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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因明学阶梯

  入因明学阶梯

  波米·强巴洛卓著

  杨化群 宋晓嵇译

  前言:本文根据古代印度佛教理论家陈那及法称的因明思想体系,概括地说明了藏传因明的目的和基本内容。全文共分四个部分。首先,说明了因明在佛教义理的教授、证悟和修行实践中的作用及意义。其次,介绍了陈那《集量论》和法称《因明七论》的基本内容和侧重点。第三,提出了“量士夫”(遵循正理标准和行动者)的概念及成就“士量夫”的条件。第四,对境(客观)、有境(主观)、概念和语词的关系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反映出藏传因明继承和发展了法称逻辑思想的特色。

  作者波米·强巴洛卓活佛,藏族,1918年生,1958年获拉让巴格西学位,曾任中国佛教协会咨议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会长、政协西藏自治区第七届委员会常委、西藏社会科学院顾问等重要职务,2002年圆寂。

  译者杨化群,1922年生,西藏师学院藏语言文系袭教授;宋晓嵇,1934年生,西藏社会科学院宗教哲学研究所藏学研究工作者。 

  说明:因明学的主要著作就是《量经》及其注释《因明七论》,在这些理论著作中论述了佛教和其他学派的主张及破立之法则,由于把这些讲得极其细腻,所以比其他哲学原理较为难懂。如《释量论》说:“那些智力不浅的人对此深奥之理亦未理解,即使十分勤奋的人们也对此殊胜之理未能见也。与众生相等者也不能再获得之吾侪善说论,犹如河流归大海,溶合于自身之中。”这说明法称本人的论著《释量论》,最初也是从其自身的智慧大海之中产生,最后又溶化入自己的智慧身中而消逝。这个比喻说明了什么呢?浮云纵然汲去许多水,但海水并不因而涸竭。这说明浮云从大海汲去了水分,但在宇宙空间化成雨水降落到大地,汇成若干河流,最后终又流入大海而消逝。最终溶化入自身智慧的道理,就是说当本人去世之后,对所有众生而言同作者本人一样,其善说著作不复被人获得,即使是智慧卓越、精进勤奋的人们,由于这种著作中所讲述的内容,极其深奥,而其结果又甚广大的原理,对此引用实物之力论证的原理,如同他本人一样,没有见识,因此,在这篇《入因明学阶梯》中,将叙述因明论典的所为(可理解为意义、作用),它的内容成立量士夫——标准人,以及建立境(客观)和有境(主观)等的原理。关于成立量土夫方面,从成立量理(因明学)论典中引用容易理解的根本偈文,并在论述各项内容时都将结合偈文及其注释,俾便更容易理解。用这个办法对于辨认因明论著的意义、内容,或有些好处。对因明原著的文义,对想获得定解的有志之士来说,对原著文义及其注释必须长期坚持勤学苦练,并非轻而易举可以通晓的。关于这点,研究了上面引用的摄颂原文就会明白了。在此所讲述的因明论著的意义和内容等,是为了理解《因明七论》原著文义的意义、内容等,所以按照《因明七论》叙述的旨趣加以阐述。可是,这些理论原著系千年前的文化学术,很可能有些与现代的实际有所不符,尚望读者以深邃的智慧,剔除糟粕,吸取精华吧!  

  第一部分 因明论典的作用

  《因明七论》及《量经》(指《集量论》)等论著的内容,本来在佛经,及其纯净注释中都有论述,但依靠那些因明专著,对经典概述的旨趣,就有更容易理解等许多作用。这 些论典的主要作用,是为了对专志希求解脱的人们成立真实无欺的量(准绳),又必须从建立佛陀大师的教是无过失方面,树立大师是没过失的道理。那么佛陀的教指的是什么?又如何树立他是无过失的呢? 

  佛陀的教(法)包括两个方面,即教正法(指佛的教诲)和证正法(即经过修持所证之法)。 

  一、所谓教正法,如说:“相属及随顺方法,士夫之义用能诠,作全面观察成立,非由其他权势立。”这段话的意思是:希求获得解脱者的现实愿望,和能达到相应目的之最妙方法,把它连合起来讲,就是应该具有三个特点酌语言所显之教。

  二、所谓证正法,即三乘,指的是声闻乘、独觉乘、菩萨乘等的道路和结果。这除了获得决定胜地位及其方法,别无所指。

  关于成立教无过失的道理,是要从成立所诠述之证正法无过失方面,去成立能诠述之教正法没有过失。 

  关于成立教正法无过失的道理:关于教正法中所诠述的内容,有现实的和隐蔽的两类;可以用量识去鉴定;对于所诠述极隐蔽的一类,必须用三种观察进行正确的成立之后才算是成立为无过失了。正如所说的:对见到和未见到者,用理成立之后,不自语相违(即自相矛盾),方可算是经得起考验的论著。

  又教正法所诠述的主要内容,用量理去成立之后,由于彼与作者一致的缘故,即使是所诠述的一般意义也就无过可寻。当然主要的意义既是无欺诈的,在一般的事理上也必然是非欺诳的了。

