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處篇 六處相應(3)
第叁 五十[經]品
第一 安穩者品
[一O四] 第一 安穩者
※ 二
“諸比丘!我爲汝等說安穩者1之教、法教2,且谛聽。
叁
諸比丘!何爲安穩者之教耶
四
諸比丘!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欲念。此等爲如來所舍棄、斷根,如無頭之多羅樹,爲非生成者,爲未來不生之法;又因此等之舍棄,如來說示適宜之教,故如來稱爲安穩者。
五~九
諸比丘!耳所識之聲……鼻所識之香……舌所識之味……身所識之觸……意所識之法,快意、可愛、樂、喜愛,誘心染于欲念。此等爲如來所舍棄,斷根,如無頭之多羅樹,爲非生成者,爲未來不生之法;又因此等之舍棄,如來說示適宜之教,故如來稱爲安穩者。
諸比丘!此爲安穩者之教、法教。”
注1 “[由欲、有、見、無明之]四轭之[脫離]爲安穩因,”(注)。
2 “法教者乃法因。”
[一O五] 第二 執取
※ 二
“諸比丘!何者之存在,何者之執取,生起內部之樂苦耶
叁
“大德!我等之法,乃以世尊爲根據。”
四
“諸比丘!眼之存在,執取于眼而汝等生起內部之樂苦。耳、鼻、舌、身、意之存在,執取于意,汝等生起內部之苦樂。
五
諸比丘!汝等于此作如何思惟之:眼是常耶
抑無常耶
”
“大德!是無常。”
“然而凡物之無常,此是苦耶
抑樂耶
”
“大德!是苦。”
“然則!凡物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不予執取,而生起內部之樂苦否
”
“大德!不然。”
六~十
“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是常耶
抑無常耶
”
“大德!是無常。”
“然則凡物之無常,是苦耶
抑樂耶
”
“大德!是苦。”
“然則凡物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不予執取,而生起內部之苦樂否
”
“大德!不然。”
十一
“諸比丘!如是見之,有聞聖弟子厭嫌于眼,厭嫌于耳、鼻、舌、身、意,因厭嫌而離欲,因離欲而得解脫,于解脫乃生:“我解脫”之智。證知:生已盡、梵行已成、應作已作、不爲如是再生。”
[一0六] 第叁 苦
※ 二
“諸比丘!我說苦之生起與滅沒,且谛聽。
叁
諸比丘!何爲苦之生起耶
四~九
以眼與色爲緣生眼識,叁者之和合爲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此苦之生起。以耳與聲……以鼻與香……以舌與味……以身與觸……以意與法爲緣生意識,叁者之和合爲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諸比丘!此乃苦之生起。
十
諸比丘!何爲苦之滅沒耶
十一
以眼與色爲緣生眼識,叁者和合爲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生愛,依其愛之無余離卻滅盡,則取之滅盡,由取之滅盡,則有之滅盡,依有之滅盡,則生之滅盡,依生之滅盡,則老死、憂悲苦惱絕望滅盡。如是而此一切苦蘊滅盡,此乃苦之滅沒。
十二~十五
以耳與聲爲緣生耳識……以鼻與香爲緣生鼻識……以舌與味爲緣生舌識……以身與觸爲緣生身識:
十六
以意與法爲緣生意識,叁者和合爲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生愛,依其愛之無余離卻滅盡,則取之滅盡,依取之滅盡,則有之滅盡,依有之滅盡,則生之滅盡,依生之滅盡,則老死、憂悲苦惱絕望滅盡。如是而此一切苦蘊滅盡。諸比丘!此乃苦之滅沒。”
[一O七] 第四 世間
※ 二
“諸比丘!說世間之生起與滅沒。且谛聽。
叁
諸比丘!以何爲世間之生起耶
四
以眼與色爲緣,而生眼識,叁者和合爲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生愛,依愛之緣而取,依取之緣而有,依有之緣而生,依生之緣而有老死、憂悲苦惱絕望,此即世間之生起。
五~八
以耳與聲爲緣……以鼻與香爲緣……以舌與味爲緣……以身與觸爲緣……
九
以意與法爲緣生意識,叁者和合爲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而愛,依愛之緣而取,依取之緣而有,依有之緣而生,依生之緣而有老死、憂悲苦惱絕望。此即世間之生起。
十
以何爲世間之滅沒耶
十一~十六
以眼與色爲緣生眼識,叁者和合爲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而愛,依其愛之無余離卻滅盡,則取之滅盡……如是滅盡此一切苦蘊。
十七
比丘等!此即世間之滅沒。”
[一0八] 第五 勝
※ 二
“諸比丘!何者之存在,以執取于何者,戀著于何者,有人或以“余爲勝者、”或“余爲同等、”或“余爲劣者”耶
”
叁
“大德!我等之法,乃以世尊爲根據。”
四
“諸比丘!眼之存在,以執取于眼,戀著于眼,有人或以“余爲勝者、”或“余爲同等、”或“余爲劣者。”
五~九
