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来藏品第一
丁二、别说各自体相分四:一、所觉法界义;二、觉悟本体菩提义;三、觉悟支分功德义;四、觉他行之事业义。
戊一、所觉法界义分八:一、法界遍满一切;二、总标略说能遍者;三、其义广说;四、摄义并启下文;五、依启下义以喻宣说;六、以信心了知所说之义;七、认定所觉之空性;八、以彼等宣说之必要。
己一、法界遍满一切:
佛陀法身能现故,真如无有差别故,
具种性故诸有情,恒时具有如来藏。
佛智入诸有情故,自性无垢彼无二,
佛性假立彼果故,说众皆具如来藏。
此义,在导师佛陀所演经教之中,有些是从空性分开显如来藏的本体,而有些是从本来具足十力等功德显分开显如来藏的自性。此二本须无碍双融,然而对于二谛无别深复又深的关要未能生起信解故,而承许如来藏自性不空、堪忍、恒常与无有功德的单空,见到此二既无能立又有妨难。见到承许在众生界也具有本体空性、自性本具功德的如来藏,既无妨难又有真实的能立。有何能立的根据呢?即有“佛陀法身能现故”等三种理论。对此,雪域前代的许多人如是解释此偈:“佛陀法身能现”仅仅是从智慧法身能周遍一切分及“真如”仅仅是同类的单空以及“具种性”也仅仅是将会成佛。对《宝性论》的此精华偈颂以不能挖掘出要义的少许语句宣说而已。其实仅仅从法身周遍一切境的角度不能成立真实的种性。
再者,仅是单空无任何种性之义,承许明分与法性空性无别的实相为种性。此亦,倘若所承许的是意识与智慧中的无变无为法的智慧,此为极成,否则应成无有必要。凡是承许无变法界为佛性,则首先当须认识,所谓法界是某施设处——真实胜义二谛大双运极无所住中观义。倘若未能认识其本性而仅仅将彼许为相似胜义,就如把见到的林中群猴错认成三十三天的天人般,将非法界执为法界而且承许彼是佛性,以及承许彼为自性身的因等,成立如是所安立的一切是仿造道。如此宣说。
是故,对二谛双运离戏之义——各别自证智的所境,称为自性清净的法界与空性,此是真实的佛性及将成具二净的自性身,在一切大乘经论都曾宣说故。因此不得不承许自性住种性是无为法,而凡是无为法者,有以自体产生余果后灭尽自体的作用是不合理的,故法身的一切功德只能承许是远离障垢之果(离系果)。
如是弥勒菩萨与圣者龙树都曾明了阐述过,所以自宗承许无为法界是种性。彼界是一切诸法的实相,本体无生无灭,住于显空无别本性没有偏堕任何一方。如是显现生灭的诸有为法象显现那样不成立故,法界本体未曾被彼染污。因此,由轮回因果本来清净而本体自成光明和无漏诸显现无合无离的此关要,须要无倒认识如来藏之相。
是故第一理(佛陀法身能现故):究竟的正等正觉圆满佛身即是等同虚空法身功德,此是从具诸束缚的平凡补特伽罗的相续中后来有明现或显现出或现前,故安立现在有情相续中就具有如来藏。以此如何成立之理,分共与不共两种。初者,若存在能现前智慧法身的有情,则其心中决定具有将能成佛的种性。若根本没有种性而能现前法身则完全不合理。《赞法界颂》云“有藏勤作故”等,如是宣说。
二者,如是所说是为合理:若想如良田中将能长出庄稼般,可将此心立为将来成佛的因,然而本来具足佛功德的殊胜种性是如何安立的呢?也可成立彼,因为,一切诸佛出有坏皆安立无为法为自性智慧身,而不是所作的无常自性,此依《涅槃经》等了义经部的教证和理证可成立故。
复次,理证:与本来法界无二平等一味究竟之果——一切相智,若是以因缘新生的所作无常法,则应成有非自然智慧、未断行苦等过失,并且如此承许将会产生将金刚身观为无常的很多极大罪过,故应对无二智慧身观为大无为法、大常法。因为了知所境的狭隘心识决定是无常,而能知和所知一味的遍空虚空金刚智慧与彼不相同,在无为法自力光明不变的体性中含摄轮涅一切诸法。因此,彼本体本来无生灭,以观察究竟的理论可成立故。如是究竟法身的智慧是遍一切有寂、平等性、无为法、无变胜义的自性,以教理均可成立。彼于将来某时可以现前的有情相续中,现在是以法性远离盈亏的方式而存在,即在现相中智慧法身自性虽由离和未离客尘有现与不现的差别,然在实相中前后贤劣的差别连芝麻许也没有,是无变无为的自性故。如是无为法光明的法界没有被迷乱染污而自性清净,而且在无有迷乱本性自相中自成之十力等果法功德无离而住,犹如日轮与光明般。因此,心和如来藏智慧二者是有法与法性,及佛与有情也是从实相与现相的角度而宣说故,发出因中有果的理妨难,是你丝毫不知而已。如是,此理是以果时现前法身之因,建立因位有本具功德的种性。在实相中虽无前因后果,而观待现相后需要安立因果故,称为“以果立因观待理”。
