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原始佛教的哲学思想
编辑:王路平
来源:闽南佛学
佛教是一种宗教的哲学,哲学的宗教,宗教以哲学为基础,哲学中具有宗教的实践。故佛教是有知又有信,有信又有智的宗教,信是情意的,智是理性的,有信无智则长痴愚;有智无信则长邪见。故佛教是信智一如的宗教,这是佛教与其它宗教的最大区别。佛教的基本教义四谛十二因缘三法印,是建立在佛教的哲学基础之上的,而其哲学又具有强烈的宗教实践的色彩。据《中阿含经·箭喻品》记载,有一结发童子以世间常、无常、非常非无常等14个玄学问题问佛陀,佛陀认为对这些问题的探讨与解脱无直接关系,正如有人身中毒箭,不是首先拔箭治伤,而去追问箭尖、箭杆的质地用何原料做成、箭羽为何种鸟的羽毛制成等问题,那么此人等不到弄清这些问题,就会死去。因此佛教关心的首先应是出离生死解脱的实践。基于此种思想,佛陀既批判了当时婆罗门教梵一元论的思想,又批判了形形色色的沙门思潮,在批判中提出了一系列天才的辩证观念,建立了独特的佛教哲学体系。
缘起论
缘起论是整个佛教哲学的基石和核心,佛学的全部理论都奠定在缘起论的基础上,佛学的其他各种理论都是缘起论的展开,缘起论是佛学的最基本的特征。佛教著名的缘起偈云:“诸法从缘起,如来说是因,彼法因缘尽,是大沙门(指释迦牟尼)说。”(义净:《南海寄归内法传》卷4)
印度古代哲学关于宇宙根源的探讨,概括起来有三种观点,一是婆罗门正统派的客观唯心主义,认为梵是宇宙万物的本质和始基,宇宙现象都是梵的幻化;二是顺世论唯物主义,认为万物的基础是地水火风四大物质元素;三是以耆那教和数论派为代表的二元论,认为万物是由物质元素和精神元素共同构成。佛陀对这些理论一概否定,提出宇宙万物因缘而起的理论。
佛陀认为,宇宙万有的生成与还灭皆由于因缘聚散所至。《杂阿含经》卷45云:“此形不自造,亦非他所作,因缘会而生,缘散即磨灭。”“因”指一事物生灭的主要条件,即指起根本作用、内在作用的条件,“缘”则为起辅助作用、外在作用的条件,因缘即条件或关系。宇宙间每一事物的生灭变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每一事物的存在发展,也必须与其他事物有着互相依存的关系,故凡使一事物存在发展、生灭变化的条件或关系,就称为此事物的因缘。佛教的所谓缘起,即指事物因缘而起。在这里,缘就是事物的结果所赖以生起的条件、关系,“缘起”,是说一切事物和现名象(有为法)均依一定条件和关系而生起和变化,离开条件和关系,就不会有任何一个事物或现象的生起和存在。佛教缘起论认为,大千世界,森罗万象,形形色色,无一不是因缘和合而生;世界上一切现象和事物都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和互为条件的,都是由于互相依待、互相作用才得以存在,即都处在因果联系之中,是互为因果。的《杂阿含经》卷12云:“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无。”这里彼此表示因果,此四句表示“异时”和“同时”两种互存关系。异时互存关系,就是“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此”是因而“彼”是果,这是表明事物的因果关系。同时互存关系,就是“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是主而“彼”是从,这是表明事物的相互依存关系。前者因果关系是指纵的时间,表明事物在时间上异时生起的现象,后者依存关系是指横的空间,表明事物在空间上同时相互依存而生起的现象。因此,宇宙万物,在时间上说,是因果相续,因前复有因,因因无始,果后复有果,果果无终;在空间上说,是主从相依,主旁复有主,没有绝对的中心,从旁复有从,没有绝对的边际。以这种相续不断的因果关系和重重牵引的主从依存关系,构成了这个纷繁复杂、而又互相依存的世界。换言之,所谓宇宙就是这样由时间上无数的异时连续的因果关系与空间上无数周时的相互依存关系所组成的无限之网。只有认识了诸法缘起才能认识宇宙人生的真相,故《中阿含经》卷28云:“见其缘起者即见法,见法者即见缘起。”具体而论,原始佛教的缘起论包括了事物的因果关系和依存关系这两方面的内涵:
表明事物的因果关系
所谓因,即是原因,是能生,果是结果,是所生。因果就是因果律,也指因果报应。关于因果报应,轮回流转的学说,并不是佛教的创造,而是古代印度各教派所共同具有的,但是用缘起来说明因果轮回,从而构成一种“因缘”的系统理论,却是佛教本身独有的说法。
