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五、不解甚深(分二科)
列一、有毀謗(分二科)
張一、出染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聞菩薩藏于甚深處最勝甚深真實法義諸佛菩薩難思神力不生信解,憎背毀謗不能引義、不能引法,非如來說,不能利益安樂有情;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這是第六科,慧漸次攝。這裏邊分八段,現在是第五段不解甚深;分兩科,第一科是有毀謗;又分兩科,第一科出染違犯。「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聞菩薩藏于甚深處最勝甚深真實法義」:按道理說,發了無上菩提心受了菩薩戒,對于大乘佛法應該有信心,有歡喜心才對。但是「聞菩薩藏于甚深處」沒有信心,還有這個事情。「菩薩藏」就是大乘佛法。這「聽聞」也就是聽人講解,或者是自己閱讀,都可以說是「聞菩薩藏」。「于甚深處最勝甚深真實法義」:于「甚深處」就是法,「最勝甚深」就是義;一個法,一個義。法就是語言文字這樣的佛法;雖然是語言文字,但是也是很深奧的。這「最勝甚深」就是文字的佛法所诠顯的第一義谛。所诠顯的第一義谛,實在來說是離文字相的,所以是「最勝甚深」。這兩種甚深,一個是法,一個是義。
「諸佛菩薩難思神力」:這是另一種。前邊是法義,這下邊是說諸佛菩薩所示現的不可思議的神通力。這神通力如果是看見了,應該是能有信心;但是若沒有看見,那就不一定。現在這裏就舉出這兩件事,一個是法義,一個佛菩薩的神通力,對于這兩件事「不生信解」,他不相信這件事,所以也就是不解了。「憎背毀謗」:這下邊就說不生信解的相貌。這個「憎背」就是不高興這件事,而且是「毀謗」,就是發出來言論來謗毀這件事。怎麼樣謗毀呢?「不能引義、不能引法」:聖人所見的第一義谛叫作「義」,若能引發出來這個第一義谛,那就是要有智慧。說「不能引義」也等于說是不能成就聖道了,不能成就聖慧。沒有慧,沒有無分別智,也就不能見第一義了。而這個「義」就是所诠顯的。「不能引法」:「法」就是能诠顯的法。如果能在法上有所修學,也能栽培很多的福德的,能長養很多的功德的。他不相信的關系,認爲這些事情不能得聖道,也不能夠栽培功德,所以叫作「不能引義不能引法」。
「非如來說」:這個大乘的這些事情,不是佛說的。因爲若是一般的凡夫說的,那當然我們不相信,其他人說的我們都不相信,要佛說的我們才相信。現在說這不是佛說的,所以不生信解,憎背毀謗,不能引義,不能引法。「不能利益安樂有情」:這樣大乘的佛法,諸佛菩薩難思神力這些事情,不能利益衆生,不能安樂一切衆生的。世間的大福德境界是安樂,出世間的聖道是利益;這樣世出世間的功德都不能成就。那麼這一段文就是毀謗的言辭。
「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這位菩薩受了菩薩戒,而對大乘佛法沒有信心,而這樣的毀謗是有罪的事情,「有所違越,是染違犯」。前面是出染違犯,下邊辨謗所由。
張二、辨謗所由
如是毀謗或由自內非理作意,或隨順他而作是說。
前面這位假名菩薩他毀謗大乘佛法,什麼原因呢?「或由自內非理作意」:或由于他自己在那裏思惟觀察,不合理的作意而有這件事。「或隨順他而作是說」:或者隨順其他的人,相信其他邪知邪見的人說的話,那麼也就作這種毀謗的言說。因爲這兩種原因,一定是有一個原因才有毀謗的事情。
這個《披尋記》:
「于甚深處等者:甚深經典,名甚深處」:那就是語言文字的佛法。「于此經典所說的諸法,離言的自性,真實義相」:在這麼多的經典裏邊,所宣揚的就是離文字相的真實義相,就是圓成實性了。「所說諸法離言自性」,就是那上面沒有語言文字的。因爲有爲法它是有彼此的差別,互相對待,可以安立言句;這無爲法無差別相,不能對待,所以是離言相的。這個離言的那個自性,那個法性,是「真實義相」,是真實不虛妄的。這言語所表達的一切法,那就不一定。「是名真實法義」。。「唯是諸佛菩薩無分別智所行境界」:這個離言自性真實義相,唯獨是諸佛及一切菩薩,他們所成就的無分別的智慧。有的是無分別而沒有智,現在是無分別而又是智慧,這句話還是應該注意的想一想。「所行境界」:離言法性是無分別智所契證的,所證悟的境界。「故名最勝」::所以這是最殊勝的。
