戌叁、釋(分叁科) 亥一、自性施(分叁科) 天一、征
雲何菩薩自性施?
這是施波羅蜜分四科,第一科「征」,第二科「列」。現在是第叁科解釋,分叁科。第一科「自性施」分叁科,第一科是「征」。
怎麼叫做「自性施」呢?就是施的體性;施的體性是什麼呢?這麼一句話。
下面第二科解釋。
天二、釋
謂諸菩薩于自身財無所顧惜,能施一切所應施物。無貪俱行思,及因此所發能施一切無罪施物,身語二業安住律儀阿笈摩見定有果見,隨所希求即以此物而行惠施。
「謂諸菩薩于自身財無所顧惜」,這麼多的菩薩對于自己的身命和財富「無所顧惜」,一點也不愛惜。「能施一切所應施物」,他所有的身命和財物,這一切身、財;能夠布施所應該布施的身財之物。這個「所應」這句話的意思,我雖然不愛惜,但是應該布施我才布施;我不應該布施的時候,你要、我還是不給你的,是這個意思。這就是布施是慈悲的行動,但是慈悲裏面有智慧的,也是要觀察,應該這樣做才這樣做的。
「無貪俱行思,及因此所發能施一切無罪施物,身語二業安住律儀阿笈摩見定有果見,隨所希求,即以此物而行惠施。當知是名菩薩自性施。」自己的生命和財富布施的時候「無貪」,就是心裏面不貪著這個生命、不貪著這個財富。「俱行思」這個「思」是內心的思想、內心的思惟、內心的觀察;就在布施的時候你內心的這個決定者,你是經過觀察思惟的,就這個決定者。這個決定者和無貪在一起活動,就叫做「無貪俱行思」。你做這件事的那個思心所,這個「思」就是那個思心所,這個思心所就是你在做這件慈善事情的時候,內心裏下命令的那個就是思心所,那就是思的自性,是你內心的事情,你內心裏面這一念心是思的自性。
「因此所發能施一切無罪」,因爲你內心裏面有這個「思」,有「無貪俱行思」就發出來行動,就是「能施一切無罪施物」:這個施物施舍出去沒有罪,使令對方也沒有罪,能發動出來無罪的施物的表面上看出來的那個行爲:就是你的身體,你的身體在進行這件事,就是身業和語業;就是你發言,你可能會有語言,也可能寫一篇文件,那就叫做語業。身業和語業,那個「思」就是意業。
「安住律儀阿笈摩見」,同時呢你這個人、這個菩薩本身「安住律儀」,就是安住清淨的戒律上面,他的身口意是符合佛所製定的戒律,就是布施者這個人同時他還是有戒的。「阿笈摩見」:這「阿笈摩」翻到中國話是個「傳」,傳送的「傳」。就是佛說的這些經,過去佛、現在佛、未來佛,展轉的流傳下來,叫做「傳」,也就是這些經。「阿笈摩見」呢,就是你學習過佛法,你有佛的教法的思想,一個律、和見:有的人哪!他破戒了不清淨,這個戒沒有了,但是他還有見,有正知正見,他學習過佛法,他還有佛法的中心思想,這個見;有的人持戒很清淨品德很好,但是思想不清淨,有邪知邪見;這是兩回事兒。有的人見具足而戒律不具足;有的人戒律具足而思想不具足。
我們佛教徒,不管是出家的佛教徒、在家的佛教徒,想要去親近善知識,你怎麼樣選擇善知識呢?這裏面告訴你,一個思想有正知正見,有「阿笈摩見」就是他的思想符合佛所說的教法,思想正確,這是一個條件。第二呢?他的品德也高尚,就是有律,有戒律,又有正見,這是比較好。但是有的人哪!戒律品德很好,但是思想是不對,邪知邪見,那麼這是一種情形;有的人思想很正確,戒律不好、品德不太好,有這種情形。現在這裏面說是,你想要學習施波羅蜜,同時這個人還具足戒,又有正知正見。
「定有果見」同時這個人還相信有善惡果報,做善有善報、做惡有惡報,這決定是這樣子,他也有這樣的思想。
「隨所希求,即以此物而行惠施」,「隨所希求」,我想要得無上菩提,這是希求;我想要得無生法忍,這是希求;或者有其他的、符合佛法的、不違背戒律、也不違背正知正見的希求。「即以此物而行惠施」,就是用這件事物布施給前面的人,使令他得大利益。
天叁、結
當知是名菩薩自性施。
我們知道這就是叫做「自性施」。這個「施」的本身的特性,什麼叫做「布施」?就是這一段文說的,這叫做「布施」。
這個地方和一般說「布施」呢,就是有一點不同。就是布施的同時,你的品德也要好,你還要有正知正見,你相信有善惡果報。譬如說是:我們佛教徒,不管是出家佛教徒、在家佛教徒,我們也布施,外道也能布施,其他的宗教徒也在社會上做一些利益廣大的社會群衆的事情,辦一所醫院、辦一所學校、辦種種利益人的事情;但是他們有他們的思想,和佛教徒的思想不同,所以彼此間不一樣,雖然都是做布施,裏面的體性還是不同的。
《披尋記》一二九二頁:
