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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遺書中的《妙法蓮華經》及有關文獻

  敦煌遺書中的《妙法蓮華經》及有關文獻

  方廣锠

  內容提要:佛教經典的理論淵源、形態演變、版本區別、流傳經曆、真僞鑒定及其在佛教 研究中的價值,從來是佛教文獻學研究的一個重要內容。中國僧人往往在對印度經 典的注疏中構築與發展自己的思想體系,因此,對佛教注疏的整理又成爲中國佛教 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文對敦煌遺書所存《法華經》及其注疏進行了較爲全面的 收集整理與介紹,目的是爲上述研究提供一些基本的資料。本文最後就《法華經》 在中國的主要興盛時期及流傳方式提出若幹個人的見解。 作者方廣,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員。

  一

  《妙法蓮華經》,又名《法華經》。印度大乘佛教主要經典之一。本經稱釋迦牟 尼成佛以來,壽命無限,爲了給衆生開示悟入涅槃之大智慧,時一宣 說叁乘(聲聞 乘、緣覺乘、菩薩乘)歸一(佛乘)之微妙法,並給諸聲聞授記。經中調和大小乘 各種觀點,稱一切衆生皆能成佛。並稱佛說此經時,多寶塔從地湧出,十方諸佛集 會證明,六萬恒河沙等菩薩及其眷屬護持流布。又稱凡護持、誦讀、書寫《法華經》 者,均可得無量無邊功德。

  本經剛被譯出,就被視爲“諸佛之秘藏,衆經之實體”[1],産生較大影響, 在 我國極爲流行。尤其在天臺宗興起以後,更被視爲諸經之王,視爲作功德之絕好對 象,由此並産生不少諸如靈驗功德記之類的作品。在我國的佛典崇拜長河中,《法 華經》崇拜占據重要地位。如《嶽州聖安寺無姓和尚碑銘並序》稱無姓和尚“讀《法 華經》、《金剛般若經》,數逾千萬”[2]。《宋高僧傳·神皓傳》,稱神皓“誦 《法華經》 九千余部”[3] 。又,《宋高僧傳·守素傳》載:“素誓不出院,誦《法華經》叁 萬七千部”[4]。《延壽傳》:“其性純直,口無二言,誦徹《法華經》,聲不綴 響。……誦 《法華》計一萬叁千許部”[5]。《若虛傳附亡名傳》稱“潭州釋亡名,恒誦《法 華經》, 口無他語”[6]。據《宋高僧傳·楚金傳》載,釋楚金,俗姓程,廣平郡人。因曾 入 夢玄宗,故聲騰京辇,被封爲國師。他專念《法華經》,修建多寶塔,在塔中置法 華道場,供養《法華經》,六時念誦。據說,他還曾以“頂中之血,刺寫經王”[7] 。

  據《開元釋教錄》卷十一、卷十四,本經先後六譯:

  一、《法華叁昧經》,六卷,吳外國叁藏支畺良接譯。

  二、《薩芸芬陀利經》,六卷,西晉叁藏竺法護譯。

  叁、《正法華經》,十卷,西晉叁藏竺法護譯。

  四、《方等法華經》,五卷,東晉沙門支道根譯。

  五、《妙法蓮華經》,八卷,姚秦叁藏鸠摩羅什譯。

  六、《妙法蓮華經》,七卷,隋天竺叁藏崛多、笈多二法師添品。現《大藏經》 中一般稱爲《添品妙法蓮華經》。

  上述六譯中,竺法護一人就有兩譯,有點不合情理。關于這一點,智昇 是這樣敘述的: “謹按《長房錄》,其《正法華》是竺法護太康七年(286)譯,見《聶道真 錄》。複雲太始元年(265)譯《薩芸芬陀利經》,六卷,出《竺道祖錄》。同 是一經,不合再出。名目既殊,本複存沒,未詳所以。或可“薩芸芬陀利”是 梵語,“正法華”是晉名。梵晉俱存,錄家誤也。”[8]

  智昇的推測是合理的。近代有的研究者認爲,支畺良接與支道根 的譯本似乎也 屬誤傳,實際並不存在。這個問題需要進一步考證。總之,現存譯本只有法護、羅 什、崛多等叁個。 這叁個譯本中,《正法華經》,又名《方等正法華經》。西晉竺法護譯,十卷二 十七品,是現存叁個經本中最早譯出的。接著譯出的是鸠摩羅什的《妙法蓮華經》 (以下簡稱《妙法華經》),七卷二十七品。由于後出,故當時曾稱《新法華經》。上述兩個 譯本除了行文參差 外,結構等也略有差異,主要有如下幾點:

  一、《正法華經》之《藥草喻品》第五有兩組長行與重頌組成。而《妙法華經》 之同品只有前一組長行與重頌,缺失後一組。見《大正藏》,第九卷,第85頁上19 行至第86頁中17行。

  二、《正法華經》之《授五百弟子決品》首部有一段長行與一段重頌,內容爲 導師帶人入海采寶。可見《大正藏》,第九卷,第94頁下第11行至第95頁中第28 行。但《妙法華經》相應之《五百弟子授記品》中無此內容。

  叁、《正法華經》之《藥王如來品》第十由叁組長行與重頌組成,但《妙法華 經》相應之《法師品》只有後兩組,缺失前一組。參見《大正藏》,第9卷,第99 頁上第25行至第100頁中第13行。

  四、《正法華經》在《七寶塔品》第十一中有佛陀論提婆達多的內容,參見《大 正藏》,第9卷,第105頁上第27行至第106頁上第25行。而《妙法華經》相應 之《見寶塔品》中則無此內容。