  教正法所包括的内容,概括说来,有两个方面,即生于人、天的增上生位,以及获得解脱和一切智的决定胜地位及其方法。

  复次,就相续中生起的次第而言,初是生起增上生,然后才能产生决定胜的地位。按主次而论,则以决定胜位为主,以增上生位为次。若用量理来成立,首先是用量理成立决定胜位及得彼之方法,然后才用量理去成立增上生位。

  正如所说:所取事及所舍事,及其方法既已定,因其主旨非欺诳,乃以推论其他事。

  用成立教正法和证正法无过失的理由,以成立大师为量士夫的理则,推论凡能遵照教典的意义如是修行的僧伽,也必然为正确的人。

  所以当唯独把佛树立为追求解脱的量士夫时,则可以肯定地认识到,能愿意为一切种姓谋利益的悲愍、纯洁的优越思想,只能是属于大乘种姓的佛陀才具备,除佛以外的三种种姓,即声闻种姓、独觉种姓和大乘种姓者,都没有那种巨大的力量,当产生这种信念之后,才能产生过去未曾产生过的大乘心,这种大乘心生起之后,既不退失并日益变成巩固的因素。即使是仅仅追求解脱的小乘种姓者,也只相信唯佛陀才是追求彻底解脱的大师,从而依靠他所指引的道路,必能解脱轮回而成为觉悟者——佛陀,他所讲说的教法,比起外道的教法优越之处,在于如外道迦毗罗等的教理中就没有从轮回求得解脱的方法,当生起这种辨别力的信念之后,自然就会对大师佛陀和他的教法产生信仰。

  纵然只专心致志寻求后世获得天、人之乐趣者,也树立大师佛陀为唯一量士夫,其原因是佛本身为救渡其他世人痛苦的归依之处。世人认为的自在天和梵天等其自身也不可能从罪恶束缚中得到解脱,当然也就不够资格去救渡别人了,从而得到肯定的信念。通过对教正法的辨析,认定无过,所以对三乘道之性质、数目、次序和功能等,乃断除了可能产生的不必要的怀疑。例如外道教派中,有的用牲畜祭祠以希求得到善趣的品位。数论师(古印度一宗教派系名)主张从受自在天的洗礼得到解脱;裸体派(另一教派名)宣说以自身之苦行来洗净罪过,从轮回得到解脱等等,全是小孩的胡言乱语。视之,犹如为避酷热而进入火坑,因此之故,乃认定只有佛陀的教言,是闻思的基础,只有证正法是修行的基础。通过对圣教的听闻及对证悟的修炼,以追求解脱与通达一切智(佛)的品位者,方能进入佛陀的教正之法。世上一些宗派如顺世派,以邪恶的论点蒙蔽慧眼之力,抛弃后世的安乐,一味追求现前的安乐而不能自主,为了使这些人转变过来摒弃恶因,主动走上从善的道路。

  所谓用量认定佛及其教义无有过失,这并不等于用眼睛观颜色,实非凡夫之辈有一定现见的方法,必须用比量去加以判断。要产生这种推论的比量,只能依靠于成立佛及其教义没有过失的正确因理去进行论证,而这种正确的因理又必须依赖于三支比量去推论。所有三支比量的推理最终并不完全需要现世所见之事物去成立的比量来论证,若尔,则会犯推论无穷的过失。因此,当产生追求获得增上生和决定胜地位的欲念时,必须舍弃邪道,不被邪道牵引出正轨。应把思想置于正轨,按照规矩学习,这又必须依靠对佛陀及其教义有正确的肯定认识。

  这又必须依靠逻辑及三支比量推理论证。通过论述这些理论而决疑的著作,在理论上有权威的只有陈那、法称两位大师,根据他们的论述,若干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这些就是这两位大师造《因明七论》及《量经》——《集量论》的意义所在,也可以说是要发挥的作用或要达到的目的。

  第二部分 因明论著的内容

  关于《因明七论》和《量经》所阐述的内容,如《定量论》说,“有益与无益,获得与断除、必定是正确的的认识作为先导,为了启示对这些道理商不通晓的人们而作此论。”这段引文中所说的主要意思是:要获得暂时和究竟的益处,以及舍弃无用的部分,必须是对其产生的因进行取舍,这又必须以正确的认识作为先导,而正确认识及其所属思想,正是《因明七论》及《量经》所诠述的内容。那么,为什么说“有益与无益,获得与断除”一定要以正确的认识作为先导呢?所谓取得究竟的利益,即解除轮回的痛苦以证得解脱和一切智,这又必须以领悟无我的比量作为先导,当生起这种比量之前对于成立补特伽罗无我的因理,直至从言词上的由五根现量所见事物,皆应进行持续的论证,同样,对于恶趣的大小痛苦及其生命的长短等,都将从断除生恶道之因,使后世能获得增上生等极其隐事的因果关系,则必须以经过三种辨析的教义作为推论的因理去论证,其三支比量,亦必须如前所述去进行论证。

  同样,未被宗派之见所转变的人们,所欲追求获得的和所要断除的种种,也都必须是正确的认识先行,即使是先以怀疑先行,而引导怀疑的量也必须先行。而《因明七论》及《量经》中,又是如何论述正确的认识及其所属思想的呢?如说:“现量与比量,及似唯自悟,能立与能破,及似唯悟他”。这里面阐述了二悟八义,特别把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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