耳之存在……鼻之存在……舌之存在……身之存在……意之存在,以執取于意,戀著于意,有人或以“余爲勝者、”或“余爲同等、”或“余爲劣者。”
十
諸比丘!汝等于此作如何思惟:眼是常住耶
抑無常耶
”
“大德!是無常。”
“凡物之無常,是苦耶
抑樂耶
”
“大德!是苦。”
“凡物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而不予執取,有人或以“余爲勝者、”或“余爲同等、”或“余爲劣者”耶
”
“大德!不然。”
十一
“耳是常住耶
抑無常耶
”……
十二
“鼻是常住耶
抑無常耶
”……
十叁
“舌是常住耶
抑無常耶
”……
十四
“身是常住耶
抑無常耶
”……
十五
“意是常住耶
抑無常耶
”……
“大德!是無常。”
“凡物之無常,是苦耶
抑樂耶
”
“大德!是苦。”
“凡物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而不予執取,有人或以“余爲勝者、”或“余爲同等者、”或“余爲劣者”耶
”
“大德!不然。”
十六
“諸比丘!如是觀之,有聞之聖弟子厭嫌于眼,厭嫌于耳……于鼻……于舌……于身……厭嫌于意,由厭嫌而離欲,由離欲得解脫,于解脫而“我解脫”之智生,證知:生已盡、梵行已成、應作已作、不爲如是再生。”
[一O九] 第六 系縛
※ 二
“諸比丘!爲說可系縛之法與系縛,且谛聽。
叁
比丘等,何者爲可系縛之法耶
何者爲系縛耶
四
諸比丘!眼爲可系縛之法,凡對此生欲染,于此即是系縛。
五~九
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爲可系縛之法也,凡對此生欲染,于此即是系縛。
十
諸比丘!此等稱爲可系縛之法,以此稱爲系縛。”
(一一O) 第七 執取
※ 二
“諸比丘!爲說可執取之法與執取,且谛聽。
叁
諸比丘!何者爲可執取之法耶
何者爲執取耶
四
諸比丘!眼爲可執取之法,凡對此生欲染,于此是執取。
五~九
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爲可執取之法,凡對此生欲染,于此即是執取。
十
諸比丘!此等稱爲可執取之法,于此稱爲執取。”
[一一一] 第八 了知(一)
※ 二~七
“諸比丘!于眼不知解、不曉了、不離欲、不舍棄,則不足以破除苦惱。于耳……于鼻……于舌……于身……于意不知解、不曉了、不離欲、不舍棄,則不足以破除苦惱。
八~十叁
諸比丘!于眼知解、曉了、離欲、舍棄,則足以破除苦惱,于耳……于鼻……于舌……于身……于意知解、曉了、離欲、舍棄,則足以破除苦惱。”
[一一二] 第九 了知(二)
※ 二~七
“諸比丘!于色不知解、不曉了、不離欲、不舍棄,則不足以破除苦惱。于聲……于香……于味……于觸……于法不知解、不曉了、不離欲、不舍棄,則不足以破除苦惱。
八~十叁
諸比丘!于色知解、曉了、離欲、舍棄,則足以破除苦惱。于聲……于香……于味……于觸……于法知解、曉了、離欲、舍棄,則足以破除苦惱。”
注1 暹羅本一一一和一一二合爲一經。
[一一叁] 第十 侍聞
一
一時,世尊住那提卡磚堂。
二
時,獨坐冥想之世尊,宣說此教法曰:
叁
“緣眼與色而生眼識,叁者和合爲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依愛之緣……[參照一O七、四]……如是則生起一切苦蘊。
四~八
緣耳與聲……緣鼻與香……緣舌與味……緣身與觸……緣意與法生意識,叁者和合爲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緣愛生取……[參照一O七、九]……如是則生起此一切苦蘊。
九
緣眼與色而生眼識,叁者和合爲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而愛,依此愛無余離卻滅盡,則有取之滅盡……[參照一O六、十一]……如是此一切苦蘊滅盡。
十~十四
緣耳與聲……緣鼻與香……緣舌與味……緣身與觸……緣意與法而生意識,叁者和合爲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而生愛,依此愛之無余離卻滅盡,則有取之滅盡……[參照一O六、十六]……如是則此一切苦蘊之滅盡。
十五~十七
其時有一比丘侍聞世尊而立。世尊見此比丘侍聞而立,見已,乃對此比丘曰:
“比丘!汝聞此教法否
”
“大德!唯然,我聞此。”
“比丘,汝當習此教法。比丘!汝須通達此教法。比丘!汝須受持此教法,比丘!此教法爲梵行之根本者。”其攝頌:
安穩者執取
苦世間與勝
結縛與執取
二了知侍聞
注1 暹羅本以下獨立一經。若從“侍聞”之經題看,此亦有一理,似是斷絕,唯以下即無任何意義之經。
第二 世間欲類品
[一一四] 第一 魔索(一)
※ 二~七
“諸比丘!以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欲念。比丘若喜悅、贊美于此,戀著于此者,諸比丘!此比丘可稱爲入魔之住屋,屈服于魔之權力。彼之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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