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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析原始佛教的哲學思想(王路平)

  試析原始佛教的哲學思想

  編輯:王路平

  來源:閩南佛學

  佛教是一種宗教的哲學,哲學的宗教,宗教以哲學爲基礎,哲學中具有宗教的實踐。故佛教是有知又有信,有信又有智的宗教,信是情意的,智是理性的,有信無智則長癡愚;有智無信則長邪見。故佛教是信智一如的宗教,這是佛教與其它宗教的最大區別。佛教的基本教義四谛十二因緣叁法印,是建立在佛教的哲學基礎之上的,而其哲學又具有強烈的宗教實踐的色彩。據《中阿含經·箭喻品》記載,有一結發童子以世間常、無常、非常非無常等14個玄學問題問佛陀,佛陀認爲對這些問題的探討與解脫無直接關系,正如有人身中毒箭,不是首先拔箭治傷,而去追問箭尖、箭杆的質地用何原料做成、箭羽爲何種鳥的羽毛製成等問題,那麼此人等不到弄清這些問題,就會死去。因此佛教關心的首先應是出離生死解脫的實踐。基于此種思想,佛陀既批判了當時婆羅門教梵一元論的思想,又批判了形形色色的沙門思潮,在批判中提出了一系列天才的辯證觀念,建立了獨特的佛教哲學體系。

  緣起論

  緣起論是整個佛教哲學的基石和核心,佛學的全部理論都奠定在緣起論的基礎上,佛學的其他各種理論都是緣起論的展開,緣起論是佛學的最基本的特征。佛教著名的緣起偈雲:“諸法從緣起,如來說是因,彼法因緣盡,是大沙門(指釋迦牟尼)說。”(義淨:《南海寄歸內法傳》卷4)

  印度古代哲學關于宇宙根源的探討,概括起來有叁種觀點,一是婆羅門正統派的客觀唯心主義,認爲梵是宇宙萬物的本質和始基,宇宙現象都是梵的幻化;二是順世論唯物主義,認爲萬物的基礎是地水火風四大物質元素;叁是以耆那教和數論派爲代表的二元論,認爲萬物是由物質元素和精神元素共同構成。佛陀對這些理論一概否定,提出宇宙萬物因緣而起的理論。

  佛陀認爲,宇宙萬有的生成與還滅皆由于因緣聚散所至。《雜阿含經》卷45雲:“此形不自造,亦非他所作,因緣會而生,緣散即磨滅。”“因”指一事物生滅的主要條件,即指起根本作用、內在作用的條件,“緣”則爲起輔助作用、外在作用的條件,因緣即條件或關系。宇宙間每一事物的生滅變化,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每一事物的存在發展,也必須與其他事物有著互相依存的關系,故凡使一事物存在發展、生滅變化的條件或關系,就稱爲此事物的因緣。佛教的所謂緣起,即指事物因緣而起。在這裏,緣就是事物的結果所賴以生起的條件、關系,“緣起”,是說一切事物和現名象(有爲法)均依一定條件和關系而生起和變化,離開條件和關系,就不會有任何一個事物或現象的生起和存在。佛教緣起論認爲,大千世界,森羅萬象,形形色色,無一不是因緣和合而生;世界上一切現象和事物都是互相聯系、互相依存和互爲條件的,都是由于互相依待、互相作用才得以存在,即都處在因果聯系之中,是互爲因果。的《雜阿含經》卷12雲:“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無。”這裏彼此表示因果,此四句表示“異時”和“同時”兩種互存關系。異時互存關系,就是“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此”是因而“彼”是果,這是表明事物的因果關系。同時互存關系,就是“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此”是主而“彼”是從,這是表明事物的相互依存關系。前者因果關系是指縱的時間,表明事物在時間上異時生起的現象,後者依存關系是指橫的空間,表明事物在空間上同時相互依存而生起的現象。因此,宇宙萬物,在時間上說,是因果相續,因前複有因,因因無始,果後複有果,果果無終;在空間上說,是主從相依,主旁複有主,沒有絕對的中心,從旁複有從,沒有絕對的邊際。以這種相續不斷的因果關系和重重牽引的主從依存關系,構成了這個紛繁複雜、而又互相依存的世界。換言之,所謂宇宙就是這樣由時間上無數的異時連續的因果關系與空間上無數周時的相互依存關系所組成的無限之網。只有認識了諸法緣起才能認識宇宙人生的真相,故《中阿含經》卷28雲:“見其緣起者即見法,見法者即見緣起。”具體而論,原始佛教的緣起論包括了事物的因果關系和依存關系這兩方面的內涵:

  表明事物的因果關系

  所謂因,即是原因,是能生,果是結果,是所生。因果就是因果律,也指因果報應。關于因果報應,輪回流轉的學說,並不是佛教的創造,而是古代印度各教派所共同具有的,但是用緣起來說明因果輪回,從而構成一種“因緣”的系統理論,卻是佛教本身獨有的說法。

  宇宙的生成,不是神靈的創造,萬物的變異,並非上帝的支配,而是因緣和合而生起。這種因緣和合的生起,就因邊說,叫做緣起。《俱舍論》卷9雲:“諸支因分,說名緣起;由此爲緣,能起果故。”就果上說,叫做緣生,如前《俱舍論》雲:“諸支果分,說緣已生”。《瑜伽師地論》卷10雲:“雲何緣起?雲何緣生?謂諸行生起法性,是名緣起;即彼生已,說名緣生。”緣起顯無我之理,緣生是無我之相。所以佛法上把宇宙存在的事事物物,叫做“因緣所生法”(自果上言);而把事事物物的生起,叫做“萬法因緣生”(自因上言)。支配宇宙萬象生滅變異的就是宇宙間固有的這種因果律。

