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佛教中有關真理的教義至關重要。智者認爲,一個人對某類真理的認識導致其求證此類真理的實踐,而其對真理的證悟程度決定了其修行的果位。在本文中,筆者意從《妙法蓮華經玄義》著手來探討智者對真理有系統的闡述。在智者看來,真理是諸佛之所師。追求自身對真理的證悟即是自行。追求不單自成佛果,而且還救度衆生皆成佛道則是化他。而上求佛果與下化衆生是不可分的,成佛的過程正是在化他的實踐中才得以完成。自覺和覺他即是成佛之因和證佛之果,與對真理的證悟密不可分。基于證悟真理爲成佛的關鍵,故智者在“境妙”這部分對真理作了淋漓盡致的討論,建立了其嚴密的真理體系。
關鍵詞:1.境妙 2. 實相 3. 佛因佛果 4.自行化他 5.開權顯實
前言
在智者大師的佛學體系裏,佛陀之說教皆圍繞著成佛之因果。在其著作《妙法蓮華經玄義》中對《法華經》的诠釋裏,智者提出了迹 中十妙(即境妙、智妙、行妙、位妙、叁法妙、神通妙、感應妙、說法妙、眷屬妙、功德利益妙)的理論,用以闡揚作爲佛教宗旨的成佛之因果。佛因指佛精進修行,旨在證悟成佛之自行;佛果爲成佛之果及成佛後教化衆生皆成佛道之化他。智者將十妙中的前五妙定爲佛因,由此而展示通過個人努力證悟成佛的過程。智者又將十妙中的後五妙定爲佛果,因此而展示佛陀教化衆生之過程。
在這一佛教宗旨之上,智者展開了他的佛學體系,以對真理的證悟爲獲得解脫的必經之途。故智者以真理爲整個佛教的基石。智者對境妙的論述即是其對真理的全面闡述。智者的論述 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有關真理本身的定義,二是關于對真理的證悟。因爲真理是客觀現實,而對真理的證悟則與個人的主觀心念有關。
智者對十如是、叁谛、及一谛的闡述是對真理本身的定義。對智者來說,一谛即實相的同義詞,一谛即實相,實相即一谛。也就是說,一切法之蘊涵的客觀現實即是實相,此一實相即包括境妙裏面所有真理的種類。因爲智者之叁谛(空、假、中)說所描寫的正是實相的叁個方面。實相同時是即空、即假、即中。也就是說,諸法虛幻無我,故空;皆暫時存在並有名字,故假。現實是即空即假,此爲中道觀。智者之十如是(如是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說則從十個方面描寫了實相的特色。
准確地給真理本身定義決定了對真理證悟程度的高低不同,因此程度之不同而使智者有關四教的判教體系 有了合理的解說。在智者藏、通、別、圓的四教理論中,以圓教之對真理的認知最爲優越,因此,圓教即呈現了實相的原貌。另一方面,從個人修行漸進的角度來說,其它藏、通、別、叁教雖然對真理的認知相對圓教而言要低下,但仍然是必要的,因爲它們分別代表了對真理的認知的不同階段。如此,四教的判教體系不單是評判對真理的不同程度的認知的標准,而且也代表了宗教修行的漸進曆程,揭示了由四教所代表的四種修行果位。
智者對于修行果位的區別旨在揭示根據四教所判定的四種證悟。通過對這四種證悟之粗和妙的評判,圓教修行所得的證悟最爲無上,此乃佛陀所悟之境也。所以,智者區分果位的最終目的是爲了強調佛的無上正等正覺乃是衆生所應追求的目標。
那末,爲什麼成佛最爲無上,其意義究竟何在呢?智者以爲,圓教所追求的成佛之目標是爲了所有衆生的解脫,而非如其它藏、通、別、叁教,只適合某類根機的衆生。爲何成佛爲普遍的真理呢?智者以爲,佛性是衆生成佛的依據。既然衆生皆具佛性,一切衆生皆有成佛的可能。故成佛才具普遍性,以此唯一的目標,而達成令衆生普遍的覺悟和解脫。就成佛的意義而言,智者認爲,令衆生普遍的覺悟和解脫乃是大乘佛教的精神,是菩薩下降娑婆世界濟世度人的永無止境的動力。自度和度人兩者結合才使得成佛具有了極其重要的意義。
讓我們不妨來看一看智者在《妙法蓮華經玄義》中對“境妙”這一主題所作的論述,以使我們把握其真理理論,因爲文本本身即是智者真理體系的具體展現。
智顗對真理的論述
智者對真理的論述分兩大部分,一是“廣釋諸境”,二是“論諸境同異”。第一部分旨在呈現佛教真理說的全貌。智者將真理總結爲六大類(十如境、十二因緣境、四谛境、二谛境、叁谛境、一谛境),每一類真理都有四種不同的認知程度,與四教相吻合。這是智者用四教義貫穿全體,對真理加以系統化的努力。對于修習四教的不同的行者來說,他們對佛陀說教的理解也是不同的。而這些認知的不同正代表了修行的曆程,從藏教對真理的初步認知,逐漸進升爲通教對真理的認知,再進而爲別教對真理的認知,最終是圓教對真理的終極認知。如此,智者建立了他自己的全面的佛教真理觀。通過將六類真理的每一類都劃分爲四種,這六個種類的真理都具有了同等重要的意義,皆能令衆生獲得解脫。通過將不同種類的真理相互和合,第二部分旨在揭示,盡管真理本身可以呈現爲不同的種類,但這些種類只是實相付諸于語言的具體展現而已,因此,這些種類之間是可以相互和合的。
