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一‧一六八 勝論所執:實等句義,多實有性,現量所得。
【疏翼】
別破外道十叁計合爲六破中,第二破勝論。文分爲叁︰一、敘宗,二、正破,叁結非。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
自下第二、破勝論義。
成劫之末,人壽無量。外道出世,名嗢露迦[1],此雲「鸺鹠」。晝避色聲,匿迹山薮,夜絕視聽,方行乞食;時人謂似鸺鹠,因以名也。謂即獯[2]猴[3]之異名焉。舊雲「優婁佉」,訛也。或名「羯拿仆」[4]。「羯拿」雲「米齊」,「仆」翻爲「食」。先爲夜遊,驚他妊婦,遂收場碾糠秕之中米齊食之,故以名也,時人號曰「食米齊仙人」。舊雲「蹇尼[5]陀」,訛也。
亦雲「吠世史迦」,此翻爲「勝」;造《六句論》,諸論罕匹,故雲「勝」也;或勝人所造,故名「勝論」。舊雲「衛世師」,或雲「鞞世師」皆名訛也。勝論之師,造《勝論》者,名勝論師。多年修道,遂獲五通,謂證菩提,便欣入滅。但嗟所悟未有傳人,愍世有情,癡無慧目,乃觀七德授法令傳︰一、生中國,二、父母俱是婆羅門姓,叁、有般涅槃性,四、身相具足,五、聰明辯捷,六、性行柔和,七、有大悲心。經無量時,無具七者。
後經[6]多劫,婆羅豇斯國[7]有婆羅門名摩納縛迦[8],此雲「儒童」。其儒童子,名般遮屍棄[9],此雲「五頂」[10]。頂發五旋,頭有五角。其人七德雖具,根熟稍遲,既染妻孥,卒難化導。經無量歲,伺其根熟。後叁千歲,因入戲園中,與其妻室競華相忿,鸺鹠因此乘通化之。五頂不從,仙人且返。又叁千歲,化又不得。更叁千年,兩競尤甚,相壓既切,仰念空仙。仙人應時神力化引騰虛,迎往所住山中。徐說所悟六句義法︰一、實,二、德,叁、業,四、有,五、同異,六、和合。
此依《百論》[11]及此本破,唯有六句義法。
後其苗裔名爲惠月[12]立十句義。于中略以叁門分別︰一、列總別[13]名,二、出體性,叁、諸門辯釋。
列總名者,一、實,二、德,叁、業,四、同,五、異,六、和合,七、有能,八、無能,九、俱分,十、無說。
列別名者,
實有九種︰一、地,二、水,叁、火,四、風,五、空,六、時,七、方,八、我,九、意。
德有二十四種︰一、色,二、味,叁、香,四、觸。五、數,六、量,七、別性,八、合,九、離,十、彼性,十一、此性,十二、覺,十叁、樂,十四、苦,十五、欲,十六、瞋,十七、勤勇,十八、重性,十九、液性,二十、潤,二十一、行,二十二、法,二十叁、非法,二十四、聲。
業有五種︰一、取,二、舍,叁、屈,四、伸,五、行。
同體:是一,實、德、業叁同一有故。
異體:許多,依九實故,而數不定。或總實異,或別實異。九實一一有細分故。
和合:是一。
有能、無能:許體有多,實德業得果之時,或共不共故。
俱分:亦多,實、德、業叁各別性故。
無說,有五︰一、未生無,二、已滅無,叁、更互無,四、不會無,五、畢竟無。
第二、出其體性:
九實體者,若有色、味、香、觸,名地。以德順地也。若有色、味、觸及液、潤,名水。若有色、觸,名火。若有觸,名風。唯有聲,名空。別有空大,非空無爲,亦非空界色。若是彼、此、俱、不俱、遲、速能诠之因,及此能緣之因,名時。若是東南等能诠之因,及能緣之[14]因,名方。若是覺、樂、苦等[15]九德和合因緣,能起智相,名我。若是覺、樂、苦等九德不和合因緣,能起智相,名意[16]。此中以德顯其實體。
諸德體者,唯[17]眼所取一依,名色;舌所取一依,名味;鼻所取一依,名香;皮所取一依,名觸。一實、非一實,诠緣之因[18],名數。「非一實」者,二[19]以上數。量有五種︰
一、微性,唯二微果上有。如薩婆多輕不可稱。若可稱者,但重相形[20],非是輕也[21]。此微性亦爾,唯最初[22]微,名微。下短性亦爾。
二、大性,叁微果等以上,方有。
叁、短性,唯二微果上有。
四、長性,叁微果等以上,方有。
五、圓性有二種︰一、極微:謂不和合父母真實極微上有[23]。二、極大:空、時、方、我,四實上有,以此四體,遍周圓故[24]。一[25]非一實等,差別诠緣,因名別性[26]。二先不至物,今至時,名合。此意但取,初合名合。此合[27]有叁︰一、隨一[28]業生:以手打鼓,手有動作,所生之合。業,是動作也[29]。二、俱業生:兩手相合皆動作故[30]。叁、叁合生:如芽等生。無有動作,與空等多實合時,所生之合也。先二至物不至時,名離。此亦有叁︰初、二翻合,如實可解。叁、是離生。先造果實,由有他緣來離別之,果實便壞與空等離,所生之離,名爲離生[31]。依一二等數、時、方等實,遠覺所待[32],名爲彼性。此物是一,彼物是二等,故屬于數。此時、彼時,故屬于時。此方、彼方,故屬于方[33]。此性,翻彼應知其相[34]。
