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净道论 (Visuddhi Magga)
觉音 尊者 著 译者 叶均
第十七 说慧地品
慧地之六--释缘起
如前面所说的1「蕴处界根谛缘起等种种法是慧地」的慧地诸法之中,只留下缘起及包摄于「等」字之中的缘生法了,所以现在当来说明它们。
此中当先知道无明等法是「缘起」。即如世尊说2:「诸比库,什么是缘起?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由生之缘而发生老、死、愁、悲、苦、忧、恼,如是这是一切苦蕴的集(生起)。诸比库,是名缘名」。其次当知老死等为「缘生法」即如世尊说3 :「诸比库,什么是缘生法?诸比库,老死是无常、有为、缘生、尽法、衰法、离贪法、灭法。诸比库,生......乃至......有、取、爱、受、触、六处、名色、识、行......诸比库,无明是无常、有为、缘生、尽法、衰法、离贪法、灭法。诸比库,是名缘生法」。
(一)缘起的语义之一
这是(缘起和缘生法的)简的解释:「缘起」4 是缘的法。「缘生法」是由那些缘所生的法。怎么能够解这些呢?当知依照世尊的语言,即如世尊在指示缘起与缘生法的经中说5 :「诸比库,什么是缘起?诸比库,以生为缘有老死,无论诸佛如来出世或不出世,而此(缘起的)界(自性)住立,是法住性、是法不变性、是此缘性。如来于此现正觉,现观;现正觉、现观之后,讲它、说它、施设、确定、开显、分别及显示它,而说『汝等当见』!诸比库,以生为缘有老死,诸比库,以有为缘有生......乃至......以无明为缘有行,无论如来出世......乃至......分别显示,而说『汝等当见』!诸比库,以无明为缘有行。诸比库,这衰的是如性、不违自性、不他性、是此缘性。诸比库,是名缘起」。如是依佛示的缘起,与如性等是同义语,所以说缘的法为缘起。
是故当知「缘起」是以老死等诸法的缘为特相,有与苦结合的作用,邪道(轮回)是它的现状,这(缘起)由于这样不少不多的缘而发生那样的法,故说「如性」;因为诸缘和合之时,虽一须臾,想不从此而发生诸法是不可能的。所以说「不违如性」。不能由其它诸法的(生起之)缘而生起别的法,所以说「不他性」;是上面所述此等老死等的缘之故,或为它们的缘的聚合之故,说为「此缘性」。而此(此缘性的)语义是这样:是此等(老死等)的缘为此缘,此缘即为此缘性;或以此缘的聚合为此缘性。而此(缘起的语)相则应于文法中求之。
有人不顺道(数论)所遍计的自性、神我等的原因,却说缘正我起为缘起,如是只以生起为缘起。他这种说法是不恰当的!何以故?(1)无有经说故,(2)与经相违故,(3)缺乏甚深之理故,(4)破坏语法故。
(1)没有什么经说只以生起为缘起的。
(2)那主张只以生起为缘起的人、与部分住的经相违故,怎么相违呢?因为依据世尊所说的6 「尔时世尊,于初夜分对缘起顺逆地作意」等语之故,则缘起作意是最初的正觉住的部分住--即是彼世尊的一部分住。所谓7 :「诸比库,我以那最初正觉的住法而住,以那部分住而住」。是故那时的世尊是见缘相而住,不是仅见生起而住的。他又说8 :「那我作如了解:有的是以邪见之缘的觉受,有的是以正见之缘的觉受,有的是以邪思惟之缘的觉受」等等。如是那主张只以生起为缘起的人,是违反于部分住的经中的意思的,同时亦与『迦旃延经』相违。即如迦旃延经中说9 :「迦旃延,世间的集(因),以正慧如实而见者,对于他是不会以为世间是非有性的」。因为顺的缘起是世间的生起之缘故为世间的集(因),是为断除断见而说的;但说只是生起则不然,因为只见生起是不会断除断见的;只有由于见缘的相续才能断它,因为有缘相续之时而果金不断之故。如那主张只以生起为缘起的人是与迦旃延经相违的。
(3)「缺乏甚深之理故」,即如世尊说10 :「阿难,这缘起甚深、甚深」!有四种而名甚深,后面当说11 。这种甚深之理在仅仅生起中是不会存在的,即是古人赞说这缘起有四种道理(四句分别)而庄严,而此四法是不会存在于仅仅生起之中的。所以说因为缺乏甚深之理,故不是仅以生起为缘起。
(4)「破坏语法故」,这里的「缘」(paticca)(由于缘)字结合于过时(pubbakale),对于同一主词而完成其意义(与动词起字的作用相同)。例如12 :「由于眼与诸色的缘而起(uppajjati)眼识」。如果这里与动名词的「起」(uppada)结合,则因为缺乏(两个动词)同一主词之故,便破坏了语法,还能够完成些什么意义呢?所以说因为破坏语法之故,不可仅以生起为缘起。
这里更有以为(缘起一语)可与动词「成」(hoti)字结合,而成为「缘起成」(paticcasmuppado hoti),这也是不合理的!何以故?因为不可能这样结合的,并且(如果这样结合)会成为生起的生起的错误。即如13 :「诸比库,我为汝等说缘起。诸比库,什么是缘起?......乃至......诸比库,是名缘起」。在这些句子中,没有用一个「成」字来结会的,并非是生起的。如果是那样结合,则应有一个起的生起?
