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義
蓮華金剛藏聖者吳公潤江上師講述
民國四十九年十二月上旬
美國舊金山大埠正善佛道研究會講堂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義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釋義
金剛經講義增注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經記錄
金剛般若無盡藏真言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義
爾時上師入甚深叁摩地,安住于四葉蓮花月輪上。前葉表開佛知見,入普賢菩薩叁摩地,由大圓鏡智放光覺照;後葉表示佛知見,入虛空藏菩薩叁摩地,由平等性智放光;左葉表悟佛知見,入觀自在菩薩叁摩地,由妙觀察智放光;右葉表入佛知見,入虛空庫菩薩叁摩地,由成所作智放光。覺照已,安詳而起,講授本經。
(一)釋題
此經即六百卷大般若經中之第二處第九會第五百七十七卷。全經共有六種譯本:
1、鸠摩羅什于姚秦弘始四年在草寺譯。
2、菩提留支于元魏時在永甯寺譯。
3、真谛于陳朝廣州製止寺譯。
叁經同名“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4、達磨笈多于隋朝住東都上林園時譯,名“金剛能斷般若波羅蜜經”
5、玄奘于唐貞觀十九年返國文帝迎于西京弘福寺譯,名“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
6、義淨于天後證聖乙末還國,至睿宗景雲二年譯,經名與奘師相同。互有詳略,而以羅什譯本爲最通行。
此經讀誦者無數,稱贊者無邊,造疏及注解者凡八百余家,各抒所見,缤紛龐雜;複經梁昭明太子劃分爲叁十二分,更覺支離破碎,徒增畫蛇添足之感。
“般若”華語“智慧”,衆生本具。本無名相語言,爲曉初心,言诠有叁因地:
(1)實相般若,即心體妙理,屬一心體大,正因佛性,果上即法身德。
(2)觀照般若,即心光妙智,屬一心相大,了因慧性,果上即般若德。
(3)文字般若,亦名方便般若,即心法妙用,屬一心用大,緣因善性,果上即解脫德;所謂叁德秘藏者也。“摩诃般若照,甚深解脫法,法身寂滅體,叁一理常圓。”故唯一心圓滿具足。
“波羅蜜多”乃梵音,華語“離生滅,渡登彼岸”。參閱“心要經”注解叁。此經爲禅宗傳法家業,六祖一聞經語:“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豁即開悟,自應以六祖之注解爲准則。
斯經者,深妙殊絕:無相爲宗,無住爲體,妙有爲用,故目下講解亦從心地法門而言。本人修持此經四十年,近始全部融會貫通,悟其精髓。茲擇其心要重點發揮,約分六節講解:
一、發菩提心——
(A)廣大心——空門。
(B)第一心——非空非有門。
(C)常心——亦空亦有門。
(D)不顛倒心——有門。
二、生清淨心——一心淨信。
叁、般若本義——一心叁觀,重點在自覺(真如門)。
四、般若廣義——分叁組各有四門,廣釋共計十二門,重點在覺他(圓覺門)。
(A)發心門、修行門、菩提門、涅槃門。
(B)有門、空門、亦空亦有門、非空非有門。
(C)歸性門、隨相門、唯心門、無礙門。
五、明體——(原文漏譯“應觀法界性,即導師法身。法性非識境,故彼不能了。”四句)
六、顯用——乘願再來,普度衆生,詳見六如偈。
(二)正釋經文
一、發菩提心品
第一節(從“如是我聞”至“若菩薩存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須菩提請問世尊下列四大問題衆生修行步驟:
(1)雲何啓發?(經文簡略)
(2)雲何應住?
(3)雲何修行?(經文簡略)
(4)雲何降伏其心?(“降伏”語氣較重,改爲“攝伏”較爲適當。)
佛答:應先
一、啓發四種菩提心(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
(A)廣大心——空門——若卵生、胎生、濕生、化生,若有色、無色,若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悉皆普覺普救。
(B)第一心——非空非有門——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
(C)常心——亦空亦有門——(無始無終)如是滅度無量無邊衆生,實無衆生得滅度者。
(D)不顛倒心——有門——無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
(2)雲何應住?
佛答:“不住于相而修六度萬行。”即修空觀,從無住本,立一切法,離一切相;了悟真空無法可得,無言可說。譬如布施,應無所住行于布施;布施時內不著能施之我相,外不著受施之人相,中不著所施之物相,叁輪體空,福德不可思量,其余五度亦如是。
(3)雲何修行?
修假觀,觀一切相如夢如幻,不取不舍。
(4)雲何攝伏其心?
