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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卷第八

  雜阿含經卷第八

  

   六入處誦第二

   一九○、本經敘說能正確觀察眼等六根無常,就能生厭而離喜貪,得到正解脫。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應當正確地觀察眼根的無常,像這樣觀察的話,就叫「正見」。由于能做正確的觀察,所以就會對它生起厭嫌; 由于生起厭嫌,所以就會從喜歡出離,從貪愛出離;由于從喜歡、貪愛出離的緣故,所以我說他的心靈已獲得了真正的解脫。同樣地,也要正確地觀察這耳、鼻、舌、身、意的無常,若能從喜歡它出離,從貪愛它出離;由于已出離了喜歡、貪愛的緣故,比丘啊!我說他的心靈已獲得了真正的解脫。心靈獲得真正解脫的人,就能自己記說:我再生的因素已滅盡,清淨的梵行已建立,所應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後身,不再流轉于生死輪回中了。」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如「無常」的經文一樣,像這苦、空、非我等法的經文,也是這樣的說法。

  第一九○經注釋:

  1、六入處:指六根而言。所以言入者,入乃涉入之義,謂根境互相涉入,眼入色、耳入聲、鼻入香、舌入味、身入觸、意入法;所以言處者,處乃出生之義,謂出生六識之處,指六根緣六塵,能生起六識故。

  

  一九一、本經敘說能正確思惟、觀察眼等六根是無常,就能斷除欲貪,得到正解脫。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只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對于眼根,應當做正確地思惟、觀察它的無常。爲什麼呢?因爲對眼根能做正確地思惟、觀察它無常的緣故,所以對眼根的貪欲就能斷除;因爲貪欲斷除的緣故,我說他的心靈已獲得了真正的解脫。同樣地,也要正確地思惟、觀察耳、鼻、舌、身、意的無常,由于能做正確地思惟、觀察的緣故,所以對它們的貪欲就能斷除;貪欲能夠斷除的話,我說他的心靈已獲得了真正的解脫。就像這樣,比丘啊!心靈獲得真正解脫的人,就能夠自己記說:我再生的因素已滅盡,清淨的梵行已建立,所應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後身,不再流轉于生死輪回中了。」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一九二、本經敘說對眼等六根若不識、不知、不斷、不離欲,就不能盡苦;若能識、能知、能斷、能離欲,則能盡苦。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只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如果對眼根,不認知、不了解、不能斷舍、不出離貪欲的話,那麼就不能正確地滅盡苦惱了。耳、鼻、舌、身、意,也是像這樣。衆比丘啊!對眼根如果能夠認知、能夠了解、能夠斷舍、能夠出離貪欲的話,那麼就能正確地滅盡苦惱了。同樣地,對耳、鼻、舌、身、意,如果也能夠認知、能夠了解、能夠斷舍、能夠出離貪欲的話,那麼就能正確地滅盡苦惱了。」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一九叁、本經敘說對眼等六根,若不識、不知、不斷、不離欲,就不能超越生、老、病、死苦;反之,即能超越生、老、病、死苦。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只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如果對眼根,不認知、不了解、不能斷舍、不出離貪欲的話,那麼就不能超越生、老、病、死苦了。同樣地,對耳、鼻、舌、身、意,如果也不認知、不了解、不能斷舍、不出離貪欲的話,那麼就不能超越生、老、病、死苦了。衆比丘啊!對眼根如果能夠認知、能夠了解、能夠斷舍、能夠出離貪欲的話,那麼就能夠超越生、老、病、死苦了。同樣地,對耳、鼻、舌、身、意,如果也能夠認知、能夠了解、能夠斷舍、能夠出離貪欲的話,那麼就能超越生、老、病、死、苦了。」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第一九叁經注釋:

  1、于眼若識:此「眼」字原作「色」字,今依「雜阿含經論會編」改正。

  

