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二、令發心退(分四科) 辰一、標
有四因緣能令菩薩退菩提心。
「顯緣因力」這一科分兩大科,第一科「明初發心」,這一大科講完了,現在是第二科「令發心退」。「有四因緣能令菩薩退菩提心」,有四種原因能使令這個發菩提心的菩薩,退失菩提心;就是原來發過菩提心,遇見了這樣的因緣,菩提心退失了。這是「標」,下面「征」。
辰二、征
何等爲四?
那四種呢?
辰叁、列
一、種性不具,二、惡友所攝,叁、于諸衆生悲心微薄,四、于極長時種種猛利無間無缺生死大苦難行苦行,其心極生怯畏驚怖。
這以下是列出來四種。第一個原因「種性不具」,譬如這位菩薩他沒有佛性,雖然發菩提心,他的菩提心不牢固,還會失掉的。「二、惡友所攝」,第二個原因,他有種性,但是他交結了惡知識,他們感情非常好,他這位惡知識對他的影響力非常大,所以他失掉了菩提心。「叁、于諸衆生悲心微薄」,第叁個是,這位菩薩他對衆生的苦難,發出來的悲愍心特別的微小,特別的薄少小,微薄就是特別的小,這個悲心不大。這樣子呢,他也會退失菩提心。
「四、于極長時種種猛利無間無缺生死大苦難行苦行,其心極生怯畏驚怖」,第四個原因,是發無上菩提心之後,他要修六波羅蜜、菩提分法,時間也非常的長;他要度化衆生、救護衆生的苦難,時間也非常的長。「種種猛利」,而不是一些小事情,就是很重大的,「無間無缺」這個行菩薩道的事情是不間斷的,也是不缺少的,在前面文曾經解釋過這無缺。「生死大苦難行苦行」,這個菩薩發菩提心度化衆生,是和衆生在一起地受生死苦。你要度化衆生的時候,有很多不容易做的事情,很多苦惱的事情,「其心極生怯畏驚怖」,這位菩薩的內心裏面,他生起極大的恐怖,所以也就退失了菩提心。
這個退失菩提心這件事,一個是:退大取小。他原來是廣度一切衆生而得聖道;一個是:願意成就無上菩提。這是菩提心。但是退菩提心的時候,有可能他歡喜學習小乘佛教,他也可以得阿羅漢道,或得辟支佛道。由大菩薩退回二乘人,這也是退菩提心;一種呢,就退失到人天的世界來了,或者退到叁惡道去了。同樣是退失菩提心,但是還是有這麼多的不同的。
辰四、例
如是四種心退因緣,與上發心四因相違,廣辯其相如前應知。
這是第四科「例」。說前面「如是」四種的退失,令菩提心退失的因緣,「與上發心」,和前邊四因、四緣、四力是相違反的。「廣辯其差別相,如前應之」,向前面對照一下就會知道了。
醜二、廣不退相(分五科) 寅一、由不共(分二科) 卯一、略標列
最初發心堅固菩薩,略有二種不共世間甚希奇法。
這是第二科「廣不退相」。這廣不退相,別顯持義,有種性持、有發心持、有覺分持。現在這個「發心持」裏邊有叁科,第一科是「辨相」,辯發菩提心的相貌;第二科明發菩提心的業用;第叁科辨發菩提心的類別,有退與不退的不同。現在是第二科「廣不退相」,詳細的說明不退菩提心的相貌。分五科,第一科「由不共」,分兩科,第一科「略標列」。
「最初發心堅固菩薩」。前面這兩大段,說菩薩有退、有不退,現在說「不退」,詳細的說不退的相貌。他最初開始發菩提心的時候,這個人因緣殊勝,他自己也特別努力,所以他的菩提心特別堅固而不退轉。「略有二種不共世間甚希奇法」,簡略的來說,就是從其中取出來重要的,這「略」,有「要」的意思、精要的意思。有兩種不共同,「不共世間」,就是不是共有的。和世間沒有發菩提心的人對比,這位發菩提心的菩薩,他有兩種和未發菩提心不共有的奇妙的事情,就是唯獨菩薩有,其他的人沒有,所以是不共。如果菩薩有,衆生也是有,那就叫做共,叫共有。現在說不共世間人的兩種稀奇的事情,希少奇妙的事情。
何等爲二?一者、攝諸衆生皆爲眷屬。
何等爲二?前面說是有兩種,那麼是那兩種呢?這是問。「一者、攝諸衆生皆爲眷屬」,這兩種,那兩種?就是把它標出來,把它列出來。第一種稀奇的事情:「攝諸衆生」。這個「攝」這個字,當個「看」字講:他看世間上無量無邊六道衆生,「皆爲眷屬」,都是他的好朋友。當然我們平常人,我們要看一看,這個人我感覺好,也可能有一個理由,我同他做好朋友,我看這個人不好,我不同他做朋友,就是有簡別的。但是這位菩薩不簡別,好人是我的好朋友,不好的人也是我的好朋友。這是一個很稀奇的事情,這是和我們世間人完全不同的;我們世間人說交好朋友,這個惡知識我同他遠一點,但這位菩薩不,他同所有的人都是好朋友。這的確是不是平常的境界哦!
