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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幹細胞研究來源的倫理爭議——一個佛法向度的倫理探索

  人類幹細胞研究來源的倫理爭議——一個佛法向度的倫理探索(刊于弘誓雙月刊第79期)

  摘要

   幹細胞具有自我增生複製的能力,可做爲醫療上之疾病控製、組織移植,或藥物開發與測試之用。而從胚胎取得研究用的多能性幹細胞,大都有奪取胚胎(或胎兒)生命之嫌。

   天主教堅持胚胎是人,任何以人工方式終止胚胎(或胎兒)生命之醫療行爲,都是不被天主教庭之所許可的。

  科學界一口否定胚胎(乃至初期胎兒)等于“人”。一般建議:胚胎研究可在卵子受精後十四天內進行,因爲此時的胚胎發育,無知覺亦無感覺,不具“人”的道德意義。

   佛教可直下依“衆生平等”之理據,強調:不管胚胎是不是“人”,只要它已是“生命”,利用它就有“殺生”的道德之惡。

  再者,生命的始點,確實是從精卵結合的一刻就開始的。處于胚胎狀態的衆生,因爲覺知苦樂的感官尚未育成,所以只有“不苦不樂受”。但這並不表示,利用這些胚胎不會具足“殺生”要件。

  遵行“不殺生戒”的佛弟子,當然無法認同奪取胚胎生命的行爲。如果佛弟子是在公領域,介入此一議題之法律面與政策面時,面對廣大社會與各方利益,個人自主的空間相當有限,但也不宜放棄漸進而緩慢地以慈憫不殺的理念,少分影響著法規的品質。顯然在實踐層面,佛教還是要有一套“緣起中道”的行動哲學。

  一、前言

  二十一世紀,應可稱之爲“生命科學的世紀”。首先,人類基因圖譜草稿已于二十世紀末出爐,預計在本世紀初,人類基因圖譜將可全盤解密。其次,幹細胞研究(stem cell research)也已成爲科學界的重點課題。去(2001)年最後一期美國《科學》雜志上列出了2002年值得關注的六大熱門科技領域,它們分別是幹細胞研究、蛋白質組研究、天文、遺傳學、光學,以及對複雜分子生物系統的觀察。1“幹細胞研究”之排名,瞠乎其冠!

  生命科學的研究,幾乎是以“日新月異”的速度在進展中,讓人們毫無喘息的余地。各國政府與科學家唯恐研究成果落于人後,大企業家就更是相准了生物技術在醫藥、農業、食品等各方面的應用,所潛在的無限商機。伴隨著“基因醫療”(genetic medicine)與“再生醫療”(regenerative medicine),一場前所未有的醫療革命,業已悄然展開。

   幹細胞研究,近年來在生命科學領域取得了突破性進展,一九七○年,Martin Evans首次從小鼠胚囊中分離出小鼠胚胎幹細胞。此後疊經科學界之研究,原被誤認

  功能單一的幹細胞,竟被證實具有自我複製的能力,而且是可以分化

  人體二百零六種組織器官的原始細胞,這在器官移植之供體匮乏而病患衆多的情況下,無異是醫學界的一大喜訊。

  然而,隨著人類幹細胞(human stem cells)研究中,選殖(或稱“複製”,cloning)技術之逐漸成熟,相關的倫理、法律等議題便逐漸浮現了。“人類治療選殖”(或“人類治療性複製”,human therapeutic cloning)雖然嘉惠病患的目的較無爭議,但不免涉及胚胎來源的問題,至于“人類生殖選殖”(或“人類生殖性複製”,human reproductive cloning),則更是令人質疑其目的的正當性,而且在生物、心理、法律、社會、宗教各個層面引起了巨大的倫理爭議。

  然則如何在尊重“人道”精神之普世價值的前提下,善加利用人類幹細胞研究的成果以造福人群?這已不單是政府部門、科技專家、宗教團體與倫理學家所要思考的嚴肅課題,全人類面對這一前所未有的變局,都應賦與高度的關切。

  本文以“人類幹細胞研究”爲主題,簡述其研究內容以及當前的研究成果,然後再依佛法之向度,縮小範圍以探討人類幹細胞之“研究來源”的倫理課題。至于人類幹細胞研究所涉及的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過程的手段、研究過程或研究結果所産生的周邊效應……等,雖亦涉及諸多複雜的倫理爭議,但爲了避免篇幅過長,此諸議題之佛法觀點,或可另文再敘。

  二、人類幹細胞之種類與來源

  幹細胞(stem cells)屬于非特化細胞(unspecialized cells),在生物細胞發育階段,屬于較原始時期。幹細胞存在于胚胎、胎兒組織、出生嬰兒的臍帶血及某些成人組織(例如骨髓)中,是生物體內尚未分化成特定細胞類型(例如神經、肌肉、骨骼、結締……等細胞)的最根本細胞,它們有自我增生複製的能力,並具有進一步分化發展出特化細胞、組織與器官的潛能。後者可以補充因經常性耗損或受傷而死亡的細胞,例如:表皮細胞、肝細胞和血球細胞等。