宇宙的生成,不是神灵的创造,万物的变异,并非上帝的支配,而是因缘和合而生起。这种因缘和合的生起,就因边说,叫做缘起。《俱舍论》卷9云:“诸支因分,说名缘起;由此为缘,能起果故。”就果上说,叫做缘生,如前《俱舍论》云:“诸支果分,说缘已生”。《瑜伽师地论》卷10云:“云何缘起?云何缘生?谓诸行生起法性,是名缘起;即彼生已,说名缘生。”缘起显无我之理,缘生是无我之相。所以佛法上把宇宙存在的事事物物,叫做“因缘所生法”(自果上言);而把事事物物的生起,叫做“万法因缘生”(自因上言)。支配宇宙万象生灭变异的就是宇宙间固有的这种因果律。
佛教缘起论认为,因果律是宇宙万法固有的法则。果由因生,因未得果之前,不会自行消失,反之,果由因生,不作业因,亦不会得相应之果。有因必有果,有果亦必有因,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自作自受,丝毫不爽,即是此理。并且认为一因不能生果,任何果都必须至少有两个因才能产生,任何单独的因,若得不到适当的外缘,就永远不会产生出果来。缘起论还认为,整个世界的事物是互为因果关系而形成为一整体。在此因果律中无有第一因,亦无最后之果。因前复有因,推之无始;果后复有果,引之无终。外界客观事物和众生主体内心,也是互为因缘,互相贯通的。由于众生的无明,生起我见,我见引起了外界的客体,客体又引起众生的贪欲,贪欲引起恶行,恶行招引再生和痛苦,痛苦又加重无明。这一系列因果链条,互相联结,彼此既是因,又是果,互为因果。因此因果律中的因与果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如甲因产生乙果,则乙为甲之果,若由乙因又产生丙果,则乙又为丙之因。
缘起论还强调因果关系的普遍性。在时间上,因果遍于过去、现在和未来三时,因果相应,如环无端,本无生起之时,亦无终止之日。在空间上,宇宙结构中的人类社会、各种天界和地狱等,因果律都发生作用。除了无为法之外,一切事物都受因果律支配。
原始佛学从因果律出发对宇宙人生进行了深刻地分析,提出了业感缘起论,以四谛十二因缘说明了人生的全部过程,主张宇宙万物都是由有情识的众生的业因感招而生成的。
业,是造作义,具体指内心的活动和由内心思维所发动的语言和行为。业力,即善业有生乐果的力用,恶业有生苦果的力用。力有用义,即此物作用于他物。业感,即以善恶之业因感苦乐之果报。感,与希求相应为感,招,牵引义,有情众生的身心世界皆由过去所造的业因力量所牵引。业感缘起论,即谓众生及世界皆由众生业力而感生,业由惑(无明、烦恼)而起,业必感招生死苦恼之果报,故由惑起业。由业生苦,惑、业、苦三者互为因果,相续不断,成三世轮回,此为迷染之因果。
通常业分三种,即身、语、意。此三业又开为五业,此三业中的身语二业各有表业、无表业,总成五业。“表”是表示,身表业能表示内心令人见到的种种动作取舍屈伸等,语表业能表示内心令人听到的种种言说文章等。无表业,则指不能表示出来令人看不见和听不到的活动。意业是内心的分别思虑,不能直接表示于外,既不立表业,也就不必另立无表之名。将为一事,先于心中加以分别思虑的意业,发动于外,在身体上起种种行动是身表业。此表业所造作之后的一种强有力的功能业力,领纳在自已身中,无形无相,不能表示令人了知的业,为身无表业。人在发语之前。先由内心中分别思虑为意业,思虑之后发动于外,起种种言说是语表业,此语表业所言说的善恶业力,领纳在自已身中,无形相不能令人了知的业,为语无表业。这二种无表业会按照所作业的善恶性质,感招将来的果报。无表业可以说是众生或轮回流转,或涅槃寂灭的直接原因。
就业的性质区分,有善、恶、无记三性。三者通常以业的结果区分:能感招有益于众生身心的结果,是善业,反之能感招有害于众生身心的结果,是恶业;能感招无益也无害于众生身心的结果,是无记业。“记”即分别,“无记”即无分别,中性。五业中,身语意三业都有善、恶、无记三性。身语二无表业则只有善恶二性,没有无记性。能感招将来果报的是善恶二业,由于无记是非善非恶,势力微弱,不能引发强盛的无表业。
从果报的种类区分,业有引业和满业两种。即由业力感招的果报有总别二受:总报:如同禀人趣,彼此受共同的果报;别报:虽同禀人身,而有男女贵贱美丑等的差别。引业是总报果的业力;满业是招别报果的业力。亦即能招致人道或畜生道的业,称作引业;能在人道之中分别男女美丑贫富的差别相称为满业。
业力万殊,感招果报亦各别。概括言之,则为有漏和无漏二果,正报和依报二报。
漏,有流住二义,流谓从眼耳鼻舌身意“六疮门”漏泄心识和生命的能量,由烦恼染污心灵,流出贪嗔痴等“不净”,流注相续,汇漏不绝;住,谓因烦恼心住(执著)于世间而生死流转。故有漏是指生死流转,无漏是指断除生死流转。有漏果是由有漏业因所招的果。有漏业因分善、恶两类,善招乐果,在六道中的人天果报,恶招苦果,得畜生地狱果报。无漏果是无漏善业因所招的果报,如成阿罗汉和佛。
有漏果和无漏果又有正依二报。正报,是指有情众生的自体:依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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