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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遺教經講解》戒是解脫之本

  戒是解脫之本

  (節錄自正如法師《佛遺教經講解》)

  經文:“汝等比丘!于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如暗遇明,貧人得寶。當知此則是汝等大師,若我住世無異此也。

  持淨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安置田宅,畜養人民、奴婢、畜生,一切種植及諸財寶,皆當遠離,如避火坑。不得斬伐草木,墾土掘地,合和湯藥,占相吉凶,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曆數算計,皆所不應,節身時食,清淨自活。不得參預世事,通致使命,咒術仙藥,結好貴人,親厚媟慢,皆不應作,當自端心,正念求度。不得包藏瑕疵,顯異惑衆。于四供養,知量知足,趣得供事,不應畜積。此則略說持戒之相。

  戒是正順解脫之本,故名波羅提木叉。因依此戒,得生諸禅定,及滅苦智慧。是故比丘,當持淨戒,勿令毀缺。若能持淨戒,是則能有善法。若無淨戒,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當知,戒爲第一安隱功德住處。”

  我們上面講完了“序分”。現在從上面的這段經文:“汝等比丘,于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開始,是本經的“正宗分”。什麼叫“正宗分”呢?正宗分,就是佛說一經的正文宗要。用現在的話講,就是一篇文章的正文部分。正宗分,是記錄佛說的法,是佛說的。

  本經正文一開頭,佛就爲我們宣示了佛教的“憲法”。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法,也稱“母法”,是一個國家其他一切法的立法依據。除憲法外的其他一切法,稱爲“子法”。佛教各寺院團體的規章製度,就相當于一個國家的“子法”。這“子法”是依據佛教的“戒”這個“母法”而産生的。佛教所說的“戒”就好比國家的“憲法”。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教有教條,佛教有戒。法,是一個國家的立國之本,是國人的行爲規則,人人必須遵守。犯法者將被追究法律責任。戒,是佛教徒的行爲准則,對佛教徒行爲起規範作用,是佛教徒實踐佛道的根本。犯戒者,或“現在生”受報應,受國法處罰,招來惡果,或來生受報應,墮落叁惡道受苦。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持戒清淨,而成佛道。

  佛法修學,法門八萬四千,但實則不出“戒定慧”叁學。叁學之中,戒爲基礎。中國佛教有十大宗派,其中有一宗專門講“戒”名叫“律宗”,則爲其他九宗派所共同重視。

  研究戒律、實行戒律、弘揚戒律的法師,名爲律師。現在,社會上也有律師這一名稱,他們是從事法律事務的專業人員。這名稱與佛教的律師名稱相同,他們從事的事務也都是與“律”有關。

   一、宣示根本清淨戒

  經文:“汝等比丘!于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如暗遇明,貧人得寶。當知此則是汝等大師,若我住世無異此也。”

  “汝等比丘”,汝,是你。汝等,就是你們。比丘,是尊稱,是佛弟子。佛非常溫和,非常客氣,非常禮貌,叫自己的弟子,還不忘地稱呼“比丘”。我們在佛經中還常常看到,佛稱弟子爲“善男子!善女人!”“善男子、善女人,”就是“好男人”“好女人”。用現在話說,是先生們女士們。在有些人眼裏,世界上沒有好人,就連兒子也認爲父母是壞人。有位年輕人,一天看他的母親,越看越像“壞人”。一氣之下,將他母親趕出家門。在佛看來,所有的人都是好人,更不要說是親生父母了。

  佛告訴我們,要視一切男人女人是善男子、善女人。有人說,這個境界太高,我作不到。的確如此,但是,我們最起碼在家庭中要有這“善男子、善女人”的觀念。善男子、善女人們:你家的所有男士都是善男子;你家的所有女士都是善女人。有人說,這個我也作不到。這個作不到,你就沒有資格學佛了!

   比丘爲七衆之首

  比丘,原是梵語音譯,又可寫作苾蒭、比呼等,是出家受二百五十條“具足戒”的男子。出家受叁百四十八條“具足戒”的女子,稱比丘尼。在以前,出家比丘,穿件破衣服,背個簡單行李,“一缽千家飯,孤僧萬裏遊;爲了生死事,乞化度春秋。”其生活其模樣真得跟乞丐差不多。這話真的說對了,比丘還真有乞丐的意思。你們大家都叫我法師,其實我是個乞丐。不過文字上用得優雅一些,叫做“乞士”,將“丐”變爲士。依據《大智度論》卷叁記載,比丘一詞有5種含義:

  (1)乞士:乞求佛法長養慧命,乞討飲食養活色身。

  (2)破煩惱:又稱破惡,精進破除貪嗔癡等煩惱惡業。

  (3)出家人:出離世俗家庭,過獨身清淨利他生活。

  (4)淨持戒:受持比丘清淨具足戒。

  (5)怖魔:出家爲僧,魔王少了一位魔民,因而驚怖。

  以上5種含義中,一般又以乞士、破惡、怖魔,稱爲比丘叁義,與阿羅漢一詞義中的應供、殺賊、無生叁義,合起來而稱作“因果六義”。意思是,由于比丘乞士之因,而獲得阿羅漢應受人天供養之果;由于比丘出家,讓魔恐怖,精進修行,殺盡煩惱之賊,因此,而得阿羅漢“殺賊”之果;由于比丘努力破除煩惱惡業,超出六道,不再生死輪回,因此,而得阿羅漢“無生”之果。

