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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叁十六 (16)

  洪叁、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分叁科) 荒一、征

  

  雲何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

  

  這裏是解釋四如實智,第一個名尋思所引如實智,第二個事尋思所引如實智,這兩個已經解釋過了;現在是第叁個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分叁科,第一科是征。

  

  「雲何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怎麼叫做自性假立尋思所引發的真實智慧呢?這是征,下面第二科就是解釋,解釋裏邊分兩科,第一科于圓成遍計,就是約圓成實和遍計執來解釋智慧。

  

  

  

  荒二、釋(分二科) 日一、于圓成遍計

  

  謂諸菩薩于自性假立尋思,唯有自性假立已,如實通達了知色等想事中所有自性假立,非彼事自性,而似彼事自性顯現。

  

  「謂諸菩薩」就是說修止觀的菩薩,他對「于自性假立尋思,唯有自性假立」,這樣子尋思、觀察了以後「如實通達了知色等想事中所有自性假立」,他又能真實的明白色等想事中所有自性的假立。

  

  前邊解釋事尋思所引如實智的時候,就是「謂諸菩薩于事尋思,唯有事已,觀見一切色等想事性離言說、不可言說」,觀察依他起性是離言說相的,在我們的思想習慣上,就是有了言說、有了名言的時候,這第六意識就有種種分別、種種執著。可是在止觀裏面經過觀察的時候,發覺這依他起性是沒有言說的,和通過言說的執著不一樣;那麼這樣子去觀察,這是「事自性尋思所引如實智」,這個智慧,你這樣觀察了以後,就會發覺自已的虛妄分別,和依他起自性的實相是不相符合的,唯是自己的虛妄分別。現在這個第叁段的「自性假立」就進一步說到依他起性的真實相。

  

  「如實通達了知色等想事中」,這個色等想事中,就是由前五識接觸到外面的境界以後,一剎那間第六意識就活動了,把前五識所取得的事情都安立種種名字,而作種種的思惟。這個時候第六意識所見到的、所接觸的這些色聲香味觸法一切境界,這叫「色等想事中所有自性假立」。這個「自性假立」由前五識接觸到的,一剎那間第六意識就接觸了,第六意識接觸這個自性的時候、接觸一切法的體相的時候,就有了名字,所以叫做「假立」。

  

  這個假立種種名字的這一切法「非彼事自性」,不是前五識所接觸到離名言的那個事自性,這就是有名言的事自性,不是離名言的事自性。「而似彼事自性顯現」,但是有名言的事自性,相似于彼事自性顯現出來,顯現在心裏面,這樣觀察的時候,就是有名言的事自性只是個影相、只是內心的分別而已,不是真實的離名言的依他起相。這樣觀察到這裏,就會知道內心分別的假名言相,這個影相的事自性本身是無自性的,本身是畢竟空的。

  

  前邊事尋思所引如實智,只是說「它是離名言的」,發覺到內心的分別和離名言的不一樣,不是那個離名言的依他起;現在又進一步的觀察名言的事自性是畢竟空的。

  

  

  

  《披尋記》一二一二頁:

  

  如實通達至自性顯現者:此中通達了知皆慧異名;于所知事名爲通達,于分別體名爲了知;複有差別:了知共相名爲通達,了知自相名爲了知。如〈攝異門分〉說,(陵本八十叁卷十頁)。此中于自性假立,非彼事自性當知通達所顯,所知事中共相攝故。于似彼事自性顯現應是了知所顯,分別體中自相攝故。

  

  「如實通達至自性顯現者:此中通達了知皆慧異名」,通達這個詞和了知這個詞,在這裏的涵義就是智慧不同的名字,名字不同它的涵義是相同的。「于所知事名爲通達,于分別體名爲了知」,「于所知事」,有能知、有所知,對于所知的事的相貌來說能知,叫做「通達」,在能知對所知事來說,所知事就是所通達。「于分別體名爲了知」,這樣說分別體就是分別的自體、就是能通達的這個,它就叫做「了知」,這樣說呢!通達是對所知說,而了知是指能知說。

  

  「複有差別」還有不同的意思;「了知共相名爲通達」,如果你明了所知法的共相,譬如說是「無常」,這是一切有爲法的共相;譬如說「空」也是一切有爲法的共相;「無自性」是一切法的共相,這是「名爲通達」,這「通達」這樣說是深了一層。「了知自相名爲了知」,你通達事物本身的相貌,就是別相了,它不同于第二法,不同于其它的法,只有它本身有這樣的相貌,那叫做「自相」;你明白事物各別的相貌那叫做「了知」,這個了知和通達也是不同了,意思不一樣。「如〈攝異門分〉說,(陵本八十叁卷十頁)」,其實這幾句話就是那上的話。

  

  「此中于自性假立,非彼事自性,當知通達所顯」,這裏邊說是于自性假立,就是你心裏面利用名言去思惟一切法的體相,就是名言的一切法「非彼事自性」,不是離名言的依他起性的體性。「當知通達所顯」,這樣解釋就是「通達」的意思;就是用通達的意思來顯示它的別義,顯示通達的涵義,這是解釋「通達」。「所知事中共相攝故」,因爲這樣去思惟觀察,它就不限于法的自相,就通于其它法都有這樣的相貌了,這樣就是心裏面所分別、所安立的都是虛妄的。這虛妄義是通于一切法的,是「共相攝故」。「于似彼事自性顯現應是了知所顯」,那就是他的自相了,「分別體中自相攝故」,「分別體」分別每一法的自體這是屬于自相的。

