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佛學概論

  佛學概論(注一)

  ──十九年一月在閩南佛學院編述──

  緒言

  學史

  第一章 釋尊略傳

  第一節 釋尊出于印度之背景

  第二節 未成正覺前之釋尊

  第叁節 成正覺後之釋尊

  第二章 印度佛學略史

  第一節 佛滅後結集諸藏差別

  第二節 小乘盛行與分成各部

  第叁節 大乘繼興與其派別

  第叁章 中國佛學略史

  第一節 經律論之翻譯

  第二節 宗派之成立

  第叁節 唐末以來之變遷

  第四章 各地之佛學略史

  第一節 錫蘭緬甸暹羅等處之佛學

  第二節 西藏尼泊爾蒙古等處之佛學

  第叁節 朝鮮日本臺灣安南之佛學

  學理

  第一章 因緣所生法──五乘共學

  第一節 總論

  第二節 無始流轉

  一 心之分析

  二 煩惱業生

  叁 有情本死中生

  四 器界成住壞空

  第叁節 業與界趣

  第四節 異生與聖

  一 煩惱伏與斷

  二 斷之差別

  第五節 成聖之道

  一 有情種姓

  二 佛教增上

  叁 人天階梯

  四 出世叁乘

  第六節 再論業與界趣之流轉

  第二章 叁法印──出世叁乘共學

  第一節 諸行無常

  第二節 諸法無我

  第叁節 涅槃寂靜

  第叁章 一實相印──大乘不共學

  第一節 諸法畢竟空

  第二節 五法叁自性

  第叁節 八識二無我

  第四節 法界無障礙

  第四章 約略指廣

  結論

  第一節 解釋對于佛學之誤會

  第二節 佛學的本質

  第叁節 佛學的方法

  第四節 佛學的應用

  第五節 怎樣研究佛學

  緒言

  “佛教”,平常都以寺庵中之僧尼爲代表,以爲不過一種禮拜式之宗教,何學之可言!此曰佛學,未免有所未喻,故先將學字解釋之。學字常義有二:一、是動詞,如學習學作,凡有所摹效練習,均可名學,如小兒學語學行等。二、是名詞,如學理學說,凡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前後相應,有精深詳密之條理者,如科學哲學等,方可名學。今稱佛學,亦指有精密條理之學理而言。

  向來佛徒有所謂學佛與佛學之二語。學佛者,謂實踐修行;而佛學則講求明確精密之學理。其實學佛與佛學非二,凡學佛必先了解佛學之真理,然後始能貫徹實行。故欲實行學佛,必先究明佛之學理,佛之學理,尤貴實證。如依佛典固可得其理解,然所求之理解乃是佛智所實證之境,若僅作爲一種研究,則實際上仍未能證得。故講學應期于實證,期實證則須學佛之所行。