修中觀,生清淨心。
不應住色、聲、香、味、觸、法生心(假觀),不應住非色、聲、香、味、觸、法生心(此句簡略屬空觀),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中觀)。譬如明鏡當前,物來即顯即現,物去不留不染。
二、生清淨心品第二
即由妙行無住分第四起,至莊嚴淨土分第十止。此品主旨在令人斷疑生信。“信爲道元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斷除疑網出愛流,開示涅槃無上道。”其方法爲不應住色、聲、香、味、觸、法生心——有門——指有形有相人物境,通常謂“六欲”。
不應住喜、怒、哀、樂、愛、惡、欲生心——七情。
不應住過、現、未來一切法生心——空門。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清淨心。(注)有形有相——人物境指六欲,屬外境。
無形無相——一切相對之事,如過、現、未來屬內心。
法爲中境——內外境事齊現,謂之法。
叁、般若本義品第叁——廣釋修“一心叁觀”
即由無爲福勝分第十一起,至離相寂滅分第十四止。(屬自覺真如門)
華嚴經雲:“離諸和合相,是名無上覺。”淺言之:
(A)外覺(澄心):離一切有相,修假觀。守六根,淨六塵,塵相假,于一切法遠離生滅相,即“于境無心,于心無境。”正所謂“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如夢如幻,妄想不行,返染還淨,回歸實相,前六識清淨矣。
(B)內覺(住心):離一切空相,修空觀。靜心內觀過、現、未叁心不可得,五蘊悉如幻——色如聚沫,受如浮泡,想如野馬,行如芭蕉,識如幻化——即“于事(無形無相)無心,于心無事。”寂靜如虛空,妄念不起,泯識歸性,七識末那清淨矣。
(C)直覺(攝心):雙離二邊,修中觀。攝心內證,于相離相,于空離空,即不住空有,離相寂滅,深得真空無相之妙,不染萬境而真性常自在。所謂“叁際二邊斷,常應諸根用,而不起用想;分別一切法,不起分別想。”八識各種妄用不行,返流入法性,複性妙用,複顯“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八識清淨矣。(卓立無依,靈靈不昧,如鳥飛空而不住空;似魚遊水而不滯水。從本以來,曾無所礙。)
四、般若廣義——廣釋四門
即由持經功德分第十五起,至究竟無我分第十七止。(屬覺他圓覺門)
般若廣義攝叁觀爲一心,利他心切,可以叁門九要概括,廣開十二門(見前釋題第四、般若廣義段)。茲列表如下:
┌理體—五大(地、水、火、風、空)。
┌體(法)┤
│ └智體—識大。以菩提心爲體,叁密加持爲用(無住
一心┤ )。
│智—金剛心要(無念)—一切法體性空,遠離取舍、相對及二
│ 執。
└用—相用—相謂即蓮花心要(無相)—不爲六塵所汙染,念念
背塵合覺,顯自性心王,不落心所。
叁門九要:
1體 2智 3用 表——定慧均等
1菩提心要:體、即禅那、無住、中觀、(住世)亦空亦有門、 (出世)非空非有門。
2金剛心要:智、即奢摩他、無念、空觀、表定、空門。
3蓮花心要:用、即叁摩敗酲蠦無相、假觀、表慧、有門。
4一行叁昧——密行屬智、奢摩他、空門、真如歸性門(空觀)。
5一念叁昧——一乘密意、禅那、(住世)亦空亦有菩提門、唯心門、(出世)非空非有涅槃門、無礙門(中觀)。
6一相叁昧——一乘密法、叁摩敗酲蠦有門、修行門、隨相門(假觀)。
7無念叁昧——空門、表智、真如境。“無”妄念、“念”真如。去妄念叫前念“不生”;念念真如,即後念“不滅”。即思維以種種方便,令六道衆生背塵合覺,證真如。
8無相叁昧——有門、顯妙用、報化身境。遠離一切相,不取不舍,亦不念成敗得失,如日處虛空,亦無虛空之量。(泯識歸性,離相成佛。)
9無住叁昧——顯法身境,蕩蕩心無住。不住色、聲、香、味、觸、法,不住非色、聲、香、味、觸、法,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此要門以一心法分四輪而悟、修、持、證:
(A)皈性門——以悟爲主。即攝用歸體,亦即泯識歸性。
(B)隨相門——以修爲主。即由體起用,借識爲用,即以種種方便,令一切有情入無余涅槃而滅度。
(C)唯心門——以持爲主。即保住體用不二,空有圓融,定慧均等,轉識成智,而直趨無上正等正覺。
(D)無礙門——以證爲主。行者安住叁摩地,一旦豁然貫通,空有雙離,超出體用,而般究竟涅槃。
此要門爲修行心法之精粹,依八識之次序泯識歸性,隨緣修行,轉識成智(成就報身),借識爲用(成就應身),而獲證大圓滿叁摩地。瑜伽行者得此傳承,一超直入法界,事事無礙,畢竟涅槃。
五、明體第五
即由一體同觀分第十八起,至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止。
複次,如來了知衆生心源唯一實相,如水流千差萬別,而源頭是一。既悟心性同源,衆生心即佛心;又衆生心雖爲妄心,落叁世,同時亦顯不落叁世之真心,所謂“淨心在妄中”,斯真心即是佛心。此真實心源,衆生與佛本來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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