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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阿含经卷第三十

   中阿含经卷第三十

  一二六、行欲经第十(第三念诵)

  大意:本经叙述世上的行欲的人,有的用非法,有的用如法,也有如法与非法并用等三种,去求财利。对此所得的财物之处理方式,曾举出十例来说明,最后乃指出最下、最上、最妙的行欲的人。

  结集者的我们都像如是的听过的:有一个时候佛陀游行在于舍卫国,住在于胜林给孤独园。

  那时,给孤独居士(须达多长者,林园为他所奉献的)曾往诣佛所,稽首佛足,然后退坐在一边,而白佛说:「世尊!在世间里,到底有几种人行欲呢?(有欲的人可分为几种欲呢?)

  世尊告诉他说:「居士!在世间里,大凡有十种的人行欲(行欲的人可分为十种类)。那十种呢?(1)居士!有一种行欲的人,用非法无道的方法,去求索财物。他用非法无道的方法去求财物后,并不自养(乱挥霍),也不及于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使用人)等人,使他们得到安隐,也不会用来供养沙门、梵志,使自己能得以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而生上天上而得长寿,像如是的,有这一种行欲的人。

  (2)又次,居士!有一种行欲的人,用非法无道的方法去求索财物。他用非法无道去求财物后,能自养,也及与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使用人)等人安隐之用。然而却不肯去供养沙门、梵志,使自己能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而生天得长寿,像如是的,有这一种行欲的人。

  (3)又次,居士!有一种行欲的人,用非法无道去求索财物。他用非法无道去求取财物后,能自养,也能安隐及与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使用人)等人,也用来供养沙门。梵志,使自己能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而生天得长寿,像如是的,有这一种行欲的人。

  (4)又次,居士!有一种行欲的人,用如法与非法去求索财物(法与非法都用)。他用如法与非法去求取财物后,并不为自养(乱挥霍),也不安隐及与父母、妻子、奴婢、作使等人之用。更不供养沙门、梵志,使自己能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而生天得长寿,像如是的,有这一种行欲的人。

  (5)又次,居士!有一种行欲的人,用如法与非法去求索财物。他用如法与非法去求取财物后,能作为自己的养生之用,也能用来安隐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使用人)等人之用,然而却不肯去供养沙门、梵志,使自己能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而生天得长寿,像如是的,有这一种行欲的人。

  (6)又次,居士!有一种行欲的人,用如法与非法去求索财物。他用如法与非法去求取财物后才能自养生,也能赡养及与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使用人),也会去供养沙门、梵志,使自己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而生天得长寿,像如是的,有这一种行欲的人。

  (7)又次,居士!有一种行欲的人,用如法,依道去求索财物。他虽用如法依道去求索财物后,却不为自养(不会作为生活需用之费,而乱用),也不赡养及与父母、妻子、奴婢、作使等人,更不肯去供养沙门、梵志,使自己能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而生天长寿,像如是的,有这一种行欲的人。

  (8)又次,居士!有一种行欲的人,用如法,照常道去求索财物。他如法而按照常道去求索财物后,能作为自养之用,也能安隐及与父母、妻子、奴婢、作使等人之用,然而却不会用来供养沙门、梵志,使自己能升上与乐俱,而受安乐的果报,而生上天上去得长寿,像如是的,有这一种行欲的人。

  (9)又次,居士!有一种行欲的人,如法而用常道去求索财物。他如法而用常道去求取财物后,能作为自养之用,也能安隐及与父母、妻子、奴婢、作使等人之用,也能用来供养沙门、梵志,使自己能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而生天得长寿之需。然而他得财物后,乃染着而缚缴(缠绕于欲染),缠缴后又染着,而不见灾患(不察有后患之事),不知求出要之用,像如是的,有这一种行欲的人。

  (10)又次,居士!有一种行欲的人,如法而用常道去求索财物。他如法而用常道去求取财物后,能用为自己之用,也能安隐及与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使用人)之需,更能用来供养沙门、梵志,使自己能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而生天得长寿之用。他得财物后,并不染不着,不缚不缴,不缴后,能察见染着会有灾患之事,而知道出要而用,像如是的,有这一种行欲的人。

  1.居士!如果有一种行欲的人,用非法无道的方法去求索财物,而他以非法无道去求财物后,不自养,不安隐及与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使用人),也不供养沙门、梵志,使自己能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而生天长寿的话,则这种行欲的人,在于诸行欲的人当中,乃为最下级的。

  2.居士!如果有一种行欲的人,用如法与非法去求索财物,而他依常法与非法去求取财物后,能用为自养,也能安隐及与父母、妻子、奴婢、作使等人,同时也肯用来供养沙门、梵志,使自己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而生天长寿的话,则这种行欲的人,乃在于诸行欲的人当中,为最上级的(等于4.)。