  佛教何以有學?通常佛典內多稱佛法。有人言佛法即哲學,佛法及宗教。有人言佛法非哲學亦非宗教,只能稱佛法。今將佛法分爲四種,即教理行果是也。教者,即佛現身于世間所說之法,遺留于後世教化有情者。在當時僅有言說,未留文字,故無書籍。其所說之語言,以音聲爲體。依聲之高下長短成爲名,集名成爲句,名句依于文。多名多句多文之積聚,在佛學上謂之名句文身,此多名句文身,在佛當日以聲爲主,聞者依佛所教修證,無文字之必要。及至佛說法度人事終,滅度之後,弟子因佛去世,恐後無所宗依,故將大衆所聞于佛之教法,就憶持多聞者傳誦所聞,由大衆證明錄成經典,此即佛之遺教。此佛之遺教,與通常之學理學說不同。蓋通常之學說,乃依半明半昧之常識推究所成,以所已知者推所未知,如科學方法,在其推究之中,得一番經驗加一層知識;若昔言天圓地方,後知地本球形,則說無確定,義時變動。佛之教法與余學來源不同,乃是純由聖智中所流出之至教。故于教法上言,不能不用信力領受之,此點與信宗教無異。佛法非宗教亦非不是宗教,故欲講佛法必先信有佛。佛者、乃佛陀之簡稱,系覺者之義,覺者指已得無上正遍覺之人,此界中已得無上正遍覺者,曾有釋迦牟尼佛現身世間,說法度人,因有教法遺傳人世。然又不同其余宗教者,則吾人能實行實證到于無上正覺,吾人亦即成佛,故吾人于佛終可平等。惟在未成佛以前,欲求成佛,不可不先信受佛之教法。然此信亦非盲從之信,蓋吾人若信有法界諸法之真實理,則覺悟此真理至于圓滿者,即是無上正覺。在佛之無上正覺中,無一刹那間不徹上徹下徹內徹外完全明了覺知者,非前念知一後念又知一也。在佛自覺已到圓滿地位,更不須學說學理及學習學作之學,故曰無學。然佛證入究竟覺悟境界,如虛空、如大圓鏡無不含照,而一切衆生未能證入法界萬有之真實相,所以迷昧顛倒生出許多煩惱痛苦,佛悲憫之,故施設名句文身之教法使之覺悟。

  佛之教法有兩方面。一者符契真理,佛一念中普遍照了法界萬有之真實理,時時相應,無有一毫謬誤,故所說法皆契真理。一方面又符契根機,聞法者是何等根器,何種機感,即爲之方便解說。此之兩方似相沖突,以衆生心智不與佛齊,隨順衆生則不契理。然隨機說法乃佛行化之權巧,漸次皆令通到佛之境界,所謂皆令入佛知見,此爲無上正遍覺中施設流出之教法。惟此種施設,必系應機而起,佛與佛則不用此也。此所施設流出之教法,依萬法唯識言之則有兩方面:一、無漏清淨之名句文身,自無上正遍覺之佛心中流出,此由衆生機感乃自佛心中流出,謂之本質教。二、佛心所流出之名句文身,吾人不能直接親緣,祗能以有漏心依之爲增上緣,在自心中生一種影象,謂之影象教。推此影象歸于本質,則佛教中所謂聖教或至教,乃爲曆千古而不變,推四海而皆准之常法,無學可言。所以佛有學者,則在第二理法。其能诠理之影象教,系以佛說爲增上緣,聞法者對于所聞之教法,思惟觀察得有了解,乃有佛教學理。凡稱爲經者,皆是佛所說之法。後來又有依佛教法詳細申論推闡者,則稱之曰論。在論之成爲精密詳確之學理者,如大毗婆沙論、瑜伽師地論等是也。推其根源,皆自佛所遺留之教法來者。佛之教法,本由得無上正遍覺而出,故吾人欲知佛教之真理亦必須證得無上正遍覺、如何始可證之。又必講求修行方法,故第叁者須講行。而行中有叁增上學,即戒定慧是也。所謂如何持戒,如何修禅定,如何得大智慧。如此修行,則可得無上正遍覺,即是大菩提果,證知法界諸法實相,此即第四所謂果也。既得以後,亦可以此開示覺悟他人。

  然教理行果亦非截然隔別者,蓋思惟觀察即是行,因行而理愈明,理解與行同時並進,如行路然,目之與足同時發生作用。且雖少明理解未達究竟果位,然亦己成效果,雖少有效果不以自足,故能終達無上正遍覺也,常人思想知識皆不離我執法執,故所謂各種學理,不免妄情蔔度推測,不能認爲究竟真理。欲求真理,不能不依佛之教法,或古來大德之學理爲研究時之根據。然則佛之學理,一爲得聖果叁乘有學之學理,半依聖教半依自證而成;一爲初學者外內凡之學理,全依聖教聞思而成。佛學一名,大略如是。

  學史(注二)

