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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遠問大乘中深義十八科並羅什答 第十七章 次問遍學並答

  第十七章次問遍學並答

  譯文

  遍學菩薩雖然已經進入無間道和解脫道,對這二道的內容都已知道也已照著做,但下去證入涅槃。爲什麼呢

  因爲要度脫衆生,本來就不打算證入涅槃。對涅槃之理研究透徹了,自然返回來不入涅槃。這就像入滅盡定,先有不滅之心,入定時此心暫時消失,一旦出定,此心自然又發。

  慧遠問道:比如菩薩得無生法忍,觀諸法(世間一切現象)都空,從來便不生不滅。聲聞、辟支佛二乘,觀諸法卻是有生有滅的,他們沒有知無生法的智,沒有斷除生滅觀。怎樣才能具有這種智和斷,也得菩薩的無生法忍呢

  

  羅什答道:聲聞、辟支佛觀諸法雖然有生有滅,和觀諸法無生無滅沒有什麼區別。爲什麼這樣說呢

  因爲結果是一樣的。比如,由苦谛觀苦,苦有生有滅,觀透徹了,便明白這都是因緣和合或離散造成的生滅,其實,苦本身無生無滅,無有自性,本來是空。不只苦谛如此,集谛、道谛也是空,都是爲了悟解滅谛才觀這叁谛的。所以經說,知道苦谛,應該見到人生如惡如賊,都是虛妄;知集谛後,應該斷除對人生的貪戀;知道谛後,應該知道如何修行:知滅谛後,應該知道證入涅槃。

  又,聲聞經說,入涅槃時,以空空叁昧等,舍去道谛的八聖道分。由此可見,滅谛是真正的無上之法,其余苦、集、道叁谛都是虛妄不實的。如叁谛是實,不應該有所舍棄,既然舍棄,可見不實。有的經說叁谛是實,這是爲了引導衆生擺脫顛倒之見,如果從諸法實相來說,這叁谛並非佛法的精髓。只有對諸法不接受,不貪著,不去管它們是什麼樣子,才是佛法的真理。何必管它們是什麼樣子呢,它不生不滅,它的樣子也就是那麼個不生不滅的空相罷了。懂得諸法不生不滅,以及涅槃空相之理,這兩種的結果都同樣歸於無相解脫門。

  又,聲聞經說,無常就是苦,苦就是無我,無我必定無我所,無我所當然是觀一切皆空,不可接受,不可執著。而不可接受,不可執著,就是觀一切法不生不滅,也就是無生法。

  原典

  遍學①菩薩雖入二道②,悉行悉知,而不決定取泥洹證。所以者何

  本有不證之心,不舍一切故。理窮則返。如入滅盡定③,先期心生,設複暫滅,時至則發。

  遠問曰:如菩薩觀諸法空,從本以來,不生不滅,二乘道者觀法生滅,何得智及斷,是菩薩無生法忍④

  

  什答曰:二乘雖觀生滅,不別於不生不滅。所以者何

  以純歸不異故。如觀苦生滅,觀盡不生不滅,但爲盡谛,而觀叁谛。是以經言,苦谛知已,應見如惡如賊,皆爲虛妄,集谛知已應斷,道谛知已應修,滅谛知已應證⑤。

  又,聲聞經言,入泥洹時,以空空叁昧等,舍於八聖道分⑥。以是故言,盡谛爲真無上之法。若叁谛是實,不應有舍,舍故則非實也。經言實者,欲爲顛倒故,於實法相,則非谛也。若不受不著,而不取相,則爲真谛。不生不滅,其相亦然。二皆同歸無相解脫門⑦。