雲何菩薩自性施等者:聲聞地說:無貪俱行思,造作心意業,及此所起身業、語業、舍所施物,是名施相。(陵本二十五卷十六頁)今此亦爾,名自性施。然諸菩薩行一切施,如下說言:謂一切者、略有二種:一、內所施物,二、外所施物。由于身財無顧惜故,能施如是一切所應施物。又如聲聞地說:如法平等,不以凶暴積集財物而行惠施;以鮮潔物而行惠施;以精妙物而行惠施;以清淨物而行惠施;由此自他俱無有罪,(陵本二十五卷十六頁)是名能施無罪施物。今此菩薩以其種種內外施物,于諸衆生定作利益,定作安樂,即便施與,是名能施一切無罪施物。又諸菩薩,若在諸佛聖教出家,終不違越所有學處而行惠施,是名安住律儀阿笈摩見。又諸菩薩,如實了知一切品類所行布施,一切品類施果異熟,深生信解,不由他緣非他所引而行布施,是名安住定有果見,義如下說。
「雲何菩薩自性施等者:〈聲聞地〉說:無貪俱行思,造作心意業」,你有無貪的俱行思的時候,那麼有因緣的時候,你這個思就動起來,動先是心動,先造作心、心先動,這就是意業。「及此所起身業、語業」,就是你這個無貪俱行思,它會發動你的「身業」、發動你的「語業」。「舍所施物」:布施所施的物。是名叫做「施相」,施的相貌、也就是施的自性。(陵本二十五卷十六頁)。「今此亦爾」,那個〈聲聞地〉說的那個布施那樣子,現在這裏〈菩薩地〉說的布施也是這樣子。當然這個〈菩薩地〉的布施,以無上菩提爲最高的目標,這個也是有一點不同于〈聲聞地〉。「今此亦爾,名自性施」。
「然諸菩薩行一切施,如下說言」,這個菩薩能夠實行一切的很多的布施,「如下說言」:如下文這樣說。「謂一切者、略有二種:一、內所施物,二、外所施物」。「內所施物」:所施的物屬于內的,就是我們的生命,這個生命也可以布施。「外所施物」,就是身外之物。「由于身財無顧惜故」,爲什麼這個身和財可以布施呢?因爲這個菩薩對于身、財他不愛著,他不愛著。這個對于財不愛著也不容易,對生命還不愛著,更難了。這就是因爲這佛教徒修無我觀,能破除去對生命的愛著,所以也能夠布施。「能施如是一切所應施物」,因爲不愛惜,所以能夠布施。
「又如〈聲聞地〉說:如法平等,不以凶暴,積集財物而行惠施」,菩薩能用財物去布施,菩薩就得要有這個財物。菩薩的財物怎麼來的呢?就是「如法平等」:就是合法的取得的財物,符合國家的法律、也符合佛教的戒律;不違背國家的法律、不違背佛教的戒律,這樣子得到的財物。「平等」就是:不是不公平的,這裏面沒有欺騙行爲,所以叫做「平等」。「不以凶暴積集財物」:不是以非法的、傷害衆生的這種行爲,去積集財物「而行惠施」。「以鮮潔物而行惠施」:用那新鮮又是清潔的東西去布施,不是用那個破舊的,破爛的東西送給人,不是的。「以精妙物而行惠施」:特別微妙的東西送給人。「以清淨物而行惠施」:不是用那個汙穢的東西送給人。「由此自他俱無有罪」:你能這樣布施呢,自己也沒有罪,接受你布施的人也沒有罪。(陵本二十五卷十六頁)。「是名能施無罪施物」,這個「能施無罪施物」這句話就是這樣意思。
「今此菩薩以其種種內外施物,于諸衆生定作利益」,這個二十五卷那是屬于〈聲聞地〉,現在這是〈菩薩地〉,說菩薩的事情。「菩薩以其種種內外施物,于諸衆生定作利益」,菩薩用慈悲心作布施;同時也是用智慧觀察的,觀察這個施物對于衆生;接受你布施的衆生決定有利益,然後才布施的。「定作安樂」,也決定令衆生得到安樂。這個「利益」和「安樂」,前邊的文,〈自他利品〉已經解釋過了,就是,「利益」是屬于因,「安樂」是屬于果,決定是有價值的一個因,你做了這件事,將來能得到安樂的果報,是這樣。「即便施與」,要是有符合了這個條件呢,菩薩就惠施了、布施了。「是名能施一切無罪施物」。
「又諸菩薩,若在諸佛聖教出家,終不違越所有學處而行惠施」。「又諸菩薩,若在諸佛聖教」,「若在諸佛」:諸佛出現世間,諸佛爲一切衆生演說聖道,就是「聖教」,在這個佛法中「出家」。「終不違越所有學處」,因爲在佛法中出家,佛法就會製定一些戒律,讓你遵守不要做惡事。而菩薩在佛教中出家,就不會違犯所有的戒律,就是學處,「而行惠施」。「是名安住律儀阿笈摩見」,「安住律儀」,就安住在阿笈摩的正知正見裏面,在佛法中出家就是「阿笈摩見」,而且安住律儀。從這句話裏面看出來,一個佛教徒他一定是要受戒,你要受叁皈,也一定要受五戒,同時你有佛法的思想,所以叫「阿笈摩見」。如果你不歡喜學習佛法,你的佛法的思想,從何處來呢?這個可以看出來這個意思,這個佛教徒如果不學習佛法,這是有大問題的。
「又諸菩薩如實了知,一切品類,所行布施」,這個「一切品類」的…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叁十九 (2)》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