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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文殊法门的圆顿与渐次----以《维摩诘经》与《诸法无行经》两部经典为讨论范围(游祥洲)

  第三届两岸禅学研讨会

  略论文殊法门的圆顿与渐次

  ----以《维摩诘经》与《诸法无行经》两部经典为讨论范围

  游祥洲

  世界佛教友谊会 ( World Fellowship of Buddhists ) 执行理事

  前 言

  印顺法师在《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中,曾将“文殊法门”单独提出来讨论。印顺法师对于“文殊法门”的陈述,将是本文主要的讨论基础。虽然大乘佛教与“文殊菩萨”有关的经典相当多,但印顺法师则明白地列举了《维摩诘经》、《诸法无行经》、《文殊师利所说摩诃般若波罗蜜经》、《文殊师利问经》、《持心梵天所问经》、《文殊师利问菩提经》等多部经典,归类为“文殊法门”。1的确这许多部经典,它们都有一些共同的思想特色,有别于其它大乘经典。对于这些经典的思想特色,印顺法师所陈述的重点,至少包括下列七项。2印顺法师并且认为,文殊法门具有梵天的色彩。3

  在“文殊法门”所涉及的众多经典之中,本文拟以鸠摩罗什所译《维摩诘经》与《诸法无行经》两部经典为主要范围,就下列十个重点,加以探讨:

  第一、 从“深观法性”切入。

  第二、 以正念为修行的根本。

  第三、 空与业报并存的生命观。

  第四、 藉假修真的理念。

  第五、 不二法门的契入。

  第六、 即烦恼而证菩提。

  第七、 即生活而修行----入音声法门。

  第八、 善用方便。

  第九、 入一切诸佛法门。

  第十、 不动相法门。

  本文将藉此逐层探讨文殊法门的圆顿义与次第义。就笔者个人的研究而言,在文殊法门中,往往圆顿义与次第义交叉出现,有时圆顿中自有次第,而次第中亦不离圆顿。兹分述之。

  第一、 从“深观法性”切入。

  笔者以为,文殊法门的根本特色,就是看任何事情,都要从“深观法性”切入。在文殊法门的众多经典中,处处可以看到这个特色。甚至于可以说,“深观法性”是文殊法门的方法学基础。

  所谓“深观”,当然有别于“浅观”。看一件事情,如果只看表象,只从肉眼上去看,只在文字上做功夫,只绕着人类有限的世俗经验打转,对意识型态的型塑过程缺乏透视力,对“童年自我”的局限性缺乏反省力,这就是“浅观”。相反地,“深观”则是突破这一切的肤浅思惟,凡事透到里子里去观察,也就是彻底地观察到万法的本质。

  例如一般佛教徒,一谈到贪、嗔、痴,第一个反应就是“三毒”。事实确乎如此。因为贪、嗔、痴,所以有种种烦恼,称之为“毒”,并不为过。但这是表象。《诸法无行经》说:

  贪欲之实性即是佛法性佛法之实性亦是贪欲性

  是二法一相所谓是无相若能如是知则为世间导4

  这就是“深观”。也就是从贪、嗔、痴的本质上来观察贪、嗔、痴的生态。表面上“贪”是不善的,它是种种不善法的根源之一。但从本质上去看,“贪”其实是“匮乏经验”的潜意识反映。从这一点来看,人的贪心起来的时候,其实是不由自己的,人在这个时候,其实是在对他自己的“匮乏经验”做出不自觉的反应,换句话说,人在这个时候,还没有从“匮乏经验”的伤害中痊愈过来,因此,贪心生起之时,也就是“匮乏经验”的伤痛复发之时。简单地说,你是贪心的奴隶。这样的人,是不是很值得同情呢?这是世间凡夫的常态。圣者所要觉悟的,,也就是觉悟这个真相。从这个角度来观察贪心的烦恼生态,不但智慧增加了,慈悲心也增加了。这就是“深观法性”。

  《诸法无行经》又说:

  云何诸法性毕竟无有碍其性如涅槃亦同于解脱5

  这也就是说,唯有真正地深观法性的内涵,才能够达到无所挂碍的解脱境界。《诸法无行经》又有一段经文谈到通达法性的重要:

  尔时文殊师利法王子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说灭业障罪,云何灭业障罪?

  佛告文殊师利:若菩萨见一切法性,无业无报,则能毕灭业障之罪。又文殊师利!若菩萨见贪欲际即是真际,见嗔恚际即是真际,见愚痴际即是真际,则能毕灭业障之罪。又文殊师利!若菩萨能见一切众生性,即是涅槃性,则能毕灭业障之罪。6

  在这一段经文中,明白地指出了,“见一切法性”是彻底消除业障的捷径。反之,如果不能通达法性,就会生起种种无谓的虚妄分别,然后造作种种业障。《诸法无行经》云:

  所以者何?若人自有所见,即能起业,无知无闻。凡夫愚人不知诸法毕竟灭相,故自见其身,亦见他人。以是见故,便起身口意业。是人妄见忆想分别,作是念:我是贪欲、嗔恚、愚痴。如是分别故,于佛法中出家学道。

  复作是念:我是持戒修梵行人,我当越度生死,得于涅槃免诸苦恼。是人分别诸法:是善是不善,是应知、是应断、是应证、是应修。所谓苦应见、集应断、灭应证、道应修。而复分别:一切诸行皆悉无常,一切诸行皆悉是苦,一切诸行皆三毒炽然,我当疾舍此有为法。常作如是思惟。于诸行中种种取相而生厌心,尔时便作是念:见诸行如是。是名见苦,恶厌诸行。是名断集,分别诸行。见于灭谛,即作是念:我今见灭,是名证灭。我当修道,便至静处,念如是法。作是念已,摄心定住。

