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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四十二章經講解 第二十二章 財色招苦

  第二十二章 財色招苦

  佛言:財色于人,人之不舍,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兒舐之,則有割舌之患。

  下面講第二十二章,“財色招苦”。這個是我們最重要的一課,而且十分重要。大家對這個都有非常的體會才出家的,對這個沒有體會的話,他不會出家的。所以說,看破的關鍵還是在這個上面。“財色招苦”,我們已經受到苦了,所以才知道出離的,但是對苦的根源和財色的害處還不是很明了,我們今天再具體的講一講。

  【釋】這是第二十二章,指示我們要明白財、色這兩個字,它的滋味少,可是傷害卻很多。所以有智慧的人,不要像小孩子那樣無知識,貪著這個甜味。“佛言,財色于人”:佛說,這世間一個財、一個色,這兩種把很多修行人都給害了。修道的人放不下財,就貪財;放不下色,就貪色。你貪財好色,道業是絕對不會成就的。

  這人貪財,現在就沒法說,因爲現在世界上已經是崇拜金錢主義,人活著都沒有縫(出路)。昨天還跟幾個人談到這個問題,有個居士就說:“現在這人哪,精神都不正常,很多年輕的都要“出馬”看病,精神恍惚。過去都是歲數大的才去當巫醫神漢的,怎麼現在連年輕的精神也是這樣。”我說:“你不能怪他,怪誰呢?怪現在沒有這種德的教育。”(編者注:出馬,指某些人利用迷信欺騙人,進行所謂的“鬼神附體”,爲人看病,即民間所說的巫醫神漢這一類的。)

  現在的這種教育就是個財,有錢的就有了一切,沒錢的什麼都沒有了。誰在講理呢?就是財在講理,有錢就有理,沒錢就沒有理。而且人墮落到這個苦裏了,很多的人,特別是性格軟弱、心地善良的人,他又不能與別人去爭奪錢財,而且能力也有限度,所以他在這裏就苦惱,他現在還不明白“財色招苦”的問題。

  你看看現在的人,有時候父子的關系、母女的關系都得拿錢財來衡量,人和人的關系是看在錢財上,什麼朋友、道友……都不存在,只看錢財。社會上也是,你有錢你就生存,沒錢你就沒法生存。一切都是財,離開了財,夫妻倆第二天就要分手,那個跟那個走,這個跟這個走,兒女就扔下了。父和子的關系也是財,有錢呢,就跟你叫父親;沒錢呢,跟有錢的叫父親。他把錢叫父親,你沒錢,你就不是父親。

  曾經有一個大學生上美國留學,然後定居。他母親和父親聽說他結婚了,去看他,可能帶了好幾萬去美國。住了七八天,他就問他母親:“你什麼時候回去?”他母親當時就急眼了,她說:“我養你這麼大,好不容易上這來了,才呆了七八天,你就開始攆我回去了。”不管你怎麼說,他也不理她。就是吃飯在一起吃,吃完連話也不跟你說,扭頭就走了。把她氣得這個傷心,沒辦法。

  後來她母親說:“你還我錢,我把你從小養到這麼大,你把錢都給我找回來,又上大學,又上美國……”從小養到大,你說得花多少錢?氣了一大頓,好不容易把他說了。說了也不行,最後倆人生氣,全回來了。就是說,現在的社會就是認錢、認色,娶了妻子有了色,父母那個錢財不能滿足他的需要的時候,他對父母就産生了這種厭離心。

  所以說,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人爲錢色所困,沒有道德,不知道錢是害人的,而且認爲錢就是唯一的生存方式。他就把錢看成生命一樣,沒有錢就等于沒有生命,所以這樣的人就苦惱,在沒有前途、沒有道德的情況下,他的精神肯定要錯亂的。

  人活著就像在一個沒有縫的鐵鍋裏,處在黑暗裏,鑽不出去,多少人被這所困。你若說做壞事,他心地善良,不能去做,他也不能搶銀行啊,是不是?銀行不能搶,若被關起來,就死了。又不能去騙人,去騙人吧,一個是沒有那本領,另外,自己心裏也不願去做。再說,只要是你想騙別人,別人早就想騙你呢,是不是?他也不存在騙人的本錢。女人除非給人做“小姐”或做一些不應該的事情,痛苦萬分,她又不甘心。

  從小就已經看到自己沒有什麼前途了,關鍵是他這種追求金錢的思想一旦起來的時候,人就沒有縫,你說得怎麼天花亂墜,對他來講都是在熱鍋上煎熬,最後人就變成精神不正常,沒有解脫之力。所以說,現在年輕人精神分裂的特別多。主要是心裏沒有道德,沒有解脫之路。

  我說,他們如果能到咱這寺院來,心裏就能開一點縫。咱這個僧團爲什麼沒有進入深山去修行?爲什麼在這?就想給世間留一點縫出來,沒有別的意思,讓大家從痛苦中能喘口氣,從那能出來,別死在那裏。咱們不要錢、不摸錢,一切都不要,都舍去,就是給世間留這麼一點縫隙。所以佛教能拯救這個,這是我們的責任。

  別看我們人少,說:“人不多呀,我們也沒有啥修行呀!”實際上我們以身示法,就能給衆生帶來清涼。這是很殊勝的任務和職責,所以我們大家要很珍惜這個因緣,一定要在這上給衆生做一個清涼的使者,能扇一扇清涼風,讓他們在烈火之中有一點暫息的機會,解脫的機會。要不是這樣,人就完了,別說成佛道了,就算人活著也很難。

  現在世界上都是戰爭,戰爭的目的就是爲了錢財。你看發展導彈,目的都是爲了錢財。美國打仗就是爲了發財,打完一次仗它發一次財,就是爲了錢財。那對方對抗也是爲了保護錢財。人生存在這個世界,就是難過財色這兩關,所以說“財色招苦”,苦不堪言哪!