《披尋記》一一四六頁:
攝護衆生皆爲眷屬者:此說菩薩頓普攝受,謂初發心攝受一切諸有情界皆爲眷屬故。故如攝受品釋。(陵本四十八卷二十六頁)
「攝護衆生皆爲眷屬者:此說菩薩頓普攝受」,這是說菩薩一下子,不是說次第、逐漸的和這個人做朋友、和那個人做朋友,逐漸和人做朋友。他現在不是,一開始就普遍的同一切人做朋友。「謂初發心攝受一切諸有情界皆爲眷屬故」,就是這位菩薩他一開始的時候,他發這個菩提心,所有在生死流轉的衆生,我都要轉變他們成爲聖人。攝受就是接受、容受,就是接受一切有情界,不管是在天的世界、或者人的世界、叁惡道的世界,「皆爲眷屬」。「故如攝受品釋」,這一段希奇的事情,在攝受品裏面有解釋(陵本四十八卷二十六頁)有說。
二者、攝眷屬過,所不能染。
同這個人做朋友這件事,話是那麼說,做起來會是怎麼情形呢?也會有一些過失的事情。但是這位菩薩呢,那些過失沒有,沒有這些過失。若有這些過失,他的菩提心就被過失所汙染了!現在這位菩薩沒有過失,「所不能染」,那麼這也是不得了的事情,這是一個希奇的事情。這是把這兩種「不共世間甚希奇法」標列出來了。下面第二科「隨難釋」,隨標列出來的,那其中有些地方不容易明白的,加以解釋。
卯二、隨難釋
攝眷屬過,有其二種。謂于眷屬饒益損減,染汙違順。如是二事,菩薩皆無。
同家人做朋友,同這個人作朋友,是有兩種也是有過失的,過失有多少種?有兩種。「謂于眷屬饒益損減,染汙違順。如是二事,菩薩皆無」:菩薩同這人做了朋友的時候呢,有的時候會利益這個朋友;有的時候呢,不利益他來傷害他,叫損減,這是一種個過失。第二個呢?「染汙違順」,就是這個人,同我找麻煩、同我搗亂,叫做違。這種個人呢,我對他要想辦法來搞他,這叫做「染汙」。這個人他隨順我,他隨順我,隨順我就用愛染心同他好,那也是「染汙」。這就是大概的分成兩類:大家在一起共事的時候,有的時候順,有的時候違;那麼這個人同他做朋友,順的時候也是染汙,不順的時候也是染汙。這也是做朋友的過失。現在菩薩呢,「如是二事,菩薩皆無」。這位菩薩對于這兩種攝眷屬的過失都沒有:你同我搗亂,你同我要好,我完全清淨心地來利益你,這可是菩薩不得了!有這樣智慧的、有這樣的慈悲心。
《披尋記》一一四七頁:
謂于眷屬饒益損減等者:由諸菩薩得清淨忍,于諸衆生恒常現前欲作饒益,先後無異,非一益已損而不益,他則不爾,雖于眷屬或時饒益,或複損減,是名第一攝眷屬過。又若菩薩如法禦衆,方便饒益,以無染心先與依止,以憐愍心現作饒益,不于徒衆或順或違起染汙心,或益不益。他則不爾,非于一切眷屬起利益俱平等之心,故于一切違順非不令有染汙,是名第二攝眷屬過。
「謂于眷屬饒益損減等者:由諸菩薩得清淨忍」,是菩薩沒有攝眷屬過,什麼原因呢?「由諸菩薩得清淨忍」,由于這位菩薩他有廣大的智慧、廣大的慈悲心,就是兩件事:一個智慧,一個慈悲,是超過衆生的。所以他對于一切的事情,都是清淨忍。就是因爲慈悲和智慧,把所有的境界都化解了。他心裏面還是清淨的,不因爲你對我好,我的愛心就來了;不因爲你對我不好,我的瞋心就來了。菩薩沒有這回事情,他的心不管是什麼境界,都是清淨心、都是慈悲的愛護,這就是這個沒有眷屬過的原因在這裏。
「于諸衆生恒常現前欲作饒益,」,現在解釋這個「謂于眷屬饒益損減」,就是這個。菩薩有這個慈悲心,有智慧,對于一切衆生「恒常現前欲作饒益」,這個欲作饒益呢,就是他內心裏面想要利益你,這只是心裏面的事情,現在恒現在前呢?就把內心裏面這個饒益的心意,把它表現出來,就成爲事實了,所以叫做「恒常現前」,常常的做利益衆生的事情。「先後無異」,他最初同你做朋友,和以後很長時期的事情都是一樣的,不會說是最初和你好,後來又和你不好了,不是的!沒這個意思。
「非一益已損而不益」,不是說就是利益你一次,第一次對你有點好,對你也是怎樣、怎樣的利益;以後又不利益了,就搞你了,來剝削你了,「非一益已,損而不益」。菩薩是這樣子。「他則不爾」,這個他呢,就是不是菩薩的,他不是菩薩,沒有發菩提心的這個人,「不爾」,不像菩薩那樣子。「雖于眷屬或時饒益,或複損減」,別的沒有發菩提心的人,當然也是會有朋友,有的時候也會對著朋友作種種利益的事,但是「或複」,有的時候又不利益了;又要占你便宜了,就是這樣。「是名第一攝眷屬過」,這是第一種做朋友有這種過失,這是一般也是這樣子,菩薩沒有這件事。
「又若菩薩如法禦衆,方便饒益」,這下面解釋第二種染汙違順。又菩薩是這樣子「如法禦衆」,就是合法的…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叁十五 (6)》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