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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生論注講解 第叁十七集

  第叁十七集

  原文:

  (文字接上)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稱佛名故,于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命終之時,見金蓮華猶如日輪,住其人前。如一念頃,即得往生極樂世界。于蓮華中,滿十二大劫,蓮華方開(當以此消五逆罪也)。觀世音、大勢至,以大悲音聲,爲其廣說諸法實相,除滅罪法。聞已歡喜,應時即發菩提之心。是名下品下生者。”以此經證,明知下品凡夫,但令不誹謗正法,信佛因緣,皆得往生。

    問曰:《無量壽經》言:願往生者,皆得往生,唯除五逆、誹謗正法。《觀無量壽經》言:作五逆十惡,具諸不善,亦得往生。此二經雲何會?

    答曰:一經以具二種重罪:一者五逆,二者誹謗正法。以此二種罪故,所以不得往生。一經但言作十惡五逆等罪,不言誹謗正法。以不謗正法故,是故得生。

    問曰:假使一人具五逆罪,而不誹謗正法,經許得生。複有一人但誹謗正法,而無五逆諸罪,願往生者,得生與否?

    答曰:但令誹謗正法,雖更無余罪,必不得生。何以言之?經言:五逆罪人,墮阿鼻大地獄中,具受一劫重罪。誹謗正法人,墮阿鼻大地獄中,此劫若盡,複轉至他方阿鼻大地獄中。如是展轉經百千阿鼻大地獄,佛不記得出時節。以誹謗正法罪極重故。又正法者,即是佛法。此愚癡人既生誹謗,安有願生佛土之理?假使但貪彼土安樂而願生者,亦如求非水之冰、無煙之火,豈有得理?

    問曰:何等相是誹謗正法?

    答曰:若言:“無佛、無佛法,無菩薩、無菩薩法。”如是等見,若心自解,若從他受,其心決定,皆名誹謗正法。

    問曰:如是等計,但是己事。于衆生有何苦惱,逾于五逆重罪耶?

    答曰:若無諸佛菩薩說世間、出世間善道,教化衆生者,豈知有仁、義、禮、智、信耶?如是世間一切善法皆斷,出世間一切賢聖皆滅。汝但知五逆罪爲重,而不知五逆罪從無正法生。是故謗正法人,其罪最重。

  問曰:《業道經》言:“業道如稱,重者先牽。”如《觀無量壽經》言:有人造五逆十惡,具諸不善,應墮惡道,經曆多劫,受無量苦。臨命終時,遇善知識,教稱“南無阿彌陀佛”。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便得往生安樂淨土。即入大乘正定之聚,畢竟不退。與叁途諸苦永隔。“先牽”之義,于理如何?又曠劫已來,備造諸行有漏之法,系屬叁界。但以十念念阿彌陀佛,便出叁界。“系業”之義,複欲雲何?

  答曰:汝謂五逆十惡系業等爲重,以下下品人十念爲輕,應爲罪所牽,先墮地獄,系在叁界者。今當以義較量:輕重之義,在心、在緣、在決定,不在時節久近多少也。

  雲何在心?彼造罪人,自依止虛妄顛倒見生。此十念者,依善知識方便安慰,聞實相法生。一實一虛,豈得相比?譬如千歲闇室,光若暫至,即便明朗。闇豈得言在室千歲而不去耶?是名在心。

    雲何在緣?彼造罪人,自依止妄想心,依煩惱虛妄果報衆生生。此十念者,依止無上信心,依阿彌陀如來方便莊嚴真實清淨無量功德名號生。譬如有人被毒箭所中,截筋破骨。聞滅除藥鼓,即箭出毒除(《首楞嚴經》言:“譬如有藥,名曰滅除。若鬥戰時,用以塗鼓。聞鼓聲者,箭出毒除。菩薩摩诃薩亦複如是,住首楞嚴叁昧,聞其名者,叁毒之箭自然拔出”)。豈可得言彼箭深毒厲,聞鼓音聲不能拔箭去毒耶?是名在緣。

    雲何在決定?彼造罪人,依止有後心、有間心生。此十念者,依止無後心、無間心生。是名決定。

    較量叁義,十念者重,重者先牽,能出叁有。兩經一義耳。

    問曰:幾時名爲一念?

  答曰:百一生滅,名一刹那。六十刹那,名爲一念。此中雲念者,不取此時節也。但言憶念阿彌陀佛,若總相,若別相。隨所觀緣,心無他想。十念相續,名爲十念。但稱名號,亦複如是。

    問曰:心若他緣,攝之令還,可知念之多少。但知多少,複非無間。若凝心注想,複依何可得記念之多少?

    答曰:經言“十念”者,明業事成辦耳。不必須知頭數也。如言“蟪蛄不識春秋”,伊蟲豈知朱陽之節乎?知者言之耳。十念業成者,是亦通神者言之耳。但積念相續,不緣他事便罷。複何暇須知念之頭數也?若必須知,亦有方便。必須口授,不得題之筆點。

  講解:

  學習《往生論注》的時間又到了。《往生論注》的學習已經接近尾聲,那麼這一段文字就是所謂的回向門,來給我們闡述淨土法門修法的第五門修法,也就是說乘佛願力故,把佛的功德平等地回施,饒益一切有情,令一切有情于淨土一法得不退轉之加持。

  在五門修法中,前四門——禮拜、贊歎、作願、觀察,前四門實是自利修持,就是所謂的入功德門,要是自利得以善巧成熟,那麼回向門出功德以饒益衆生回向爲首成就大悲心,皆以佛願力加被,令其圓滿功德廣傳十方,令一切衆生得聞者莫不得以度脫,于無上菩提畢竟成就。