  第一章、釋尊略傳

  第一節、釋尊出于印度之背景

  佛學之真理即爲宇宙萬有之實相,無始常新。然今此人世所流行之佛學,實由釋迦牟尼佛世尊(簡稱釋尊)證明之宣說之而起。

  釋尊之生印度,約在距今二千五百年至二千九百年前。印度天氣溫暖,生活單易,除俗人耽其欲樂之外,辄多深思玄想之士,故特富于宗教哲學之探索。其先已形成爲宗教者,曰婆羅門教。傳婆羅門教者,居最上階級。建國領地各貴族曰刹帝利,雖掌執軍政,猶居第二。商賈次之,農工更次之,其下更有傭奴之一級。然修養山林者派生之異學頗多,刹帝利族中智者,先釋尊已有耆那教(尼乾子)之創。釋尊既不安于俗樂,尤不滿于所受之婆羅門學,期一訪森野中修士,遂舍其家國而至終成正覺。

  第二節、未成正覺前之釋尊

  “釋迦”譯能,乃貴族中之一族,“牟尼”譯寂,以形容其恬靜。釋迦牟尼,謂釋迦族中之恬寂者。佛陀及世尊等,則世人對之之尊稱也。實姓喬答摩(瞿昙),名悉達多(譯義成)。生于中印度恒河支流、羅泊提河岸之劫比羅伐缽睹城主家,父名輸頭陀那,娶同族拘利城主阿[(上)少+(下)免]釋迦之二女、摩耶與缽羅阇缽底爲室,而悉達多則生于摩耶,鞠養于缽羅阇缽底者也。既長娶表妹耶輸陀羅,生子曰羅怙羅。然少年放觀田野,見農家之勞瘁,深覺貴族生活建築于民衆痛苦上者不宜。由耕土出蟲鳥即啄食,更察知全生物界皆以害他利自求生存,尤覺心痛難忍,遂冥索解除生活慘殘之道。他日又因睹老者病者死者之狀,感殺他活自以生者,苟延殘喘,不免終趨滅亡,遂不複能暫安其世俗生活。乃于十九歲棄其家屬國財,遊訪者五年,繼以苦行六年。時其父遣戚族憍陳如等五人爲侍,其後受乳糜之供,五人疑其退志,舍而他去,遂獨至菩提伽耶畢缽羅樹下,跏趺端坐而誓成正覺。

  第叁節、成正覺後之釋尊

  正覺之成,實爲佛學之源海,蓋佛學皆流出于正覺之心境者也。其覺悟之境,在明萬有緣起。衆緣所成,自無實體,無實體故,曰自性空。衆緣成故,一一皆互爲主伴而得存立,無內無外,無始無終,遂解除害他兼害之殘殺死亡,得成利他兼利之美滿生活。初受用此自證之樂而不起于座者四七日,詳寫此正覺心境者有佛華嚴經等。旋入波羅奈斯城,爲五侍者說苦集滅道四谛法,遂度爲弟子、數年中聞法之下得成阿羅漢者,若著名之舍利弗、目犍連、大迦葉等,不可勝紀;而在家信徒,若耶舍長者及鹿子母等,皈向尤衆。後釋迦族中子弟,頗多出家從佛,而印度諸王貴族亦相欽奉,乃常說法于舍衛城、靈鹫山等處。曆五十年之久,遂于熙連若跋提河畔之雙娑羅樹間示寂,是爲釋尊生平之略史。

  第二章、印度佛學略史

  第一節、佛滅後結集諸藏差別

  佛爲一切教法之本。佛應世時,親聞佛說,佛示寂後,依佛遺教,佛之遺教,即諸聖弟子所聞持結集之法藏也,然法藏之結集,傳說非一。善見律傳經藏、論藏、律藏之結集。真谛則傳阿難誦經,富樓那誦論,優波離誦律,大迦葉爲上首,由七葉窟界內上座衆結集之。其未及加入窟中者,曰界外大衆…

《佛學概論》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