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sarvatraga-hetu。謂遍行之惑爲染法之通因。又作一切遍因。六因之一。即已生之遍行隨眠爲後生之自部染法及余部染法之通因。(參閱“六因”1256 )
(術語)六因之一。見六因條。
六因之一。見六因條。 - 陳義孝編
如障礙中說。
二解 如大毗婆沙論十八卷九頁至十九卷九頁廣說。彼雲:雲何遍行因?答:前生見苦所斷遍行隨眠、與後生自界見集滅道修所斷隨眠、及相應法、爲遍行因。過去見苦所斷遍行隨眠、與未來現在自界見集滅道修所斷隨眠、及相應法、爲遍行因。現在見苦所斷遍行隨眠、與未來自界見集滅道修所斷隨眠、及相應法、爲遍行因。如見苦所斷,見集所斷,亦爾。是謂遍行因。又雲:問:遍行因、以何爲自性?答:一切過去現在遍行隨眠、及彼相應俱有諸法。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遍行因?遍行、是何義?答:遍爲因義、是遍行義。複次能遍緣義、是遍行義。複次遍隨增義、是遍行義。此遍行因、唯通過去現在二世,有等流果。
叁解 入阿毗達磨論下十四頁雲:自地前生諸遍行法、與後染法爲遍行因。
四解 發智論一卷十一頁雲:雲何遍行因?答:前生見苦所斷遍行隨眠、與後生自界見集滅道修所斷隨眠、及相應法、爲遍行因。過去見苦所斷遍行隨眠、與未來現在自界見集滅道修所斷隨眠、及相應法、爲遍行因。現在見苦所斷遍行隨眠、與未來自界見集滅道修所斷隨眠、及相應法、爲遍行因。如見苦所斷,見集所斷亦爾。是謂遍行因。 - 朱芾煌
俱舍論六卷十頁雲:第五遍行因相雲何?頌曰:遍行、謂前遍爲同地染因。論曰:遍行因者:謂前已生遍行諸法、與後同地染汙諸法、爲遍行因。遍行諸法、隨眠品中遍行義處、當廣分別。此與染法爲通因故;同類因外,更別建立。亦爲余部染法因故。由此勢力,余部煩惱、及彼眷屬、亦生長故。聖者身中諸染汙法、豈亦用此爲遍行因?迦濕彌羅國毗婆沙師言:一切染汙法、見所斷爲因。故品類足、說如是言:雲何見所斷爲因法?謂諸染汙法、及見所斷法、所感異熟。雲何無記爲因法?謂諸無記有爲法、及不善法。或有苦谛、以有身見爲因,非與有身見爲因。廣說乃至除未來有身見、及彼相應法、生老住無常,諸余染汙苦谛。若爾;雲何通施設足論說?如彼論說:頗有法、是不善,唯不善爲因耶?有。謂聖人離欲退最初已起染汙思。依未斷因密作是說。見所斷法、雖是此因;而由已斷,故廢不說。 - 朱芾煌
爲小乘所立諸法生起的六因之一。謂遍行之惑爲染法的通因,又作一切遍因,即已生之遍行隨眠爲後生之自部染法及余部染法之通因。見《俱舍論》卷六。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