  這個回向門是淨土修法的一個極爲殊勝難得的教言、一個修持的方法。在阿彌陀佛二十二願中,他這樣講:諸有衆生以佛願力故,或者以往生力故,回入十方世界,現前超出常倫,行普賢之德。那麼我們聞說阿彌陀佛殊勝願力的回施,亦可以以普賢之德,回力十方令一切聽聞彌陀誓願力得以隨順,使一切有情聽聞世尊——阿彌陀佛世尊的願力得以隨順,住無上菩提,成就究竟道業。

  我們還接著昨天的文字學習來解釋第五門修持的認知或者說決定。

  昨天昙鸾法師在具足十念,便得往生安樂淨土,即入大乘正定之聚,畢竟不退,與叁途諸苦永隔。“先牽”之義,于理如何?設了這麼樣一個問,這個問是勢在必然的,因爲現在習淨土一法的這些菩薩們多在此處有疑,多在此處徘徊,因爲不能清晰抉擇,那麼淨土一法的深入實踐,清淨守護實在是難以迅速得到安心具足這樣的現前利益。那我們看昙鸾法師怎麼來提示這個事情。

  又曠劫已來,備造諸行有漏之法,系屬叁界。但以十念念阿彌陀佛,便出叁界。“系業”之義,複欲雲何?

  這問題不是一個小問題,是我們出離叁界的方便不方便,怎麼用心怎麼來觀察的一個特別大的關系到我們每一個念佛人的一個抉擇的理念。若是這個知見能解釋得清楚,能思維得透徹,那就會得力于這樣的念佛法門,就是說一稱南無佛,皆共成佛道;一稱南無佛,能除八十億劫生死重罪;一稱南無佛,化地獄爲清淨蓮邦。那麼這一稱南無佛究竟爲什麼有這樣的威德與善巧?是唯心所現,還是佛力相加?還是佛力與唯心一時成就?是業力爲重還是佛力爲重?種種不可思議的力中我們何以擇取?在此處我們大家要有一個思維觀察抉擇。

  答曰:汝謂五逆十惡系業等爲重,

  這是給我們擇了一個回答,一般的情況下我們就會這樣思維,曠劫以來我等造諸惡業,若善若惡若無記,沈淪不得出離善巧,那遇到阿彌陀佛這個名號,乃至十念即能出生死苦海,是以何理何由呢?會這樣思維的。

  昙鸾法師在這個地方設置這樣一個問答,也是把我們心中的疑慮把它托出來,讓我們在恰當的法則下把它處理幹淨,令我們心作心是的守護或者即心即佛的守護能清晰地運用出來,知正遍知海從現前一念生,知正遍知海南無阿彌陀佛圓滿印契,知現前一念本來具足,彌陀給予印契作證,令我等抉擇無疑。那麼這叁界所系一時橫斷,曠劫沈淪之業一時消融于彌陀智海之中。就如滴水還海,雖妄亦是歸真如之境,如空彙空,雖是極微之量,亦是回入無盡刹海,令一切有情得畢竟安樂。

  那麼昙鸾法師給我們提出了這一段設答,實是一切衆生與彌陀甚深廣大願力、不可思議願力、無礙願力、究竟願力、能度脫一切衆生的願力,揭示一切衆生本具佛性,一切衆生本來具足,一切衆生本無生死的本來實際谛理作一個印契。若不如是,我們以疑慮心、對待心、隨業流心來念佛,多與自性不相應,多與彌陀誓願不相應,與告別生死的這樣的一個大機現前你不能當用,還是沈淪于所謂的煩惱業海之中,所謂的業力不可思議會在我們這個自身生命相續中表現出來。

  還看他的回答。汝謂五逆十惡系業等爲重。

  以下下品人十念爲輕,應爲罪所牽,

  因爲這樣以爲,若是這樣以爲,以下下品人一生造惡,五逆十惡,以這樣的念,那麼應爲罪所牽。爲什麼呢?隨順無始以來的業力故,必然爲無始以來的罪業所牽製。

  先墮地獄,系在叁界者。

  這個是所依所緣啊,在出世間法、入世間法中,若離因果,若離因緣,何以表現呢?所以在此處,緣地獄業,必然沈淪于地獄,緣于善法,必然成就善法,緣佛必然成佛!我們看看在下面怎麼來提示這個問題的。

  今當以義較量:輕重之義

  我們來對比來審觀。

  在心、在緣、在決定,

  這是昙鸾法師,象我們現代人講這個“信、願、行”是一樣的,像善導大師講的“安心、起行、作業”是一樣的,昙鸾法師把淨土法門立這樣一個次序,把衆生業緣所擇取,立了這樣一個次序——在心、在緣、在決定。那麼這叁個次序中表達出來你未來、當下的選擇與果報,這是昙鸾法師對淨土法門修持的一個特定的擇法的教言。

  我們都知道現在淨土法門的修持中,大家都是這麼來念的,說信願行缺一不可,信有六種信,願要有真切之願,行要有確切之行、真實之行。那麼這個地方“在心、在緣、在決定”與“信、願、行”是決定沒有差別的,只是說表述有異。我們看他怎麼來表述這個。

  不在時節久近多少也。

  那麼在心在緣在決定,不是在我們過去無始以來製造種種顛倒無明業,這個時間太久遠了,其劫數亦不可窮說,其業相若是有攝取者,充塞于世間,不能容納,如佛在經典上這樣告訴我們。那麼時節不光是久遠,還是業緣厚重,不可言說。他下面來破除這種無始以來的無明虛假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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