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見四種道理條。
如四道理中說。
二解 瑜伽七十八卷二十頁雲:證成道理者:謂若因,若緣,能令所立所說所標義得成立;令正覺悟。如是名爲證成道理。
叁解 顯揚二十卷十五頁雲:若由諸因緣故;所立,所說,所標舉義,得成立;得正解;是名證成道理。
四解 雜集論十一卷八頁雲:證成道理者:謂爲證成所應成義,宣說諸量不相違語。所應成義者:謂自體差別所攝所應成義。諸量不相違語者:謂現量等不相違立宗等言。 - 朱芾煌
萬事萬物之存在或變化,皆有其所依的法則或道理,此可別爲四種,即觀待、作用、證成、法爾四種道理,其第叁種的證成道理,又稱成就道理。謂由現量、比量及聖教量而證明成立之道理。如“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等。參閱四種道理條。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