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來藏品第一
丁二、別說各自體相分四:一、所覺法界義;二、覺悟本體菩提義;叁、覺悟支分功德義;四、覺他行之事業義。
戊一、所覺法界義分八:一、法界遍滿一切;二、總標略說能遍者;叁、其義廣說;四、攝義並啓下文;五、依啓下義以喻宣說;六、以信心了知所說之義;七、認定所覺之空性;八、以彼等宣說之必要。
己一、法界遍滿一切:
佛陀法身能現故,真如無有差別故,
具種性故諸有情,恒時具有如來藏。
佛智入諸有情故,自性無垢彼無二,
佛性假立彼果故,說衆皆具如來藏。
此義,在導師佛陀所演經教之中,有些是從空性分開顯如來藏的本體,而有些是從本來具足十力等功德顯分開顯如來藏的自性。此二本須無礙雙融,然而對于二谛無別深複又深的關要未能生起信解故,而承許如來藏自性不空、堪忍、恒常與無有功德的單空,見到此二既無能立又有妨難。見到承許在衆生界也具有本體空性、自性本具功德的如來藏,既無妨難又有真實的能立。有何能立的根據呢?即有“佛陀法身能現故”等叁種理論。對此,雪域前代的許多人如是解釋此偈:“佛陀法身能現”僅僅是從智慧法身能周遍一切分及“真如”僅僅是同類的單空以及“具種性”也僅僅是將會成佛。對《寶性論》的此精華偈頌以不能挖掘出要義的少許語句宣說而已。其實僅僅從法身周遍一切境的角度不能成立真實的種性。
再者,僅是單空無任何種性之義,承許明分與法性空性無別的實相爲種性。此亦,倘若所承許的是意識與智慧中的無變無爲法的智慧,此爲極成,否則應成無有必要。凡是承許無變法界爲佛性,則首先當須認識,所謂法界是某施設處——真實勝義二谛大雙運極無所住中觀義。倘若未能認識其本性而僅僅將彼許爲相似勝義,就如把見到的林中群猴錯認成叁十叁天的天人般,將非法界執爲法界而且承許彼是佛性,以及承許彼爲自性身的因等,成立如是所安立的一切是仿造道。如此宣說。
是故,對二谛雙運離戲之義——各別自證智的所境,稱爲自性清淨的法界與空性,此是真實的佛性及將成具二淨的自性身,在一切大乘經論都曾宣說故。因此不得不承許自性住種性是無爲法,而凡是無爲法者,有以自體産生余果後滅盡自體的作用是不合理的,故法身的一切功德只能承許是遠離障垢之果(離系果)。
如是彌勒菩薩與聖者龍樹都曾明了闡述過,所以自宗承許無爲法界是種性。彼界是一切諸法的實相,本體無生無滅,住于顯空無別本性沒有偏墮任何一方。如是顯現生滅的諸有爲法象顯現那樣不成立故,法界本體未曾被彼染汙。因此,由輪回因果本來清淨而本體自成光明和無漏諸顯現無合無離的此關要,須要無倒認識如來藏之相。
是故第一理(佛陀法身能現故):究竟的正等正覺圓滿佛身即是等同虛空法身功德,此是從具諸束縛的平凡補特伽羅的相續中後來有明現或顯現出或現前,故安立現在有情相續中就具有如來藏。以此如何成立之理,分共與不共兩種。初者,若存在能現前智慧法身的有情,則其心中決定具有將能成佛的種性。若根本沒有種性而能現前法身則完全不合理。《贊法界頌》雲“有藏勤作故”等,如是宣說。
二者,如是所說是爲合理:若想如良田中將能長出莊稼般,可將此心立爲將來成佛的因,然而本來具足佛功德的殊勝種性是如何安立的呢?也可成立彼,因爲,一切諸佛出有壞皆安立無爲法爲自性智慧身,而不是所作的無常自性,此依《涅槃經》等了義經部的教證和理證可成立故。
複次,理證:與本來法界無二平等一味究竟之果——一切相智,若是以因緣新生的所作無常法,則應成有非自然智慧、未斷行苦等過失,並且如此承許將會産生將金剛身觀爲無常的很多極大罪過,故應對無二智慧身觀爲大無爲法、大常法。因爲了知所境的狹隘心識決定是無常,而能知和所知一味的遍空虛空金剛智慧與彼不相同,在無爲法自力光明不變的體性中含攝輪涅一切諸法。因此,彼本體本來無生滅,以觀察究竟的理論可成立故。如是究竟法身的智慧是遍一切有寂、平等性、無爲法、無變勝義的自性,以教理均可成立。彼于將來某時可以現前的有情相續中,現在是以法性遠離盈虧的方式而存在,即在現相中智慧法身自性雖由離和未離客塵有現與不現的差別,然在實相中前後賢劣的差別連芝麻許也沒有,是無變無爲的自性故。如是無爲法光明的法界沒有被迷亂染汙而自性清淨,而且在無有迷亂本性自相中自成之十力等果法功德無離而住,猶如日輪與光明般。因此,心和如來藏智慧二者是有法與法性,及佛與有情也是從實相與現相的角度而宣說故,發出因中有果的理妨難,是你絲毫不知而已。如是,此理是以果時現前法身之因,建立因位有本具功德的種性。在實相中雖無前因後果,而觀待現相後需要安立因果故,稱爲“以果立因觀待理”。
