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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菩薩戒本之心理與倫理觀

  瑜伽菩薩戒本之心理與倫理觀

  

  釋惠敏 頁9--48

  

  中華佛學學報第11期

  

  1998.7月出版

  

  中華佛學研究所發行

  

  頁9

  

  瑜伽菩薩戒本之心理與倫理觀

  

  釋惠敏

  

  國立藝術學院副教授

  

  提要

  

  以往的注疏或研究大多是從六度、四攝的角度來整理瑜伽菩薩戒本,本文則以統計 、分析之方法,考察瑜伽菩薩戒本的心理觀與倫理觀。

  

  首先根據瑜伽行派的定義,將瑜伽菩薩戒本有關之心所(心理作用),分「染違犯 、非染違犯、無違犯」叁類,並配合瑜伽行派的煩惱心所分類說明之。其次,整理並統 計「染、非染、無違犯」所提到的各種心所及因緣,使菩薩行者認識各種心理狀態,覺 察某一種心理作用生起時,可能會引起那些行爲而違犯菩薩戒條。

  

  瑜伽菩薩戒與其他菩薩戒一樣,重視與四重戒相關的貪求、悭、忿、慢等心理作用 的防止;四十叁輕戒方面,由統計可知,與「染違犯」相關的心所,以「恨」──嫌恨 (aaghaata) 等出現次數最多,達19次。若包括相關的忿、瞋恚等,則總共有25次,約 占58%。可見「瞋恨心」是瑜伽菩薩戒主要對治之心理作用。

  

  與「非染違犯」相關的心所,以「懶惰、懈怠」 (aalasya-kausiidya) 出現次數 最多,達19次之多,約占21%。可知「精進」也是瑜伽菩薩戒本所重視的心所。

  

  與「無違犯」相關的因緣,以「調伏」出現次數最多,達15次,約占35%。由于此 等行爲出于善意,藉此讓衆生安于善法,所以被認定是「無違犯」。

  

  由「第九、性罪不共戒」的分析可知,瑜伽菩薩戒本之善惡行爲,是依據動機與結 果而判斷;若結果是「利他」、動機是「憐愍」,則可能是一種「善權方便」,不僅不 是惡的行爲或言語,而且反而有很多功德。換言之,瑜伽菩薩戒本並沒有預設任何行爲 是絕對善或惡(例如主張:殺人、偷盜等行爲之性質一定是惡,不論動機是否出于善 意,結果是否有利于他人)。

  

  頁10

  

  [目次]

  

  一.前言

  

  二.瑜伽菩薩戒本

  

  叁.瑜伽戒本的心理觀

  

  四.染、非染違犯心所及無違犯因緣出現次數分類表

  

  五.染、非染違犯心所及無違犯因緣出現次數總表

  

  六.瑜伽戒本的倫理觀──由具悲愍非爲惡

  

  關鍵詞:1.瑜伽菩薩戒本 2.心所 3.性罪 4.嫌恨 5.憐愍

  

  頁11

  

  一、前言

  

  瑜伽菩薩戒本出自《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戒品。在中國所流傳的菩薩戒除了 《瑜伽師地論》之外,亦有鸠摩羅什(AD 344-413)所譯之《梵網經》戒本。相對于 此,《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最早被翻譯到中國者,則是昙無谶于AD 414年所譯出的 《菩薩地持經》。從二戒本譯出之時間來看,可知中國接觸到梵網經菩薩戒之後,不久 也接觸到了《菩薩地持經》的菩薩戒。不久之後又出現異譯本《菩薩善戒經》,劉宋求 那跋摩(AD367-431)譯。玄奘又于7世紀又重譯「瑜伽菩薩戒本」。所以,瑜伽菩薩戒 本的共有叁種漢譯本:菩薩地持經、菩薩善戒經、瑜伽菩薩戒本。目前多依玄奘所譯之 戒本學習。

  

  目前與《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戒品》相關的主要參考研究文獻,在梵語校訂本與 索引方面,有下列諸書:

  

  1. 荻原雲來。《梵文菩薩地》。東京:叁喜房佛書林。1930-6:rpt.1971。(pp. 152-183) 2. N.Dutt.Buddisattbabhumi, Tibetan Sanskrit Works Series, Vol. VII, Patna, 1966。 3. 宇井伯壽。《梵漢對照‧菩薩地索引》。東京:鈴木學術財團。1961。 4. 橫山纮一,廣澤隆之。《漢梵藏對照‧瑜伽師地論總索引》。東京:叁喜房佛書 林。1996。

  

  此外,將梵本與叁種漢譯本及藏譯本逐句對照,使用非常方便的書是:羽田野伯猷 編。《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戒品》。京都:法藏館。1993年。pp. 76-230。

  

  有關瑜伽菩薩戒本的主要古今注疏如下:

  

