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六處法門 *無我爲根本*
<<雜阿含經>>
第184 ( 190 ) 經 (上p215)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于眼不識、不知、不斷、不離欲者,不堪任正盡苦。耳、鼻、舌、身、意,亦複如是。諸比丘!于眼若識、若知、若斷、若離欲者,堪任正盡苦。于耳、鼻、舌、身、意,若識、若知、若斷、若離欲者,堪任正盡苦」。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219 ( 198 ) 經 (上p22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耆阇崛山。爾時、尊者羅睺羅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雲何知、雲何見,我內識身及外一切相,令我、我所、我慢,使、系著不生」?爾時、世尊告羅睺羅:「善哉羅睺羅!能問如來甚深之義」。佛告羅睺羅:「眼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非異我、不相在,如實知。耳、鼻、舌、身、意,亦複如是。羅睺羅!作如是知、如是見,我此識身及外一切相,令我、我所、我慢、使、系著不生。羅睺羅!如是我、我所、我慢、使、系著不生者,是名斷愛、轉結,正無間等,究竟苦邊」。佛說此經已,尊者羅睺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法概論>>
【處觀】
處,是生長門的意義,約引生認識作用立名。有情的認識作用,不能獨存,要依于因緣。引發認識的有力因素──增上緣,即有情根身的和合體: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此六者的和合,即有情自體;爲生識的有力因,所以名之爲處。六處是介于對象的所識,與內心的能識中間的官能。有所知與能知,而此二者皆以六處爲中心;如沒有六處,能識與所識失去聯絡,也就不能成爲認識。由六處而引發六識,才能分別境界。六處爲認識的重要根源,所以隨六處而分識爲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由于六根門,所以有六塵──外六處、六識。繼之而引起的心理作用,也就分爲六觸、六受、六想、六思、六愛等。這都從認識的來路──根門不同,加以種種的分別。
六處中的前五處,爲生理機構,是色法。此色,經中稱爲「清淨色」,是物質中極精妙而不可以肉眼見的細色,近于近人所說的視神經等。
意處是精神的源泉。依五處發前五識,能見五塵;依意處生意識,能知受、想、行──別法處,也能遍知過去未來,假實等一切法。我們的認識活動,根源于六處,而六處即有情的一切,所以佛陀常說六處法門。
〔本段請自行參閱〕
<<佛法概論>>
界,即地、水、火、風、空、識──六界。此六界,無論爲通性,爲特性,都是構成有情自體的因素,一切有情所不可缺的,所以界又被解說爲「因性」。
地、水、火、風四界,爲物質的四種特性。『雜含』(卷叁‧六一經) 說:「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一切物質,不外乎四大界及四大所造的五根,五塵。
地、水、火、風,爲世間極普遍而作用又極大的,所以也稱爲四大。人類重視此常識的四大,進而推究此四大的特殊性能,理會到是任何物質所不可缺的,所以稱爲能造。
地即物質的堅性,作用是任持;水即物質的濕性,作用爲攝聚;火即物質的暖性,作用爲熟變;風爲物質的動性,作用爲輕動。隨拈一物,莫不有此四大的性能,沒有即不成爲物質。
至于空界,是四大的相反的特性。物質必歸于毀壞,是空;有與有間的空隙,也是空;虛空是眼所見,身所觸的無礙性。凡是物質──四大的存在,即有空的存在;由于空的無礙性,一切色法才能占有而離合其間。有虛空,必有四大。依這地、水、火、風、空五大,即成爲無情的器世間。若再有覺了的特性,如說「四大圍空,識住其中」(成實論引經),即成爲有情了。
<<佛法概論>>
【佛法的心理觀】
【心意識】
意爲有情的中樞 有情即有情識,故識爲有情的特征。佛敎于心識發揮的極精密,確爲應有的努力。經中以種種名詞去說明識,又總括爲「此心、此意、此識」(雜含卷二.叁五經)。佛雖總說此叁者,但並未給與嚴密的定義。聖典中有時說心,有時說意,有時又說識。所以曆來論師,都認此叁者是同一的;但從他的特殊含義說,可以做相對的分別。
先說意:意的梵語,即「末那」(不必作第七識解),是「思量」義。意的特殊含義,有二:一、意爲身心交感的中樞:有情的身心自體,爲六根的總和,除前五色根外,還有意根。意根與五根的關系,如『中含』『大拘絺羅經』說:「意爲彼(五根)依」。五根是由四大所造成的清淨色,是物質的,屬于生理的。意根爲精神的,屬于心理的。意爲五根所依止,即是說:物質的生理機構,必依心理而存在,而起作用;如心理一旦停止活動,生理的五根也即時變壞。所以五根與意根,爲相依而共存的,實爲有情自體的兩面觀。
意根爲根身──含攝得眼、耳、鼻、舌四根的身根活動的所依,根身也是意根存在與生起的所依,二者如蘆束相依。五根中,身根比四根的範圍大,有眼、耳等是必有身根的。這可見意的特征,即是與根身的和合。
有情自體即六根,六根或譯作六情,這是從情──情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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