  五、《正法華經》把《囑累品》作爲第二十七品,置于全經之最後;而《妙法 華經》則把《囑累品》作爲第二十二品,置于經文中間。

  所以産生上述差別,據隋撰《添品妙法蓮華經序》研究,主要是各自依據的底 本不同。該序稱: “考驗二譯,定非一本。護似多羅之葉,什似龜茲之文。余檢經藏,備見兩本。多 羅則與《正法》符會;龜茲則共《妙法》允同。” [9]

  也就是說,《正法華經》是根據梵文貝葉經翻譯的,而《妙法華經》則是根據 西域的龜茲文本翻譯的,這才造成如此差異。隋時這兩種經本都還存在,當時的僧 人根據兩種原本對勘前此的兩個譯本,發現除了上面五個問題外,還有兩個問題:

  一、據梵文本,《陀羅尼品》應爲第二十一品,排在《如來神力品》之後。而 《正法華經》、《妙法華經》卻都把該品放在《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之後。

  二、據梵文本,《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中應該有重頌,但《正法華經》、《妙法 華經》中卻都沒有。

  其實,《妙法華經》有缺漏這一事實,隋代以前人們就已經知道。故曾經有人 將南齊法獻與達摩摩提譯的《妙法蓮華經·提婆達多品》收入羅什譯本,作爲第十 二品單獨列爲一品,使得《妙法華經》從此成爲二十八品。另外,人們又把北周 那崛多譯的《普門品》重頌收入羅什譯本。這就在原羅什本的基礎上出現了一個修 訂本。

  鑒于上述情況,隋仁壽元年(601),大興善寺某大德,亦即《添品妙法蓮華經 序》的作者與崛多、笈多一起,根據從印度傳來的梵文貝葉經對羅什譯《妙法華經》 重新作了校定。由于在他們所依據的梵文貝葉經的《授五百弟子決品》與《藥王如 來品》中也沒有羅什本所缺失的內容;而羅什本原缺的關于提婆達多的內容以及《普 門品》中的重頌已經補足;所以他們的校定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從梵文本《藥草喻品》中譯出羅什本所缺的內容,補足之。

  二、把已經單獨立品的有關提婆達多的內容,仍然按照梵文本的結構方式歸入 《見寶塔品》中。

  叁、按照梵文本的次序,把《陀羅尼品》改爲第二十一品,放在《如來神力品》 之後。

  四、把《囑累品》改爲第二十七品,按照梵文本的次序,放到全經的結尾。 他們把自己校定後的本子稱作《添品妙法蓮華經》,一般簡稱爲《添品法華經》, 七卷二十七品。傳統的佛教目錄都稱該《添品妙法蓮華經》是崛多、笈多兩人完成 的,實際還應該加上那位不知名的《添品妙法蓮華經序》的作者。疑或爲彥琮。《添 品法華經》與《妙法華經》相比,除了結構有所變動,略微增加了一些內容之外, 沒有太大的不同。

  上述叁種經本中,傳統以羅什修訂本最爲流行。

  二

  敦煌遺書中叁種《法華經》均有保存,也以羅什修訂本爲最多。下面把敦煌遺 書中的各種《法華經》本介紹如下,順便也介紹若幹吐魯番出土乃至傳世的寫本:

  《正法華經》,北圖藏有3號:(一)昆66號,首尾均殘,存154行。(二) 地65號,首尾均殘,存140行。(叁)金20號,首尾均殘,存84號。英國亦有 收藏。從總體來看,敦煌遺書中所存該經的數量不多。本經已爲曆代大藏經所收, 敦煌本可供校勘。印度國立博物館藏有一件吐魯番出土的《正法華經·光世音品》, 題記謂: “魏(巍)隆大道,玄通無津。廖廓幽微,眺睹叵聞。至人精感,皇然發真。叁光 俱盛,乾坤改新。無際含氣,現民顯矣。世尊明德感神。 神玺叁年(399)七月十七日,張施于冥安縣中寫訖。手拙具字而已。 見者莫笑也。若脫漏,望垂珊(刪)定。叁光馳像,機運回度。丈夫失計,志意錯虞。 一計不成,亦爲百□虞。” “冥安縣”,屬敦煌郡,由此可知四世紀時敦煌與吐魯番之間就有著密切的關 系。 《妙法蓮華經》,北圖藏有菜17號、新16號等約二千號。英、法、俄、日等 國所藏數量亦較多,總數約在五千號以上。是敦煌遺書中單種經保留數量最多者。 日本兜木正亨著有《斯坦因、伯希和搜集敦煌〈法華經〉目錄》 ,對諸種寫本作了詳 細的著錄,用功甚勤。但收羅尚不夠齊備,著錄亦偶有錯謬。敦煌遺書中所存的《妙 法華》,雖有少量與羅什原譯本相符的經本,但主要是與現今流通本(即修訂本) 相符的經本。

  據《開元釋教錄》載,本經以八卷本爲主,但也有七卷本。不過從敦煌遺書以 及傳世大藏經來看,曆史上的主要流通本應該是七卷本。我們知道,智昇的《開元 釋教錄·入藏錄》是根據西崇福寺的現前藏經編纂的。大約因爲在該藏經中,《妙 法華》是八卷本,所以智昇把八卷本作爲主要流通本加以著錄。

  敦煌遺書與傳世藏經一樣,所存主要是七卷本。但也有八卷本,甚至還出現從 來未見著錄之十卷本。叁種卷本之卷品開阖雖然不同,但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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