第二理(真如无有差别故):轮涅诸法空性或真如本来大光明无别一味,故胜义中佛与有情无有差别,有寂平等性。所以由迷乱客尘似现的诸多幻化有情于实相胜义法性少许未动摇,以“法性之理”成立故,决定具有如来藏。
仅以真如无别就成立有种性,应成土石等也有种性的过失。
答曰:所谓种性需要安立是能断尽迷乱心所生的二障且是无迷乱觉悟所知自性的诸佛的无过失因。以非分别心的土石等色法无法修道故,在名言中于真如无别,然无须安立彼等有种性。因为由心现土石等,非以土石等外境产生心,应由梦境和梦心的比喻而知。了知三界作者的此心识存在法性如来藏胜义无漏善法的自性,如水有湿性一般。因此轮涅一切显现仅是心和智慧的幻化而已,故不须立为异体。真实中法性本来正觉相不动的一切显现,也不超离如来之相,极应如此承许。
第三理“具佛性故”所说之义是:一切有情具有可成佛的种性,因为承许客尘障垢可以远离,且有本具功德的法身。如是若有可以成佛的种性,则彼诸有情从无始以来决定恒时具有如来藏。由于彼等有成佛的机会、佛法身的本体成立是无为法故。从本体的角度而言,在前后无有贤劣的差别故,应知第三理论是“以因生果作用理”。对此并非仅是以有因生果的比量方式推知,而是法性真如种性无有变易,彼果时本体无贤劣,无论诸客尘障垢存在多久也可远离,由此关要于成佛彼种性何时也不可能虚耗故。
如是彼因种性和果位法身本体无有差别(即第三理),若有果位法身则在彼有情位也定无增减而存在(即第一理)。虽假立了因果和前后,然实际是法界无变的本体一味(即第二理),以此三理成立一切有情具有如来藏,是以势事理的正道而安立的。如是以一切有情都具有如来藏之理,成立究竟解脱及究竟一乘。否则,虚耗了究竟一乘之理,是故于胜乘具信之人对此应具有极为圆满的智慧。
如是,虽也以观察胜义的理论成立诸法为空性,然以此并不遮遣如来藏功德,即是虽有无上功德,然此宗也承许本体空故。所以第二转*轮教义宣说轮涅诸法大空性,如是成立如来藏也是空性的自性故。然而是以空性自性身及智慧光明无离无合,(于大空性的基础上)作简别而宣说如来藏,是第三转*轮了义诸经的密意,故仅此一点超胜第二转*轮。故《解深密经》中也对第三转*轮作了殊胜的赞叹,而是仅限于宣说如来藏的部分了义经典,而并不是三转*轮的所有经典。如是宣说。
是故第二转*轮宣说的空性和第三转*轮宣说的身及智慧,彼等显空须双运故,第二第三转*轮的诸了义部分均为了义无须取此舍彼,唯应如遍知龙钦绕降所许而受持,彼二没有一者了义而另一者不了义的矛盾,且二者融合后,如来藏作为因续(基续)义可出生金刚乘窍诀之关要故,须知彼等佛教关要本为一致。于此究竟义,龙树无著二者等诸圣者之密意一致。由《赞法界颂》《心注》《宝性论释》等明确可知故。如是又如阿阇梨龙树(《赞法界颂》)云:“尽其佛所说,显示空性经,皆为灭烦恼,非失坏此界。”如是以胜义理论观察后的结果是究竟实谛无别如金刚之义,是以寻思者的分别心识无法分析的法界,故根本没有依胜义宣说过失之处。
于此,总之不论宣说何论,若能掌握关要精华则不论词句广略,如何解释皆可,在此为能掌握精华关要,故从尊者本人所作的《如来藏大纲狮吼论》中摘录少许而引用,此外未加自己的分别臆造。复次,诸具慧者应参阅《如来藏大纲狮吼论》而系统了知。
此亦,佛智慧法身入于诸有情而安住,某时将会现前故;自性无垢法性彼者是于轮涅二者无别平等义故;佛陀种性本来清净者现前时,假立彼果为佛陀故,说一切众生都有如来藏。
己二、总标略说能遍者:
本体因果业相应,行及分位遍行义,
常恒不变德无别,是说胜义界密意。
宣说如来藏之义:⑴本来自性清净本体义;⑵能净的信解等因义;⑶远离一切障垢之果义;⑷能见苦乐功过欲作取舍之业义(作用);⑸具有因果诸功德之相应义;⑹以所依补特伽罗对能依法性作分类之行义;⑺不同之分位义;⑻如是于一切法法界周遍之遍行义;⑼恒时不被功过所变义;⑽诸多究竟功德无别义。如是十种义所说的是安立法性胜义界的密意。
己三、其义广说分八:一、以本体与因清净义;二、果与业成就义;三、诸功德相应义;四、以补特伽罗分类之行义;五、分位唯名分析义;六、如空遍行义;七、恒时不变义;八、诸功德无别义。
庚一、以本体与因清净义分二:一、合说能净所净;二、别说各自本体。
辛一、合说能净所净:
如净宝珠虚空水,自性恒时无杂染,
信法以及增上慧,三昧大悲而出生。
犹如宝珠自性清净、虚空自性清净以及水自性清净般,如来藏自性恒时都是无杂染的本体。它是以对大乘法的信解、证悟无我的增上智慧、具有无量安乐的三摩地以及对众生的大悲此四者为因而出生。
辛二、别说各自本体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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