  是人先得厌心,今得定心,故于诸行中心便舍离,而自愧厌,不喜不乐。复作是念:我今于一切法中已得解脱,更无所作;我身已得阿罗汉道。是人命终之时,见受生处,即菩提中心生疑悔。以此疑故,命终之后,堕大地狱。何以故?是人于无生法中而分别故。7

  这一段话是非常深刻的。因为不明白法性,不明白一切法毕竟不生的本质,于是在种种无谓的虚妄分别中打转,结果转出一大堆自以为是的“所知障”来。自以为是大修行人,却不自知这个念头本身就是大障碍。佛法本来只是法药,却因为不明白法性,结果法药反而变成了“法执”,甚至于是另外一种镀金的三毒。

  “深观法性”的切入方式,贯穿了整部《诸法无行经》。一旦通达法性,整个佛法都活过来了。《诸法无行经》还有一段经文谈到修持“四圣谛”的要领,经云:

  尔时文殊师利法王子白佛言:世尊!今云何应观四圣谛?

  佛告文殊师利:若行者能见一切法即是无生性,是名见苦。若能见一切法不集不起,是名断集。若能见一切法毕竟灭相,是名证灭。若能见一切法无所有性,是名修道。文殊师利!若行者能如是见四圣谛,是人不作如是分别:是法善,是法不善;是法应见,是法应断,是法应证,是法应修,所谓苦应见、集应断、灭应证、道应修。

  所以者何?凡夫所行贪欲嗔恚愚痴,行者见是法皆空无生无所有,不可分别。但积集虚妄,尔时于法无所取无所舍,于三界中心无所碍,见一切三界毕竟不生,见一切善不善法虚诳不实,如幻如梦如影如响如焰。行者见贪欲性即是涅槃性,嗔恚性即是涅槃性,愚痴性即是涅槃性。若能见一切法性如是,便于一切众生之中不起憎爱。

  所以者何?是行者不得是法,若生爱处若生憎处,安住虚空心中,乃至不见佛、不见法、不见僧,是则不见一切法。若不见一切法,于诸法中则不生疑,不生疑故则不受一切法。不受一切法故,则自寂灭。8

  这段话说明了,即使是贪嗔痴三毒,从法性上去看,也是空无自性的。空无自性的东西,你为什么要对它做出反应?你为什么要对它生起爱憎之心?修行修行,不是叫你跟自己的影子战斗,而是看清楚影子的真相。影子既然只是影子,所谓真相也就不必把它想成是什么的东西了。了解一切法的本质都是空无自性的,当下就是涅槃,当下就是佛。行住坐卧、着衣吃饭,只要这一念心与空相应,当下四谛现前,你已经坐在金刚座上呀!

  《维摩诘经》〈弟子品〉也有一段话谈到了“法”的本质,其中特别强调“法无戏论,毕竟空故”。9法的本质是“毕竟空”,因此法无定法,也无有一法可得可说。任何世俗的言说,都只是方便说。如果在语言文字上起了执着,那便是“戏论”。唯有深观法的本质,在正觉之路上,才能够避免一切的错谬颠倒。也唯有随时随地保持这种“深观法性”的态度,才能够真正安住于“三三昧”之中。究竟处,甚至于连“一切观行”都要放下,如此才能够得大自在。

  《维摩诘经》〈菩萨品〉中还有一段话谈到了“如”的理念。10“如”是“法性”的异名。经中以“如”来说明弥勒菩萨得到授记的本质,既是“如”,则弥勒与众生无二无别。因为弥勒也好,众生也好,本来就具有觉悟的能力,在这一点上,二者是毫无差别的。如果把菩提当做是一种外来的东西,那根本就不是菩提。因此,从弥勒与众生一如无二的角度来看,任何一位菩萨得到授记,都不应该生起“有所得心”,也就是“增上慢”。如果一个人成为大菩萨,或是成佛,在心态上有任何“优越感”,那么这个“优越感”的本身,岂不就是另外一堆贪嗔痴的精致结晶吗?

  这就是“深观法性”的妙用。整个文殊法门的圆顿要义,必须从这里切入。

  文殊法门“深观法性”的内涵,与阿含圣典所发挥的“缘起”,本质上并无差别。从某一方面说,“缘起”乃是甚深甚深法性之根本原理。大乘经典如《华严经》,广明法界缘起观,把“一多相即”的深义发挥无遗,这与文殊法门“深观法性”的精神亦无二致。

  第二、 以正念为修行的根本。

  文殊法门的圆顿要义,固在于“深观法性”,而其平实浅易的入手处,则在于修持“正念”。《维摩诘经》〈观众生品〉云:

  又问:欲度众生,当何所除?答曰:欲度众生,除其烦恼。

  又问:欲除烦恼,当何所行?答曰:当行正念。

  又问:云何行于正念?答曰:当行不生不灭。又问:何法不生?何法不灭?答曰:不善不生,善法不灭。又问:善不善孰为本?答曰:身为本。又问:身孰为本?答曰:欲贪为本。又问:欲贪孰为本?答曰:虚妄分别为本。又问:虚妄分别孰为本?答曰:颠倒想为本。又问: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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