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關于佛教的認識論

  關于佛教的認識論

  唐仲容

  前言

  佛教內宗派繁多,各有其特殊的教義,也各有其特異的認識論。但其中有代表性的,當推唯識說,故本文特以唯識說爲佛教的認識論而闡述之。文中所言佛教的認識論,皆指唯識說。

  一九五叁年,筆者在《現代佛學》雜志上,發表過《關于佛教的實質》一文,曾倡言佛教教義的實質,指以唯識義爲內容的認識論,應看作是一門偉大的認識科學,它與現代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當鼎足而叁。今天仍然堅持這種看法,且在見解上更進了一步。現代的各種科學全是向外看,它是從認識的對象客觀世界進行研究。改造自然,以利用厚生,是自然科學的能事。解決社會問題,以求人類的共存共榮,是社會科學的能事。至于以唯識義爲實質的佛教認識論這門認識科學,則是主要向內看,直接對認識能力的本身主觀世界進行研究。它如實地說明認識能力的體相、業用、體系的組成,以及其存在和運動的形式,並主張徹底地改轉和極大地提高認識能力,以通達人生宇宙的實相,從而淨化人心,莊嚴國土,使人類進入至真、至善、至美的生活領域。它不僅應與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叁分鼎立,且應當作爲現代各項科學向前發展的指針,以使其正規地、健康地發展,而不致有副作用和惡影響。唯識是佛教“瑜伽”學的核心。《瑜伽》提出“世間極成,道理極成,煩惱障淨智所行,所知障淨智所行”的四種真實。此中前二是世俗谛認識的內容,後二是勝義谛認識的內容。其總的精神,是說人們必須在一般世俗的知行上,要具有世俗的正知正見、真知卓見,來指導一般的生活活動和資生事業。從而使人們的品格得以完美、素質得以提高,在這種基礎上,即應轉入勝義谛的認識,對原有認識能力加工改造(修加行),將其體系中雜染和卑劣成份排除盡淨,而使認識能力轉化爲至正圓明的清淨智慧(轉識成智)。同時用這種勝義的認識指導勝義的實踐,起不思議業用(普于世間,施作佛事)。據此所述,已可看出以唯識義爲內容的佛教認識論的輪廓,以之爲認識科學,也兼攝作人的科學,它是多麼偉大!可是至今尚未被人們所發現,所公認,更談不上研究和利用,這又是多麼可惜!正由于此,現代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發展失去了指針,盡管器物的發明與製造,日新月異;政法的製定與實施,日增嚴密。而文明與野蠻並駕齊驅;光明與黑暗平分秋色,愈進化而人類的危險愈大。那末,今天弘宣和闡揚這裏所說的認識科學,以改造人們的主觀世界,大大提高人們的素質,以駕馭由科學發展所産生的物質文明,豈非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而爲當務之急麼?這就是筆者寫此文主要原因之所在。

  但是唯識教海,汪洋浩瀚,以之爲內容的認識科學,自是無限豐富的寶藏,筆者學淺才薄,對此所見所獲無幾,僅僅可以充當一個引人進入這無盡寶藏的小小向導;而此文之作,也不過是表達自己的看法,聊抛一引玉之磚,若今世之志士仁人,能對此認識科學共同研究發揚,從而引起廣大群衆能對此有正確的認識,認真的接受,而用以清淨身心,殊勝其生活,便是筆者唯一的希望。

  諸識的體用及其相互關系

  佛教認識論所說的識,義取了別。了謂覺了,別謂分別,能于境上,有覺了分別之用,是即爲識。故唯識論言∶“識謂了別”。識的自體是什麼?《百法明門論》謂識有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八識,爲心法所攝,故識之自體即是心。唯識論常謂“識言亦攝心所,定相應故。”心所有法是“遍行”、“別境”等五十一相應行法。八識爲心王,遍行、別境等五十一法,常與識相應,如臣隨王,名爲心所。王爲主,臣爲從,主從一體,共緣一境,共辦一事,故心王與心所,總和起來統稱爲識。以此道理,故識以心爲體。正由于此,故佛教的認識論,亦即佛教的心理學。識既以心爲體,爲什麼以唯識命名而不以唯心命名呢?因爲識是對境而言,凡于境有覺了分別的作用,都得名識。所以言識,即可包括眼見色、耳聞聲、鼻嗅香、舌嘗味、身觸塵等感性認識和思維、判斷、推理等理性認識,屬于認識論的範疇。心,一般多指思維、判斷、推理等活動,有局限于理性認識的傾向,言唯心,則屬于心理學的範疇。言識以心爲體,主要是顯識是精神性的,而不是物質性的;同時言識,可能以一識名攝八識和五十一心所等多法在內,而隨順緣生道理。言唯心,則只限于一法,而流于形而上學的本體論,與緣生道理不相隨順,故佛教的認識論應以唯識義爲代表的。

