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中观学的四句逻辑
吴汝钓
提要
本文主要研究印度早期中观学的四句及其否定的意义与作用。作者以为,四句是辩证的性格,被视为到真理的途径,或有关真理的体认,它有两方面的作用:教育众生的作用与区分不同层面真理的作用。就教育众生的作用来说,第一、二句教育下等根器的众生,让他们分别领会真理的正面与负面;第三句教育中等根器的众生,让他们领会真理的综合面;第四句则教育上等根器的众生,让他们领会真理的超越面。就区分不同层面真理的作用来说,四句形成一个分类的体制,表示对同一东西的不同层次的理解:肯定层、否定层、综合层与超越层。作者以为,四句的教育与分类的作用,都有一个渐次升进的倾向,因诸佛或说我,或说于无我,诸法实相中,无我无非我。(18:6,《大正》此是渐的教法。
至于四句否定,作者以为,四句中的任何一句都可以造成极端的见解,或边见;四句否定即是要对这四种边见同时否定,而显示空或中道的义理。这亦可以说是对概念的限制性的克服。这是由于四句的基础在语言或概念的适用,而概念是相对性格的。四句否定克服了这种相对的性格,显示绝对的真理,这即是空、中道。同时,四句是同时被否定的,绝对的真理正在这种同时否定中展示出来;故四句否定是顿的教法。
四句(catuskoti)和四句否定是印度中观学(Madhyamika,Madhyamaka)极其重要的思考方法。由于这种思考与逻辑、辩证法都有密切的关连因而很吸引佛学研究者对它的兴趣,而有关它的专题研究,在国际学界来说,也很蓬勃。它可以说是国际佛学研究界的一个热门的研究课题。研究过它的学者很多,随手也可以举出一大堆:鲁滨逊(R。H。Robinson)(注1)、尾山雄一(注2)、拉马南(K。V。Ramanan)(注3)、彭迪耶(R。Pandeya)(注4)、查卡勒筏地(S。S。Chakravarti)(注5)和我自己(注6)。另外还有很多很多的研究。在这些研究中,鲁滨逊所做的很堪注意,他特别就教育的观点来诠释四句,很有启发性。
本文的目的,是要参考这些研究,检讨这四句思考或逻辑的根本性格。我们的研究,限于印度早期的中观学对四句的处理,特别是该学派创始人龙树(Nagarjuna)者。这主要见于他的主要著作《中论》(Mulamadhyamaka-karika)一书中。另外,一百卷的《大智度论》(Mahaprajnaparamita-sastra)虽不能确定是龙树所作,它无疑是印度早期中观学的作品,内里亦有多处讨论及与运用四句法,故我们的研究也括这部文献在内。(注7)
在方法论方面,学者对四句法的研究,喜欢运用现代方法,特别是符号逻辑,笔者自己也作过尝试。这样做自是无可厚非。符号逻辑是一种检证论证的有效性的工具,可以普遍地应用。它的不足处是不够具体,不能照顾一些特殊的脉络,例如思想史的脉络。本文所用的方法,主要不是符号逻辑,却是强调思想史,考虑当事的论者的意图;并参考中期中观学论者的意见,他们包括青目(Pingala)、清辨(Bhavya,Bhavaviveka)和月称(Candrakirti)。他们距离龙树的年代不远,又是属于中观学派的传统,其解释应有可靠性。
以上算是交代。下面我们即展开对四句逻辑的讨论。
一、四句的矛盾及其与真理的关连
由四句的名称,可知它由四个语句组成,这即是:肯定语句、否定语句、肯定与否定的综合的语句,与肯定与否定的超越的语句(或肯定与否定的同时否定的语句)。这四句所表示的思想,可以说是穷尽我们表达对事物的态度了:或是肯定,或是否定,或是两者相并,或是两者都不取。
在《中论》中,有一个典型的偈颂完整地表出这四句的思考或逻辑:
一切实非实、亦实亦亦非实、非实非非实、是名诸佛法。(18:8,《大正》30.24a)(
这偈颂的梵文为:
sarvam tathyam na va tathyam tathyam catathyameva ca,naivatathyam naiva tathyametadbuddhanusasanam。(注8)
其意思是:
每一东西都是真如,都不是真如,同时是真如和非真如,既不是真如也不是非真如。这是佛的教法。
这偈颂显明地包含下面四句:
1、每一东西是真如。
2、每一东西不是真如。
3、每一东西同时是真如非真如。(注9)
4、每一东西既不是真如也不是非真如。
这可以看作四个命题,分别以符号表示如下:
1、P
2、~P
3、P。~P
4、~P。~~P