第二理(真如無有差別故):輪涅諸法空性或真如本來大光明無別一味,故勝義中佛與有情無有差別,有寂平等性。所以由迷亂客塵似現的諸多幻化有情于實相勝義法性少許未動搖,以“法性之理”成立故,決定具有如來藏。
僅以真如無別就成立有種性,應成土石等也有種性的過失。
答曰:所謂種性需要安立是能斷盡迷亂心所生的二障且是無迷亂覺悟所知自性的諸佛的無過失因。以非分別心的土石等色法無法修道故,在名言中于真如無別,然無須安立彼等有種性。因爲由心現土石等,非以土石等外境産生心,應由夢境和夢心的比喻而知。了知叁界作者的此心識存在法性如來藏勝義無漏善法的自性,如水有濕性一般。因此輪涅一切顯現僅是心和智慧的幻化而已,故不須立爲異體。真實中法性本來正覺相不動的一切顯現,也不超離如來之相,極應如此承許。
第叁理“具佛性故”所說之義是:一切有情具有可成佛的種性,因爲承許客塵障垢可以遠離,且有本具功德的法身。如是若有可以成佛的種性,則彼諸有情從無始以來決定恒時具有如來藏。由于彼等有成佛的機會、佛法身的本體成立是無爲法故。從本體的角度而言,在前後無有賢劣的差別故,應知第叁理論是“以因生果作用理”。對此並非僅是以有因生果的比量方式推知,而是法性真如種性無有變易,彼果時本體無賢劣,無論諸客塵障垢存在多久也可遠離,由此關要于成佛彼種性何時也不可能虛耗故。
如是彼因種性和果位法身本體無有差別(即第叁理),若有果位法身則在彼有情位也定無增減而存在(即第一理)。雖假立了因果和前後,然實際是法界無變的本體一味(即第二理),以此叁理成立一切有情具有如來藏,是以勢事理的正道而安立的。如是以一切有情都具有如來藏之理,成立究竟解脫及究竟一乘。否則,虛耗了究竟一乘之理,是故于勝乘具信之人對此應具有極爲圓滿的智慧。
如是,雖也以觀察勝義的理論成立諸法爲空性,然以此並不遮遣如來藏功德,即是雖有無上功德,然此宗也承許本體空故。所以第二轉*輪教義宣說輪涅諸法大空性,如是成立如來藏也是空性的自性故。然而是以空性自性身及智慧光明無離無合,(于大空性的基礎上)作簡別而宣說如來藏,是第叁轉*輪了義諸經的密意,故僅此一點超勝第二轉*輪。故《解深密經》中也對第叁轉*輪作了殊勝的贊歎,而是僅限于宣說如來藏的部分了義經典,而並不是叁轉*輪的所有經典。如是宣說。
是故第二轉*輪宣說的空性和第叁轉*輪宣說的身及智慧,彼等顯空須雙運故,第二第叁轉*輪的諸了義部分均爲了義無須取此舍彼,唯應如遍知龍欽繞降所許而受持,彼二沒有一者了義而另一者不了義的矛盾,且二者融合後,如來藏作爲因續(基續)義可出生金剛乘竅訣之關要故,須知彼等佛教關要本爲一致。于此究竟義,龍樹無著二者等諸聖者之密意一致。由《贊法界頌》《心注》《寶性論釋》等明確可知故。如是又如阿阇梨龍樹(《贊法界頌》)雲:“盡其佛所說,顯示空性經,皆爲滅煩惱,非失壞此界。”如是以勝義理論觀察後的結果是究竟實谛無別如金剛之義,是以尋思者的分別心識無法分析的法界,故根本沒有依勝義宣說過失之處。
于此,總之不論宣說何論,若能掌握關要精華則不論詞句廣略,如何解釋皆可,在此爲能掌握精華關要,故從尊者本人所作的《如來藏大綱獅吼論》中摘錄少許而引用,此外未加自己的分別臆造。複次,諸具慧者應參閱《如來藏大綱獅吼論》而系統了知。
此亦,佛智慧法身入于諸有情而安住,某時將會現前故;自性無垢法性彼者是于輪涅二者無別平等義故;佛陀種性本來清淨者現前時,假立彼果爲佛陀故,說一切衆生都有如來藏。
己二、總標略說能遍者:
本體因果業相應,行及分位遍行義,
常恒不變德無別,是說勝義界密意。
宣說如來藏之義:⑴本來自性清淨本體義;⑵能淨的信解等因義;⑶遠離一切障垢之果義;⑷能見苦樂功過欲作取舍之業義(作用);⑸具有因果諸功德之相應義;⑹以所依補特伽羅對能依法性作分類之行義;⑺不同之分位義;⑻如是于一切法法界周遍之遍行義;⑼恒時不被功過所變義;⑽諸多究竟功德無別義。如是十種義所說的是安立法性勝義界的密意。
己叁、其義廣說分八:一、以本體與因清淨義;二、果與業成就義;叁、諸功德相應義;四、以補特伽羅分類之行義;五、分位唯名分析義;六、如空遍行義;七、恒時不變義;八、諸功德無別義。
庚一、以本體與因清淨義分二:一、合說能淨所淨;二、別說各自本體。
辛一、合說能淨所淨:
如淨寶珠虛空水,自性恒時無雜染,
信法以及增上慧,叁昧大悲而出生。
猶如寶珠自性清淨、虛空自性清淨以及水自性清淨般,如來藏自性恒時都是無雜染的本體。它是以對大乘法的信解、證悟無我的增上智慧、具有無量安樂的叁摩地以及對衆生的大悲此四者爲因而出生。
辛二、別說各自本體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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