萬行,且在東方生長萬物之首。金剛智界顯現萬德,且在西方成就萬物之終。此是隨方布教標幟,非謂真如法界定有方面。四方四佛,亦複如是,只是標幟,非謂定位。(文)斯言得之。
【問】:前文殊請雲,唯願演說諸佛名號;世尊許雲,勸請我說諸佛名號。何至于此,但約一佛?
【答】:若約《七佛經》,七豈非諸。若約今經,乃是《華嚴》:一身一智慧,力無畏亦然之義。故下文雲:如我稱揚藥師如來所有功德,此是諸佛甚深行處。又雲:若聞藥師如來名號,此是諸佛甚深所行。須知請諸答一,理不乖背。
乙二明本誓利益二:初明依正莊嚴,二明種種功德。 丙初明依正莊嚴二:初正明本願,二明佛土及侍。 丁初正明本願叁:初標,二列,叁結。 今戊初
曼殊室利!彼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本行菩薩道時,發十二大願。令諸有情,所求皆得。
【問】:何謂願耶?
【答】:願是要求之名。又《摩诃止觀》雲:發願者,誓也。若無誓願,如牛無禦,不知所趣。願來持行,將至所在。 願有四種:(一)衆生無邊誓願度,依苦谛立。(二)煩惱無邊誓願斷,依集谛立。(叁)法門無盡誓願知,依道谛立。(四)佛道無上誓願成,依滅谛立。初二願拔衆生苦集二谛苦,後二願與衆生道滅二谛樂,此四爲總願。而今佛十二,彌陀四十八等,皆是別願。《止觀輔行記》雲:一切菩薩凡見諸佛,無不發于總願、別願。應知總,總于別;別,別于總。故彼別願,不出四弘而緣四谛。(文)下文十二大願中,魏塘約四谛分、不失旨矣。
案:今據魏塘直解文、列表如下。
┌依滅谛二願┬第一願 ┌佛道無上┐
│ └第二願 └誓願成 ┴─┐
│ ├──生善與樂
├依道谛叁願┬第叁願 ┌法門無盡┬─┘
│ ├第四願 │誓願知 │
│ └第五願 └ ┘
└依苦集二谛共七願┬初先出叁苦┬第六願 ┌衆生無邊┐
│ ├第七願 │誓願度 │
│ └第八願 └ ┴─┐滅
│ ┌煩惱無邊┐ │惡
├二間明集谛─第九願 └誓願斷 ┘ │拔
└叁重出叁苦┬第十願 ┌衆生無邊┬─┘苦
├第十一願 │誓願度 │
└第十二願 └ ┘
戊二 列
第一大願:願我來世,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時。自身光明,熾然照曜無量無數無邊世界。以叁十二大丈夫相,八十隨好,莊嚴其身。令一切有情,如我無異。
第二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身如琉璃,內外明徹,淨無瑕穢,光明廣大,功德巍巍,身善安住;焰網莊嚴,過于日月。幽冥衆生,悉蒙開曉,隨意所趣,作諸事業。
【問】:儒胤雲:初願約應,次願約報。其說然欤?
【答】:初願約叁身。光明照耀,即報身;相好嚴身,即應身;其所莊嚴,乃是法身。次願亦爾。身下叁句,應也;光下五句,報也。所淨、所住,無非法身。
第叁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以無量無邊智慧方便,令諸有情,皆得無盡所受用物;莫令衆生,有所乏少。
【問】:青丘、秋篠,以第叁第四願爲出世間門,而第叁願約人天乘者。其說然欤?
【答】:此說局矣。晉雲:無量衆生饑渴,何隔出世耶。
【問】:此願與最後二願何異?
【答】:長谷雲:後別,此總。今謂不爾,皆是別願。此重權實二智,後在衣食,故不同也。
第四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行邪道者,悉令安住菩提道中。若行聲聞、獨覺乘者;皆以大乘,而安立之。
第五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無量無邊有情,于我法中修行梵行。一切皆令得不缺戒,具叁聚戒。設有毀犯,聞我名已,還得清淨,不墮惡趣。
【問】:何謂還得清淨?
【答】:因忏戒複,故雲還得。《止觀》雲:大乘許悔斯罪。罪從重緣生,還從重心忏悔,可得相治。無殷重心,徒忏無益。(文)故欲至心發露,宜修藥師妙忏。
第六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其身下劣,諸根不具,醜陋頑愚,盲聾喑啞,攣躄背偻,白癞癫狂,種種病苦,聞我名已,一切皆得端正黠慧,諸根完具,無諸疾苦。
【問】:第六大願中,先列諸苦,聞我名已下,次第翻上。應如何分配耶?
【答】::青丘雲雲。
案:今據青丘古迹記文,列表如下。
(意)
┌其身下劣┬醜陋 釋身
│ │ 下劣────────────端正
│ │
│ └頑愚 釋意
│ 下劣────────────黠慧
│
└諸根不具┬盲聾乃至白癞 釋眼耳舌
│ 身根不具─…
《藥師經析疑》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