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四、于他奉施(分二科)
列一、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持種種生色可染末尼真珠琉璃等寶,及持種種衆多上妙財利供具殷勤奉施,由嫌恨心或恚惱心違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舍有情故!
這是第四科:于他奉施。這個施漸次裏面,一共有六科,現在是第四科。這一科裏分兩科,第一科是:有違犯。
「若諸菩薩」,就是很多的受菩薩戒的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這個「安住」,就表示這位菩薩,他是修四念處的,心裏面沒有煩惱,所以他能夠「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持種種生色可染」,這個「他」,就是施主,就是拿來很多的「生色可染」的這些東西,他拿來又有:「末尼」,就是末尼珠,翻個「如意」;「真珠」、還有「琉璃」等寶,「及持種種衆多」。不但是拿來這麼多的珍寶,又拿來「種種衆多」,很多的各式各樣的「上妙」的「財利供具」。這個「財利」,上面加個「上妙」,應該是最好的供具。「殷勤奉施」,「殷勤」,應該說是誠懇的「奉施」菩薩。
「由嫌恨心或恚惱心」,這以下是說菩薩內心的事情。這位菩薩是「由嫌恨心」,他「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應該是沒有煩惱,但是現在是有煩惱了。這個「嫌恨」,前面是講過,從這個字上看,應該是彼此有過不愉快的事情,這個不愉快的事情,而這位菩薩他心裏面還沒放下,還嫌恨這個施主,對這個施主不高興,「嫌」就是不高興,「恨」這個施主,以前你對我作過什麼什麼傷害的事情,所以「嫌恨」。「或恚惱心」,這個「恚」,也就是恨,因爲內心裏面有恨,他內心裏面還有很多的苦惱。這「嫌恨」是由內而外,這個「恚惱」是由外而內的意思,偏重于菩薩自心的苦惱。因爲有「嫌恨」,有「恚惱」的關系,「違拒不受」,施主拿這麼多的金銀寶物,上品的「財利」,他還是拒絕,不接受,不接受這位施主的供養。「是名有犯」,這樣情形呢,這位菩薩就是違犯了菩薩戒了。
「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這個前面是講過,這個「有犯」,這個「犯」,這個字當作「罪」字講,就是這個菩薩這樣做就是有了罪,爲什麼有罪呢?「有所違越」,就是違犯了這個菩薩戒了。「是染違犯,舍有情故!」這個犯有兩種不同:一個是染違犯;一個不染違犯,現在這是有染汙的違犯,就是有煩惱。說是爲什麼他拿這麼多的寶物、財物供養不接受,還有什麼不對呢?「舍衆生故」,因爲菩薩發大悲心饒益衆生,如果你這樣做呢,就和這個衆生結怨了,就不能度化這個衆生了,所以是違犯了菩薩戒。
看這個《披尋記》:
「生色可染末尼真珠琉璃等寶至財利供具者:」這一段文,「寶有種種」,這個「寶」,寶貝的東西有很多種,那幾種呢?「謂末尼真珠琉璃螺貝璧玉珊瑚砗磲瑪瑙琥珀金銀」,還有「赤珠右旋」,這個「右旋」和「赤珠」應該是連起來念,但是沒有看見這種東西。「如是等類」,就是這麼多的種類不同。「彼彼色類成就最勝清淨光瑩」,是各式各樣的形色的差別,「成就」,都是成就了最殊勝的特色,其中特色就是一個是「清淨」,一個是「光瑩」,就是這個不同,「光瑩」,就是光彩,這些寶物都有這種特色。「可令愛染,是名生色可染」,這麼多美好的光彩的寶物,可能令人生愛染心。當然有修行的人,他還是不愛染;沒有修行的人,那就有可能是愛染,所以叫做「可令愛染」,「是名生色可染」。這句話這麼講,這是《披尋記》的作者這麼講。
在其他的文上的講法,又不是這樣意思。這個「生色可染」,在其的地方解釋:這個黃金叫做「生色」,就是生來就是這樣的顔色,它是不變化的,所以就叫做「生」,就是金;「可染」,就是白銀,白銀是可以染的,可以轉變的。那麼「生色可染」,就指黃金和白銀說的。現在這《披尋記》的作者不這麼講。
「是諸世間希有難得,故得寶稱」,這些東西是我們這個世界上,很少有的東西,不容易得到,所以叫做「寶」。這個「寶」,就是希有難得,名之爲寶。「財利供具亦有種種」,這是指什麼說的呢?「謂如飲食衣服臥具什物非少非粗,是名衆多上妙」,「衆多」,就是不少;「非麤」,就是上妙的意思。
若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違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前面是說染違犯,這下面說非違犯,前面是說「由嫌恨心」,和「恚惱心」,「違拒不受」,那是染違犯。假設這位菩薩由于「懶惰懈怠忘念無記」的心,「違拒不受」,他沒有這「嫌恨心」,沒有「恚惱心」,他只是「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違拒不受」,這個我們前面也是講過。「是名有犯」,這也是犯,這也是犯了菩薩戒,也是有所違越的,但是「非染違犯」,不算是染汙違犯,這就比較輕微了。
