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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叁聖”研究(弘安法師)

  “華嚴叁聖”研究

  弘安

  

  內容提要:本文由四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探源爲什麼只有毗盧遮那佛、文殊、普賢被尊爲華嚴叁聖的原因,第二部分論證華嚴叁聖的功用源于“人法”的釋經模式,即中國佛教的以人來表法的傳統,第叁部分闡述李通玄的叁聖所表的不同的法,第四部分主要對《叁聖圓融觀》加標點,並對其作簡單的解釋。本文認爲,華嚴叁聖的形成是一個較漫長、複雜的過程,是佛教已經中國化的證明,是隋唐佛學的一個閃光點。華嚴叁聖的形成、發展、及對後世的影響,仍然有待進一步的研究,由于個人水平有限,其中錯謬難免,敬請指正,以便及時修改。

  關鍵詞:華嚴叁聖 四分五周因果 人法 叁聖圓融

  作者弘安法師,中國佛學院2007級研究生。

  

  前 言

  《華嚴經》中的佛、菩薩很多,爲什麼只有毗盧遮那佛、文殊菩薩(以下簡稱“文殊”)、普賢菩薩(以下簡稱“普賢”)被尊爲華嚴叁聖,爲什麼只有叁聖,而不是四聖、五聖、十聖?在《華嚴經》中,文殊、普賢的地位爲什麼不同于觀音、彌勒、金剛藏等?文殊與普賢的關系是什麼?“棗柏大士”李通玄(635-730)爲什麼常將叁聖稱爲叁法,澄觀法師(738-839)(以下簡稱“澄觀”)的“叁聖圓融”是如何形成的,這些都是本文試圖解決的問題。

  

  一、探源文殊與普賢爲“上首”的原因

  澄觀在《叁聖圓融觀門》中說文殊與普賢是《華嚴經》中兩位特別的菩薩,其將二人視爲“上首”菩薩,他們與毗盧遮那佛一起被尊爲華嚴叁聖。毗盧遮那佛被尊爲“聖”是很自然的,文殊與普賢爲上首的原因是什麼呢?如果我們找出文殊與普賢爲上首的深層原因,我們也就找出了爲何只有毗盧遮那佛、文殊、普賢被尊爲華嚴叁聖的原因。

  

  (一)文殊、普賢在《搜玄記》中爲“上首”的原因

  我們要找出文殊與普賢爲上首的原因,首先要從會與會、會與品、品與品之間的結構、承接等的關系入手。在《華嚴經》中,以普賢爲主角菩薩[1]的第一會,與以文殊爲主角菩薩的第二會是什麼關系呢?《大方廣佛華嚴經搜玄分齊通智方軌》(以下簡稱《搜玄記》)解釋說:

  

  依大光律師雲,前會普賢承力說淨土依果,此下明因行,此意從會判故也。此爲前會果廣而因略,此會因廣而果略,故爾也。[2]

  

  這段話的大意是,根據大光律師[3]的解釋,從會與會的關系而言,第一會主要講的是佛果,第二會主要講的是因行。我們知道,第一會的主角菩薩是普賢,第二會的主角菩薩是文殊,這就意味著,普賢側重代表佛果,文殊側重代表因行。這樣,普賢與文殊二者就構成了因果關系,第一會與第二會是因果關系與承接關系。

  接下來,智俨法師(602-668)(以下簡稱“智俨”)對第二會的《如來名號品》(第二會的第一品)的解釋是從二個方面來說的,即“就名號大分有二:初、辨此會序,二、“是時文殊師利”下明其正說。”[4]序文分爲四個部分,智俨對第叁部分“叁、“諸菩薩作是念”下明欲請”[5]有這樣的解釋:

  

  大光師但作叁十叁問,即合“隨喜”等十句,總爲一問,此最好也。先際內初五問《名號品》答,次二《四谛》答,次一《光覺》答,次“隨佛剎起”等者《明難》等叁品等答。“示成正覺”亦《光覺》答之,《賢首品》亦有答相,亦可並盡《性起品》來答之。中際內初叁及第五問位法。第四“十藏”、“十願”下有五問,行法、位法可知。“十願”、“十自在”等從《升忉利天品》盡《十地品》答之。次“十定”等十四句從《十明品》訖《菩薩住處品》答之。後際十叁問《佛不思議品》訖《小相品》答之。“十願”《十明品》答。“十自在”下《十無盡藏品》答之。“十頂”不見別答。《十忍品》答此“十定”,定即忍也。此由品分故爾,若通即對文當知。[6]

  

  “諸菩薩作是念”在晉譯的《華嚴經》中對應的經文是這樣的:

  

  時諸菩薩鹹作是念:唯願世尊哀愍我等,隨所志樂,示現佛剎,示佛所住,示佛國莊嚴,示諸佛法,示佛土清淨,示佛所說法,示佛剎體,示佛功德勢力,示隨佛剎起,示成正覺。開示十方一切如來所可分別菩薩十住、十行、十回向、十藏、十地、十願、十定、十自在、十頂,菩薩隨喜心,不斷如來性,救衆生,滅煩惱,知衆行,解諸法,離垢穢,拔衆難,決疑網,竭愛欲,佛無上地,佛境界,佛住壽,佛行,佛力,佛無所畏,佛定,佛神足,佛勝法,佛不動轉,佛六情根,佛光,佛智,佛無上功德一切具足。如是等事,悉爲我現。[7]

  

