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以極其下賤,稱爲底下。于佛教中,爲罪業深重、多障礙之意,如底下凡夫,指最下之凡夫,即十信位以下之凡夫,而十信位系菩薩五十二修行階位中最初之階段。據唐代道宣之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卷四下載,底下諸凡,其福業不淨。又據宋代元照之濟錄記卷四、卷五載,未入外凡者稱爲底下,或稱薄地。蓋元照以修善根之叁賢位屬內凡,十信位屬外凡,十信以下者即爲底下。
(術語)人中最爲下賤者。無量壽經上曰:“貧窮乞人,底極厮下。”往生十因曰:“薄地凡夫,底下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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