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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二十八 (3)

  九、于诸言说非量加行言论太过。虽说法论而好折伏起诤方便。

  

  有十种违逆戒定慧三学的事情,在十种里面第七种思惟诸法瑜伽作意所有过患。这第七种里又有十一种,现在说的是第九种。

  

  「于诸言说非量加行」说这位修行人,他对于同人说话之中有非量的加行。就是没有一个「量」,就是自己应该有一个数量,我不要超过。但是他有非量加行呢,就是在这方面特别的用了心,用了心力。「言论太过」发表的言论有过了头。什么地方过了头呢?「虽说法论」虽然同人说话是说的佛法,「而好折伏起诤方便」欢喜折伏对方,总是挑别人的毛病折伏人家,这件事是「起诤方便」。是引起烦恼的方便,就是容易引起烦恼,因此而引起烦恼。这件事对于自己用功修行也有障碍的。

  

  

  

  十、于先所见所闻所受。非一众多别别品类诸境界中,心驰心散。

  

  前面是第九,这是第十。「于先」就是过去所经过的事情,所见的、所闻的。「所受」就是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这些事情,不是少数而是很多的。「别别品类」,就是一样一样的事情有多少类别,这些境界里边「心驰心散」。或者是善、或者是恶、或者是世间上各式各样的事情,心里面跑到那些境界里边散乱。这也是妨碍自己修学佛法的。

  

  

  

  《披寻记》九四三页:

  

  于先所见所闻所受等者:此说于色声香味触中不如正理执取相好,不正寻思,令心散乱故。

  

  「于先所见所闻所受等者:此说于色声香味触中,不如正理执取相好」不符合佛法无常、无我的正理,执取它里边的相好。「不正寻思,令心散乱」所以也是障道的因缘。

  

  

  

  十一、不应思处而强沈思。应知是名思惟诸法瑜伽作意所有过患。

  

  「不应思处而强沈思」不应该思惟的境界,而勉强的沈下心来去思惟那件事,这也是一个错误的地方。「应知是名思惟诸法瑜伽作意所有过患」这也是障碍修道的。看《披寻记》。

  

  

  

  《披寻记》九四四页:

  

  不应思处而强沈思者:不应思处,略有六种:谓思议我乃至思议诸佛诸佛境界。如前已说。(陵本二十五卷八页)于是处所强摄其心思择诸法,是名不应思处而强沈思。

  

  「不应思处而强沈思者:不应思处略有六种,谓思议我乃至思议诸佛境界。如前已说(陵本二十五卷八页)」,像前面的文已经说过了,这是在陵本的二十五卷八页那里边说过。那里边说思议我、思议有情、思议世间、思议有情的业、思议有情的果报、思议静虑者的境界、思议诸佛、诸佛的境界。

  

  「于是处所,强摄其心,思择诸法,是名不应思处而强沈思」。

  

  

  

  午八、第八法

  

  八者、于诸静虑等至乐中深生爱味。

  

  这是十种「违逆学法」第八种。前面十一种是属于第七种。

  

  「于诸静虑等至乐中」这个人他奢摩他已经修行成功了,他已经获得了色界四禅。初禅、二禅、三禅,这三种禅定里边呢都有轻安乐,有殊胜的轻安乐。「深生爱味」深深的引起爱着心,爱着这三昧乐。这样子也障碍他修学圣道。

  

  

  

  午九、第九法

  

  九者、乐欲证入无相定者,于诸行中随顺流散。

  

  这位修行人他欢喜「证入无相定者」离一切相,不与万法为伴侣,使令他自己的心湛然寂静而住。既然欢喜这样子嘛,可是呢「于诸行中随顺流散」就是在这一切相上,这一切有为法里边,随顺那件事,随顺那一个样的相,而流动散乱其心,这样子也是障碍自己修行的。

  

  

  

  午十、第十法

  

  十者、触身苦受乃至夺命苦受时,贪爱寿命希望存活。随此希望伤叹迷闷。

  

  这是第十个「触身苦受」,有特别的苦恼触他的身,在他的身接触到特别苦恼的境界苦恼的感觉。「乃至到夺命的苦受」就是特别严重的苦的感觉。这个时候「贪爱寿命希望存活」这个修行人他爱着他的寿命,希望不要死掉了,能够排除这种苦恼能继续地生存。

  

  「随此希望」他随着自己这样的希望心,当然是有困难,就「伤叹迷闷」。就是特别的悲伤、感叹,心里面很困惑。这可以看出来这个人对于毗钵舍那比较钝一点,如果有毗钵舍那的话,应该没有这件事。「是名十种违逆学法」。

  

  

  

  《披寻记》九四四页:

  

  贪爱寿命希望活存者:谓于命根不取中夭相故,致有此失。

  

  「贪爱寿命希望活存者:谓于命根,不取中夭相故」。就是这个「命根」,就是这个命的根,就是他的心理和生理连接起来不分离的那个力量。「不取中夭相故」他不去分别这个是有可能会死掉的,它不去这么想,就是希望继续地长寿。「致有此失」所以会有这样的事情。

  

  

  

  巳三、结

  

  是名十种违逆学法。

  

  这十种是不顺于修学戒定慧的事情。这句话是结束这一段。

  

  

  

  辰二、正显随顺(分二科) 巳一、征

  

  云何对治如是十种违逆学法随顺学法?

