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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史略覽與佛法概觀

  佛史略覽與佛法概觀

  賴永海

  佛教是當今世界叁大宗教之一,但有趣的是,世界上有不少學者、甚至有許多佛教徒自身不承認佛教是一種宗教,而認爲佛教是一種倫理學或哲學。這種看法的主要根據是,舉凡宗教,都建立在對人格神信仰的基礎之上,佛教不注重信仰,又否定人格神的存在,因此佛教不是宗教。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種看法有一定的道理,因爲佛教確實在一些根本點上區別于其他宗教:首先它不像別的宗教那樣純靠信仰,而更注重“智慧”,強調“慧解脫”,所謂“大徹大悟”者是;其次,佛教是在反對婆羅門教的過程中創立起來的,它從一開始就否定創世主,否定絕對人格神的存在,而提倡“緣起”理論,認爲萬事萬物都是因緣而起的,世界上不存在任何一成不變的實體。這種理論的邏輯發展,不但否定了創世主,而且否定了一切具有超自然實體性的神靈,因此,佛教被相當一部分人視爲無神論。這種情況確實很容易使人産生這樣一些念頭:究竟什麼是佛教

  它是不是一種宗教

  如果是一種宗教,它與一般宗教到底是一種什麼關系

  它的基本思想和主要教義是什麼

  它的曆史發展如何

  等等。

  毫無疑問,這一連串的問題,不是叁言兩語能夠講清楚的,我們還是觀流溯源,從佛教的源頭說起,從佛教産生的時代說起。

  一、婆羅門教與沙門思潮

  佛教産生于印度,是由釋迦牟尼創立的,這一點人所共知,無須贅述。但是,釋迦牟尼是在什麼情況下以及怎樣創立佛教的,這則是一個必須綜合曆史學、考古學、文獻學等諸多學科才能講清楚的複雜問題。

  據有關史料記載,公元前六世紀左右,印度正處于種姓奴隸製時期。這一時期印度社會的主要特點是,列國紛爭、諸侯稱雄、階級鬥爭十分激烈、民族矛盾極端尖銳。在公元前叁千至二千年間由中亞進入印度河流域的雅利安人向東遷移至恒河、朱木那河流域之後,繼續對原住居民進行各種形式的壓迫,絕大多數土著居民淪爲種族的奴隸。爲了維護雅利安人的統治,雅利安人實行了嚴格的種姓製度,把全體社會成員分成四個種姓:第一種姓,僧侶或祭司,稱爲“婆羅門”,是當時社會知識的壟斷者和精神生活的指導者,被譽爲“人間之神”;第二種姓,武士和軍事貴族,稱爲“刹帝利”,是當時世俗王權的主要支柱;第叁種姓,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稱爲“吠舍”,是當時社會的生産者階級;第四種姓,雇傭勞動者和奴隸,稱爲“首陀羅”,主要從事奴仆、差役等低賤的工作。婆羅門和刹帝利是當時宗教界和世俗社會的統治階級,吠舍和首陀羅是當時社會的勞動者階級,前者對後者實行殘酷的奴隸製統治。婆羅門教宣稱,婆羅門是從梵天的口中生出的,刹帝利是從梵天的肩上生出的,吠舍是從梵天的膝上生出的,首陀羅是從梵天的腳上生出的,所以,他們天生的有尊卑貴賤之分。 《摩奴法典》規定:“不應當把任何忠告、任何殘肴、任何獻神的食品給予首陀羅”;《愛達羅氏梵書》將首陀羅描寫成“可以隨意驅逐、隨意殘殺”的役仆;當時的法典規定,殺死婆羅門要處以極刑,殺死首陀羅則如同殺死牲畜一般。殘酷的階級壓迫把勞動者階級推到苦難的深淵,爲了生存,他們多次舉行起義、進行鬥爭,雖因力量懸殊而屢遭失敗,但卻沈重地打擊了奴隸主的統治。另一方面,統治者內部也矛盾重重,特別是刹帝利不滿“婆羅門種姓第一”的規定和婆羅門至高無上的地位,經常與婆羅門發生矛盾和鬥爭。同時,婆羅門、刹帝利內部也爭權奪利、明爭暗鬥,整個社會處于尖銳的矛盾和急劇的動蕩之中,各階級、各階層的人都惶惶不可終日,常有朝不保夕之感,許多人看到人生之前途險惡,紛紛進入山林,尋求解脫的良方,由之出現了許多“沙門”。

  在意識形態方面,隨著對婆羅門統治的不滿和反抗,各種反婆羅門的“沙門”思潮紛紛出現。據史料記載,當時的印度有“九十六種外道”、“叁百六十叁種見解”。

  所謂“沙門”思潮,是當時新出現的、自由思想界的通稱,它們的矛頭所向,直指婆羅門教,否認吠陀的權威,與婆羅門教一起成爲當時社會的兩大思潮。

  婆羅門教是古印度正統的、在當時社會上居統治地位的宗教。它以吠陀天啓、祭祀萬能、婆羅門至上爲叁大綱領,奉梵天、毗濕奴和濕婆爲叁大主神,宣稱它們分別代表宇宙的“創造”、“護持”和“毀滅”。在哲學思想方面,主張整個宇宙是一個統一體,人類與萬物,精神的物質的、主觀的與客觀的、個體靈魂與宇宙精神,都存在于這個統一體之中。這個統一體就是通常所說的“神我”——“大梵”。宗教修行的最高境界就是“與梵合一”。在社會思想方面,婆羅門教把所有的人分爲四個種姓,並宣稱前叁個種姓(即婆羅門、刹帝利、吠舍)屬于“再生族”,意謂婆羅門教使他們獲得第二次生命;第四個種姓(即首陀羅)是“一生族”,即永遠處于社會的底層,永不得翻身。婆羅門教的這些思想,是當時種姓等級製度的反映,其否定平等、自由的主張,遭到沙門思潮的強烈反對和猛烈抨擊。