  1. 遁倫。《瑜伽論記》(大正藏 42冊, No.1828,pp. 532-541)。 2. Mark Tatz trans. CANDRAGOMIN”S TWENTY VERSES ON THE BODHISATTVA VOW and its commentary by Sakya Dragpa Gyaltsen. Dharamsala:Library of Tibetan Works & Archives, 1982。此乃西藏薩迦派叁祖劄巴堅贊(1147-1216) 注解印度 月官論師(七世紀)所著之《菩薩戒二十攝頌》之英譯本。 3. (1)宗喀巴 (法尊譯)。《菩薩戒品釋》(「大藏經補編」第 8 冊) 臺北:華宇出 版。1985。(2)宗喀巴(湯芗銘譯)。《菩提正道菩薩戒論》。臺北:佛教出版。 1989。 (3)宗喀巴(湯芗銘纂)。《瑜伽師地論戒品纂釋》。(「大藏經補編」第 8 冊) 臺北:華宇出版。1985。 4. 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記披尋記彙編》。臺北:新文豐。rtp. 1983。

  

  頁12

  

  5. 太虛。《瑜伽菩薩戒本講錄》(「太虛大師全集」第 8 編「律釋」) 。

  

  6. 呂澄。《瑜伽菩薩戒本羯磨講要》(「呂澄佛學論著選集」第 2 卷)。

  

  7. 續明。《瑜伽菩薩戒本講義》。臺北:大乘精印經會。

  

  以往的注疏或研究大多是從六度、四攝的角度來整理瑜伽菩薩戒本,[1]本文考察 的重點是瑜伽菩薩戒本的心理觀與倫理觀。所以,首先定義、分析、統計瑜伽菩薩戒本 于染、無染違犯、無違犯所提到之各種心所及因t,整理成各類型的表,使菩薩行者認 識各種心理狀態,覺察某一種心理作用生起時,可能會引起那些行爲而違犯菩薩戒條; 並注意那些心理作用最容易違反菩薩道。希望藉此方便掌握菩薩心行。

  

  此外,對于瑜伽菩薩戒本之善惡行爲的判斷標准,是依據動機與結果而判斷,或是 預設任何行爲絕對是善或惡?換言之,瑜伽菩薩戒本的倫理觀也是本文的研究目標。

  

  二、瑜伽菩薩戒本

  

  爲了考察瑜伽菩薩戒本中,與「染違犯」、「非染違犯」等有關的心所(心理作 用),首先標附梵語,以便下節定義之。對于「無違犯」等因緣的分項原則,依玄奘譯 本之「或」、「若」字爲准,以"(1)、(2)"等數字標示;另依梵本戒條中,句首爲

  "anaapatti" (無違犯)之句,作爲「無違犯」的分項原則,另以[*1]、[*2] 標示, 作爲參考。

  

  〔四重戒〕

  

  〔第一、自贊毀他戒〕

  

  若諸菩薩爲欲貪求 (adhyavasita) 利養恭敬,自贊毀他,是名第一他勝處法。

  

  〔第二、故悭戒〕

  

  若諸菩薩現有資財,性悭 (lobha) 財故,有苦、有貧、無依、無怙正求財者來現 在前,不起哀憐而修惠舍;正求法者來現在前,性悭 (maatsarya) 法故,雖現有法而 不給施,是名第二他勝處法。

  

  〔第叁、故瞋戒〕

  

  若諸菩薩長養如是種類忿 (kroda) 纏,由是因緣不唯發起粗言便息,由忿蔽故, 加以手足、塊石、刀杖、捶打、傷害,損惱有情;內懷猛利忿恨意樂,有所違犯,他來 谏謝,不受、不忍、不舍怨結,是名第叁他勝處法。

  

  〔第四、謗菩薩藏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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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詳參:釋體韬。《六度四攝與<菩薩地.戒品>之關系》。臺北:法鼓文化。1997。

  

  頁13

  

  若諸菩薩謗 (apavaada) 菩薩藏,愛樂宣說開示建立像似正法[2],于像似法,或 自信解,或隨他轉,是名第四他勝處法。

  

  〔四十叁輕戒〕

  

  〔第一、不供叁寶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于日日中,若于如來、或爲如來造製多所;若于正法 、或爲正法造經卷所:謂諸菩薩素怛纜藏、摩怛理迦;若于僧伽,謂十方界已入大地諸 菩薩衆。若不以其或少或多諸供養具而爲供養,下至以身一拜禮敬,下至以語一四句頌 贊佛法僧真實功德,下至以心一清淨信隨念叁寶真實功德,空度日夜,是名有犯,有所 違越。

  

  若不恭敬 (agaurava)[3]懶惰、懈怠 ( aalasya-kausiidya) [4] 而違犯者,是染 違犯。

  

  若誤失念 (sm.rti-sa^mpramo.sa)[5] 而違犯者,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1] (1) 謂心狂亂 (k.sipta-cetas)[6] 。若已證入淨意樂地,常無 違犯;由得清淨意樂菩薩,譬如已得證淨苾刍,恒時法爾于佛法僧以勝供具承事供養。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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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瑜伽師地論》(以下簡稱《伽論》)卷99 (大30,872c10ff.) 「雲何名爲像似正 法?謂略有二種像似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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