P表示对真如(tathyam)的肯定,~P青示对真如的否定,P。~P表示这肯定与否定的综合,~P。~~P则表示这两者的超越。表面看来,这四句是充满矛盾的。第一句P与第二句~P互相矛盾。第三句P。~P是第一句与第二句的结合,因此也是矛盾;在亚里斯多德的逻辑中,它悖离了不矛盾律(lawof non-contradiction)。至于第四句~P。~~P,通过双重否定的原理(principleofdouble negation),~~P可转成P,因此第四句可写成~P。P或P。~P,这其实即是第三句。因此第四句也是自相矛盾的。
虽然有这许多矛盾,这四句是被视为到真理的途径,或有关真理的体认为的。这点可从梵文偈颂的〝buddha-anusasana〞(buddhanusasana,连声)一词见到,这是佛陀的教示之意;在佛教,佛陀的教示即意味真理,或真理的获致。鸠摩罗什么翻译:〝诸佛法〞,也表示这个意思。《大智度论》曾引述过这个偈颂,对应于这buddha-anusasana或诸佛法,直作〝诸法之实相〞则直视实相或真理为四句运用的标的了。(注10)
四句的思考也显示在《中论》的另一偈颂中:
诸佛或说我,或说于无我,诸法实相中,无我无非我。(18:6,《大正》30.24a)
这偈颂的梵文为:
atmetyapiprajnapitamanatinetyapi desitam,buddhairnatma nacanatma kascidityapi desitam。(注11)
其意思是:
诸佛施设地运用自我一词,同时教示有关无我的真正观点。他们也开示说,任何作为自我或无我的质体都不存在。
汉译与梵文原偈都只有第一、二、四句,缺了第三句。这种情况并非不正常,它并不影响四句的构造或性格,只是龙树自己大意而已。有时缺第三句,有时缺第四句,基本的作用还是在那里。即是说,都总与显示真理有关。如〝诸法实相中,无我无非我〞,表示在真理中,是远离对我或非我任何一边的执取的。
《大智度论》也曾引述一个表示四句的偈颂:
诸法不生不灭,非不生非不灭,亦不生灭非不生灭,亦非不生灭非非不生灭。(《大正》25.97b)
这是讨论诸法的生灭问题,主题较为复杂;不过,它的四句的结构,却是明显的。而该书的作者也强调,这四句与体现真理有密切关连,所谓〝深入诸法实相〞也。(注12)
这里便有一个问题:如上所说,四句是充满矛盾的,但它又被关连到真理方面阹,被中观学者视为在方法论上有助于导致真理的体现,起码有助于真理的展示。真理不能包含矛盾,而充塞著矛盾的四句,又怎能与于真理的展示和达致呢?
二、四句的教育性的涵义
要回应上面的问题,让我们再次检查一下四句法。第一句P和第二句~P相矛盾;第三句P。~P把第一、二句拉在一起,只是把后二者间的矛盾重覆而已。第四句~P。~~P可被还原为第三句,因此也是重覆这矛盾。这样,我们可以看到,从逻辑的立场看,第三、四两句都没有展示甚么新的意念,没有提供新的东西,它们只是第一、二句的推展而已。察际上,四句中只需第一、二两句便足够了。但中观论者明明说四句,而不只是两句;倘若第三、四句完全没有作用,而只是多余的命题,他们为甚么不只说两句,何必说四句呢?他们既然说了第一、二两句,还要继续说第三、四两句,则后者必有其不可取代的作用,其扮演的角色不能为第一、二两句所替代。
我们以为此中的关键在于,我们不能逻辑地或以形式的角度来看四句,却要著眼内容方面,看每一句所可能有的内涵或表现的作用,和句与句之间的关系。在这方面,我们可考虑两点。第一、不同的句或命题可能实质地与众生的不同的根器相应,而这不同的根器是在对众生展示真理的脉络下提出的;而在句或命题的运用方面,可考虑具体的、个别的情境,选取适当的题材来阐释,不必只限于上面列举的〝真如〞〝生灭〞之属。第二、不同的句或命是可用来相应地指涉众生对真理或其他的问题的不同程度的理解。在前面的句或命题可指涉对真理的较低层次的理解,后面的句或命题可指涉对真理的较高层次的理解。在这两点之间,第一点显示四句的教育性的涵义,第二点则显示四句的分类的涵义。
对于四句的这些可能的涵义,杰出的《中论》注释家,如中期的青目、月称和清辨他们也提到过。他们曾分别就教育性的和分类的角度来讨论四句的问题。现代的中观学学者,如鲁滨逊和?山雄一,也留意到他们的析论。在这一节中,我们将集中研究四句的教育性的涵义一点。
鲁滨逊指出四句可作一教育的设计(pedagogicaldevice)来运用。在他的划时代著作《在印度与中国的早期中观学》(Early Madhyamikain India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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