  在反對婆羅門教的沙門思潮中,有各種各樣的人物與派別。在釋迦時代,較有代表性的,有所謂“六師”:

  (一)富蘭那·迦葉(PuranaKassapa)是一個倫理懷疑論者,對一切道德都表示懷疑和否定。據說是一個奴隸之子,曾裸形露體從奴隸主那裏逃跑出來,後創立一種被稱爲“無因無緣論”的學說,否定善惡之業有相應之果報,甚至公開宣稱“使用暴力不以爲罪”,把矛頭直接指向當時的正統婆羅門教和世俗統治者。

  (二)末伽黎·拘舍羅(Makkhali Gosala)被認爲是古印度“邪命外道”的創始人,他所創立的“生活派”屬耆那教的一個分支,在古印度具有很大影響。該教派認爲,一切有生命之物都是由靈魂、地、水、風、火、虛空、得、失、苦、樂、生、死十二個原素構成,而各種原素的結合都是一種自然的、機械的、無因的結合;在社會學說上,倡自然無爲、樂天聽命的宿命論,認爲在命運面前,任何人都是無能爲力、無可奈何的。

  (叁)阿耆多·翅舍欽婆羅(AJita Kesakambala)順世論的先驅者之一。他的思想具有唯物論的色彩,認爲靈魂是肉體的屬性,否定靈魂不死觀念,反對輪回業報學說,主張種姓平等,把現世快樂作爲人生的目的。此種思想在當時下層人民中間具有重要的影D向。

  (四)婆浮陀·伽旃那(Pakudha KaccAyana)古印度“七原素說”的創立者,認爲一切物體均由地、水、風、火、苦、樂、命(靈魂)七原素構成,而各原素既“非創生”、“非所作”,“亦非使創生”,是“白性自爾”,亦即主張七種原素都不是由任何東西創造出來、産生出來的,也不産生任何東西。事物都是這些原素的機械的集合。這種思想具有反婆羅門教“因果報應說”的傾向。

  (五)散若夷·毗羅梨子(San^jayaBelatthiputta)古印度“捕鳗論”(即詭辯論)的創始人,對“因果報應說“不作正面回答,凡事持懷疑論和不可知論的態度。該派既反對婆羅門教的神造說,也反對順世論者的“斷世”說。

  (六)尼乾子·若提子(Nigantha Nataputta)耆那教的始祖,號稱“大雄”。他所創立的耆那教在印度流行時間既長,影響又大。該教以“命”(即靈魂)與“非命”(即非靈魂)兩種原素來說明世間萬物,主張業報輪回、靈魂解脫,宣揚非暴力主義和苦行主義,認爲人的肉身是由“業”造成的,必須通過修苦行,如絕食、睡刺床、暴曬、火烤等,擺脫“業”的束縛,達到解脫的目的。雖然耆那教的有些主張與婆羅門教有相通之處(如業報輪回等),但在反對吠陀權威、婆羅門至上方面與其他沙門思潮是一致的。

  實際上,“六師”及其學說雖然各有標榜,但它們的目標都是反對婆羅門教。當然,當時反婆羅門教的社會思潮不止這六家,佛教就是一個重要教派,且影響遠遠超出“六師”。

  二 釋迦牟尼與佛教創立

  佛教的創始人是悉達多,族姓喬達摩,釋迦牟尼是佛教徒對他的尊稱,意爲“釋迦族的聖人”。

  關于釋迦牟尼的曆史真實性問題,學術界曾有過爭論,有些學者認爲,釋迦牟尼不是一個曆史人物,而是一個傳說中的神話人物,德國的克思和法國的塞納爾即持這種看法。。但是,多數學者認爲曆史上確有釋迦牟尼其人,並且通過各種方法對釋迦其人及其生平活動進行了大量考證和研究。

  有關研究資料表明,釋迦牟尼是古印度迦毗羅衛國(現在尼泊爾境內)淨飯王之子,約生于公元前565年,卒于公元前485年,與我國孔子所處的時代大致相當。據佛經記載,釋迦牟尼一生下來就能說會走,他向東南西北各走七步,然後一手指天,一手指地,高聲說道:“天上天下,唯我獨尊”,渾身呈黃金色,更有叁十二種異相,所以淨飯王替他取名悉達多,意爲“奇異吉祥”。

  釋迦牟尼出生不久,據說有位占相的阿私陀仙人來谒見淨飯王,替太子看了相,並預言:太子今後若在家,定爲轉輪聖王,統領天下,如果出家,定能證成佛果,利益天人。此預言使淨飯王極感不安,擔心太子日後如果出家,王位後斷無人,因此,想盡各種辦法,欲使王子安于世俗生活:十七歲時,便爲他納婆羅門種姓的摩河那摩之女耶輸陀羅爲妃,並替他建築春、夏、秋叁時宮殿,廣造園林池臺,物色大批宮娥彩女,供他遊玩取樂。可是王子生性怪僻,好沈思冥想,悲天憐人,越是享盡榮華富貴,越覺得這一切到頭終是一場夢境,熱鬧濃豔之場,轉眼倍生淒涼,富貴侈華人生,最終還是一壞黃土、幾根白骨,所以老是悶悶不樂,總想認識宇宙人生之究竟實相,尋求一個徹底解脫之道。有一次,王子駕車到城外郊遊,出東門時,見一老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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