又有人想道:「此缘的状态为此缘性。这状态便是无明等的行相,是行等现前之因。而此状态在于行的变化中即名缘起」。他这种说法也是不合理的!何以故?因为已说无明为因之故。即如世尊说14 :「是故阿难,只有生是老死的因、是它的因缘、是它的集、是它的缘......乃至......只有无明是行的......缘」。如是佛陀只说无明等是因、不是说它们的变化(是因)。是故当知缘便是缘的法,唯此说为正说。
(二)缘起的语义之二
其次关于缘起,由于文字的遮蔽(错误),而说它只是生起,对于此语应采取下面这样的意义,而除去其(错误的)想念。即如世尊说:
于彼从而起的法聚,
说此缘起一语有二义,
是故说它的缘为缘起,
这是用果之语而说的。
(智者)主张即于从此缘性转起的法聚中而说缘起一语有二种意思:
(1)此缘起,因为了解它有助于利益和幸福,故智者值得去领解(paccetum),是名为「缘」(paticca)15 ,生起之时,是俱(saha)(生起uppajjati)而非单独,是正(samma)生起 (uppajjati)而非无因,是名为「起」(samuppado)。如是缘与起故为「缘起」(paticcasamuppado)。
(2)其次是俱生起故为「起」。诸缘的和合而不是拒绝(诸缘的和合)故为「缘」。如是缘与起故为「缘起」。因为此等因聚是彼等(果)的缘故为「彼缘」,是彼等的缘故此是因。譬如世间的糖块是痰的缘,便叫它痰糖块;又如教法中说,乐的缘是诸佛的出世,所以说16 :「诸佛出世乐」。故知这缘起是用果的语言而说(因)的。
(3)或者说:
由此因聚向于果,故说为「缘」。
因聚生起俱生法,故说为「起」。
即是那使行等现前而以无明等一一的名目而说的因聚,因为由此而产生共同(一定)的成果的意义,以不缺乏的意义,及由此诸和合支(因聚)的互相向于果之义,故说为「缘」。因为它们(因聚)生起共同互相不可分离的法,故说为「起」。如是缘与起故为「缘起」。
(4)还有别的说法:
由此缘性的互相为缘,
平等俱时的生起诸法,牟尼如是说缘起。
即因为那些以无明等名目而说的诸缘中的缘,生起行等的法,如果它们不互相为缘及互相缺乏之时,(诸法)是不可能生起的,故为缘。由于缘3性的生起诸法,是以平等而非各各参差,是以俱时而非前后(故为起)。那随言义理说善巧的牟尼如是说此缘起之义。(世尊)曾作如是说:
以前句说常等非有,
以后句说断等破灭,
以此两句明正的道。
「以前句」--即以说明缘的和合的「缘」的一句,因为存在的诸法是依于缘的和合而生起,故(缘的一句)是说明常论、无因论、(自性、微、时等的)异因论及自在天论等类的「常等的非有」;因为是由于缘的和合、那里是由于常等无因等的呢?「以后句」--即以说明诸法生起的「起」的一句,由于缘的和合而诸法的生起,所以是破灭断论、非有论及无作论等,故(以起的一句)「说明断的破灭」,因由于前前的缘而数数生起后后的法,怎么是断、非有或无作的呢?「以此两句」--是以缘与起的全句--由于那样那样的缘的和合相续不断而有那些那些的法生起,说明中道,即舍弃17 「作者与受者是一,或作者与受者是异」的(邪论),不着于世人所用的语言,亦不超越世俗的名称,这是「说明正道」。上面是所说缘起的语义。
(三)各缘起支的解释
其次世尊演说缘起,曾于经典中用「由无明的缘而有行」等的方法说,要解说它的意义的人,应去入于分别论者18 的会聚。不诽谤诸阿阇梨,不放弃自宗的意义,不攀他宗的意义,不违于经,随顺于律,见大法教19 ,了解于法,把握其义,再三思虑及以其它的各种方法来解说其意义。解释缘起之义,自然困难,即如古人说:
谛、有情、结生、缘相的四法,
难见极难说。
所以除了精通及证得经典之义的人之外,去解释缘起之义实在不易,这样考虑了之后:
现在我想解释此缘相,
如入大海而无立足处,
然此教法严饰着种种的说法,
并有存在着不断的古师之道。
我依此二来释缘起义,
希望你们等持心来听。
古代的阿阇梨亦曾这样说:
谁人乐我而听者,
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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