  這個體會大家都比較深,也看到了人世的冷暖。有錢就是朋友,沒錢就不是朋友了,什麼也不是。親屬,什麼親屬關系?什麼都不是。本來還有一點善良心,全被財色給滅掉了,把很多修道人都給害了。爲什麼把很多修道人給害了?出家,他也不是爲了斷絕財色而出家的,有時候是爲了從另一角度得到滿足。本來是好心出家,有的就不知道修道得先斷財色,又是發單費又是攢錢,攢來攢去,道沒修成,命早就喪盡。他以爲在修道呢,自己其實被騙了。

  過去我遇到一個師兄,他平時還真能吃苦,你給他吃什麼他都吃,挺吃苦的,年齡也比我大。那回我碰著他,他就告訴我,那是他出家以後,他說:“我現在家裏賣房子,賣了叁萬,我都攢上了。每年的單費,亂七八糟的進項又能攢個一萬來塊錢,這幾年下來估計又能攢幾萬。我老的時候也就回家自己修了,找個小房。”

  實際上,所謂回家修,就是找個小房自己修。“我這一生,因爲有錢,我就能過去了。”打算得挺好,先攢錢後修道。還上咱寺院來過,後來不長時間,我就聽說他死了。這個錢財哪去了?就不知道了。人沒了,錢財雖存已成他人之物了。所以財色害人就這麼快,這才幾年的工夫?也就是四五年的工夫,完了!

  想攢錢修道,你永遠也修不成道。那個道,就是要去財才能修道的,你要是攢財就招苦。那苦,苦大勁就死了,最後就滅盡了。這個人還沒多大貪心呢,他尋思攢個幾萬就行,攢個幾萬後,他也不想幹別的,就想弄個小房自己去修,命同樣就沒了。很多修道人就爲了這個財,結果就被財害了,被害的人太多太多。佛教的名聲之所以有很大的損失,就是因爲這個財把人害了。

  前幾天,派出所的所長,原先在咱們這裏呆過,經常上咱寺院來。到咱這來慣了以後,再到別的寺院去看,他就生氣,他說:“這怎麼都搞收錢、記賬?這太不清淨了,佛教哪能搞這樣的事?這不是和世間人做生意一樣嗎?”所以世間人都譏嫌,世間人都不願意看到這一幕,何況我們修道人本身?你拿錢,你去跟居士——哎!就別說了,這個口都不知道怎麼張。那個手怎麼能伸出來?手甯可被剁掉了也別去摸這個錢。我們應該永遠不摸錢,這個財確實害人。

  這個財包括錢,也包括我們的很多物質。我們穿衣戴帽也是這樣,穿衣服要穿破的、要穿壞的,有壞的不穿好的,都得加小心。就一點兒財,一個鞋墊,你貪戀了,將來都是一種貪的漏。所以過去修道都是百一物,沒有成雙的。爲什麼?不給自己創造多儲的因緣,一點都不創造,都讓它們單個的。但我們的根基還差一些,所以給大家預備兩套衣服,互相換一換。如果只有一套衣服,大家有的時候做不到。

  (編者注:百一物,一種方法,“百”是個不固定的數目詞,指一個僧人所必須的日常生活用品,都以“一”爲限,不儲備多余的用品。如一個水杯,一根針,一件衣服等。這是一種增上勝法,但並不強製受持,由個人決定發心受持。如果沒有受持,有的東西可以儲備兩件備用,例如儲備兩套衣服,一套平日穿著,另一套換洗時用,其它的用品以此類推。但如果發心受持以後,則每件個人用品必以一爲准,多儲備則爲違犯。此處的物品都指個人所擁有的用品,不指常住物,以上只是略解,受持百一物有非常詳細的作法,請自行參考有關資料。)

  我們應該明白這個“財色招苦”,特別是色,那就更厲害了。但世間人離不開,那本來就是一個火坑,那是地獄坑。有女人的地方就有地獄,有色的地方就是地獄,這個東西是最不淨最不淨的東西,但是世間人放不下,所以道業是絕對不會成的,放不下是決不會成的。

  【釋】“財色于人,人之不舍”:人人都舍不了這個財和色,好像什麼呢?這裏舉出一個譬喻,就“譬如刀刃有蜜”,刀刃上有那麼一點點的蜜糖。“不足一餐之美”:分量不夠吃一餐飽的美味。“小兒舐之”:看見刀刃上有糖,也不管它有割舌的危險,就用舌去舔它。這就說無知的人貪財色,就好像貪刀刃上的蜜似的。“則有割舌之患”:就有把舌頭割斷的危險。所以我們對于財色,一定要把它看破、放下,才能得到自在。

  什麼是小兒?就是無知的人,沒有智慧的人叫小兒。刀刃有蜜,你一舔它,那舌頭當然就得被割掉了,爲一點兒小蜜就把自己舌頭割掉了。那個蜜也不是真正的蜜,是世間痛苦中出現的那麼一點暫時的、一種能夠讓你緩解一下的東西。它不是什麼好東西,這就是財色,好像是得到了,好像有個五欲之樂,實際上後面的危險是最大的,後面放著一把利刃,你只要是貪著,舌頭就掉,身受大苦。有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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