  由于幹細胞具有自我增生複製的能力,因此可以在體外進行較長期且大量的培養;它們既有形成各種細胞型的潛力,因此理論上幹細胞可被誘導成各種所需的細胞型,以做爲醫療上的使用。但是,不同來源的幹細胞,其分化程度各有不同,所以其自我複製能力,以及將來能夠形成的細胞型種類也會有所不同。

  (一)幹細胞依其功能可大分爲叁:

  1.全能性幹細胞(Totipotent stem cells):

  具有發育成一個完整生物個體的完全能力之細胞。當單一細胞的受精卵發展成整個個體,受精卵即代表 totipotent(具有完全能力的)。在生物學中,不只是受精卵,一個受精卵成等比級數分裂成二個、四個、八個細胞之時,此八個中之任何一個細胞植入成熟女性子宮之中,均可發育成單獨而完整的個體,所以都是全能性幹細胞。Totipotent stem cells時期大約只維持四天。

  2.多能性幹細胞(Pluripotent stem cells):

  可分化成人體所有特定組織的幹細胞,如血液幹細胞(heamatopoitic stem cells)、神經幹細胞(neural stem cells)、皮膚幹細胞(skin stem cells)等等。

  約在受精後最初幾天,經幾次細胞分裂周期後,Totipotent 細胞開始形成胚囊(blastocyst),胚囊包括外層之滋養層細胞(trophoblast cells)及內襯于其下的內細胞質塊(inner cell mass),中間有個囊腔。外層細胞將和子宮壁結合,發育成胎盤及其他支撐組織,供應胚胎發育所需的養分。內細胞質塊的細胞即爲Pluripotent,這些特定之幹細胞,僅能發育成爲身體的各種組織細胞,並不能構築成爲一個完整的個體。在早期胚胎發育上極爲重要,兒童和成人身上仍然可以發現,但含量非常稀少。

   3.特定功能幹細胞(Multipotent stem cells):成熟組織(如骨髓)之幹細胞,僅具某特定功能的分化能力。

  (二)幹細胞的種類有叁:

  1.ES細胞——胚胎幹細胞(embryonic stem cells)

  當精子與卵子結合成爲受精卵並持續分裂後,約五、六日左右,即進入所謂胚囊期。ES細胞,即指從胚囊之內部細胞質塊中所分離而培養的細胞,具有自我增生複製能力,亦可分化成各種細胞、組織或器官,故亦被稱爲“萬能細胞”。它的來源有不孕症患者接受體外受精(IVF)後過剩的胚胎,也有專爲研究用而由捐贈的配子製造出來的胚胎。

  2.EG細胞——胚胎生殖細胞(embryonic germ cells)

  從受精後約五至九周時之“胎兒”原始生殖細胞(primordial germ cells, PGC)中分離出來,而在特定條件下加以培養,使其增殖而獲得的細胞,名爲EG細胞。原始生殖細胞,系製造將來成爲精子或卵子等生殖細胞的枝幹細胞(stem cells)。EG細胞同樣具有自我增生複製能力,可分化成各種組織或器官的細胞。它的來源大都是妊娠中止(流産)的胎兒,可取出其卵巢或睾丸組織進一步培養而成。

  3.體細胞核轉植(somatic cell nuclear transfer, SCNT)

  無需通過精子即發展

  胚胎,稱

  單性生殖(parthenogenesis),這是分離多能性幹細胞的另一種方式。在SCNT的實驗中,研究者把正常的人或動物的卵細胞的細胞核取出,加入營養液在培養基內培育,接著在嚴密的實驗室條件下,把體細胞置入培養皿中的卵細胞旁,讓二者融合爲一,此一融合細胞即具有完全的幹細胞特性,也就是完整潛能。這些完整潛能細胞不久後會發育成一個胚囊。取自這個胚囊的內細胞質塊,在理論上也會發育成一系列的多能性幹細胞。

  截至目前爲止,單性生殖胚胎在放入子宮之後,並不會成長

  完整的嬰孩,因此在取出幹細胞以後,不會奪取任何生命。未受精卵只有一套染色體,它排出另一套染色體以等待與精子結合時,接受它的染色體。單性生殖的作法是:誘使未受精卵取回原本

  棄的那一套染色體,從而擁有兩套染色體,像正常細胞一樣地成長。這項研究有可能會減少幹細胞研究的爭議。2

  4.成人幹細胞(adult stem cells)

  在小孩或成人身上,可以發現多能性幹細胞的存在。例如血液幹細胞,在每一個小孩和成人的骨髓中大量存在;即使周邊循環之血液中,仍可檢測出血液幹細胞,但是其含量非常稀少。目前外科手術使用的“骨髓移植”,主要就是將HLA-typing相同(避免發生免疫排斥)的骨髓細胞,從健康人身上移植至病患身上,恢複病患之造血和免疫功能。

   叁、人類幹細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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