  出家人,又稱“沙門”,意爲“勤息”,指勤修戒定慧,息滅貪嗔癡。出家人,又稱爲僧。僧,梵語僧伽,意爲和合衆,原是指叁位以上的出家人,叁人爲僧。後來在我國,單一出家人也稱爲僧。但是,佛、法、僧叁寶的“僧寶”,是以受“具足戒”的比丘、比丘尼爲主。這裏所說的“僧寶”是指整個“僧團”。僧與佛、法並立,而爲佛教叁寶,可見,僧在佛教中的重要地位。

  皈依佛法僧叁寶後,就成爲佛教徒。皈依僧寶,是皈依整個僧團,不是皈依某一位比丘、比丘尼,不是這個比丘是我師父,那個比丘不是我師父。十方佛是我皈依師,十方法是我皈依師,十方僧是我皈依師。作爲一名佛教徒,敬佛及格,敬法也及格,可是敬僧不及格,這就不能稱做合格的叁寶弟子。

  有位朋友對我說:一天,他到朋友家。同朋友閑談中剛談到神父不好的話題。這時,朋友的父親從臥室裏沖出來大聲說:“不能亂講話!再講神父不好,下次不准到我家!”原來他父親是天主教徒。

  有幾位居士手捏著佛珠,圍在一起念佛,正念得昏昏沈沈,突然,朱居士提起某出家人不夠慈悲,這下好了,余居士精神一振,昏沈全消,接過話題,坐在身邊已打盹的吳居士也插上嘴,大家越談越起勁,從甲僧談到乙僧,從乙僧又談回甲僧,談得大家眉飛色舞,笑語聲聲,全忘了手上是拿著佛珠在念佛,全不知言笑之中已經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已經造成重罪!應該明白,縱然有見到某出家人有某些過失,或在家同修之間有過失,我們都應該想辦法善意地去幫助他,而不是背後批評、惡意毀謗。毀謗之罪,入阿鼻地獄。

  現在人都說自己不容易,做父母的說,做父母不容易;做兒女的說,做兒女不容易;同樣地也應該理解我們做出家人也是不容易!有句話說得好“理解萬歲!”。我們由于共同的信仰,而走到一起來!用我們佛教的話講,是前生累世所結下來的“緣分”。這一份緣分來之不易,我們理應互相惜緣,互相理解,互相勉勵。團結合作才是佛法精神。

  “汝等比丘”,佛在本經中的每一段開頭幾乎都在叫“汝等比丘”。是不是本經是針對比丘講的呢?不是的!本經內容針對比丘等出家衆,但是,經中有許多內容也非常適應在家衆。經中那些內容是針對出家衆?那些內容是適應在家衆?弄清楚這一點極爲重要,否則,所謂“佛法即非佛法”了,誤解佛法了。

  那麼,佛在經中爲什麼只叫“比丘”呢?這是因爲:(1)佛說法的對象人數衆多,不可能一一都叫。爲了簡捷,佛就叫“七衆”之首的比丘,用以代表所有佛教徒。(2)佛在世時,許多比丘本是菩薩,外現比丘。今舉比丘,說明大乘方便道,與“二乘”相共。依本經修行,一定可以趨向大乘佛道。(3)比丘爲出家衆之首,乃“叁寶”之一,今獨舉比丘,以表示恭敬僧寶、遠離煩惱、住持佛法、弘法利生的重要。

   尊重波羅提木叉

  “汝等比丘!于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比丘們、信衆們:我“入滅”後,你們應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滅,就是涅槃。梵語“波羅提木叉”,翻譯中文是“處處解脫”、“別別解脫”,是佛教戒的別稱。

  林太太對陳太太說:“陳太太!你對佛教這麼虔誠,你應該歸依叁寶才好。”陳太太回答:“我還沒有自由夠呢!”言外的意思是說,歸依叁寶後要遵守“戒”,這個不能作,那個又不許幹,不自由。這實在是不了解戒,這是對戒的誤解。這裏,我們就明白“波羅提木叉”戒,原來就是“解脫”的意思。解脫才有真正的自由,解脫就是自由。這個意義延伸也就是說,法律也就是“解脫”。

  比如說,大家遵守法律,沒有人入屋偷東西,大家的房子也不設鐵門,也不裝鐵窗,甚至門也可以不上鎖,這就是解脫。美國的鄉村民房就沒有鐵門、鐵窗。你沒有殺人、偷東西犯罪,聽到警車沿街呼叫,你心裏自然坦然一點都不害怕。你沒有幹壞事,警察在街上巡邏,你也膽敢從警察面前大擺大搖地走過,這就是解脫。古語說:“心中沒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

  再比方說吧,一天聚會,你對朋友無故發火口說惡言,之後,你心裏一定很難過,心裏有挂礙,這是不解脫。如果你做了一件好事,你心裏一定很舒暢,這就是解脫。你不侵犯我,我不侵犯你,大家都這樣,大家都解脫。

  有了戒,有了規章,有了法律,大家也才有自由。再比如說,交通規則中規定駕車必須靠右行駛。駕車人都能遵守“靠右行駛”等交通規則,那麼大家開起車來就自由了。所以說,戒是解脫,這表達得非常之妙。

  這“波羅提木叉”戒,有種種分別不同,如果人們依照各自所接受的不同內容去實踐,就能夠獲得各自不同的解脫,這就是“別別解脫”。如果人們能完全遵照“波羅提木叉”去作,則時時處處無煩惱得解脫,這就叫做“處處解脫”。

  戒,梵語又稱“屍羅”,有行爲、習慣、道德等義。從廣義上講,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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