  

  《披尋記》這一段文是在解釋「通達」和「了知」這兩句話的差別,「自性假立,非彼事自性而似彼事自性顯現」,他沒有多說。這一段文科的題目是「于圓成遍計」,這樣說呢「似彼事自性顯現」,在我們凡夫的境界說,就是執著這是真實的,這就屬于遍計執;「所有自性假立,非彼事自性」,這就是空,那麼圓成實性是遍計執空所顯現的無相義,所以這樣屬于圓成實性。

  

  那麼在這裏看出來,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是比較深一層的解釋。似有而實在是沒有,若是我們作這樣觀察的時候,只要我們的分別心這第六識一動,就是一切法都是空的、都是空無所有的,都是內心的虛妄分別;內心的虛妄分別是假的,是畢竟空的,它有這樣的意義。下面第二科是于依他起。

  

  

  

  日二、于依他起

  

  又能了知彼事自性,猶如變化、影像、響應、光影、水月、焰水、夢、幻相似顯現,而非彼體。

  

  這個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這樣講,是通于叁自性了,前一節是圓成實和遍計執,這下面第二節「又能了知彼事自性」,又能夠通達離名言相的依他起性的自性「猶如變化」,就像這個神通變化的事情一樣,也是有而不真實的,也是虛妄的,是有但不真實。當然這個依他起性,是以阿賴耶識爲種子、以虛妄分別爲自性,也就是內心變出的影像,這是指阿賴耶識說的。「變化」,變化出來的。「影像」,鏡中的影像;或者是一棵樹,太陽光照下去,就現出個影像來,它和原來的體性相似,但不是(原來的體性)。

  

  「響應」,就是空谷四面都是高山,中間是個谷,你面向這個谷發出聲音來,這空谷有個回響,就叫做響應。這個響應也是假的,不是真實有人說話。「光影」,前面的「影像」或者說是鏡中的影像,這裏說「光影」,就是太陽光現出來的影像。「水月」,水裏面的月亮,也不是真實的。「焰水」,這陽焰看上去好像是水,其實也沒有水。「夢」,夢裏面的境界,這個依他起就像夢裏邊的境界,也是有而不實。「幻」,幻是幻術所變現的事情,也是有而不實。

  

  總而言之,是「相似顯現,而非彼體」,就是我們的阿賴耶識的種子,顯現出來的境界,都是虛妄的、和真實相似;但是不是我們凡夫的分別心所執著的那個體相,我們執著是真實的;但是實在他本身是不真實的。就是那件事的本身和我們所執著的體相是不符合的。這一段文是指依他起是如幻如化不真實的。

  

  這就是分了兩部份,這是沒有通過名言的時候,這些因緣生法,也是如變化、如影像、如響應、如光影乃至如夢、如幻,這是指依他起說。若是通過名言以後,那就是遍計執;遍計執是畢竟空的,這個遍計執也是「非彼事自性,而似彼事自性顯現」、「相似顯現,而非彼體」,不是一回事,是有差別的。我們內心裏面通過名言所執著的真實,是沒有體性的;依他起是有體性,但是不真實的,所以依他起和遍計執是不一樣的。

  

  

  

  《披尋記》一二一二頁:

  

  又能了知至而非彼體者:依他起性實無有義,如諸愚夫所執境界,然有彼相相似顯現,成爲所緣,能爲诳惑,爲欲除他諸诳惑疑,說有變化等八種喻。變化,喻諸菩薩故思受生。影像,喻諸作業受果種種差別。響應,喻諸戲論言說。光影,喻種種識、種種相轉。水月,喻叁摩地所行境界。焰水,喻虛妄分別心心所法。夢,喻受用愛非愛別。幻,喻能成所行境界。如《攝論》說。(《攝論》二卷十頁)如是諸喻,爲顯依他起性雖無有義,然彼彼事有彼彼相相似顯現,故作是喻。

  

  「又能了知至而非彼體者:依他起性實無有義」,這個依他起性是因緣生法,它的體性是什麼樣子呢?「實無有義」,實在是沒有境界、沒有義。「如諸愚夫所執境界」,愚夫是指我們沒有修行的人所執著的境界,都認爲是真實的;依他起性的體性,不像愚夫所執著的境界那麼真實,它是虛妄的,有而不實的。這個文是說自性假立尋思,是說你在奢摩他裏面作如是觀,你要這樣觀察它不是真實的。

  

  「然有彼相相似顯現」,雖然不真實,但是和遍計執可不同,是有彼體相的,不過那個相,是相似的顯現,就是和我們執著的真實相似現出來「成爲所緣」,成爲我們識的所緣境。「能爲诳惑」,依他起有而不實,它能欺騙我們,令我們迷惑。「爲欲除彼,諸诳惑疑,說有變化等八種喻」,文上說這八種譬喻,目的是什麼呢?就是破除我們的疑惑,既然沒有真實性,怎麼我們會看見呢?破除這些疑惑。當然,我們從經論上、從文字上得到這個消息,實在是沒有力量,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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