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 太虛主講

  十叁年五月在武昌佛教會

  法會因由分第一

  善現啓請分第二

  大乘正宗分第叁

  妙行無住分第四

  如理實見分第五

  正信希有分第六

  無得無說分第七

  依法出生分第八

  一相無相分第九

  莊嚴淨土分第十

  無爲福勝分第十一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如法受持分第十叁

  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淨心行善分第二十叁

  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

  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一合理相分第叁十

  知見不生分第叁十一

  應化非真分第叁十二

  今講此經,先講經題,次講經文。經題爲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八字。經常法也,佛口所宣說之常法,皆謂之經。波羅蜜、梵語,蜜、到義,波羅、彼岸義,即到彼岸義。如過渡然,由此岸到彼岸也。又波羅蜜,事究竟義,謂凡事做到圓滿究竟、即謂之波羅蜜。般若、梵語,智慧義。金剛、礦物名,其質最堅最利,不爲一切物所摧破,而能摧破一切物。且其堅利之質,本來具足,非由外物構成,亦非由外物鍛練而成。以之喻人本具之佛智慧,從無始以來人人同具,在聖不增,在凡不減,不爲無始無明所汨沒,且能照破無始無明,如風掃浮雲,霜消杲日,雖寂照如如,而複非寂非照,雖非寂非照,而複恒寂恒照,此即所謂金剛般若也。若不具此金剛般若,則所事不能到圓滿究竟,故必須金剛般若,始能波羅蜜也。

  今且就世間法言之,無論欲辦何事,無智慧本不能辦,無較優之智慧,雖辦亦不能辦到成就,此世人所共知共見者也。更從出世法念佛一門言之,倘念佛之人,未經耆宿之開示了達念佛之真理,固不能念,即念亦不能有往生極樂之成功。何以故?不具金剛般若,必不能摧破邪道,護持正法也。昔有一念佛者,因其友數稱其名,其人聞之,曰:汝何故念我名乎?友曰:我念汝名才數百聲,汝即生嗔心,汝念彌陀佛日千百聲,焉知彌陀佛不生嗔心乎?其人恐念佛亵佛,遂自此不念。又有一念佛之人,遇一禅師诘之曰:念佛者是誰?其人懵然。謂念佛無益,亦停止不念。蓋皆由不具金剛般若,一遇外緣即爲所障住也。更有人頗解佛說西方有佛,號阿彌陀,今現在說法,倘有人稱念其名,念至叁五七日,一心不亂,臨命終時,即得往生彼處,故日夜念不辍。一日、有參禅師謂之曰:父母未生以前是誰?死後誰往生?其人心亂猶豫,將念佛功夫從此間斷,此無他,不具金剛般若,不能破他而爲他所破也。倘能獲得金剛般若,心佛無二,念佛念心,是心是佛,並無能念之人,亦無所念之佛,念念無念,自他圓融,並無衆生亦無有佛,即是往生極樂世界,即是阿彌陀佛矣。尚何異說之足障乎!是即念佛之事,成辦到圓滿究竟也。

  然此經所說到圓滿究竟,有特殊之義焉。此經爲教化菩薩之大法,指示菩薩修行六度萬行,證得菩提涅槃之佛果,方可謂之圓滿究竟。二乘證得生空智果,我執雖去,法執猶存,不得謂之圓滿究竟也。須菩提本屬聲聞,不樂小法,回趣大乘,殷勤啓請無上妙法以資進修,故世尊于只陀林,當一千二百五十大比丘衆,爲說此經,俾各各了達此金剛般若,迳趣無上菩提及究竟涅槃。經中所雲發菩提心,行六度萬行,而不住于相等之妙谛,即金剛般若之行相也,亦即趣證無上因果之妙法也。明夫此,則知所謂金剛般若波羅蜜矣。

  此經爲釋迦牟尼佛金口所宣說,爲阿難尊者所結集,原本梵文,後入中國,經鸠摩羅什法師翻譯成中文。鸠摩羅什,梵音,華言童壽,即童年而有耆德之謂。又稱曰叁藏法師,叁藏者,經律論也。言能以經律論爲師,亦能以經律論爲他人之師。此經與彌陀經,譯本有多種,而此師所譯者明白曉暢,故最爲流通焉。

  法會因由分第一

  此經原無分數,後經梁昭明太子分爲叁十二分,雖分爲叁十二分,而文與義本一氣連貫,不爲分所割截,讀者會而通之可也。此第一分,曰法會因由,凡會聚衆弟子說法,曰法會。凡法會說法,必有發起之因由,如放光震動等類是。此會不然,則以持�乞食、洗足、敷座、日用尋常之本地風光而爲說法之因由焉。若依叁分判經:此分完全爲序分,序有二:一通,二別。自如是我聞至千二百五十俱,爲通序;自爾時至敷座而坐,爲別序。

  如是我聞。

  自下明通序。通序有六事,“如是”者,第一,明所聞之法。如、決定義,是、即指此經,決定所聞之法即此經也。此二字總括全經宗旨,明夫全經宗旨,即明諸法實相,即明金剛般若,即明究竟無上菩提,故雲如是。“我聞”者,第二,明能聞之人。我者,阿難自稱,聞、耳聞,謂我親從佛邊聞,非傳聞也。夫我本四大、五陰和合運續之假相,耳爲五根外門之假形,識無有時,聞亦無有,何以謂之我聞耶?隨世俗故,說我聞無咎。若依勝義,則是因緣聞,是不聞聞,是聞無所聞;故說者無說無示,聞者無聞無得也。

