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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本《壇經》首章校釋疏義

  敦煌本《壇經》首章校釋疏義

  

  【內容提要】敦煌本《壇經》被發現後,引起學術界、佛教界持久的興趣,據不完全統計,到目前爲止,國內外共發表有關它的錄校本近叁十種。但是,諸錄校本都還不能盡如人意,需要進一步整理與研究。《敦煌本〈壇經〉校釋疏義》就是一個新的努力。《敦煌本〈壇經〉校釋疏義》將《壇經》分成若幹章進行整理。整理由正文、校記並諸家錄校複議、注釋、分段標點複議、疏義、原始資料等六部分組成。一、“正文”乃此次錄校勘正的《壇經》正文,並重新分段、標點。二、“校記並諸家錄校複議”包括校記與複議。叁、“注釋”部分對《壇經》經文中的若幹詞語進行注釋。四、“分段標點複議”部分主要對諸家錄校本的分段、標點中一些比較重大的問題進行討論。五、“疏義”部分對《壇經》經文進行疏義。六、“原始資料”相當于附錄,照錄諸種敦煌本《壇經》的原文,可與諸敦煌本《壇經》的照片相參看。本文是《敦煌本〈壇經〉校釋疏義》的首章,讀者從中可以窺豹一斑。

  【關鍵詞】敦煌本壇經校釋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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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敦煌本《壇經》被發現後,引起學術界、佛教界持久的興趣,諸種錄校本不斷湧現。據我不完全統計,到目前爲止,國內外共發表錄校本近叁十種。但是,由于種種原因,諸錄校本都還不能盡如人意,需要進一步整理與研究。《敦煌本〈壇經〉校釋疏義》就是一個新的努力。

  《敦煌本〈壇經〉校釋疏義》將《壇經》分成若幹章進行整理。整理由正文、校記並諸家錄校複議、注釋、分段標點複議、疏義、原始資料等六部分組成。說明如下:

  一、“正文”乃此次錄校勘正的《壇經》正文,並重新分段、標點。

  爲方便起見,本文對《壇經》正文之每章、每節、每句均予以編號(以下稱爲“章節號”)。章節號以“§”領起,依次分爲叁段:章序號、節序號與句序號,用小數點隔開。章節號放在“[]”中,標注在每句經文之後。

  二、“校記並諸家錄校複議”(包括校記與複議)

  校記爲筆者此次錄校時所作。錄校時以敦博本爲底本,以斯本、旅博本、北本、北殘片、西夏本爲校本。因旅博本、北本、北殘片、西夏本均爲殘本,故僅參校現有文字,並在起訖時出注說明。敘列校記時,首先以章節號領起《壇經》正文,然後逐句出校記。如某句無出校文字,亦羅列該句,然後下注“無”。校記的寫法,參見《藏外佛教文獻》第八輯所載《錄文校勘體例》。

  複議爲對國內六家有代表性的敦煌本《壇經》錄校本錄校的考察。之所以選擇此六家,是因爲近年來敦煌本《壇經》的研究熱潮已經由國外轉入國內,主要新成果均在國內,而上述六家代表了十余年來我國在敦煌本《壇經》錄校方面的最高水平。複議意見隨文記入校記。所用六家錄校本,按照其出版的先後出版次序,羅列如下:

  郭本,指郭朋《壇經導讀》,巴蜀書社,1987年5月。郭本當時沒有條件參校敦博本、旅博本。故涉敦博本、旅博本時對郭本不予複議。又,郭朋尚有《〈壇經〉對勘》(齊魯書社,1981年6月)及《壇經校釋》(中華書局,1983年9月)等兩種《壇經》整理本問世。但因巴蜀書社本《壇經導讀》爲郭朋先生的最新成果,故本書之複議,一般均依《壇經導讀》爲准。特別是遇到叁本意見不一致時,完全依據後出之《壇經導讀》,而一般對前兩種整理本的不同意見不予說明。但遇到前兩種整理本涉及,而《壇經導讀》沒有涉及,且複議又必須予以討論的問題時,則適當采用前兩種整理本的觀點,此時隨文注明出處。

  周本,指周紹良《敦煌寫本壇經原本》,文物出版社,1997年12月。

  鄧榮本,指鄧文寬、榮新江《敦博本禅籍錄校》,江蘇古籍出版社,1998年12月。此外,鄧文寬先生另有《大梵寺佛音——敦煌莫高窟〈壇經〉讀本》(臺灣如聞出版社,1997年2月。以下簡稱“鄧本”)問世。同樣,爲了尊重兩位先生的最新成果,本書複議時一般以後出版的鄧榮本爲准。但遇到鄧榮本未予涉及而鄧本予以論述的問題,以及鄧本優于鄧榮本的問題,則對鄧本予以複議。

  李本,指李申合校、方廣锠簡注《敦煌壇經合校簡注》,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年9月。本文僅對其錄校部分進行複議,故稱“李本”。

  楊本,指楊曾文《新版敦煌新本六祖壇經》,宗教文化出版社,2001年5月。楊曾文此書爲修訂本,初版時書名爲《敦煌新本六祖壇經》(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10月)。本書複議亦從上例,以新版爲依據。

