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緣起法
<<雜阿含經>>
第466 (285) 經﹙中p8﹚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憶宿命,未成正覺時,獨一靜處,專精禅思,生如是念:世間難入,所謂若生、若老、若病、若死、若遷,若受生,然諸衆生生、老、死,上及所依,不如實知。我作是念:何法有故生有?何法緣故生有?即正思惟,起無間等知,有有故生有,有緣故生有。複思惟:何法有故有有?何法緣故有有?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起知,取有故有有,取緣故有有。又作是念:取複何法有故取有?何法緣故取有?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起知,取法味著、顧念、心縛,愛欲增長,彼愛有故取有;愛故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諸比丘!于意示何?譬如緣膏油及炷、燈明得燒,數增油、炷,彼燈明得久住不」?答言:「如是,世尊」!「如是諸比丘!于色取味著,顧念、心縛,增長愛緣故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我時複作是念:何法無故無此老病死?何法滅故老病死滅?即正思惟,起如實無間等,無生則無老病死,生滅故則老病死滅。複作是念;何法無故無生?何法滅故生滅?即正思惟,起如實無間等,有無故生無,有滅故生滅。又複思惟:何法無故有無?何法滅故有滅?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觀,取無故有無,取滅故有滅。又作是念:何法無故取無?何法滅故取滅?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觀,所取法無常、生滅、離欲、滅盡、舍離,心不顧念,心不縛著,愛則滅;彼愛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如是純大苦聚滅。諸比丘!于意雲何?譬如油、炷然燈,若不增油、治炷,非彼燈明未來不生、盡、磨滅耶」?比丘白佛言:「如是,世尊」!「如是諸比丘!于所取法,觀察無常、生滅、離欲、滅盡、舍離,心不顧念,心不縛著,愛則滅;愛滅則取滅,乃至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468 (287) 經﹙中p1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憶宿命,未成正覺時,獨一靜處,專精禅思,作是念:何法有故老死有?何法緣故老死有?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生有故老死有,生緣故老死有。如是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何法有故名色有?何法緣故名色有?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生,識有故名色有,識緣故有名色有。我作是思惟時,齊識而還,不能過彼:謂緣識名色,緣名色六入處,緣六入處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我時作是念:何法無故﹝則﹞老死無?何法滅故老死滅?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生無故老死無,生滅故老死滅。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廣說。我複作是思惟:何法無故行無?何法滅故行滅?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無明無故行無,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識滅故名色滅,名色滅故六入處滅,六入處滅故觸滅,觸滅故受滅,受滅故愛滅,愛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如是純大苦聚滅。我時作是念:我得古仙人道,古仙人徑,古仙人道迹;古仙人從此迹去,我今隨去。譬如有人遊于曠野,披荒覓路,忽遇故道、古人行處,彼則隨行。漸漸前進,見故城邑,故王宮殿,園觀、浴池,林木清淨。彼作是念:我今當往白王令知。即往白王;大王當知!我遊曠野,披荒求路,忽見故道、古人行處,我即隨行。我隨行已,見故城邑,故王宮殿,園觀、浴池,林流清淨。大王可往,居止其中。王即往彼,止住其中,豐樂安隱,人民熾盛。今我如是,得古仙人道,古仙人徑,古仙人迹;古仙人去處,我得隨去,謂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我從彼道,見老病死,老病死集,老病死滅,老病死滅道迹。見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行集,行滅,行滅道迹。我于此法,自知、自覺,成等正覺。爲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及余外道,沙門,婆羅門,在家、出家,彼諸四衆,聞法正向!信樂知法善,梵行增廣,多所饒益,開示顯發」。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法概論>>
【我論因說因】
佛法以因緣爲立義大本 以有情爲中心,論到自他、心境、物我的佛法,唯一的特色,是因緣論。如『雜含』說:「我論因說因。……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卷二‧五叁經)(165)。因與緣,佛陀不曾有嚴格的界說。但從相對的差別說:因約特性說,緣約力用說;因指主要的,緣指一般的。因緣可以總論,即每一法的生起,必須具備某些條件;凡是能爲生起某法的條件,就稱爲此法的因緣。不但是生起,就是某一法的否定──滅而不在,也不是自然的,也需要具備種種障礙或破壞的條件,這也可說是因緣。佛法所說的集──生與滅,都依于因緣。這是在說明世間是什麼,爲什麼生起,怎樣才會滅去。從這生滅因緣的把握中,指導人去怎樣實行,達到目的。
人生現有的痛苦困難,要追求痛苦的原因,知道了痛苦的原因,即知道沒有此因,困苦即會消滅。但這非求得對治此困苦的方法不可,如害病求醫,先要從病象而測知病因,然後再以對治病因的藥方,使病者吃下,才能痊愈。因此,學佛的有首先推究因緣的必要。知道了世間困苦的所以生,所以滅的條件,才能合理的解決他,使應生的生起,應滅的滅除。
從前釋尊初轉*輪,開示四谛,四谛即是染淨因果的解說。
┌─苦……………如病
有因緣世間集 ─┤
└─苦集…………如病因
┌─苦集滅………如病愈
有因緣世間滅 ─┤
└─苦滅道………如藥
無因邪因與正因人類文化的開展,本來都由于探求因緣。一切知識,無不從這察果知因中得來。不過因緣極爲深細,一般每流于錯誤。在釋尊未出世前,印度就有許多外道,他們也有講因緣的。但以佛的眼光看來,他們所講的因緣,都不正確,佛法稱之爲「邪因」或「非因計因」。還有一類人,找不到世間所以生滅的因果關系,就以爲世間一切現象,都是無因的、偶然的。這種無因論,到底是不多的;多而又難得敎化的,要算非因計因的「邪因論」。佛法對于非因計因的邪因論,駁斥不遺余力,現略舉叁種來說:
一、宿作論,也可名爲定命論。他們也說由于過去的業力,感得今生的果報。但以爲世間的一切,無不由生前業力招感的,對于現生的行爲價值,也即是現生的因緣,完全抹煞了。若真的世間一切現象,都是由前生鑄定的,那就等于否定現生努力的價值。佛法雖也說由前生行爲的好惡,影響今生的苦樂果報,但更重視現生的因緣力。如小孩出生後,身體是健康的,後因胡吃亂喝以致生病死亡,這能說是前生造定的嗎?如果可以說是前生造定的,那末強盜無理劫奪來的財物,也應說是前生造定的了。佛法正確的因緣論,是徹底反對這種抹煞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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