  又,聲聞經言,無常即是苦,苦即是無我⑧,若無我則無我所,無我所者,則爲是空,不可受著。若不受著,則是不生不滅。

  注釋

  ①遍學:研修真理,慕求勝見,稱爲學。菩薩遍學聲聞、緣覺二乘以至外道神通諸善之法等,以成就一切智,稱爲遍學。遍學即學遍。

  ②二道:指無間道、解脫道。其智不爲惑所間斷,稱無間道。其智離系縛之惑,稱爲解脫道。依《俱舍論》說:叁界分爲九地,九地一一有修惑、見惑。一地之修惑又分九品斷之,每斷一品惑,各有無間、解脫二道。即正斷煩惱之位爲無間道;斷後相續所得之智爲解脫道。

  ③滅盡定:又稱滅受想定,爲二無心定之一。得不還果(阿那含)以上的聖者,作假入涅槃之想而入於此定,最長者七日,心及心法一切都滅。

  ④《摩诃般若波羅蜜經·遍學品》:「須菩提,是八人若智若斷,是菩薩無生法忍。須陀洹若智若斷,斯陀含若智若斷,阿那含若智若斷,阿羅漢若智若斷,辟支佛若智若斷,皆是菩薩無生忍。」慧遠的問題是針對這一段論述提出的。

  ⑤八摩诃般若波羅蜜經·遍學品》:「苦聖谛應見,集聖谛應斷,滅聖谛應證,道聖谛應修,是爲戲論。」

  ⑥空空叁昧,見本書第十章〈次問羅漢受決並答〉注④。八聖道分,見本書第四章<次問真法身壽量並答〉注⑦。《大智度論》卷九十四:「二谛(指苦谛集谛),有漏凡夫所行法,故可是虛诳不實。道谛是無漏法,無所著,雖從因緣和合生,而不虛诳。又滅谛是無爲法,不從因緣有,雲何言四法皆是虛诳

  答曰:初得道,知二谛是虛诳。將入無余涅槃,亦知道谛虛诳。以空空叁昧等舍離道谛,如說筏喻,滅谛亦無定法。如經中說,離有爲,無無爲,因有爲,故說無爲。苦滅如燈滅,不應戲論求其處所,是故佛說,不以用苦乃至用道得滅。」《大智度論》在這裏說的是四谛都不實,羅什則以滅谛爲實,其他叁谛不實,有所不同。

  ⑦無相解脫門:爲叁解脫門之一。叁解脫門,又稱叁無漏定,爲能入涅槃之門,所以稱解脫門:一空解脫門(空我、我所);二無相解脫門,即無十相(色相、聲相、香相、味相、觸相、生住壞相、男相、女相),諸法皆空;叁無願解脫門,對諸法無所願樂,所以無所造作,又稱無作解脫門。

  ⑧《大智度論》卷二十叁:「問曰:是無常、苦、無我爲一事爲叁事

  若是一事,不應說叁;若是叁事,佛何以故說無常即是苦,苦即是無我

  」問者爲小乘人。

  一譯文一

  慧遠問道:無「我」,必定無「我所」,無「我所」就是觀一切皆空,不可接受,不可執著,也就是觀一切不生不滅。但諸佛並不在「我所」的範圍,怎麼也是不生不滅的呢

  」

  羅什回答道:不是這個道理啊!如果確是實在的生滅,應該可以接受,可以執著,並且用空空叁昧也不能滅盡。其實,那裏有什麼實在的生滅呢

  佛常說,一切不受,心得解脫,就悟解了涅槃之理,這話豈是假話

  如果生滅可以接受,可以執著,那只是假有的分別相,不是實相。不是實相,就不能以不生不滅爲虛妄,以生滅爲真實。只是爲了使衆生對生死的這種粗俗觀念産生厭離之心,所以,才把虛妄的生滅當作實在的生滅來說。比方人們遠遠看到青氣,走近了卻看不到了。生滅就像青氣,遠看似有,近看實無。不過,一切賢聖對生滅的看法都是一樣的,沒有區別嗎?當然不是其中有大小乘的區別。大乘以生滅爲虛妄,小乘則以生滅爲實在,不是生滅的實相有何區別,而是大小乘的根器有利鈍、觀有深淺、悟有難易,始終有所不同的緣故。比方人吃面,有精有粗的等級差別,其實一樣都是面。