「有及非有二俱遠離,故名甚深」:這個「最勝」,無分別智所行境界所以叫作最勝。「甚深」怎麼講法呢?「有及非有二俱遠離」:也不是有也不是非有,這兩方面都遠離了,所以叫作甚深。這話是<真實義品>上的話;<真實義品>我們是學過了。就是言說安立的一切法,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乃至到涅槃,乃至到無上菩提,這都是語言文字說的。這個語言文字所诠顯的這一切境界,這叫作「有」,同時他也是「非有」。我們言說所诠示的一切法,也就是你內心裏面所思惟的一切相、一切法,用語言文字去表示。你內心裏面有語言文字的時候,你憑借語言文字去思惟的時候,也就會出現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乃至到涅槃,也都是這樣子。這些法也可以名之爲「有」,但是也可以說是「非有」。「非如言說有自性故」:這個言說所诠顯的那個法,並不像言說所說的那樣子,實在言說的那些法,本身是空無所有的,所以就是「非有」。又是有,又是非有。現在說有、說非有,這兩方面都沒有了;因爲說有、說非有都是言說,沒有能夠離文字相。這兩方面都遠離了,這個是無分別境界,所以叫作「甚深」。
「又複諸佛菩薩略有叁種神變威力」:這前面「甚深處最勝甚深真實法義」這一句話講完了。下邊講「神力」。「又複諸佛菩薩略有叁種的神變威力」:這「神」是不可思議的意思,是不可思議的變化,這個變化不可思議。怎麼會有這樣的變化呢?有「威力」,那個大威德的力量,能有這種神變。現在說有叁種不同。「一者神境神變所攝」:這前面都是講過了的。這神境就是不可思議境界,就是佛菩薩所現的神通的境界,這境界不可思議。像這個水火的境界——沒有水就能出來水,沒有火也可以出來火,由火可以變成沒有火,沒有水可以出來水,這種無障礙的境界,那麼叫「神境神變所攝」。「二者記說神變所攝」:記說就是他心通的境界。就是你心裏面思惟什麼,你過去栽培過什麼樣的善根,你作過什麼罪過的事情,佛菩薩能記說,能給你說出來這件事。這也是一種神變,也是佛菩薩的威力,能夠記說這件事。「叁者教誡神變所攝」:教誡就是爲衆生說法了,教導你你不可以作這件事,你應該作這件事,教誡教授。這個也是佛菩薩的大威德力,所以叫作「教誡神變所攝」。「是名諸佛菩薩神力。如是神力超過一切尋思境界」:這叁種都屬于諸佛菩薩的神通力量,「如是神力超過一切尋思境界」,不是我們沒得聖道的人虛妄分別心的境界。「故名難思」:所以叫作不可思議。
「若有于此不能解了,誹謗毀讟,于是義中撥爲非義」:若是有這樣的人,或者是受了菩薩戒,或者沒有受菩薩戒。「若有于此不能解了」:不明白這件事。「誹謗毀讟」:不明白,若謙讓一點也比較好,那麼他進一步認爲這是在騙人的,就是誹謗毀讟。「讟」也就是毀謗的意思。「于是義中撥爲非義」:這是真理,但是他就撥爲非義,不合道理。「于是法中撥爲非法」:這是正法,但是認爲不是正法。「唱如是言」:就是宣唱出來這種語言,這樣毀謗。怎麼毀謗呢?「此非佛語」:這不是佛說的,「是魔所說,由是不能利益安樂有情」:認爲不是佛說,是魔所說,由此所以不能利益安樂有情。「如決擇分廣釋其相,(陵本七十六卷十四頁),是名成犯」:若這樣毀謗呢,就是犯了這條戒。
列二、無毀謗(分二科)
張一、行無谄曲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若聞甚深最甚深處,心不信解。菩薩爾時應強信受,應無谄曲,應如是學:我爲非善盲無慧目,于如來眼隨所宣說于諸如來密意語言而生誹謗;菩薩如是自處無知,仰推如來于諸佛法無不現知等隨觀見。
這下邊第二科,無毀謗,不毀謗。分二科:第一科,行無谄曲。「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發了無上菩提心受菩薩戒之前,他對佛法的學習不多,有一點信心,但是不多。「若聞甚深最甚深處,心不信解」,心裏面不相信這件事,當然也不明白這個道理。這個時候這位菩薩應該怎麼樣辦法呢?「菩薩爾時應強信受」:這位發無上菩提心的菩薩,那個時候他應該勉強自己相信這件事,接受這件事。「應無谄曲」:接受是接受,但不要谄曲,就是表面上是相信,對你說他相信,但心裏面還是不相信,這就叫作谄曲。所以不要谄曲,說相信就是由內心和表現外面的態度要一致的。「應如是學」:應該這樣子學習大乘佛法,這就是下文叫作應如是學。
「我爲非善盲無慧目」:「應強信受,應無谄曲,應如是學」這叁句話內容是怎麼樣呢?下面說出來。說「我爲非善」,我是一個生死凡夫,沒有什麼智慧。「盲無慧目」:雖然我有眼睛,等于是沒有眼睛。怎麼說沒有眼睛呢?你沒有智慧的眼睛。這個肉眼如盲,沒有智慧的眼睛。「于如來眼隨所宣說于諸如來密意語言」:佛法不管是小乘佛法、大乘佛法,實在是智慧境界,是一個超越一般人的智慧。佛法實在說智慧也是很恰當,實在是聖人的智慧境界,凡夫的智慧有所不及,是有一段距離的。所以現在這位聽聞了大乘佛法甚深最甚深處,要怎麼樣來安立自己呢?「我爲非善」,我是一個身不清淨,口不清淨,心也不清淨,叁業汙穢的一個凡夫人,是非善。「盲無慧目」,實在沒有智慧的眼睛,不明白道理的。「于如來眼隨所宣說」:對于佛的眼所看見的境界,「隨所宣說」,隨他的佛眼所見的境界,去爲衆生宣說。這話是什麼意思?就是佛所宣說的,…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四十一 (7)》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