列二、無違犯
無違犯者:或心狂亂,或觀受已心生染著,或觀後時彼定追悔,或複知彼于施迷亂,或知施主隨舍隨受由是因緣定當貧匮,或知此物是僧伽物窣堵波物,或知此物劫盜他得,或知此物由是因緣多生過患,或殺或縛或罰或黜或嫌或責,違拒不受;皆無違犯。
「無違犯者」,前面是說有違犯,下面是說無違犯。「或心狂亂,或觀受已心生染著」,或者是這位菩薩,他現在心狂亂了,心顛狂了,應該說就是神經病了,不正常了,那也不算犯,沒有違犯。「或觀受已心生染著」,或者這位菩薩自己反省自己的時候,我若接受這個金銀珍寶,各式各樣的供養,我以後我的心可能不清淨了,我就是常染著這些金銀珍寶了,這樣子對我自己在道業上有影響,那樣不接受,也不算違犯。「或觀後時彼定追悔」,或者這位菩薩。他心裏面靜下來,觀察一下:我現在接受他的供養,他將來的時候,這個施主他一定後悔,一定後悔,那也不好,不如現在不接受好,這樣也不算違犯。
「或複知彼于施迷亂」,或者是這位菩薩,他心裏靜下來,或者由自己有神通,或者是由別人傳來消息,知道那個施主,他一時的錯誤,原來他這些寶物是准備自己用的,不想作布施,但是一時的搞錯了,就布施,若這樣的情形的話,就叫做「迷亂」。這位安住淨戒菩薩,若是這樣子呢,那不接受,也不算犯戒。
「或知施主隨舍隨受」,或者這位菩薩知道這位施主,他若是這樣子布施,我這就接受,「由是因緣定當貧匮」,我若接受他的布施,那他將來一定會貧窮了,那他生活困難了也不好,那麼也不接受,也不算犯。
「或知此物是僧伽物窣堵波物」,或者這位菩薩知道他所布施這些寶物是屬于大衆僧的東西,就是他有心,把這個寶物要供養大衆僧,這是「僧伽物」,「窣堵波物」是塔的,供養塔的,供養佛的物,如果你若知道有這樣的消息,他有心供養大衆僧,供養塔的話,那你不接受也不算違犯。
「或知此物劫盜他得」,或者知道這些寶物,是這個人偷人家的東西,搶人家的搶過來的東西,這樣子不接受也不算犯。「或知此物由是因緣多生過患」,或者菩薩知道,我若接受這樣東西,我會有很多的過患,什麼過患呢?「或殺」,或者有人來殺害我,或者來系縛我,或者要處罰我,或者是「黜」,「黜」也和處罰表不多,就是來貶斥我,「或嫌或責」或者有人不高興,或者有人譏嫌,或者有诃責的事情,若是這樣子「違拒不受」,也是不犯的。上面這麼多的條,有這些理由,你不接受,「皆無違犯」。這可見這位菩薩接受人家的供養的時候,要細心的觀察,沒有過失的時候,才可以接受的,是這樣意思。
宿五、于來求法(分二科)
列一、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來求法,懷嫌恨心懷恚惱心,嫉妒變異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前面是第四條,第四科,現在是第五科:于來求法。分兩科,第一科是: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他來求法」,就是另外的補特伽羅來到菩薩這裏,向菩薩求法。這個「求法」,在《披尋記》上解釋分兩種:一種是請他說法,這是一種;或者是請求經卷,你印的經書,你所有的經書,送給我一部,送給我那一部,那一部,這樣子,都算求法。
「懷嫌恨心懷恚惱心,嫉妒變異不施其法」,而菩薩本身也是有嫌恨心,有恚惱心,這兩個心,在前面是有,這裏多出一句來,是「嫉妒變異」,有嫉妒心。這個「嫉妒」,這個《披尋記》上有解釋,我們先不解釋。「不施其法」,因這叁個理由:一個嫌恨;一個恚惱;還有一個嫉妒變異。就是不滿足對方的要求,我不給你說法,我有的經書也不送給你,「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看這個《披尋記》:
「他來求法至不施其法者:此中求法略有二種:一、求說法,二、求經典。若懷嫌恨及恚惱心而不施者,義通二種」,這個道理是通于兩種,就是求說法;求經典,我都不滿你的願。「若由嫉妒而不施者,此說不與所寫經典,嫉他得已生勝智故」,若說由嫉妒而不布施呢,這句話怎麼講呢?「此說」是不給他所寫的經典,這裏怎麼叫做「嫉妒」呢?是「嫉他得已」,是嫉妒那個人得到這部經書以後,能夠生殊勝的智慧故,如果你的智慧特別的高勝了,就比我強了,這樣子我心裏不舒服,那麼就叫做「嫉妒」,這嫉妒是這個意思。「若由變異而不施者,此說不爲恒說正法」,前面嫉妒說是不給他經典,這說「變異」,就說是不爲他「恒說正法」,這樣講。「或時染惱,不作義利故」,就是心裏面不清淨,有種種的煩惱了,這樣子就沒有「義利」,沒有清淨的功德,這是《披尋記》的作者這麼解釋。
如果按文這麼說呢,就是這個「嫉妒變異」,「嫉妒」就是有個瞋心意思,是指內心裏面有瞋恨,不耐他榮,但是這裏面也有個貪心的意思,有貪、有瞋、也有愚癡的意思,叁種煩惱組合起來,名之爲嫉妒。「嫉妒…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四十一 (3)》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