  3.居士!如果有一种行欲的人,如法而用常道去求索财物,而他如法而用常道去求取财物后,能为自养之用,也能安隐及与父母、妻子、奴婢、作使,更能供养沙门、梵志,使自己能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而生天得长寿之用,他得财物后,不染不着,不缚不缴,不缴后,能察见染着会有灾患,而知出要而用的话,则这种行欲的人,在于诸行欲的人当中,乃最为第一,最为大,最为上,最为胜,最为尊,可说就是最妙的了。有如由于牛而有了乳,由于乳而有了酪,由于酪而有了生酥,由于生酥而有了熟酥,由于熟酥而有了酥精(醍糊)那样,所谓酥精,就是最为第一,最为大,最为上,最为胜,最为尊,最为妙。像如是的,居士!这种行欲的人,在于诸行欲的人当中,乃最为第一,最为大,最为上,最为胜,最为尊,最为妙!」(等于10.)

  于是,世尊说此颂而说:

  若非法求财 及法非法求 不供不自用 亦不施为福

  二俱皆有恶 于行欲最下 若如法求财 自身勤所得

  供他及自用 亦以施为福 二俱皆有德 于行欲最上

  若得出要慧 行欲住在家 见灾患知足 节俭用财物

  彼得出欲慧 于行欲最上

  (如果用非法去求取财物,以及用如法与非法去求取财物,而不供养人,不留为自用之需,也不布施造福,这二种行欲的人〔不自用,不供养父母等人,也不布施求福德〕均为有罪恶,在诸行欲的人当中,可说就是最为下级的)。

  (如果用如法去求取财物,自身勤勉而有所得时,则会供养父母等人,以及自己的生活之用,也用来布施而造福,则这二种行欲的人〔能自用能供养父母等人,也能布施造福〕,均会有福德,在于诸行欲的人当中,是最为上级的。)

  (假如能得出要的智慧,行欲的人虽住在于家,然而能彻悟灾患的可畏,而知足,而以节俭去用财物的话,则他就能得出欲的智慧,在于行欲的人当中,就是最为其上的。)

  佛陀所说的就是如是,给孤独居士,以及诸比丘们,听佛所说,都欢喜奉行!

  

  

  一二七、福田经第十一(第三念诵)

  

  

  大意:本经叙述佛陀告诉给孤独居士:在世间中,有二种福田的人,所谓学人与无学人。学人有十八类(如经文),无学的人有九种(也如经文)。

  

  

  结集者的我们,都像如是的听过的:有一个时候,佛陀游行在于舍卫国,住在于胜林给孤独园。

  那时,给孤独居士,曾往诣佛所,到后,稽首佛足,然后退坐在一边,他白佛而说:「世尊!在世间里,到底有几种为福田的人呢?」(值得供养而种福的人)

  世尊告诉他说:「居士!在世间里,大凡有二种类的人,可供人种福田。那二种呢?第一就是学人(通常都指初果向的圣者,乃至于四果向的圣者,还须要学习的圣者。经文详列其名,为信行,乃至于上流究竟色),第二为无学的人(通常都指无须再学的四果阿罗汉,经文详分为思法阿罗汉,乃至俱解脱的九种阿罗汉)。有学的人有十八种,无学

  的人有九种。居士!甚么叫做十八种有学的人呢?

  (1)信行(随信行。见道位的行人,乃依根的利钝而分为随信行与随法行之二。随信行是钝根者,是入于见道之前的加行位,须信他人的言教,而随其教,而行之故,才有此名。)

  (2)法行(随法行。是利根者,此乃在于前的加行位时,自我披见经典等,而随其教法而行之故,有如是之名,此随信行与随法行,均于见道而分的。)

  (3)信解脱(在预流果-初果以下的修道位,又依根的利钝,而分为信解与见至之二。信解脱是钝根的,是前述随信行位的人,而入于修道位的。此乃依信而明显无漏胜解之相,故名。)

  (4)见到(见至、见得。是属于利根的,是前述之随法行位人入于修道位的。此乃依自己的智慧,而得至证见法理,故名。前者为信增上的人,后者为慧增上的人。)

  (5)身证(为不还果的圣者,修得灭尽定的。灭尽定为无心定,其寂静乃如涅槃之故,所有解脱定障者,即能入得,故得此者,为不还果中最为利根的人。然而此乃为无心定,并不是以心去证得,是依身而证得,故有身证之名。或由出定后证得寂静之身,而名为身证。前解为有部之说,后解为经部之说。)

  (6)家家(在一来向中,具足依断惑、依成根、依受生之三缘,就名叫家家的圣者。家家是于人或天,生于甲家,生于乙家,是显示重重之生之谓。1.依断惑就是断欲界修惑之三品,或断四品者。2.依成根为能成就其断惑之无漏根者。3.依受生就是更于欲界受三二生者,即断三品者为受三生,断四品者为受二生。其它有关于这一品的名句,都在劣译俱舍学里详述过)。

  (7)一种(一间,不还向的圣者,具足缘断惑、缘成根、缘受生的三缘的话,就名叫做一间,或一种的圣者。1.缘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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