  一時,

  此第叁,明說經之時。一、數量義,時、即時間。即遙指釋迦牟尼佛在舍衛國祇洹精舍,于有數量之時間說此經也。

  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佛者,第四,明說經之主。佛,梵語,具言佛陀,華言覺者,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義,即由金剛般若到究竟圓滿,妙莊嚴海,富有萬德之稱。在者,住義,行住坐臥悉可名住。

  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者,第五,明說經之處。處有二:(一)通,(二)別。舍衛國即通處,祇樹給孤獨園即別處也。舍衛國在中天竺國,佛受須達長者之請,故居于此。祇樹給孤獨園,即祇洹精舍也。時舍衛國主波斯匿王有一大臣,名曰須達,家富好施,人鹹稱之曰給孤獨。因擇地起舍請世尊說法,化導衆生,適覓得王太子只陀之園,園在國城外,其地平正,樹木郁茂,最爲適宜。太子謂之曰:卿若以黃金布滿其地,侯當相與。須達如其言,以金密布,僅余少地。太子曰:前言戲耳,返其金即施以園。須達不可,國人亦以太子無戲言反難。太子不得已,曰:止,勿更出金,園屬卿,樹屬我,可乎?須達從之。舍成,遂以二人之名連合樹園名之。

  與大比丘衆,千二百五十人俱。

  此第六,明同聞衆也。比丘、梵語,華言乞士。有二義:(一)乞佛法以資心,(二)乞食物以資身。大者,比丘中具大德大名聞者也。衆者,僧也。僧非個人之名,四人以上謂之僧,仿佛一團體之謂。千二百五十人俱者,俱,共住義。千二百五十人,即共住大比丘衆之總數也。過去現在因果經雲:耶舍長者子朋黨五十人,優樓頻螺迦葉師徒五百人,那提迦葉、伽耶迦葉師徒各二百五十人,舍利弗、目連師徒各一百人,共千二百五十人也。然法會聽衆本不可以數計,此衆先本外道,見佛在先,得度亦在先,因感佛之鴻恩──度其出離叁界,解脫生死──,故常隨行藉以報恩也。以上六事具足,義乃完成。其往迹均彰彰可考,確非阿難之所杜撰也。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

  自下別序,分二章:(一)明行乞食事,(二)明敷座而坐事。此初。“爾時”者,即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衆千二百五十人俱之時。“世尊”者,世間無上最尊之稱,惟佛乃能當之。“食時”者,正爲乞食之時,亦居士營食成就之時。世間居士,食有定時,早則始營未就,晚則啖食已訖,均非乞食之時也。非乞食之時而行乞,不惟乞者無所得,而施者亦無有施,于自于他兩兩惱亂;故世尊勝德內涵,宏福外施,雖一舉一動之微,無有不自他兩利者。“著衣”者,以衣附著于身,衣有上中下叁品,平常起臥著下品,入衆法事著中品,入大聚落,進見國王則著上品。明整儀容,不同尋常乞丐乞食。舍衛大城,即舍衛國之都城,園在城外,故雲入城乞食。已者,完畢也,猶雲:乞食之事業已完畢。“次第乞”者,謂挨次順序而乞,不舍貧而從富,亦不舍富而從貧,正以顯示平第之道也。

  此明乞食之後事。得食後,即還歸祇洹而食,不得隨得隨啖。訖,竟也。敷,設也,陳設座位,鎮攝儀容,然後淨心靜坐,入于叁昧,而將說法焉。

  夫佛、菩薩、羅漢,自行均已成辦,且位至羅漢,生存示滅已能自主,何必乞食爲?蓋乞食者,實施遊行教化利導衆生也,實行成就衆生布施波羅蜜而報衆生之恩也。故雖自行已辦,猶無日不爲方便衆生之事也。未發心者令其發心,已發心者令其成熟,已成熟者令早得解脫,速證究竟圓滿金剛般若安住清淨法界。

  乃複說此金剛般若沒羅蜜經,以顯衆生本具金剛波羅般若之體,而伸萬行無住金剛般若之用。已得金剛般若,則事事無礙,法法皆通,尋常日行是佛法,行住坐臥亦佛法,平常心尤莫非佛法。神通變化既佛法之無上妙用,即喜笑怒呵亦莫非佛法之方便善巧。若未顯得金剛般若,雖有移山倒海之神通,亦妖魔外道之邪術;雖有萬年之禅定,亦人天有漏之福果。業報一盡,仍不免五趣輪回之苦。諸君宜仔細究!此金剛般若本人人具足,周遍法界,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複不離內外中間,不可思議,不可執著,久之功馴,自有頓契之一日。不然,向外馳求,以佛具變化、放光、震動等種種神通,遂執變化、放光、震動等種種神通然後爲佛,不能簡別外道,則失之毫厘,差以千裏矣!慎之慎之!

  善現啓請分第二

  據流支十二分義,此分已入正宗分。依昭明所判,則此分屬序分。善現者,須菩提名。須菩提,梵語,華言善義,或言善吉,或言空生,因生時倉庫空虛,家人蔔之,曰:既善且吉,故名。又須菩提恒樂空定,分別空義,爲解空第一,故名空生。“啓請”者,以語言啓白世尊,請求說法也。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衆中,即從…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 继续阅读 ▪ 念佛往生的原理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