覺[35]有二種︰一、現,二、比。謂至實色等,根等和合時,有了相生,名爲現量。此宗意說,眼根舒光至于色境,方始取之,如燈照物。聲、香、味、觸,四境來至于根,方始取之。故遠見打鍾,久方聞聲,聲來入耳,方可聞也。根與色[36]鄰合之時,有了相生。此了相者[37],是現量體。
比有二種︰一、見同故比:見不相違法,而比于宗果,如見煙時,比有火等。二、不見[38]同故比:見相違法而比宗果。如見雹時,比禾稼損;見禾稼損,比有風雹[39]。
適悅,名樂;逼惱,名苦;希求色等,名欲;損害色等,名瞋;欲作事時,先生策勵,此名勤勇[40],發動勢是也;墜墮之因,名爲重性[41];地、水、火叁流注之因,名爲液性[42];地[43]等攝因,名潤[44]。
行有二種︰一、念因,二、作因。現比智行所生數習差別,名念因[45],即智種子。醂擲等業,所生勢用,名作因[46]。行,是勢用。《十句》多說作因名勢用,念因名行。
法有二種︰一、能轉:謂得可愛身因,即得生死勝身之因[47]。二、能還:謂離染緣正智喜因[48]。即出世間之因,正智正因也。能得生死不可愛身,若[49]邪智因[50]名爲非法。謂唯耳所取一依,名聲。
五業體者,若于上下虛空等處,極微等先合後離之因[51],名爲取業。舍業翻此[52]。遠處先離,近處今合之因,名屈業[53]。伸業翻此[54],有質礙實[55]先合後離之因,名行業。
同句體者,諸[56]實、德、業、體性非無能诠、能緣之因,名同[57]。此體即是舊「大有性」[58],諸法同有,故名爲同。《俱舍論》雲「總同句義」[59]也。
異句體[60]者,常于實轉[61],是遮德等心、心所因,是表實性心、心所因。但于實轉,異,實之物。實由有此,異于德等,故名爲異。
和合體[62]者,能令實等不相離而相屬,此能诠緣因,名和合。
有能體[63]者,實德業叁,或時共一,或時各別,造各自果因,定所須因。若無此者,應不能造果。
無能體[64]者,實、德、業叁,或時共一,或時各別,不造余果決定所須因。若無此者,一法應能造一切果因、由有此、唯造自果,不造余果。
俱分體[65]者,即實、德、業叁種體性。此叁之上,總俱分性。地等、色等,別俱分性。互于彼不轉,一切根所取。當舊所說「同異性」也。亦同、亦異,故名「俱分」。
無說體[66]者,初、未生無:以實、德、業因緣不會,而未得生之無,爲體。二、已滅無:以實、德、業或因勢盡,或違緣生。雖生而壞之無,爲體。叁、更互無:以實、德、業等彼此互無,爲其體性。四。不會無:以大有性及實、德等隨于是處不和不合,如彼處人不于此合無,爲體性。五、畢竟無:以無因故叁時不生無,爲體性。此五既無,體不可說,名無說也。
自下第叁、諸門辨釋。于中有五︰
一、十句相望,一多分別:
大同、和合,二唯一物。德、業及異、有能、無能、俱分、無說,七唯多物。實句一種亦一、亦多。空、時、方、我、意,五是一物。地、水、火、風,四是多物。
第二、十句相望常無常分別:
大同及異、和合、有能、無能、俱分,六句是常;非所作故。業唯無常,說是能作所作事故。實、德、無說,亦常、無常。九種實中,五是常,四分別︰地、水、火、風,非所作者,常;父母極微非所作故。所作者,無常;子微以去皆無常故。余五,是常。
二十四德中,覺、樂、苦、欲、瞋、勤勇、法、非法、行、離、彼性、此性、聲、香,十四德是無常。其香唯地上有。設[67]是極微上有,亦是無常。如下引文。故十四德唯無常也。余十或常,或無常︰色、味、香、觸,若地所有,唯是無常。
因門中言,「火合爲因」[68],若地所有色、味、香、觸等,同類爲因,從前同類爲因生故[69]。由此准知,香唯無常,唯地有故。液性,地火所有,一切是無常[70]。數中二性等數,別性中二別性等,量中,大性、微性、短性、長性,唯是無常[71]。圓性定唯是常。並余色、味、觸[72]、一數、一別性、液性、潤、重性,及合[73],隨…
《成唯識論疏翼 第一冊 卷一 十、破勝論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