一、 廣釋諸境
讓我們先來看智者論述真理的第一大部分。其所論述的第一個種類的真理爲十如是境。 智者認爲此十如是描述了實相的特征,若以叁種讀法來讀,即表達了空、假、中叁谛。若強調現實世界空性如如的特征,則讀爲是相如, 是性如, 是體如, 是力如, 是作如, 是因如, 是緣如, 是果如, 是報如, 以及是本末究竟等,表達空谛;若強調現實世界多樣化假性的特
征,則讀爲如是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表達假谛;若強調現實世界即空即假的中道的特征,“是”這個字能恰當地表達不偏不倚而無分別相的中道精神,故讀爲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表達中道谛。
智者強調,叁谛之間的分別只是方便之說,其實,他們之間是互相包含的。也就是說,一空一切空,連假谛和中谛亦只是空無而已,因爲諸法皆虛幻不實;一假一切假,連空谛和中谛亦只是假有而已,因爲諸法皆有名字,並暫時存在;一中一切中,連空谛和假谛亦只是中道而已,因爲諸法皆即空、即假。實相是唯一的現實:即空、即假、即中。
智者的十如是理論是與十法界緊密相關的。十法界即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聲聞、緣覺、菩薩以及佛。前六法界爲六道,後四法界爲四聖。每一法界皆具十如是。既然十如是代表了實相,而十如是又與十法界關聯,這就表明實相乃包括上至四聖、下至六道的宇宙衆生。基于此點,智者認爲實相由權、實組成。從地獄界到菩薩界是權,佛法界是實。此權實二智既是兩面,又是一體,皆是實相故,非言語所能形容,被智者稱之爲“不可思議”。
由于十如是與十法界相關,又直接描寫實相,故智者以爲,其定義有通、別之分。具有普遍性的定義是實相的通義,具有個別性的定義是實相的別義。一方面,就實相的通義而言,如是相是外在的形態; 如是性是內在的本性; 如是體是本體; 如是力是功能; 如是作是構造; 如是因可導致相同的果(稱爲習因或同類因); 如是緣是助因; 如是果由相同的因而來(稱爲習果或等流果); 如是報由果而來(稱爲報果或異熟果); 如是本末究竟等意爲最初的如是相與最後的如是報在終極意義上來說是平等一如的。
另一方面,就實相的別義而言,十如是的定義因十法界的不同而有差別。地獄、餓鬼、畜生及阿修羅這四個法界被智者界定爲四惡趣,十如是的定義因此而與黑業和惡關聯。十如是的定義在人、天二法界被智者界定爲善,與白業相關。十如是的定義在二乘法界與聲聞、緣覺斷叁界見、思惑 盡而得真無漏的果位相關。十如是的定義在菩薩這一法界有叁種不同的定義。第一種定義根據叁藏教中菩薩行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般若)而得叁十四心 斷結的果位來界定;第二種定義根據通教中菩薩得無漏的果位來界定;第叁種定義根據別教菩薩修中道、行次第觀的果位來界定。最後,十如是的定義在佛法界則根據佛所證之無上菩提來界定。 通過將十如是聯系十法界來論述,智者得以確定佛法界十如是的崇高地位,確立佛法界乃是實相的具體代表。
智者論述的第二個種類的真理是十二因緣境。 智者認爲,因爲藏、通、別、圓四教的行者對這一真理認知程度上的不同,而有四種十二因緣,即思議生滅十二因緣、思議不生不滅十二因緣、不思議生滅十二因緣以及不思議不生不滅十二因緣。智者稱第一和第二種對十二因緣的理解爲“界內法”, 分別適合叁藏鈍根和通教利根之人。第叁和第四種對十二因緣的理解爲“界外法”,分別適合別教鈍、利根之人以及圓教利根之人。叁藏人所理解的是界內十二因緣。無明是六道輪回之因,因此無明而有行、識等諸因緣,諸法緣起而緣生,生而複滅,滅而複生,周而複始,輪回無盡,故稱“思議生滅十二因緣”。
通教人所理解的亦是界內十二因緣。十二因緣皆虛幻不實,無明是幻乃至老死亦是幻。既然諸法皆幻,也就沒有所謂的生。諸法即不生,也就沒有什麼所謂的滅,故稱“思議不生不滅十二因緣”。
別教人所理解的是界外十二因緣,即無明之心與行作緣生起諸法,諸法因緣生,因緣滅,皆源自此無明之心也。不思議生滅具體指二乘人之不可思議變易生死,有別于凡夫的分段生死。故稱“不思議生滅十二因緣”。
圓教人所理解的界外十二因緣體現了即事顯理的思維方式,事理相即相融,渾然一體。具體…
《境妙究竟——從《妙法蓮華經玄義》中看天臺智顗對真理的論述(沈海燕)》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