  佛教的認識論,首先認爲識是本來自有,不是物質的,也不是其他物質派生的,而是自有其獨立的實體的。雖從許多條件爲緣而生,但它是以自種親因而生,隨生而又熏成自種,前後“等流”;雖有質和量的轉變,而前後相似相續,保持其一定的特質。從現代學術的眼光看,這裏所說以了別爲義的識,即是認識。認識是一種覺了境界的作用,無有形質,只能是一種“功能”。認識功能有其獨立的體用和體系,認識境界的作用,就是它的形相,用即是相,用外無相;相即是體,相外無體,故認識之體即是一種特有的功能。這種功能在隱而未顯的階段,即是一種潛在的勢力,佛教認識論把它稱作“種子”;這種功能由隱趨顯的階段,即有變現境相以爲其認識對象的作用,佛教認識論上把它稱作“現行”。識的種子和現行,都是一種功能,所以有“功能差別”一名。雖其原義,但指種子,可是其現行也只是一種作用,而無形質,亦可准理說爲功能。這種功能有最殊勝的勢用,它不但能通過一定的變動形式,可以永恒不滅;而且還能隨分別力和因緣力變現種種法以爲其境,所以有“萬法唯識”之說。

  現代生理解剖學,通過對人體解剖和用顯微鏡觀察,發現人體內有神經系統,專指知覺,能起認識作用。指感覺的神經,有感覺器官爲其外圍,能起感性認識。就是說依視神經有見色的作用,依聽神經有聞聲的作用,依嗅神經有嗅香的作用,依味神經有辨味的作用,依通身的觸覺神經有辨冷、暖、滑、澀、軟、硬等的作用。這些感性認識都是神經的作用,而別無感性認識功能的自體。同時又主張思維、想象、判斷、推理等理性認識,是高級中樞神經大腦皮層所起的作用,除大腦皮層所起作用之外,找不到別有自體的理性認識功能。現代科學對神經系統的發現,其成績是肯定的。但是所下除神經作用之外,別無認識功能的自體的結論,竊以爲大謬不然。因爲現代的科學正處在發展階段,而沒有到達最極究竟的階段,如果根據正在發展中的發現來下結論,這顯然不妥。試看瓜芽豆苗從土裏長出,能說瓜芽豆苗是直接由土所生,除了土外,別無由瓜豆種子所生瓜芽豆苗的自體麼?電燈能發光,電話能傳音,這種光和聲音是電燈電話內電力所起作用,能說發光是電燈的作用,而不是燈內電力的作用;傳音是電話機的作用,而不是機內電力的作用麼?土能長出瓜芽豆苗,而實際上除土之外,有瓜芽豆苗的獨立自體。電燈能發光,電話能傳音,除電燈和電話機的裝置外,其中必有直接發光傳音的電力。那末,感性和理性認識從神經發出,難道除了神經之外,就別無自有實體的認識功能嗎?難道不應說是特有的認識功能假道于神經而起的認識作用嗎?佛教的認識論認爲見色聞聲等感性認識有其特有的功能,它必須從當于現代所說的感覺神經的根所發生,此根名“淨色根”;外有當于現代所說感覺器官的扶根塵。從眼根(視神經)發起眼識,即能見色;由耳根(聽神經)發起耳識,即能聞聲;由鼻根(嗅神經)發起鼻識,即能嗅香;由舌根(味神經)發起舌識,即能嘗味;由身根(觸覺神經)發起身識,即有觸覺。這說明眼耳等感性認識功能有其獨立的自體,它的生起但由物質性的眼耳等根爲發出的門徑,而不直接是眼耳等根所起的作用。佛教的認識論又主張理性認識是意識的功能。意識所依的根主要是精神性的,它是由恒審思量的七識爲根而生起。思量名意,第七末那識以思量爲其特征,故其識名意。依于以意爲特征的七識爲根門而起,故名意識。意識雖以精神性的意爲其生起的根門,但是意識有五,其“獨頭意識、亂意識、夢中意識、定意識”也與根身有密切關系,即是說屬理性意識的意識功能,它與現代解剖學所說的高級中樞神經大腦皮層發生一定的關系,即須通過大腦皮層某些部分爲依存的據點和發生的窗口。因爲意識是以第八識中自種爲其“種子依”,以現行的根本識爲其“根本依”的。第八識變起根身,同時即執持根身而與之同苦樂的感受,即以根身爲其所執受,第八識即與其所執受的根身爲所依住,而有渾然不可分割之勢。意識即以八識爲根本依,就必然與其所執受的根身有一部分根本依的意義,而可以說由大腦皮層能起著理性認識的作用。但是具理性認識的意識,可以說通過高級中樞神經而發揮其思維、想象、判斷、推理等作用,但絕不能認爲理性認識是人體高級中樞神經直接的作用,而否認意識的獨立存在。據此可見,佛教的認識論,既主張有物質性的色根和精神性的根,爲發出認識功能的門徑,而又主張認識功能別有自體,其所論述是極爲精細而正確的。

  如前所說眼、耳、鼻、舌、身諸識,名前五識。由意根所發起的意識,即第六識。意識所依的根末那識,即第七識。以上諸識皆由第八阿賴耶識中種子之所轉起,統名“轉識”。阿賴耶識即是“藏識”,阿賴耶即含藏義,此識含藏諸識種子,能轉起前七識的現行,故名“本識”。如是諸識,雖其體總是認識功能,但各有自體不同。一是因爲諸識各有其自種生,生因不同,故其體各異;二是諸識各有其特殊的作用,識是功能,其體表現在作用上,作用不同,故其體亦異。如是諸識各有其什麼樣的特殊作用呢?《八識規矩頌》謂五識的作用爲“合叁離二觀塵世”。塵世指一般粗顯的物質現象,即色、聲、香、味、觸等現境,鼻嗅香…

《關于佛教的認識論》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 继续阅读 ▪ 佛教的心理學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