  

  前边是十种违逆学法,现在是第二科「正显随顺」,显示随顺戒定慧的这些事情,顺于正道的事情。分二科,第一科是「征」。

  

  怎么叫做「对治十种违逆学法」,就是破坏这十种违逆学法是什么呢?随顺戒定慧的法,这是「征」。

  

  下边第二科解释分二科,第一科「明能治法」分三科,第一科是「标」。

  

  

  

  巳二、释(分二科)  午一、明能治法(分三科)  未一、标

  

  谓有十种。

  

  随顺戒定慧这样的功德有十种不同。这是「标」。

  

  下面第二科是「列」出来。

  

  

  

  未二、列

  

  一、不净想,二、无常想,三、无常苦想,四、苦无我想,五、厌逆食想,六、一切世间不可乐想,七、光明想,八、离欲想,九、灭想,十、死想。

  

  第一个是「修不净观」心里面观想这个不净,就破除去第一种,障碍修行的违逆法。就是「一者所有母邑少年盛壮可爱形色,是正修学善男子等上品障碍」。这是破除这个障碍,若「修不净观」就破除去了。

  

  「二无常想」。「无常想」就是破除第二种于萨迦耶所摄诸行生起爱着,这样子呢就破除去了。用「无常想」可以破除去。

  

  「三无常苦想」就是破除去懒惰懈怠的这种障道因缘。

  

  「四苦无我想」就是破除那萨迦耶见,破除这个「我」的执着。

  

  「五厌逆食想」第五个就是「依于段食贪着美味」,这样的障道因缘应该修这个厌逆食想。前面「于食知量」那里说了很多。

  

  「六一切世间不可乐想」这一个随顺学法就是「于诸世间种种戏论,非一众多别别品类。所思念中,发欲贪爱。」可以破除去这个障道因缘,一切世间不是「苦」就是「集」,所以都是戏论都是令人苦恼的事情。你能够修一切世间都是「苦」、都是「集」就会破除去这种障道因缘了。

  

  「七光明想」第七个光明想就是破除去了「思惟诸法瑜伽作意所有过患」。这下面有解释。

  

  「八离欲想」离欲想就是「于诸静虑等至乐中深生爱味」,就是用离欲想可以破除去。佛教徒修学奢摩他成就了色界四禅、无色界的四空定。那么在禅里面,在定里面修四念处,就破除去对于禅定里面的欲,这是能破除去,破除去变成无漏的禅定了。

  

  「九灭想」灭想是什么呢?就是「乐欲证入无相定者,于诸行中随顺流散」。这是不对的,应该「修灭想」。就是观察诸行都是寂灭相,就能入于无相定,而不会有障道的因缘了。

  

  「十死想」。第十个刚才讲过的「触身苦受乃至夺命苦受时,贪爱寿命希望存活。随此希望伤叹迷闷」这些事情。要「修死想」这个死想实在来说呢,也就是观察这个色受想行识寂灭相,就没有这个生死的问题了。

  

  

  

  未三、结

  

  如是十想善修善习善多修习,能断十种障碍学法违逆学法。

  

  这是结束这一段。上面这十种想,「善修」,善者「能」也。就是能这样修习。「善修善习」一开始叫做「修」,继续的修就叫做「习」。「善多修习」能够长时期的数数地修习这十种想。能断十种障碍戒定慧的功德,这违逆的学法都能破除去了。

  

  

  

  《披寻记》九四四页:

  

  谓有十种等者:此中十想,如其次第,对治前说十种违逆学法应知。

  

  

  

  午二、随释光明(分二科) 未一、明建立

  

  当知此中有四光明。一法光明。二义光明。三奢摩他光明。四毗钵舍那光明。依此四种光明增上立光明想。

  

  这是第二科「随释光明」。前面「明能治法」是能治十种违逆学法,现在这里特别地解释那个第七种光明想,分二科,第一科「明建立」。

  

  「当知此中有四光明」这里边说到光明想实在是有四种光明的不同。「一法光明。二义光明」。「法光明」就是表达义的文句,能诠显种种道理的,这个经论里面的文句叫做「法」。「二义光明」第二种就是文句里边所诠显的道理,这也是「光明」。「三奢摩他光明」就是修止。「四毗钵舍那光明」就是观。

  

  这个「法光明和义光明」是闻所成慧和思所成慧这一种。「奢摩他光明和毗钵舍那光明」是修慧,修所成慧。闻慧的法光明和义光明,思慧、修慧都能够破除内心的烦恼。烦恼比喻是「黑暗」,这法和义和止观能破除去这些黑暗,所以叫做「光明」。你内心里面有烦恼,你把经论里面的法语,你念它一遍,这个烦恼就不现行了,就隐没了。这光明能破除黑暗,智慧能破除烦恼,所以称之为「光明」。这光明是有这四种不同。当然这法光明是我们比较容易学习的,这义光明就深了一点。奢摩他光明、毗钵舍那光明是更进一步能够转凡成圣的光明了。当然这奢摩他和毗钵舍那的光明,要以「法」和「义」的光明为根据的,所以他们这个「闻思修」还不可以分离的。

  

  「依此四种光明增上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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