  一九四、本經敘說若于眼等六根不能離欲,則心不得解脫,不能滅  盡苦惱;反之則可。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只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如果對眼根,不能出離貪欲,心靈不能獲得解脫的話,那麼就不能正確地滅盡苦惱了;同樣地,對耳、鼻、舌、身、意,如果也不能出離貪欲,心靈不能獲得解脫的話,那麼也就不能正確地滅盡苦惱了。衆比丘啊!如果對眼根能夠出離貪欲,心靈獲得解脫的話,那麼他就能夠正確地滅盡苦惱了;同樣地,對耳、鼻、舌、身、意,如果也能夠出離對它的貪欲,心靈獲得解脫的話,那麼他就能夠正確地滅盡苦惱了。」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一九五、本經敘說對于六根與塵境若不能離欲,則心不得解脫,不能超越生、老、病、死、苦;反之,則可。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只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如果對于眼根和它所看見的色境,不能出離對它的貪欲,心靈不能獲得解脫的話,那麼就不能超越生、老、病、死、苦了;同樣地,對耳與聲、鼻與香、舌與味、身與觸、意與法等,如果也不能出離對它的貪欲,心靈不能獲得解脫的話,那麼也就不能超越生、老、病、死、苦了。衆比丘啊!如果對于眼根和它所看見的色境,能夠出離對它的貪欲,心靈獲得解脫的話,那麼就能夠超越生、老、病、死、苦了;同樣地,對于耳與聲、鼻與香、舌與味、身與觸、意與法等,如果也能夠出離對它的貪欲,心靈獲得解脫的話,那麼就能夠超越生、老、病、死、苦了。」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一九六、本經敘說若對眼等六根生喜,就是對苦生喜,那麼就不能解脫于苦;反之則可。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如果對眼根喜愛的話,就是對苦惱喜愛;如果對苦惱喜愛的話,我說那個人就不能從苦惱中獲得解脫了。同樣地,對耳、鼻、舌、身、意諸根喜愛的話,就是對苦惱喜愛;如果對苦惱喜愛的話,我說那個人就不能從苦惱中獲得解脫了。

   衆比丘啊!如果對眼根不喜愛的話,就是對苦惱不喜愛;對苦惱不喜愛的話,我說那個人就可從苦惱中獲得解脫了。同樣地,對耳、鼻、舌、身、意諸根,能夠不喜愛的話,就是對苦惱不喜愛;對苦惱不喜愛的話,我說那個人就可從苦惱中獲得解脫了。﹂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一九七、本經敘說若能對六根、六塵(六境)生厭,即可獲得解脫。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一切都是無常。爲什麼一切是無常的呢?我說好比眼根就是無常,像這眼根所接觸的色境,眼根接觸色境産生的眼識,以及由眼根、色境、眼識叁者和合而生的眼觸,又由眼觸因緣而生起的感受||痛苦的感受、快樂的感受、不苦也不樂的感受,這些都是無常的;同樣地,這耳、鼻、舌、身、意諸根也是無常的。多聞聖弟子能這樣地去做觀察的話,對眼根就會生起厭嫌;像這色境、眼識、眼觸以及由眼觸因緣而生起的感受||痛苦的感受、快樂的感受、不苦也不樂的感受,對這些也都會生起厭嫌。同樣地,這耳、鼻、舌、身、意五根所接觸的聲、香、味、觸、法五境,乃至這意根接觸法境産生的意識,以及由意根、意識、法境叁者和合而生的意觸,又由于意觸因緣而生起的感受||痛苦的感受、快樂的感受、不苦不樂的感受,對這些也會生起厭嫌;由于厭嫌它,所以就不會去愛樂它;由于不愛樂它,所以就可獲得自在解脫,解脫知見:我再生的因素已滅盡,清淨的梵行已建立,所應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後身,不再流轉于生死輪回中了。」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如「無常」的經文一樣,像這苦、空、無我等法的經文,也是這樣的說法。

  第一九七經注釋:

  1、色:指色境,即眼根所見、眼識所分別的對境,包含顯色(即顔色)和形色(即形狀)兩類。

  2、眼識:眼根觸對色境所産生的認知作用即叫眼識;但能見色,未起分別。

  3、眼觸:六觸之一。觸,即與一切心、心所法(指心所有的各種思想現象)相應能觸對境的精神作用。俱舍論卷十雲:「觸有六種,所謂眼觸,乃至意觸。此複是何?叁和所生,謂根、境、識叁和合,故有別觸生。」

  

  一九八、本經敘說內容與前經同,可參閱。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一切都是無常。爲什麼一切是無常呢?我說好比眼根就是無常,像這眼根所接觸的色境,眼根接觸色境産生的眼識,以及由眼根、色境、眼識叁者和合而生的眼觸,又由眼觸的因緣而生起的感受||或痛苦、或快樂、或不苦也不樂的感受,這些都是無常的。同樣地,耳、鼻、舌、身、意諸根,乃至這意根所接觸的法境,意根接觸法境産生的意識,以及由意根、法境、意識叁者和合而生的意觸,又由于意觸的因緣而生起的感受||或痛苦、或快樂、或不苦也不樂的感受,這些也都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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