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五
卷第叁(本) / 基撰
論。然種子義略有六種
述曰。十義廣種子中。自下第八具義多小。種有六義遮余非種。于中有叁。初總標六義。次隨六別釋。後總結簡余非實種子。此即初也
瑜伽第五說有七種子。今此言六故雲略也 法有五聚第一遮無爲。第叁遮心.心所等。即簡別盡。然簡自處更立余門。第二遮等自處分別更不敘之。不遮色者。色法外種亦具此六義故。假名種子 若爾如何與果俱有。複如何言常恒隨轉 無性攝論不簡差別唯言內種有。世親即通。然彼一一皆自釋。言內法如此.外法如此。至果俱有唯言內種。即不論外。勘彼一一次第明之。今釋外種亦有果俱。如蓮華根生蓮華等。非因滅位其果方生。根.莖同時世極成故。此解稍好。可細尋之
論。一刹那滅至方成種子
述曰。顯種子義。謂有爲法有生滅故。于轉變位能取與果。有勝功能方成種子
論。此遮常法至能生用故
述曰。此簡略也。無爲不然。無轉變故。無取.與用非能生也。亦顯大衆等四部.化地部十二緣起非是 無爲無取無與.無轉變故。即遮正量部長時四相。非刹那滅故 若謂後時有勝功力。初位無者。初亦應有。體一故。如後時 後應無。體一故。如前位。故體才生無間即滅名爲種子。有勝功力。才生即有非要後時 又遮外道自性.神我等常法爲因。無轉變故。瑜伽第五雲。唯無常法爲因。非常法也 舊人雲真如是諸法種子者。非也 若爾前種應與後念現行爲種。或雖同念他身相望應爲種子
論。二果俱有至方成種子
述曰。謂此種子要望所生現行果法。俱時現有 現者。顯現.現在.現有叁義名現。由此無性人第七識不名種子。果不顯現故。即顯現言簡彼第七。現在簡前後。現有簡假法。體是實有成種子故。顯現唯在果。現有唯在因。現在通因.果 和合簡相離。即簡前法爲後法種
有說。種生現行之時。必前後念非此刹那。如何解此。彼師意說。如上座部心有二時。即因在生果在滅故同在現在。亦不相違。此即勝軍假明上座。非實用之。第叁卷中自當廣述 若爾種望種亦應然。何爲料簡 瑜伽雲。法與自性爲因。非即此刹那 此必異時非果俱有 若因在滅果在生相仍名俱有。即有二趣並生之妨。由此故知。種生現時定必同世。種生于種世不必同
雖必同世。若與現行和合之位方成種子。簡與他身現行爲因。不和合故
論。此遮前後及定相離
述曰。此遮經部等因果異時。上座部等亦爾。種望現行定俱。一身不相離故得爲因也。外道說大自在天生一切有情。有情因緣者。皆不成也
問何故種望種因果。即言異時生。望現爲因果。乃許同時起
論。現種異類至有能生用
述曰。現行與種各異類故互不相違。于一身俱時現在。有能生用故。且如色法。現行有礙。種子無礙。心緣慮等准此應知。因.果體性不相似故名爲異類。不相違故得同時有
論。非如種子至必不俱有
述曰。種子望種。體性相似名爲同類 以相違故不得俱時一身和合。即第五卷瑜伽論雲。與他性爲因 即種望現 亦與後念自性爲因。非即此刹那 此即是種 前後相生 種相生時何故不許有同時義 難曰。見分緣于見自體同時緣。種子生于種自體同時
有解雲。種望于種爲因果。若許同時非因緣。見分望見雖同時因果。即非因緣攝 若爾種望現起類亦應然 故應更解。種望于種許同時生。體便無窮。自類許有同時生故。即一刹那有多種生。都無因緣。不許後種更生果故。現行望種名爲異類。雖亦熏種。後種未生果故非無窮。于一刹那無二現行自體並故。所生之種由此不可更生現行。種望于種類亦應爾 問若爾如何本有同念得生新熏。體相違故 此不同時。如世第一法無漏。緣增本有種子。牽生後念任運自類法爾之種。複能爲因生于後念一新熏種。本.新二種緣力既齊同生一現。故無同念種生種失 此亦難解。若本有種更生種子。便一念中有四法也。謂一本有。二本有所生。叁新現行所熏。四是現行。如何可說叁法展轉 今釋。不然。即本有種.及現行爲因緣。生一新熏種故但叁法 又解。本有種望新熏種非其因緣。現行能熏爲因緣故。即是本有唯望現行。現行唯望新熏。爲因緣故。由此別脫戒。體不增。而用增。與道定戒相似。定.道二戒既是現思。故唯念念是用增非體 前解即與別脫戒體用俱增義
此中雖顯與果俱有望現行說。可現在時說爲因義。種望于種既許異時。若入過去何者因義
論。雖因與果至無自體故
述曰。其因與果有俱者。謂生現。不俱者。生自類。雖俱.不俱而要現在可有因用。以有體故。若入過去即無因用。體已滅故。未來亦爾。因用未生體無有故
問爲因既通種與有種。何故此言與果俱有
論。依生現果至與果俱有
述曰。依生現行果之種子名爲俱有。不依引生自類名種 何故爾耶 能熏生故。望異類故。果現起故。相易知故 種望于種非能熏生。非異類故。非現起故。非易知也。此中不說 故攝論第二雲。不生現行名爲種類。生現行時名爲種子 勝軍如何釋非即此刹那。以彼計執因果同世故 雲何複釋無種已生文 如彼抄會。如瑜伽論第五十六。別抄有文。及下第四可披解也
