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宗護法之說。謂第七末那識緣第八識之見分而起我執,第六意識則對一切法境,于我、法起執。即此二識遍計度諸法而執實法,有能遍計之義,爲前五識及第八識所無者。
(術語)唯識宗謂識中第七識,緣第八識之見分,而起我執,第六識對一切之法境,于我法起執。其他前五識及第八識,無我法二執,無能遍計之義雲。護法之說也。
這是十大論師護法的理論,謂第七末那識緣第八識的見分而起我執,第六意識則對一切法境,于我、法起執。即此二識普遍計度諸法而執實有,有能遍計之義,這是前五識及第八識所沒有的。 - 于淩波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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