  將《華嚴經》的這段經文與《搜玄記》對其的解釋聯系起來,我們可以看出,《如來名號品》中的諸位菩薩的“念”,一直到《性起品》才算解答完畢。也就是說《如來名號品》之後的各品,除了《離世間品》與《入法界品》之外,其余各品都與這段經文有著密切的關系,都是回答這段經文的。短短的220余字的經文,卻統領、貫穿了整部六十卷《華嚴經》的大約32卷,30品,其中包括了極重要的《十地品》。《如來名號品》的主角菩薩是文殊菩薩,這樣,文殊菩薩與後面的30品都有關系了,文殊菩薩就可以作爲這30品的代表菩薩了。後面30品的各品雖然都有代表菩薩,如《十地品》的代表菩薩是金剛藏菩薩[8],但僅是各品中的代表,使各品要闡述的內容更加形象化。

  接下來我們看一看智俨對最後的《離世間品》與《入法界品》二品是如何解釋的。《搜玄記》說:

  

  此下第叁“依緣修行成德分”。所以來者,上既得法,次須依法就緣,使修成行德故也。故下二品文中皆有勸辭。故知二品來者,前聖性現前,欲得不與凡共分齊,故次來也。[9]

  釋文者此下有二分:初品明“托法進修分”,二、《入法界》下明依人入證分。[10]

  

  智俨將《離世間品》與《入法界品》合爲“第叁依緣修行成德分”。這二品的前一品的代表菩薩是普賢菩薩,後一品的代表菩薩是文殊與普賢二位菩薩。至此,我們知道了爲什麼整部的《華嚴經》以文殊與普賢二位菩薩爲代表的原因了。第一會的代表菩薩是普賢,第二會至《離世間品》之前的代表菩薩是文殊(這是爲什麼只是“叁聖”的關鍵),《離世間品》的代表菩薩是普賢,《入法界品》的代表菩薩是文殊、普賢。需要說明的是,第叁是“依緣修行成德分”,那麼,前“二分”是什麼呢?《搜玄記》說:

  

  就品分者有叁:初至《光覺》等來“舉果勸樂生信分”,二、《明難》下明“修因契果生解分”,叁、《離世間》下辨“依緣修行成德分”。[11]

  

  以“品”來劃分,雖然第一分“舉果勸樂生信分”包括了第二會的部分品目,但這並不影響文殊與普賢二位菩薩作爲整部《華嚴經》的代表菩薩。總之,文殊、普賢二位菩薩作爲整部《華嚴經》的代表菩薩,智俨將整部《華嚴經》按品目劃成叁分,都是源于“諸菩薩作是念”的220余字的經文。這一小段的經文,是以文殊爲主角菩薩的《如來名號品》[12]中的經文,其統領、貫穿了“修因契果生解分”,此分的代表菩薩是文殊,這是關鍵點。“修因契果生解分”所包含的《華嚴經》品目,從法藏法師(643-712)(以下簡稱“法藏”)到李通玄,再到澄觀,都沒有改變。

  

  (二)文殊、普賢在《探玄記》中爲“上首”的原因

  法藏在《華嚴經探玄記》(以下簡稱《探玄記》)中對《華嚴經》品目的分類,是在智俨的“叁分”說的基礎上,提出了“五分四周問答”說。《探玄記》卷二中的“第十、隨文解釋”[13]說:

  

  今更尋下文,總長分爲五:初品是“教起因緣分”,二、《舍那品》中一周問答名“舉果勸樂生信分”。叁、從第二會至第六會來一周問答名“修因契果生解分”,四、第七會中一周問答名“托法進修成行分”。五、第八會中一周問答名“依人入證成德分”。[14]

  

  法藏將第一會分成“教起因緣分”與“舉果勸樂生信分”,而“修因契果生解分”與智俨的名字相同,差別之處是《如來名號品》等前3品被歸入第叁分,第七會《離世間品》與第八會《入法界品》各爲一分,即將智俨的“依緣修行成德分”分爲“托法進修成行分”與“依人入證成德分”二分。其實,智俨的第叁分也是由二部分組成的,智俨說:“釋文者此下有二分:初品明“托法進修分”,二、《入法界》下明依人入證分。”[15]可見,法藏的這種“五分四周問答”與智俨的“叁分”說沒有本質的區別,並未改變以文殊與普賢作爲整部《華嚴經》的代表菩薩。法藏解釋上面的一小段經文時說,“第二請分,此中通請下五會文”[16],可見,以文殊爲主角菩薩的《如來名號品》的一小段經文仍然貫穿了《華嚴經》的32卷30品,文殊理所當然的作爲五會的唯一代表菩薩。

  

  

  (叁)文殊、普賢在《新華嚴經論》中爲“上首”的原因

  “李通玄對《華嚴經》經文組織提出多種新見解,主要是認爲此經應是十處十會四十品。”[17]李通玄的《新華嚴經論》是解釋唐譯的八十卷本《華嚴經》的,那麼,李通玄是如何解釋上面的那一小段經文的呢?我們先來看一看與晉譯的《華嚴經》對應的唐譯《華嚴經》的一小段經文是什麼,唐譯的《華嚴經》卷十二說:

  

  時諸菩薩作是思惟:若世尊見愍我等,願隨所樂,開示佛剎、佛住、佛剎莊嚴、佛法性、佛剎清淨、佛所說法、佛剎體性、佛威德、佛剎成就、佛大菩提。如十方一切世界諸佛世尊,爲成就一切菩薩故,令如來種性不斷故,救護一切衆生故,令諸衆生永離一切煩惱故,了知一切諸行故,演說一切諸法故,淨除一切雜染故,永斷一切疑網故,拔除一切希望故,滅壞一切愛著處故,說諸菩薩十住、十行、十回向、十藏、十地、十願、十定、十通、十頂,及說如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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