現行能熏轉識等應名種子
論。叁恒隨轉至方成種子
述曰。謂要長時其性一類相續無斷。至得對治道。名至究竟位。各各究竟故
論。此遮轉識至不相應故
述曰。遮七轉識.及色等法。不得爲種子。此但言心。實亦遮色 經部六識等能持種子。亦此中破。以叁受轉變。緣境易脫故
論。此顯種子自類相生
述曰。即顯前種生後之義。此非俱有。俱種攝故。攝論無此 問第七識亦至金剛心方斷。何不名種 答十地等中以轉變故。緣境易脫故。未對治已即轉變故。種子不然 若爾如何名有受盡相種子.無受盡相種子。名言無記種生果無量無盡。可恒隨轉。善.不善等種生果有限。如何恒轉 答曰。彼據生果有分限。名有受盡相。非種子體未得對治。即滅無余 又有分熏習名有受盡相。名言熏習名恒隨轉。此等種唯有自類生果恒隨轉。即是與果不俱有名種。此阙恒與果俱一義 若阙一義得名種子。其第七識阙恒隨轉。應名種子 此不應爾。今于此中。正以生滅.恒轉二理顯種子義。余但別遮。非正顯故。其第七識爲種不成 又說種子具有六義。非顯具六即是種子 又此自類亦非種子。不與果俱故。無性攝論說非種子然名種類 此顯自類至對治位非得種名。生果之時可名種子。但若生果必俱時故。若論其體。自類之時亦名種子。非現行故。此但任運牽生後果。若緣具勝種子勢增。有勝與果用起之時。方名種子 無性顯此二位差別。果俱名種。不爾名爲種類 今此約非現行談其體說總名種子。亦不相違 又顯種子具斯六義。非說念念皆具六義故皆名種 然應分別。若具六義方名種子[門@報]一不成。無性有情第七。阙與現果俱故非是種子 若爾即未生果時恒隨轉種。應不名種 由此應釋。對治道起。謂令不生現行等位。如見道中無想定等。據其體有。修道方除。據果不生種見道斷。以盡已來無與果俱義故。今言與果俱者。至對治道起已來。有與現行果法。俱現和合之義名爲種子。非要此念與現和合方名種子。不爾便于一界不成叁界諸種子。種子成就義便不成。故知不約刹那而說。約後能有與果俱義以顯自性 無性所言不生果時名種類者。約畢竟不生當果爲論。如見道中無想定等
若恒隨轉得名種子。應善種等生不善等
論。四性決定至方成種子
述曰。謂隨前熏時現行因力故生善.惡等。功能決定非雜亂生
論。此遮余部至有因緣義
述曰。遮薩婆多等。善法等與惡.無記等。爲同類因。有因緣義 夫因緣者。辨自體生。性相隨順。以善等不辨惡法等自體。又不相隨順。何義是因緣 又異熟因通善.惡性生無記果。遍行因等是異性果。俱有因取異熟.無間士用等果爲因亦然
若要善等種方爲善等因。種既恒有。應頓生果
論。五待衆緣至方成種子
述曰。謂自種子要待衆緣和合。種子轉變起取現行等諸果作用。功能殊勝方成種子。故種自類非因緣合。不名種子
論。此遮外道至恒頓生果
述曰。謂外道執。別有一法名曰自然。不待衆緣恒頓生果。此方外道爲計亦然。大梵.時.方等計亦爾。同此所遣。此中且舉一自然義
論。或遮余部至非恒頓生
述曰。叁世有執。緣體一切時有。即恒非無。今言待緣種方生果故遮彼執 若緣恒有應恒生果。種既不許恒時生果。故緣恒無
問若設有緣善等性定。應善色等種生善心等果
論。六引自果至方成種子
述曰。謂于別色.別心等果。各自引生方名種子。非善等色種。生善等心果可名種子。不相應故
論。此遮外道至生一切果
述曰。即大自在爲因生一切果等。皆是此計。果應無別。以因一故。果既有異因亦應殊。故非一因生一切果
論。或遮余部至互爲因緣
述曰。薩婆多等以善色望四蘊爲因。四望色蘊亦得爲因 此即不然。唯引自果因果隨順。功能同故名爲因緣。若增上緣等。義則可爾。如何色等與心爲因。不相隨順功能異故
問言恒隨轉名爲種子。第八識現行既恒隨轉。爲名種不 有說亦得。以名一切種子識故 若謂然者。此現行望自種既非因緣。非能熏故如何名種 有說不得。言一切種子識。含藏一切法能生一切法名一切種。非彼現行能生自種。種雖依識現行自體。是識所緣。不同于識。故識現行非名種子 此阙何義也 與果不俱故 其無性人第七識亦具六義。應名種子 此亦不然。論自解言與現行果俱現和合方成種子。種子之法其相沈隱。所生果法其相粗顯。故與現俱方成種子。第七相顯。設所熏種。果乃沈隱。不與現行果法和合。不名種子。第八現識亦然。無所生果故
第八門中以上明種。自下第叁總結聊簡
論。唯本識中至成種非余
述曰。簡上轉識等非名種義
此中別解上六義中。言唯內種具有六義。然世親攝論亦通外種。此中引之解。外谷麥種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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