  佛教緣起論認爲,因果律是宇宙萬法固有的法則。果由因生,因未得果之前,不會自行消失,反之,果由因生,不作業因,亦不會得相應之果。有因必有果,有果亦必有因,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自作自受,絲毫不爽,即是此理。並且認爲一因不能生果,任何果都必須至少有兩個因才能産生,任何單獨的因,若得不到適當的外緣,就永遠不會産生出果來。緣起論還認爲,整個世界的事物是互爲因果關系而形成爲一整體。在此因果律中無有第一因,亦無最後之果。因前複有因,推之無始;果後複有果,引之無終。外界客觀事物和衆生主體內心,也是互爲因緣,互相貫通的。由于衆生的無明,生起我見,我見引起了外界的客體,客體又引起衆生的貪欲,貪欲引起惡行,惡行招引再生和痛苦,痛苦又加重無明。這一系列因果鏈條,互相聯結,彼此既是因,又是果,互爲因果。因此因果律中的因與果是相對的,而非絕對的。如甲因産生乙果,則乙爲甲之果,若由乙因又産生丙果,則乙又爲丙之因。

  緣起論還強調因果關系的普遍性。在時間上,因果遍于過去、現在和未來叁時,因果相應,如環無端,本無生起之時,亦無終止之日。在空間上,宇宙結構中的人類社會、各種天界和地獄等,因果律都發生作用。除了無爲法之外,一切事物都受因果律支配。

  原始佛學從因果律出發對宇宙人生進行了深刻地分析,提出了業感緣起論,以四谛十二因緣說明了人生的全部過程,主張宇宙萬物都是由有情識的衆生的業因感招而生成的。

  業,是造作義,具體指內心的活動和由內心思維所發動的語言和行爲。業力,即善業有生樂果的力用,惡業有生苦果的力用。力有用義,即此物作用于他物。業感,即以善惡之業因感苦樂之果報。感,與希求相應爲感,招,牽引義,有情衆生的身心世界皆由過去所造的業因力量所牽引。業感緣起論,即謂衆生及世界皆由衆生業力而感生,業由惑(無明、煩惱)而起,業必感招生死苦惱之果報,故由惑起業。由業生苦,惑、業、苦叁者互爲因果,相續不斷,成叁世輪回,此爲迷染之因果。

  通常業分叁種,即身、語、意。此叁業又開爲五業,此叁業中的身語二業各有表業、無表業,總成五業。“表”是表示,身表業能表示內心令人見到的種種動作取舍屈伸等,語表業能表示內心令人聽到的種種言說文章等。無表業,則指不能表示出來令人看不見和聽不到的活動。意業是內心的分別思慮,不能直接表示于外,既不立表業,也就不必另立無表之名。將爲一事,先于心中加以分別思慮的意業,發動于外,在身體上起種種行動是身表業。此表業所造作之後的一種強有力的功能業力,領納在自已身中,無形無相,不能表示令人了知的業,爲身無表業。人在發語之前。先由內心中分別思慮爲意業,思慮之後發動于外,起種種言說是語表業,此語表業所言說的善惡業力,領納在自已身中,無形相不能令人了知的業,爲語無表業。這二種無表業會按照所作業的善惡性質,感招將來的果報。無表業可以說是衆生或輪回流轉,或涅槃寂滅的直接原因。

  就業的性質區分,有善、惡、無記叁性。叁者通常以業的結果區分:能感招有益于衆生身心的結果,是善業,反之能感招有害于衆生身心的結果,是惡業;能感招無益也無害于衆生身心的結果,是無記業。“記”即分別,“無記”即無分別,中性。五業中,身語意叁業都有善、惡、無記叁性。身語二無表業則只有善惡二性,沒有無記性。能感招將來果報的是善惡二業,由于無記是非善非惡,勢力微弱,不能引發強盛的無表業。

  從果報的種類區分,業有引業和滿業兩種。即由業力感招的果報有總別二受:總報:如同禀人趣,彼此受共同的果報;別報:雖同禀人身,而有男女貴賤美醜等的差別。引業是總報果的業力;滿業是招別報果的業力。亦即能招致人道或畜生道的業,稱作引業;能在人道之中分別男女美醜貧富的差別相稱爲滿業。

  業力萬殊,感招果報亦各別。概括言之,則爲有漏和無漏二果,正報和依報二報。

  漏,有流住二義,流謂從眼耳鼻舌身意“六瘡門”漏泄心識和生命的能量,由煩惱染汙心靈,流出貪嗔癡等“不淨”,流注相續,彙漏不絕;住,謂因煩惱心住(執著)于世間而生死流轉。故有漏是指生死流轉,無漏是指斷除生死流轉。有漏果是由有漏業因所招的果。有漏業因分善、惡兩類,善招樂果,在六道中的人天果報,惡招苦果,得畜生地獄果報。無漏果是無漏善業因所招的果報,如成阿羅漢和佛。

  有漏果和無漏果又有正依二報。正報,是指有情衆生的自體:依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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