  潘本,指潘重規《敦煌壇經新書及附冊》,臺灣佛陀教育基金會,2001年6月。潘重規此書初版于1995年7月,名《敦煌壇經新書》,亦由臺灣佛陀教育基金會發行。其後增補“附冊”,更名爲《敦煌壇經新書及附冊》,再版發行。複議以再版本爲依據。

  應該說明的是,學術有先後繼承,後來者應該超越前人,也超越先前的自我。在此將上述六種錄校本按照出版時間依次排列並複議,就是爲了尊重學術發展的曆史。對待學者個人,如果成果有先後之別,自然也應該采用後發表者,以示尊重。如楊本1993年初版,2001年修訂再版,在此主要依據再版本。但我發現潘本2001年的新版本與1995年的老版本完全一樣,未作修訂。但也未作諸如“本書應該修訂,但因故未能進行”之類的聲明。這或者是因爲作者觀點未變,無須修訂的緣故吧。本文斟酌再叁,決定按照既定體例,對潘本,亦以2001年新本爲據,並按照出版時序,排列在六本之最後。

  叁、“注釋”部分對《壇經》經文中的若幹詞語進行注釋。

  四、“分段標點複議”部分主要對諸家錄校本的分段、標點中一些比較重大的問題進行討論。至于可分可不分、可斷可不斷、或可句可逗之處,均不予討論。

  五、“疏義”部分對《壇經》經文進行疏義。

  六、“原始資料”相當于附錄,照錄諸種敦煌本《壇經》的原文。可與諸敦煌本《壇經》的照片相參看。

  錄文中,每行行首的數字爲該行的行號。行末的“//”號表示該行文字結束;“/ ”號表示該行文字尚未結束,但本章文字已經結束。下一章將接續錄文。

  所用諸本如下:

  敦博本,指敦煌縣博物館藏敦煌遺書77號,從照片看,應爲縫缋裝,首尾完整。

  斯本,指英國圖書館藏敦煌遺書斯5475號,從照片看,應爲縫缋裝,首尾完整。

  旅博本,指原藏于旅順博物館敦煌本《壇經》,從照片看,亦應爲縫缋裝。現下落不明,僅存龍谷大學圖書館所藏叁個半葉照片。其首部半葉照片爲《壇經》,尾部兩個半葉照片爲其他文獻。

  北本,指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北敦04548背.1號(舊編:崗48號,縮微膠卷號:8024),卷軸裝,首殘尾存。

  北殘片,指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北敦08958號,卷軸裝,殘片,僅5行。

  西夏本,指西夏文《壇經》殘片。二十世紀20年代以來續有發現,現共12個殘片。綜合研究有史金波《西夏文六祖壇經殘頁譯釋》(載《世界宗教研究》1993年第3期)。《敦煌本〈壇經〉校釋疏義》參用此文。

  §00 標題

  一、正文 [§00.01.~§00.05.]

  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诃般若波羅蜜經[§00.01.]

  ——六祖惠能大師于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00.02.]一卷[§00.03.]兼授

  無相戒[§00.04.]

  弘法弟子法海集記[§00.05]

  二、校記並諸家錄校複議

  §00.01.南 (1)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诃般 (2)若波羅蜜經

  (1)“南”,底本、斯本、旅博本自此起。

  (2)“般”,底本作“波”,據斯本、旅博本改。

  周本、鄧本、楊本、潘本校改作“般”。鄧榮本以“般”爲正而未改。李本徑改作“般”而未出校記。

  “波”、“般”因字音相同而誤,應校改。

  §00.02. 六祖惠能 (1)大師于 (2)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1)“惠能”,底本、斯本、旅博本同。

  郭本出校稱“惠”通“慧”,錄文中作“惠能”,但自己行文時作“慧能”;周本、楊本校改爲“慧能”;鄧榮本認爲“惠”、“慧”互通,雖出校但錄爲“惠能”;鄧本校改爲“惠能”;李本、潘本照錄爲“惠能”,不出校。

  筆者以爲,諸敦煌本通篇均作“惠能”;且早期諸著作,大抵均稱“惠能”。後因“慧”、“惠”可通,方才逐漸改成“慧能”。故敦煌本錄校本應保留“惠能”原名,不作校改。

  楊本校記謂:“題目及正文中的“慧能”皆寫作“惠能”;“智慧”寫作“智惠”等。今一律改爲“慧能”、“智慧”、“定慧”。”故以下凡遇楊本改“惠”爲“慧”者,如非特殊情況,一般不出注。

  (2)“于”,郭本、李本因是簡體字本,故改作“于”。以後凡由于簡繁體原因,造成郭本、李本文字與敦煌本有異者,均不出注。

  §00.03.一卷

  無。

  §00.04.兼授 (1)無相戒

  (1)“授”,底本、斯本、旅博本均作“受”,理校作“授”。

  郭本、李本、楊本照錄作“受”;鄧榮本謂“受”同“授”,但未校改原文;鄧本、潘本校改爲“授”;周本的意見參見本句校記[2]。

  筆者認爲,雖然敦煌本《壇經》的抄寫者“授”、“受”不分,但“授”、“受”兩者字義有別。如爲“授”,則表示惠能向參與法會的全體信徒傳授無相戒;如爲“受”,則表示作者法海是一個曾從惠能接受無相戒的僧人。前者是普授,後者是特受。且這裏直接涉及對《壇經》性質的認識,涉及到標題的寫法,不可不辨。細案《壇經》原文,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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