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身受與心受。受者,謂領納所觸境之心所法。(一)身受乃領納于身無分別之受,即眼等五識之苦、樂、舍叁受。(二)心受爲領納于心而起分別之受,即意識之憂、喜二受。[俱舍論卷二、卷九]
(名數)一身受,領納于身無分別之受,即苦樂舍之叁受是也。二心受,領納于心起分別心之受,即憂喜之二受是也。見俱舍論二,九。
(名數)一、身受,眼等五識之苦樂舍也。二、心受,意識之憂喜舍也。
身受和心受。身受是眼耳鼻舌身等五識的苦樂感受;心受是人們意識上的憂苦感受。 - 陳義孝編
如受蘊差別中說。 - 朱芾煌
指身受與心受。受是領納所觸之境的心所法。一、身受乃領納于身無分別之受,即眼等五識之苦、樂、舍叁受。二、心受爲領納于心而起分別之受,即意識之憂、喜二受。見《俱舍論》卷二、卷九。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