  前面曾說過:遍學菩薩雖然已經進入無間道和解脫道,對這二道的內容都已知道也已照著做,但不去證入涅槃。爲什麼呢

  因爲要度脫衆生,本來就不打算證入涅槃。對涅槃之理研究透澈了,自然返回來不入涅槃。這就像入滅盡定,先有不滅之心,入定時此心暫時消失,一旦出定,此心自然又發。

  原典

  問曰:諸佛雖非我所,雲何則不生不滅耶

  

  答曰:不然。若實生滅,應可受著。又不應用空空叁昧。如佛常雲,一切不受①,心得解脫,得泥洹。豈是虛言

  若生滅可取著者,則是分別,非爲實相。若非實相,不得以不生不滅爲虛,生滅爲實。但爲生死粗觀念心厭離故,說言生滅。如人遠見青氣,近無所睹。如是一切賢聖,皆應一道無有異耶

  而大小之稱,根有利鈍,觀有深淺,悟有難易,始終爲異,非實有別。如人食面,精粗著品,而實不異。

  前答雲:遍學菩薩雖入二道,悉行悉知,而不決定取泥洹證。所以者何

  本有不證之心,不舍一切故,理窮則返。如入滅定,先期心生,設複暫滅,時至則發。

  注釋

  ①一切不受:見《摩诃般若波羅蜜經·相行品》:「是般若波羅蜜自性不可得,故不受。何以故

  無所有法是般若波羅蜜。舍利弗,以是故,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行亦不受,不行亦不受,行不行亦不受,非行非不行亦不受,不受亦不受。何以故

  一切法性無所有,不隨諸法行,不受諸法相故,是名菩薩摩诃薩諸法無所受叁昧廣大之用。」

  慧遠問道:無漏聖法,本來不是專門適合於聲聞、辟支佛二乘修行之法,一切佛菩薩都是要按地潛心聖法修行的。因爲是聲聞、辟支佛二乘專修之法,所以大家在修行中有優有劣,自然分出等級來。如果合理地分別等級,菩薩是最高明的了,因爲菩薩自有另外的修行之道,這就是大乘非有非無的中道。照這種又平又直的道路,當然很容易便可悟解到真理。問題在於:菩薩爲什麼要自討苦吃,去修行無漏聖法,拐上九個十個彎,在六道中遭受叁惡道的苦難呢

  

  又,聲聞、辟支佛、菩薩叁乘之學,就像兔、馬、象叁獸渡河的比喻那樣,能夠一下子便由深水過河,下需要先走淺水,先走了淺水再走深水,來回往複,對渡過深水沒有用,又白費了往返之勞。如果菩薩必須先遍學二乘才能學菩薩道,豈不是如同大象先學兔馬渡河,然後走深水嗎

  如果不需要如此,可見菩薩遍學二乘,也不見得有什麼必要啊!

  羅什回答道:菩薩爲了成就一切智,對不善的、非善非惡的各種業,尚且應該學知,何況對於善業呢

  對於外道的有益的神通,尚且應當學知,何況對於佛教的賢聖之道呢

  比方人對於眼見的一切好醜之事,需要用則用,不需要用的話,知道也好啊!菩薩也是這樣的,用慧眼見知一切法,對於直接有利於菩薩修行的大乘法,自然照此修行,對於聲聞、辟支佛二乘之法,知道就行了。

  有人說,佛說逼學,是爲了引導二乘之人。如佛當初尚是菩薩時,雖知六年苦行並非成佛的辦法,但爲了度脫邪見衆生,親自苦行。成佛之後,才批評苦行,說明苦行不是正確的修道辦法。聽到佛說的人都能相信並接受,就是因爲佛親自實行過,證明了這不是正確的辦法。若是菩薩只學大乘法,下學聲聞、辟支佛二乘法,二乘之人會說,菩薩雖能從總體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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